工机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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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机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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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工机具从购买到报废整个流程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非ERP系统采购(工机具、耗材)的管理

2. 职责

2.1物资部,负责工机具的接收,存储,发放和回收。

2.2设备管理组负责工机具验收,报废回收及使用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工机具日常检验和维

修。

2.3 生产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的保养和维护。

3适用范围

3.1 大型工机具:电动葫芦、卷扬机等(包含电动工具、液压工具、气动工具、电动气动切割工具、检验工具、振动器具、成套工具箱、电动砂磨工具、电动抛光工具、成套汽保工具、空压机、柴油发电机、测量仪器、泵类、破碎机、台钻、千斤顶、手拉葫芦、电动葫芦、配电盘、卸扣、钢丝绳、手推车、手动液压叉车等)。未开列的工机具,单件价格或成套价格在 100元以上的,视为大型工机具。

3.2 小型工具:(包含手动小型工具、普通单件扳手、卷尺、钢片尺、锉刀、钳子、起子、榔头、撬棍等),未开列的工机具,单件价格或成套价格在 100 元以下的,视为小型工机具。

3.3 设备自带工机具:验收登记后交物资部仓库保管,再发放到设备使用者保管使用。

4工机具管理过程

4.1 计划控制:

4.1.1 生产部各班组依据生产任务提出“物资需求计划单” ,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机具维修由设备管理员审核。

4.1.2 物资部仓库保管员收到“物资计划单” ,根据库存状态,进行平衡后,交生产部经理审批通过后由录入员制定采购计划(OA 物资需求计划单)上报公司

领导审批,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4.1.3物资部仓库保管员,负责公司内部非ERP系统采购的常用材料的最低库存量的控制,结合生产需求预备库存,及时提交采购计划。

4.2 采购控制:

4.2.1 采购员收到“物资需求计划” 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公司采购控制程序下发采购定单:

4.2.2 采购员将审批的采购订单复印件涂去采购单价,交物资部指定仓库保管

员.

4.3 验收管理:

4.3.1 物资部指定仓库保管员负责材料的接收,供应商按订单送货,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实订单收货,无订单拒绝收货。仓库保管员需要核对订单数量与实际到货量,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的清点和接收,核对时需要有两位管理员共同清点,方能生效。

4.3.2 购置的工机具及设备需要经过设备管理员及机电维修人员的检验方可办理正式验收,

并粘贴季度安全色标,购置的设备重要配件,开箱必须留下影像文件,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机电维修等相关人员同时在场,合格后填报“开箱检验记录”。

4.3.3 收货验收单按序号将第二联交物资部指定录入员入档,在采购计划数据库中建立采购计划入库数据库,录入接收数量、资料、订单号、验收单号、接收日期、材料编号、生产单位等信息,必要的资料编入收货报告,录入员移交资料室存档。

4.4 发放管理:

4.4.1 物资部指定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基于“物资需用量计划” ,审核需求人,按公司规定控制发放。

442非ERP系统采购的工机具耗材均执行“定额发放、以旧换新”原则,仓库

保管员严格审核换领数量,换领材料以实际清点数量发放,退回材料数量不足定额的,须物资部经理审批,方可重新按定额量发放。

4.4.3 仓库保管员要严格检查班组换领或退回的材料,必须符合公司换领标准,杜绝浪费。

4.4.4 仓库负责工机具的发放,申领人先在生产部设备管理处填写设备领用(归还)登记表(附件二),以便设备管理员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卡上信息并张贴设备上面,设备管理员以及仓库保管员须及时填写发放记录台账,并根据需要将发放记录(共享给物资部、生产部相关管理人员,以便于更好的相互配合对车间设备、机具进行维护和动态管理。

4.4.5 设备管理员根据工机具的发放记录编制每月的检查记录表,下发至维修人员,进行每月的例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张贴季度安全色标;

4.5 工机具维修管理;

4.5.1 仓库不得私自丢弃已损坏的工机具,且存放时,必须与检验标定后的设备

/ 工机具隔离放置,并挂告知牌。

4.5.2 各班组出现损坏工具第一时间送至修理区,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附件三),

由维修人员按记录表的先后顺序进行依次维修,维修人员填写好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每月设备管理员去维修班收取,并在0A上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

整理保存原始记录;

4.5.3 设备管理员根据维修记录判定是否属于人为损坏,如遇人为损坏,设备管理员根据损毁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

4.5.4 多次维修的工机具,经维修工确认无法再次修复,或者没有维修价值,填写报废申请单,按照报废规定流程操作。

4.5.5 备用常用工机具配件不足最低库存量时,如碳刷等消耗品,将由仓库保管员填写物资需求计划按照计划流程进行库补采购。工机具整机不设定最低库存量。

5. 工机具使用管理

5.1 各班组的工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工机具的安全色标是否完好,各动力部位外形是否完好,紧固螺丝是否松动,电动工具,检查线路绝缘层是否完好,机具外观是否完好,检查完后,进行点动试运行两次,没问题后方可正常使用;

5.2 各班组领用的工机具必须专人专管,谁领用谁负责,不得私自拆卸,私自维修,更不得私自转赠他人,发现问题及时送维修处维修。

5.3 在每月的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工机具带病使用者,管理人员 / 维修人员直接登记其工号,第一次口头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处理;色标脱落或者磨损严重未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补贴的班组,首次周例会通报批评,如有再犯,班组罚款 100 元;

6. 工机具使用、管理的奖惩制度:

6.1 工机具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6.1.1 为加强工机具管理,增加全体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工机具的完整和安全,避免损坏和丢失,特制定此办法。

6.1.2 相关人员应认真保管公司的工机具。在借用、保管或使用期间如出现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6.1.3 造成工机具损坏的,赔偿处理分以下两种情况:

a .自然损耗引起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

b .非法操作引起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操作者个人承担;

具体处理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责任划分结果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及生产经理确认方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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