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户产业项目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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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到户扶贫产业项目专项督查方案为快速推进精准到户产业发展,确保完成2016年脱贫计划,借鉴国家、省、市督查评估经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6月20日开始,开展精准到户产业项目专项督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县15个乡镇,122个贫困村。重点是2016年规划脱贫的61个贫困村,2016年规划脱贫的9314户贫困户,32个脱贫攻坚示范村。

二、督查对象

乡镇、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相关行业部门。

三、督查内容

1、项目精准筛选情况(确定的产业项目是否经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与贫困户一起商定,所选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是否符合贫困户的技能实际);

2、小额贷款项目推荐落实情况(贷款是否是贫困户自愿申请,贷款规模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3、扶贫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区分产业项目类型、规模,督查进展情况);

4、脱贫攻坚示范村“一村一业”培育情况(是否有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是否明晰,产业项目对贫困户是否全覆盖);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访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

6月20日—6月30日,第一次全面核查阶段。

全县成立由县“一改双优”办、县委、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9个督查组,每组有3人组成,逐村逐户全面核查。核查结果进行提示性、警示性局部通报,重在提示各乡镇清楚认识本乡镇、本村当前在全县的位次,对好的典型予以全县表扬。

6月30日—7月10日,重点核查阶段。

对小额贷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2016年脱贫的61个贫困村产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小额贷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查看信用社放款凭证,脱贫攻坚示范村逐村查看,61个贫困村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核查全覆盖。核查结果全县通报,发现问题向被核查乡镇、村反馈。

7月10日—7月20日,第二次全面核查阶段。

对15个乡镇、122个贫困村全覆盖核查,并排序。排序分三个类型:

1、小额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包括①小额贷款项目推荐率(小额贷款项目推荐户数与贫困户数的比率);②小额贷款项目放贷量及放贷率(以信用社放贷凭证为依据,放贷率以放贷户数占该镇、村贫困户的比率);③小额贷款资金集

中投放率(一个村用于相同产业贷款户数占总贫困户数的比率)

2、脱贫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包括①脱贫产业项目贫困户覆盖率。(有脱贫产业项目的贫困户数占该镇、村贫困户数的比率);②脱贫产业项目集中度(一个村有相同产业项目的贫困户数占该村贫困户数的比率);③脱贫产业项目推进进度(区分种植、养殖、香菇、旅游等不同类型,按贫困户取得实质性收益和年终脱贫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进行督办排序)。

3、脱贫示范村建设情况。按各乡镇上报、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台账进行。对各乡镇,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承办单位进行排序。

7月20日—7月30日。对面上村2016年规划脱贫户进行逐户核查,核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8月1日—8月10日。对2016年规划脱贫的61个贫困村、32个脱贫攻坚示范村进行督查,督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8月10日—8月20日。对15个乡镇,122个贫困村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排序。

8月20日—9月1日。采取第三方评估模式,对各乡镇进行督查评估,每乡镇随机抽查2个村、每村随机抽30户,入户进行问卷评估。评估结果向各乡镇、各村反馈。

此后按照一周一督查、两周一通报、一月一排序、一季

一评比正常进行。

五、督查检查办法

“一听二看三见面四印证”

对小额贷款项目,分别听取乡镇、村,及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汇报;看推荐表、承诺书、放贷凭证;与贫困户见面,并相互印证。对脱贫产业项目,①是到户项目的,分别听取村支书(主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汇报;看购买凭证(树苗、种苗物资发放表),看地块、场地、实物、规模;与贫困户见面,并相互印证。②是“公司+农户”的,听取公司负责人汇报;看公司帮带协议、职工化名册、工资发放表;与贫困户见面,问务工时间、工资收益,进行相互印证。③是集体性质的,听取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汇报;看种苗发放表,看地块、场地、实物、规模,与贫困户见面,进行相互印证。

六、督查组织

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一改双优”办公室、县委政府督查室、县指挥中心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按照督查方案进村入户督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推动工作为主要目的。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要及时向相关乡镇、村、部门反馈。对屡次不改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情况严重的提出问责建议。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对督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所督查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和建议。

督查期间要发现好的典型。对发现的优秀定点帮扶单位、乡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支部书记、乡镇干部、帮扶责任人,要总结经验材料。向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七、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督查任务。

2、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乡镇、村督查工作时间,把握好督查工作节奏,尽量不影响、不打扰乡镇,让乡镇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

3、要规范督查方法和程序,认真填写调查表格,规范督查报告。督查报告要精准反应存在问题,不能出现“有的、一些”等模糊字样,必须具体到单位、到人、到事;整改建议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明确整改时限。

4、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要求。督查组到乡、村调查时,所督查的乡镇只派一名联络员,乡镇领导不参加陪同;严禁隐情不报、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精准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地专项督查分组名单

2、自主发展型产业项目贫困户入户调查表

3、新型经营组织帮带贫困户入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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