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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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失业保障随物价上涨和社会经济发展而 调整的制度,切实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要定期不定期的调整保障待遇,以创安定的经济 发展环境。
➢资金来源 受保人、雇主、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担。
➢ 享受条件 首先是非自由性失业;其次是要有一定的等待期限; 再有是要有工作能力又愿意接受工作。
➢救济金发放 基本上是以能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为原则。挪 威受保工人的现金补助(永久残疾除外)规定,发放救济金每 天为年收入的0.2%。最高限额,每天310克朗。
11、幼儿父母的现金补贴。居住挪威的1至3岁儿童,如
不上公立幼儿园,父母可领取现金补贴。在达成协议的 情况下,儿童每周上幼儿园时间不超过32小时,父母可 申领部分现金补贴。
挪威是北欧有名的“福利国家”,尤其突出表现
在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
挪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建立失业保险计划的 国家(一战前建立失业保险计划的国家只有英国、 法国、挪威、丹麦等国)。
二、补贴标准 很多社保补贴的标准都根据一个基准数额(G)
来确定。该基准数额每年5月1日由议会根据当年 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一年内也可多次调整。 如2003年起执行的基数为54170克朗。
三、资金来源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劳动者、自
由职业者(律师、医生、建筑师、顾问、出租车 主等)及其他受保人交纳的会员费(保险费)、雇主 税以及国家财政拨款。纳税率和财政拨款额由议 会决定。
挪威的高源自文库利,养成了社会成员不愿劳动、 贪图享受的不良风气,工作效率和劳动积极性降 低,给国民经济发展与增长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六、我国应吸取他们的教训,采取建立个人 保障帐户的方法,专门用于记载和积累依据法律
提存的个人基金,以调动劳动者个人自我保障的 积极性和劳动积极性,给社会保障制度注入一定 的效率机制。
例:失业保障制度
➢类型 挪威则是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是由 部属劳工局管理、地方保险办事处管理并支付当 地失业救济金。 ➢范围 挪威包括雇员、65岁以上的独立劳动 者,不论其行业如何,保障范围比较广泛。具体 来说,挪威失业保险的范围是雇员(包括政府雇 员)、海员,以及特殊情况下65岁以上的独立 劳动者。
挪威是世界上较早形成的“福利国家”之一,在 20世纪30年代就制订了许多社会福利立法。
1948年,挪开始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并于
1967年通过《全民社会保障法》。直到今天, 它仍是挪最重要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地 区和贫富差距、确保经济发展以及所有居民的社 会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容
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很全面的。在北欧 这些国家里,它是比较特殊的,他有一个 提法叫“从摇篮到坟墓”,就是挪威生孩 子国家要补助,孩子生下来到16岁,每年 有津贴。小孩子开始上学一直到大学,全 部免费,医药全部免费。你失业了,国家 要补助。人死了,殡葬费由国家来买单。
一、全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的范围 挪法律规定,凡在挪居住或工作,包括在位
于挪大陆架上的固定或可移动设施上工作的人; 在斯瓦尔巴群岛、扬·马延岛及其他属地居住并为 挪威雇主工作的人;在挪居住前曾加入全民社会 保障制度的人;某些在海外工作的挪威公民(如 外交官);在海外暂时居留不超过12个月且不从 国外领取收入者,都系全民社保制度的法定成员。
社会保障概论
——北欧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简介
小组成员:刘哲 刘佳 陈文雯 罗雪倩 班级: 行管08-3班
历史
挪威的社会保障制度始于1895年的工伤社会保险 制度,1906年制订了有关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1909年制订了相关的疾病与生育保险制度,1936 年制订了老年、伤残、死亡的普遍保障和社会保险 双重制度,1946年制订了有关家属津贴的普遍保 障制度。有关失业的社会保险制现行立法是1970 年。
三、挪威有雇员、会员等的区别,而我们的 社会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失业保障制度应是不分所有 制、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地区且统一立法、统一筹 资比例、统一给付标准、统一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要使所有的劳动者都享受平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
四、鉴于我国经济实力比较弱,我国失业保障 基金应采取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模式, 国家负担一部分,并且是以保险列支成本、减少应 税所得,保险金营运收入税收优惠,以及资金不足 时补助等形式承担一部分费用,就会既有益于国家 又有益于社会保障。
劳动者及自由职业者交纳的会员费以其工资
及各种社会福利补贴收入总和为基础来计算。雇 主税由雇主按支付工资的百分比交纳。
全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总支出占政府财政预算 总支出的34.2%、国民生产总值的12.6%。国家对 全民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拨款为占社保总开销的 30%左右。
四、主要社会福利保障形式
1、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特殊补贴及赡 养配偶或 子女补贴组成。
➢管理机构 挪威失业保障的管理机构是劳工和市政部一般 监督,部属劳工部管理全国失业救济方案,通过地方办事处 支付失业救济金,由地方保险办事处管理当地失业保险方案。
启示
一、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失业相关的法律, 为此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失业的法律;
二、挪威的“福利性”模式,使得国家包得 过多,标准水平过高,福利支出远远高于生产总 值和经济增长率,出现政府高举外债、财政赤字 累累、物价上涨消费者负担沉重的局面。在这方 面我们在制订失业保障制度时应结合我国的国情 具体操作;
2、抚恤金。包括遗偶补贴、子女补贴。 3、伤残补助。 4、康复补贴。包括医疗康复补贴、职业康复补贴 5、患病和生育时的医疗补助。凡加入全民社会保障制度 者,均可享受在医院免费住院、治疗和用药。
6、病休和产育现金补贴。包括病休补贴、照料补贴护理 补贴培训补贴、产育或收养现金补贴
7、失业救济。 8、工伤补贴。 9、单亲父母补贴。 10、育儿补贴。发放给18岁以下居住在挪威的孩子,每 个孩子每年约12000克朗。如子女不与父母共同生活,则 每月补贴1180克朗。单亲父母可多领一份补贴。如果单 亲父母按法律规定满足有关条件,而且要抚养3岁以下的 幼儿,则可以领取额外的幼儿补贴。不论3岁以下的幼儿 有几个,每位单亲父母只能领取一份幼儿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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