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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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百色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百色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违纪认定”填写“XX同学做弊”。

百色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百院字〔2013〕70号一、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聚集聊天、看书看报、吸烟、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

不准使用各类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延长(缩短)考试时间。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核对和签领试卷,佩戴监考牌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组织学生按考试座位安排就座,清点人数,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检查考生是否对号、隔座就座等。

晚于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视为监考迟到。

四、考试开始前10分钟,监考人员需宣读《百色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考试规则》、考试时间(包括开考和交卷时间)及考试注意事项。

五、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分发学生考试试卷。

考试正式开始后方可允许学生答题。

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发现考生有作弊或违纪意图的,应及时制止或给予口头警告。

发现考生有作弊事实者要收缴其违纪作弊物证,收回试卷,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将有关情况记入《百色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督促违纪学生在“违纪考生签名”处签名。

七、若遇违纪作弊学生坚持不配合签名,有两位监考老师作证,具有确凿的作弊物证亦可认定,但需当面告知违纪作弊学生。

八、违纪学生考试材料的处理。

公共科目考试时,待考试结束后将作弊学生试卷、考场记录和反映违纪作弊情况的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教务科转交违纪学生所在系;专业课科目考试时,监考人员需将情况汇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材料交违纪学生所在系:由违纪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及学生辅导员及时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形成书面谈话记录及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备案后移交学工处。

九、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间。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将发出的试卷(包括稿纸)全部收回,查明答卷份数与实考人数相符后方可让学生离场,认真填写《百色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于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将公共科目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试卷分别交至保密室和有关系(部)教学秘书处。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时间:年月日考试地点:考试科目: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监考流程与指令】(执行完毕请监考老师在每项后面打勾)1.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用投影播放考试纪律核心内容PPT,或者在黑板上写“座位及附近必须清空,不允许携带考试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存储设备,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接纸条、偷看/展示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2.分发试卷前,监考老师需大声宣读考场纪律“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或存储设备必须关机,放在书包里或讲台上,资料、笔记、书包等物品必须放在教室前后空地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递或接收纸条、展示或偷看试卷。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或者座位及附近有上述物品,不论开机与否、看与否、是否为本人所有,均将终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载,并给予相应处分”。

□3.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需检查座位周围、抽屉内是否有考试资料或手机,再次强调上述考场纪律。

□4.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看书或使用手机和电脑。

□6.考试期间,学生去洗手间应作登记,离场超15分钟不允许再次进场(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7.考试期间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违纪处理】发现作弊,当即终止考试,没收材料,在试卷上写明考生违纪情况,监考和学生签字确认。

试卷和作弊材料(小抄、作弊手机的照片等)交给教务处巡考,或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员转交教务处。

8.考试期间其他突发情况登记:9.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1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当场清点考卷、答卷。

确认与签到人数一致后,将签到表、考场记录表随试卷一同交给院系教务员或主考老师(依院系实际安排),并说明考生违纪情况。

11.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将作为试卷归档的一部分,请院系教务员注意留存。

考场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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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教室;
考试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2.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1)考生座位是否按学号随机安排?是;不是。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时分。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分。

(6)有无考试违纪学生?无;有。

3.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详细记录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违纪情节、违纪事实及发现
违纪的经过、时间,监考老师当时的处置情况;并请违纪学生签名。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1、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包括双方);
2、偷看抄袭他人答案者,偷换答卷者;
3、闭卷考试中翻看、抄袭资料者;
4、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5、参与团伙作弊者;
6、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者;
7、考试结束,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8、请他人代考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2、作弊者须在违纪人处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递交书面检查。
作弊记录
考 生学号
考 生 姓 名
作 弊 方 式
违纪考生签名
监考教师签名
主考:监考:
注意:此表经主考签字后放入试卷袋与考卷一起存放。填表时间年 月 日
9、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漫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10、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作弊处理:
1、监考人员应立即停止作弊考生答卷,通知教务处,相关院系带回学生并在试卷上标明“作弊”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在考场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签字,考试结束之后监考人员立即将考场记录及作弊试卷和有关证据上交教务处;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生所在院系:年级:
考试科目
启用试卷
A卷( ) ;B卷( );C卷( )班 级考试源自间考试地点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人数
考场情况







一、监考人员应在发放试卷之前对本考室桌子、抽屉、教室进行认真巡视清理后,明确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纸张(除指定工具书及开卷考外)存放于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于作弊行为将依据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严重者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考场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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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一、监考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认真负责,遵守守则。

若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报教务处,不得擅自调换。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统一签领试卷,检查各项目是否相符,如出现问题,需马上报告主考或分发试卷人员处理。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进入考场,指示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将学生的随身物品收缴后统一摆放,提醒学生关闭并收起手机。

检查学生到场情况,清点人数,擦除黑板上的无关内容,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同时写明“手机不得放在台面”。

宣读《考场规则》,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和草稿纸后开考。

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前后门打开、窗帘拉开。

四、开考后,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注意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和证件姓名一致,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要求学生在点名表上签名,详细填写缺考学生名单;开考15分钟后,不准学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学生才能离场。

五、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六、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或作弊,要及时向主考或巡考报告,并作好记录。

七、考试结束铃声敲响后,监考员应立即通知学生停止答卷,并按学号顺序依次清点,收齐试卷,确保无误。

八、监考员封好试卷袋,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后亲自交回考务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将试卷分发给各任课教师评卷。

考场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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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场 记 录
开课学院:考试日期:年月日
考试课程
考试班级
考场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实发试卷

收回试卷

考试时间
时分————时分
交卷情况
最早交卷时间(第一位)
时分
多数交卷时间(2/3人数)
时分
最晚交卷时间(最后一位)
时分
缺考人姓名
违规人学号
违规人姓名
违规序号
3
考试开始信号(或监考人员要求答题)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或监考人员要求结束答题)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2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4
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通暗号或手势的
13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5
故意扰乱考场秩序的
14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违规情节认定
(违规人要对违规情节签名确认,拒不签字的,监考老师必须在“违规人签名”栏注明“考生拒签”)
序号
违纪情节认定
序号
作弊情节认定
1
携带禁止带入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10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11
由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违规人签名
违规情节认定程序
1、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如实记录,同时留取具体的图片信息,图片中需包含学生证件(如身份证、校园卡等)、违纪作弊材料等;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必须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并让违规人签名,违规人拒不签名的,考试工作人员需写明情况;2、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

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

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XX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模板】

XX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模板】
广东第二
考试科目
班级名称
课程类型
公必○公选○专必○专选○
考试形式
开卷○闭卷○上机○实验○听力○
考试日期
年月日
考试地点
校区楼课室
开考时间
时分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最先交卷的时间
时分
最后交卷时间
时分
学生异常情况记录
姓名
学号
异常情况及处理记录
学生签名
其他异常情况记录(试题错误及其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情况)
监考员签名:
1、需要记录的学生异常情况包括:没有带规定的考试证件、缺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异常情况记录(缺考除外)均要求学生签名确认。
2、考试结束后,请监考员将此表装入试卷袋,随同试卷长期保存。
3、如果考试过程中发生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行为,此表应尽快上交教务处教务科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处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第 考场)

考场情况记录表(第 考场)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2 场
考务管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2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场情况记录表(样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样表)
监考签名
监考员:主考:
备注
请监考老师认真填写此记录表,每场考试结束后一定交回教务处,以此表统计结果作为教学考核进行记分.
其 他
年级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考生考生学号考生班级考生姓名作弊方式作弊考生监考签名监考员
学年【】学校
高年级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 场 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考生信息
班级
姓名
班级
姓名
考场秩序作 弊记 录考生学号考生班级
考生姓名
作弊方式
作弊考生
签名

考场情况记录表2

考场情况记录表2
4、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开始分发试卷。
5、开考后30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清点实到考生人数填入右栏。
实到考生人
6、开始答题后,核对证件上的姓名与试卷上填写的是否一致,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7、考试期间,监考人严格履行职责,不随便离开考场,不闲谈、吸烟、阅读书刊(报纸)或做其它事情,不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不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考场情况记录表
(监考须填写执行情况并签名,考试结束后将本表交系教务秘书)
考试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分
考试地点
考试课程
应试班级
系班
执行顺序和要求
执行正常打√
1、考试前20分钟向系教务秘书领取试卷,核对试卷袋中试卷是否正确,检查是否有草稿纸、答题纸。
2、开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随机安排考生座位。
3、考生就座完毕,宣读考场规则,要求考生将与考试相关的东西放到指定地点,并要求携带通讯工具的考生关闭通讯工具交监考老师保管。
违纪、作弊记录
监考人员将违纪、作弊考生学号和姓名填入下表:
学号
姓名
缘由
监考人签名:年月日时分
8、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
9、考试结束立即回收试卷,清点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发现短缺,立即追查。
10、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列并装订密封,交系教务秘书检查无误。
交卷记录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允许交卷。最早及最迟交卷时间请填入下表:
最早交卷时间
最迟交卷时间
开考1/3时间内交卷人数
开考2/3时间内交卷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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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
广东医学院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认真地维持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教研室提供的《考生座位表》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学生就坐后,须进行严格清场,要求学生将书包、课本、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到远离考生座位的指定位置。

三、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检查考生对号入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份数,确保发出的试卷与收回的试卷份数相符。

四、考试试卷发放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要求在考试正式开始前2分钟发放。

发放试卷后,督促考生立即在自己的试卷上写上学号、姓名、班级等。

五、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检查学生证与试卷上填写的姓名是否相符、学生证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杜绝代考现象。

六、做好考场的监督、巡查工作。

不允许示意答案,不允许包庇、纵容学生作弊,不能在考场内吸烟,不允许在监考时打电话、聊天、看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能无故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嫌疑时应立即口头警告;发现考生确实有违纪行为应立即没收试卷,按违纪处理,并当场认定及没收违纪物证,如实向教研室报告。

八、为防止考试结束时交卷造成混乱,凡是既有主观题,又有客观题的试卷,并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填涂答案的课程,一律要求在考试结束前20分钟收取客观题答题卡。

在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全体考生停止做答并起立,监考老师一前一后控制整个考场,并每排指定一名学生协助收卷,经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一道交回教研室,如考场有学生违纪或作弊者,教研室应立即将《考场情况记录表》报教务处考务科。

九、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如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出现迟到、不到位,丢失学生考试试卷,或发现学生作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或监考人员监考不到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监考者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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