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真题解析:法律传统、情与法的冲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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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笔试真题及答案

法考笔试真题及答案

法考笔试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

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无需赔偿,因为乙的损害是自己造成的B. 甲应当赔偿乙的全部经济损失C. 甲应当赔偿乙因治疗花费的医疗费,但不包括误工费D. 甲仅需赔偿乙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二、答案解析正确答案:B解析:1.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题中,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2.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选项A错误,因为乙的损害并非自己造成,而是甲的侵权行为导致。

4. 选项C错误,甲应当赔偿乙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予以赔偿。

5. 选项D错误,甲应当赔偿乙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

三、其他真题及答案解析真题1:【多项选择题】下列哪些情况下,甲无需承担侵权责任?A. 甲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乙,但甲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B. 甲驾驶的汽车失控撞伤乙,但甲已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C. 甲因紧急避险导致乙受到损害,但甲的避险行为并无不当D. 甲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但乙仍不顾警示进入施工现场受伤解析:1. 选项A错误,甲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乙,甲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选项B正确,甲已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3. 选项C正确,甲的紧急避险行为并无不当,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4. 选项D正确,甲已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乙仍不顾警示进入施工现场受伤,甲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真题2:【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丁损害。

法律与情理的冲突

法律与情理的冲突

题目论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途径姓名林琳所在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 2012法律硕士(非法学)2班学号 31204117法律与情理的冲突,应该是当今中国社会中人们需要共同面对的困惑。

找出两者冲突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并加以解决,不仅对司法实践,而且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都能起到重要作用。

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法官时常会对法律和道德之间处于一种矛盾的境地,此时,法官应如何取舍?是直接适用法规作出裁决,还是以适用该规定会导致对公平正义的否定为由背离该规定呢?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旦发生纠纷,在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之时往往会寻求诉讼途径来解决,而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后,民众最关心的就是案件的处理结果是否符合生活中的某种“情理”和“正义观”。

在群众心中,他们希望法官对案件的判决在情理上说的过去,符合他们的价值观、伦理道德观。

当法律与情理相统一时,人们会很自觉地接受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指导,并积极地履行法律上要求的义务。

相反,如果法官只一味追求合法的目的,不去关心是否合情合理,就会受到来自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还有可能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化为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

司法不能拒绝裁判,一直以来,法官都处于法理与情理相冲突的尴尬之中。

许多法官都有这样的经历与体会:有些判决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但是自己却感觉不尽合理。

在法理与情理的对战中,如何冲出重围,在二者之间找一个交叉点成为困扰法官判案的一个重要难题。

为了实现法律的社会效应,也为了更快、更好地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在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时候,要发现、阐明并应用蕴含在法律之中的“理”,绝对不能离开情理去做出裁判。

首先,法官要尊重法律,对法律负责。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正义的化身与代表。

作为法官,必须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对法律有足够的敬畏,极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诉讼的三角结构要求法官要通过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受干扰,居中、独立进行裁判,做到法律上的公正。

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过激行为和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使法官受到追究。

法与情的冲突与处理

法与情的冲突与处理

法与情的冲突与处理第一篇:法与情的冲突与处理法与情的冲突与处理法与情的冲突体现在3个方面:1.快速变迁的中国社会的常态化矛盾,法制建设滞后于社会现实;2.从情理社会到法治社会,这是传统与未来的巨大鸿沟;3.严格遵守法律还是顺应社会呼声,这涉及领导干部的角色和思维。

法不容情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等于一纸空文。

法治的最大悲哀并不在于恶法,而在于法的边缘化。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从一种相对模糊的道德观出发来对明确生效的法律规定作出否定性评价的话,我们获得的是个案正义得以平衡的可能,而颠覆的却将是整个法治的秩序。

法本有情♣♣作为法律执行者的领导干部应当善于倾听社会的主流呼声如果法律丧失对社会生活的敏锐观察力以及对社会主流价值的良好吸收力的话,法律的生命必将渐渐枯萎。

中国法制建设的常态化隐患——物理事实与纸面权利的不相匹配规则设计必须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否则满纸的权利不过一纸空文在法律的森严坐标中寻找良知的位置从道德母体的隐性渗透到法律条文的直观存在法与情并非悖论,良法之治的逻辑起点在于遵守恶法寻求个案正义与整体正义的有机统一,在法律的弹性内寻求个案正义,在法律的修正中寻求整体正义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国司法理念的重大转折)在法与情的冲突中实现正义♣个案正义的失衡总是在所难免。

法律的一次失当和沉默是一种无奈,是我们选择法治这种社会生活方式的必要代价。

领导干部应当力戒因为看到法治的这种必要代价♣♣♣♣作为社会管理者的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法律规定,同时用心体察社会呼声,及时推动法律修订。

从而推动社会真正实现“法我所欲也,情亦我所欲也,二者得兼”的理想状态,走向良法之治的良性循环。

面对法与情的冲突,法律应该也一定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博弈的均衡解。

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不是法律的无能,而是法律人的无能,是法治社会的无能。

中国社会长期处于法律的不适当与法律的不遵守之间的二元对立和恶性循环,从而令社会付出重大的代价。

司法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1. 下列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 法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 法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D. 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A. 法律规范B. 法律关系C. 法律行为D. 法律原则3. 下列哪一项属于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A. 法律关系主体B. 法律关系客体C. 法律行为的目的D. 法律行为的动机4. 下列哪一项属于法律责任的种类?A. 刑事责任B. 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所有上述选项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5. 下列哪些属于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罚当其罪C. 依法行政D. 司法公正6. 下列哪些属于我国法律关系的客体?A. 物B. 行为C. 人D. 智力成果7.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行为的分类?A. 法律行为与非法行为B.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C. 诺成行为与要物行为D.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三、案例分析题(共40分)8. 张某因与李某有债务纠纷,李某久拖不还,张某遂找到王某帮忙解决。

王某承诺可以帮忙,但要张某支付10万元好处费。

张某同意后,王某找到李某,威胁李某还款。

李某害怕,便将欠款还给了张某。

请问:(1)张某、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10分)(2)如果李某将欠款还给了王某,王某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10分)(3)如果王某将张某支付的10万元好处费据为己有,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10分)9.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达成协议,约定甲公司以一处房产抵债。

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但甲公司并未将房产实际交付给乙公司。

请问:(1)乙公司是否已经取得甲公司的房产?为什么?(10分)(2)如果甲公司将房产另行出售给丙公司,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10分)四、论述题(共20分)10. 论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及其要素。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甲乙两人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甲在争执中将乙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

A. 故意伤害罪B. 过失致人重伤罪C. 故意杀人罪D. 非法拘禁罪答案:A解析:甲在争执中将乙打成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甲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该公司的行为构成()。

A. 侵犯著作权罪B. 侵犯商业秘密罪C. 侵犯专利权罪D. 侵犯商标权罪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因此,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3. 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张某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张某的缓刑考验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缓刑考验期自动延长B. 缓刑考验期不变C. 缓刑考验期缩短D. 缓刑考验期取消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因此,张某的缓刑考验期被取消。

二、多项选择题4.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A. 甲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抓获而主动放弃B. 乙在抢劫过程中,因同情被害人而主动放弃C. 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因被害人识破骗局而未能得逞D. 丁在实施故意杀人过程中,因被害人求饶而主动放弃答案:A|B|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选项A、B、D中的行为均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而选项C中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丙未能得逞是由于被害人识破骗局,而非丙主动放弃。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5年卷一1题)(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2 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题)(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

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3 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7年卷一3题)(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4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 (2016年卷一4题)(A)甲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B)乙市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C)丙区因发改局长立下“军令状”保证某重大项目不出问题,遂直接批准项目上马(D)丁县教育局网上征求对学区调整、学校撤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意见5 建设法治政府必然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

考法考试题库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考法考试中,关于法律效力的表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B. 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C. 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D. 部门规章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法律体系,法律效力的层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因此,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选项B正确。

2.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命令D. 国际条约答案:C解析: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等。

行政命令不属于法律渊源,因此选项C不正确。

3.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所有选项答案:D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因此,所有选项都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贪污受贿C. 非法拘禁D. 盗窃答案:ABCD解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贪污受贿、非法拘禁和盗窃均属于犯罪行为。

5. 下列哪些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C. 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D. 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答案:ABC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行政不作为不服的。

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判断题6.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答案:正确解析: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7.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之间冲突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之间冲突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居民张某,因家庭矛盾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用菜刀将李某刺伤,导致李某重伤。

事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与李某之间并无深仇大恨,此次争执纯属一时冲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在适用法律时遇到了以下法律冲突问题:1.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冲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刑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的冲突《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冲突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仅规定了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未涉及刑事责任。

在处理此类法律冲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规定了明确的刑事责任。

(2)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原则。

在适用法律时,应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果等因素,确保处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政法干警面试之情理法的冲突与协调

政法干警面试之情理法的冲突与协调

政法干警面试之情理法的冲突与协调中公教育研究院刘敏处理好情理法的冲突,是政法干警工作必须解决的难题,也是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官非常亲睐的一个考点。

例如,有过这样一道真题,“有人说法大于情,有人说执法不顾情,以后难做人,你怎么看?”考察的就是考生对情理法冲突这一问题的理解。

作为未来政法干警的一员,在政法干警面试备考阶段,应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那么,对于情理法之间的关系,该如何理解?情理法之间的冲突,该如何去化解?中公教育面试辅导专家从政法干警面试的角度,帮助考生解答这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当情理法三者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坚持法大于情还是情大于法?毫无疑问,在法治社会应当是法律优先,当情理法之间发生冲突时,首先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因此各位考生必须将法律放在首位,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个大的原则是不能动摇的。

比如前文中提到的那道真题,考生在面试中遇到类似题目,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观点是法大于情,否则就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

其次,情理法之间的矛盾是否不可调和?社会主义法治不仅要求严格依法公正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还需要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

虽说法不容情,但法可融情,所以,情理法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政法干警在工作中应当正确地解读和运用法律,力求找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点,最终实现情、理、法之间的协调和平衡。

再次,在具体考察情理法冲突的政法干警面试考题中,考生要如何协调情理法呢?一方面,是要坚持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

政法干警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借助社会生活的知识经验,实现执法方式的灵活多样。

比如,2012年内蒙古政法干警面试有这样一道真题,“谭某酒后回到家,发现妻子将要临盆,于是谭某立即开车送妻子去医院,在赶往医院的路上被交警发现酒后驾车。

但该交警并未立即处罚谭某,而是先用自己的车把谭某的老婆送到医院进行了及时的救治,事后对谭某进行拘留。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22)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22)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22)【答案】ABCD【考点】立法程序【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有权机关才可以根据职权或授权制定民法商法律文件。

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作出民商法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才拥有立法的提案权。

选项C说法错误。

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如宪法、法律、法规等,主要为制定法,即不同国家机关根据具体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选项D说法错误。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高经理作为自然人无权拟定规范性文件,且其拟定的文件也不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

因此,该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2010年)91.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

……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

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2010年卷一不定项第91题)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答案」B「考点」法与道德「解析」选项A错误。

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关系。

选项B正确。

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法制教育的论述,首创性地将公民守法的法律义务转化为道德义务。

道德义务在被法确认以后,则转化为法律义务。

选项C错误。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甚至浑然一体。

选项D错误。

近现代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在本质上的联系有两种学说,一种是自然法学派的恶法非法,一种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恶法亦法。

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辅导:法的价值的冲突及解决.doc

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辅导:法的价值的冲突及解决.doc

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辅导:法的价值的冲突及解决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辅导:法的价值的冲突及解决法的价值:自由、正义、秩序、效率、利益等。

价值发生冲突,有几个解决的方式。

第一,价值位阶原则,就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

具体说来,是自由大于正义,正义大于秩序。

例如,某地方出台了治理交通的新举措,为了治理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该市规定,如果行人如果违章过马路,被车撞死或撞伤,则司机完全不承担责任。

这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请进行论述。

第二,个案平衡原则。

第三,比例原则。

这个地方政府出台这个措施是由于很多行人经常违章过马路,结果撞伤或被撞死,引起了交通混乱,为了治理交通,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出台了这个措施。

所以这个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是以人的生命为代价或是以漠视人的生命来换取秩序,显然违反了价值位阶原则,这不是正义的法。

违反了正义大于秩序的位阶原则。

例如,很多城市也是为了治理社会秩序出台一项措施:禁止乞丐在商场、地铁、车站等地方乞讨。

请对这个“禁讨令”从价值位阶原则进行论述。

“禁讨令”的出台是为了治理秩序,但侵犯了乞丐的自由。

这是有关自由和秩序有冲突的例子。

例如,2003年发生的孙志刚案件,他发生背景有法律规定,就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收容遣送条例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但它却限制了农民到城里去的自由。

农民进城,这是迁徙自由。

收容审查条例的问题在于,也是违反了自由和秩序的位阶关系,它是以牺牲人的自由来达到这种治理秩序。

也是不合理的。

例如,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去医院,途中孕妇临产,情形危急,为了争取时间,于是司机将车开到了非机动车上调头,结果被交警拦住并被告知罚款,经过司机的解释,交警对司机不仅不处罚,还用警车为它开道,将孕妇及时送到了医院,请根据这个材料,有关法律价值问题或法律推理问题进行论述。

本题从法的价值角度论述的话,交警把违章行使的出租车拦住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这是法的秩序价值,但是如果交警把出租车拦住进行处罚,有可能会因为耽误时间,使母子生命受到危险。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知识点】依法治国【答案】D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答案】D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答案】D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

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知识点】执法【答案】B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试论中 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

试论中 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

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冲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与沉淀,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念、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现代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冲突。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强调的是“礼治”,将社会秩序的维护寄托于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更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而非严格的法律规则。

例如,在家族内部,长辈的权威往往高于法律,家族的规矩和传统被视为至高无上。

这种“礼治”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性,使得法律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情”因素也对现代法治构成了挑战。

在中国社会,人情往来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人们在处理问题时往往会考虑到人情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人情观念可能导致司法不公,影响法律的公正裁决。

比如,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可能通过托关系、找熟人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这与现代法治所追求的公正、公平原则相违背。

从法律制度层面来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些制度与现代法治的要求存在差异。

例如,古代的“连坐制度”,一人犯罪,全家甚至邻里都可能受到牵连。

这种制度在现代社会显然是不合理的,违背了现代法治中罪责自负的原则。

此外,传统法律中的“刑不上大夫”等特权思想,也与现代法治所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格格不入。

在司法实践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的是官员的主观判断和经验,而现代法治则强调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文和程序进行裁判。

古代的司法官员在断案时,往往会依据自己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经验进行判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程序。

这种主观随意性在现代法治中是不被允许的,现代司法要求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厌讼思想也与现代法治精神相冲突。

在古代,人们普遍认为诉讼是不光彩的事情,尽量避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这种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法治的发展,使得人们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有效地寻求法律的保护。

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考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2. 以下哪一项不是合同无效的情形?A. 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B.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C. 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D. 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时间答案:D4. 以下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A. 权利人提起诉讼B. 权利人请求履行义务C.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 权利人放弃权利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哪一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B.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D. 行政机关内部的人事任免决定答案:D6. 以下哪一项不是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A. 物权的设立B. 物权的变更C. 物权的转让D. 物权的消灭答案:C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C.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D. 决定公司内部的人事任免答案:D8. 以下哪一项不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A. 发明B. 商标C. 著作权D. 商业秘密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哪一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达法定婚龄D.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答案:D10. 以下哪一项不是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的形式?A. 公证遗嘱B. 自书遗嘱C. 录音遗嘱D. 口头遗嘱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D. 合同期限届满答案:ABC2. 以下哪些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A.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B.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C.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D.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其作品进行改编答案:ABC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哪些情形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A. 自首B. 立功C. 犯罪中止D. 犯罪预备答案:ABC4. 以下哪些情形下,行政行为可以被撤销?A. 行政行为违法B. 行政行为明显不当C. 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D. 行政行为的作出没有法律依据答案:ABC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哪些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A. 遗嘱人的近亲属B. 遗嘱人的债权人C. 遗嘱人的债务人D. 遗嘱人的法定代理人答案:BCD结束语:以上试题及答案解析仅供参考,考生应以最新法律法规及官方教材为准。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二)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二)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法理学(二)二、多项选择题:(2002年)31. 从法理学的角度看,下列哪些表述不能成立?A.在近代,法律责任与权利、的义务是可以相互转移的B.法律制裁是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C.立法是对社会资源、的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D.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答案及解析:AB 近现代法律遵循“责任法定”、“责任自负”原则,不允许法律责任的转移,因此A项错误。

关于B选项,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实施相应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如系当事人主动承担,如主动支付赔偿、补偿或恢复、补救、不算是法律制裁。

因此该项错误,关于C选项,从立法、执法、司法的关系来看,尽管它们都属于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的分配活动,但是执法和司法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进行,从属于立法活动。

因此相对于立法来说,执法和司法只能是第二性的,是立法基础上的再分配,而立法则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性分配”的活动。

因此该项正确。

关于D选项,执法活动从法的事实角度来看,是法在现实生活中被行政机关执行的过程,也是权力行使的过程。

二者在过程上是同一的。

因此D项亦正确。

32. 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D.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答案及解析:BCD 法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引作用,这种指引作用有两种实现模式,一是授权性的可选择的指引,允许人们自行决定是否这样行为,从而鼓励人民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二是义务性的确定不可选择的指引,人们必须依据法律规范的指引而行为,从而禁止人们违反法律设定的义务。

关于A选项,不得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是法律为公民所设定的义务,其指引作用为确定的指引。

论现代法治中“法”与“情”的冲突与与整合

论现代法治中“法”与“情”的冲突与与整合

论现代法治中“法”与“情”的冲突与与整合摘要:研究现代法治中“法”与“情”的冲突与整合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刻的意义。

本文首先对法律视角中的“情”的概念进行概括;其次分析了造成“法”与“情”冲突的主要两个原因是传统法律文化理念因素与现代社会价值多元化和法律环境因素;最后提出在现代法治过程中吸收利用“情法两尽”思想来完善现代法治,以使“法”与“情”达到利益平衡。

关键词:“法”与“情”;传统法律文化;情法两尽一、“情”的概念与特征(一)社会视角下的“情”民情一般认为是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的作用下所作用的结果,并且民情随历史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并受制于现实物质条件的制约,同时也受到相关文化的影响。

托克维尔强调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即是民情。

(二)法律视角下的“情”本文中的民情可以归属于对人情解答的一种,俞荣根先生曾说过:人情稍复杂一点,有的时候说是“私情”,这个时候说的“人情大于王法”就是贬义的;但在天理、国法、人情这一序列关系中的“人情”更突出的是“民情”,这种情况下的“法顺人情”又是褒义的。

[1](三)“情”的特征1、民情具有渗透社会生活的广泛性我们都常说民情也是人们道德观的体现,道德是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各种形态,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种社会关系中,而正是这些社会关系的维系需要建立在一定固有格局之上,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的进入或者退出,这就使得社会关系具有相当程度的公共性,换一种说法就是道德的公共性,使得民情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私人的控制,带有大众性,融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泛性。

2、民情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的一面,同样也有其与历史相联系、固定的一面,民情亦是如此。

首先,表现在各个时代的民情都有一些共同的东西,这是在长期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各个阶层都认同和维护的准则。

其次,表现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代,不同的阶之间的民情,都是有一些可以继承的内容。

3、民情具有独立性在大社会的背景下,民情处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对于社会关系的处理,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催生立法、司法、执法的进一步发展。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完善法律体系,以达到期许的目的,希望以法治取代专制.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

但是中国五千多年以来的泱泱大国文化历史传统底蕴,促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以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以自己的主观内心情感分辨对错是非,总之会有一套自己衡量的准则。

法律与情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相互制约.庞德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法律与情感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我将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阐述下我个人的观点。

案例一:母亲住房风波案某日,一电台法制节目接到了一位七旬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向节目编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老人的老伴已于不久前去世,膝下有一女,女儿生活也不富裕,且住房较紧张。

于是,老人考虑到女儿的情况,也想自己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

遂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女儿现有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女儿住在了一起。

凭着母女关系,老人也没有多想,于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儿的名字。

谁想,不久,女儿将自己的七旬老母赶出了家门,并称此房是自己购买.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商品房的户主是女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儿的姓名,那么毫无疑问,女儿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受法律的保护.再从情感的角度说,女儿生活不富裕住房紧张,母亲好心资助自己,却过河拆桥,钻了法律的空子,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深受大众所不齿,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拿起情感道德武器,去寻求社会支持,采取向法律求助的措施。

尽管社会上类似案件层出不穷,成功的案例却并不常见,因为负责审判的法官的裁决,法官与陪审员依据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更倾向于维护法律,当然,会酌情考虑情感因素,会照顾年迈的母亲,可能会在判决书里加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条文以保障母亲的权益,诸如此类。

我们可能会愤怒,可能会不满,但是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情感和法律之间有了冲突,并且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上的利益,尽管判决也许不一定合乎道德,也违背了中国的礼仪之邦的精神内涵,必须服从法律。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一、选择题A. 强制性B. 公平性C. 公正性D. 公共性答案:A解析: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

其中,强制性是法律最基本、最核心的特征,即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A. 宪法B. 法律C. 法规D. 习惯法答案:D解析: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习惯法虽然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渊源,但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已逐渐被成文法所取代。

A. 时效B. 空间C. 对象D. 内容答案:D解析: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时效、空间、对象等方面。

时效是指法律在一定时间内具有约束力;空间是指法律在特定地域内具有约束力;对象是指法律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

而内容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不属于法的效力范围。

二、简答题4.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合同关系中地位平等,自愿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基于真实意愿,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合法性原则要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5. 简述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犯罪和刑罚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刑法对所有人在适用上应当平等,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当。

三、案例分析题6. 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答案:法院应当分别审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

如果甲公司的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乙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如果乙公司的反诉请求成立,法院应判决甲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

法律之间冲突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之间冲突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员工离职前一个月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资。

乙于2010年加入甲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8年6月,乙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未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甲公司以乙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拒绝支付乙当月工资。

乙不服甲公司的决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认为,甲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关于离职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遂裁决甲公司支付乙当月工资。

甲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劳动合同法》与《公司法》之间存在冲突,需要对此进行分析。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冲突1.《劳动合同法》与《公司法》的法律地位《劳动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关系。

而《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法律冲突的具体表现本案中,甲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离职前一个月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工资。

这一规定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存在冲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法律适用1.法律适用原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冲突的解决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当同一事项存在多个法律规范时,上位法的规定优先于下位法。

(2)新法优于旧法:即当同一事项的法律规定发生变化时,新法的规定优先于旧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当同一事项存在特别法与一般法时,特别法的规定优先于一般法。

2.本案中的法律适用本案中,《劳动合同法》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上位法,其规定优于《公司法》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法律人情事故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人情事故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一座繁华城市,居民以中青年家庭为主。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内的居民素质也普遍提高。

然而,在一次意外事件中,法律与人情发生了冲突,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6月15日,某小区居民王先生正在家中休息,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声巨响。

紧接着,王先生发现自己的客厅窗户被砸得粉碎,一块重约5公斤的砖头掉落在客厅沙发上。

事发后,王先生立即报警,并将此事告知了物业管理部门。

经过调查,物业管理部门发现,该砖头是从小区15楼的一户居民家中抛掷下来的。

该户居民赵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心生怨恨,故意将砖头从窗户抛掷下来。

赵某的行为不仅给王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还可能对他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二、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在本案中,赵某作为抛掷砖头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赵某需要赔偿王先生的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物业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协助受害人向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追偿。

”在本案中,物业管理部门在接到王先生的报警后,及时采取了调查措施,并协助王先生向赵某追偿。

物业管理部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三、人情分析1. 社会道德观念的影响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讲究“和为贵”,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邻里纠纷时有发生。

本案中,赵某因邻里纠纷心生怨恨,导致高空抛物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社会道德观念。

2. 社会舆论的压力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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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真题解析:法律传统、情与法的冲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第86题(2017-1-86)
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时,若舜的父亲犯法,舜该如何处理?孟子认为,舜既不能以天子之权要求有司枉法,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父亲受刑,正确的处理方式应是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远之地。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B.中华传统文化重视伦理和亲情,对当代法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C.孟子的方案虽然保全了亲情,但完全未顾及法律
D.不同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矛盾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情与法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冲突,但在法治社会中,情与法应尽量协调,而这并不意味着情与法的冲突总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

选项B正确。

中华传统文化以道德文化为本体,重视伦理和亲情,当代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借鉴,以更好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选项C错误。

孟子的方案保全了亲情,也顾及了法律。

选项D正确。

法律传统是指世代相传、辗转相承的有关法的观念、制度的总和。

而情与法的冲突在不同的法治情况下也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法律传统对情与法的冲突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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