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标准解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原分等级现不再分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原分二、三级, 现不分等级。
(4)原不分等级,现分一、二级的。公路交通原5个分项、 港口方面的原3个资质,原不分等级,现分为一、二级。
第三部分 新标准考核指标解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简称“新标准”)的基本 框架与旧版变化不大,分为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工 程业绩和承包工程范围,但评价的内容和重点有了较 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三是提高了产业工人组织化程度。增设了对“技 术工人”的考核指标,并鼓励总承包企业拥有全资 或控股的劳务企业,即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的技 术工人可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申报资质;
四是对企业承包范围作了必要 的调整。一方面取 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限制。 另一方面提高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限。 如特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 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工 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对高度、 跨度、总重量、单体面积等都设了下限。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会议
2014年11月6日,住建部公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 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2015年1月22日,住建部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第22号令),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 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同时作废;
2015年1月31日,住建部下发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自2015年 3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41号)同时作废。
2015年5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的通知。
3、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管
改变过去重资质申报而轻市场监管的现状。以后将 加大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监管和处罚力度。如资 质管理规定中对企业申报过程中发现企业弄虚作假, 申请企业一年内不准再次申请资质,而对取得资质后 发现企业弄虚作假取得资质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资质。
第二部分 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一、总承包序列变化 1、名称变化 (1)原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改为建筑工程总承包; (2)原冶炼工程总承包改为冶金工程总承包; (3)原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改为石油化工工程总承 包; (4)原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改为机电工程总承包。
今天我和大家一起学习新资质标准的主要内容。共 五个部分:
一、新标准修订的主要特点 二、新标准的主要变化 三、新标准考核指标解读 四、关于换证工作 五、有关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一部分 新标准修订的主要特点
1、进一步简政放权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 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将中央企业(12个) 及其下层级的企业部承包二级、三级下放到省里受理、 审批;省厅也将交通、水利、电信等三级总承包资质 下放到市里审批; 二是减少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从原60个减少 到36个、劳务分包原13个类别合并为1类; 三是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对中级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申报材 料委托省里审核,部里只负责抽查。
4、对最低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增加了个人业 绩的要求;
5、对代表工程业绩类别和数量作了一些调整; 6、取消了原企业承包工程不能超过5倍资本金的 限制; 7、提高了部分高等级资质企业的承包工程的下 限。如特级资质企业只能承包6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企业只能承包3000万元以上的 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对高 度、跨度、总重量、单体面积等都设了下限。
2、等级方面的变化,主要是对部分资质的等级设置进行 了调整:
(1)取消三级的资质类别。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 防水和防腐保温、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原分为一、二、 三3个等级,现只分பைடு நூலகம்一、二2个等级。
(2)增加三级资质的。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原标准只有一、 二2个等级,现设为一、二、三3个等级。
1、简化了考核指标。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金”、 “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工 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等考核 指标,大幅度减少了专业人员的数量;
2、对注册人员不仅有人数的要求而且需要考核建造 师的专业;
3、增设了对“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考 核指标;
2、等级变化 港口与航道、冶金工程、石油化工、机电工程增设 了三级资质标,从而12个总承包统一分为特级、一、二、 三级(通信、机电无特级)。
二、专业承包序列变化 1、原60个专业资质变为36个。其中保留28个、变更名称 的6个(预拌商品混凝土变更为预拌混凝土、园林古建筑变更 为古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变更为模板脚手架、机电设备安 装变更为建筑机电安装、机场空管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变更为 民航空管及机场弱电系统、送变电变更为输变电)、合并的7 个(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智能化、 电子合并为电子智能化;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设备安装、 水上交通管理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 并入相应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12个(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 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取消的8个(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 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拆除作业)。
2、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新资质不再设主项和增项,取消了原增项专业 资质不能超过5项的限制,打破资质序列限制,允许企 业同时取得多个序列和类别的资质,总承包、专业承 包、劳务三个序列资质可以相互申请; 二是简化了考核指标。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金”、 “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工 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等考核 指标,大幅度减少了人员的数量;对注册人员以后不 再需要上报身份证、注册证,只要在数据库中进行对 比即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