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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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讲解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讲解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讲解管理制度一、景区讲解员概述景区讲解员是景区导游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为游客提供专业的讲解服务,使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重要信息,增强游客对景区的认知和体验。

景区讲解员的工作不仅是技术性的,更是一项艺术性的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流利的讲解能力、优秀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景区讲解员的选拔和培训为了确保景区讲解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景区要建立健全的选拔和培训机制。

1.选拔景区讲解员的选拔应该以能力为主要标准,要求应聘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优秀的表达和沟通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景区可以通过面试、笔试、实地考察等方式来筛选合适的讲解员。

2.培训景区应该为新入职的讲解员提供系统全面的培训,包括景区的相关知识、讲解技巧、服务意识、应急处理等内容。

培训内容要贴近实际工作,注重实践操作,让讲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和成长。

三、景区讲解员的管理和督导景区讲解员的管理和督导是景区有效运营的保障,景区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1.管理制度景区应该建立健全的讲解员管理制度,包括入职管理、考核评价、激励奖惩、升迁晋升等方面内容。

制度要求明确、操作规范,让讲解员知道自己的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标准、职业晋升空间等。

2.监督机制景区应该建立监督机制,对讲解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和调整。

景区可以通过定期考核、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来监督讲解员的工作表现。

四、景区讲解员的服务水平提升景区讲解员的服务水平是景区形象的重要体现,景区要通过不断提升讲解员的服务水平,提升景区的整体服务品质。

1.定期培训景区应该为讲解员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包括知识更新、技能提升、经验分享等内容,让讲解员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互动沟通景区讲解员要做到主动与游客互动,倾听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游客的疑问,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
1.组织接待游客,向游客讲解欢迎词以及做好景区内安全提示和参观注意事项。

2.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向游客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3.遵守职业道德,按景区要求统一着装,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4.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不得违背讲解材料,讲解内容不允许有严重错误。

5.根据景区安排的接待任务进行接待,不得擅自带人参观,不得无故推诿或让游客等待讲解员。

6.严格按照景区确定的游览路线和参观内容提供讲解服务,游客未提要求,不得减少讲解内容、缩减讲解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游览路线。

7.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正确的行姿、站姿和手势,不得弯腰驼背,抓扶栏杆,不能将双手交叉于胸前,或背于身后,或揣进口袋。

8.讲解接待中要积极向游客介绍和传播景区文化,随时保持和游客的交流。

引领游客时,走在游客前方右侧一米处,不得将游客置于身后成置于游客身后。

9.做好咨询和解答工作,认真解答游客提出问询,虚心听取游客意见。

10.积极反映讲解接待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合理意见
11.认真做好讲解接待后工作记录和工作总结,积极完成景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景区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讲解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讲解员应遵循游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讲解服务的专业性、知识性和艺术性。

二、讲解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讲解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及大专院校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讲解员的基本条件:1. 年龄18-24岁(有外语特长者可适当放宽),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好。

2.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3.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强,会外语,有特长者优先。

4. 符合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讲解员入职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包括景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讲解技巧、游客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三、讲解员的工作职责第七条讲解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游客的接待和讲解工作,传播景区文化,展示景区形象。

2. 负责游客咨询解答,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游客满意度。

3. 参与景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协调游客与景区的关系。

4. 参与景区科研、教学、宣传等工作,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讲解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讲解员实行定期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讲解能力、服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十条讲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 严重违反景区管理制度,损害景区形象的。

2.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3. 因个人原因导致游客投诉并经查实的。

五、讲解员的福利待遇第十一条讲解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讲解员根据工作年限和业务水平,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

六、讲解员的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三条讲解员应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景区讲解工作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工作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工作管理制度一、引言景区讲解工作是旅游景区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游客满意度、增加景区知名度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景区讲解工作,提高讲解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景区讲解工作部门设置景区讲解工作部门负责景区讲解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景区讲解工作的高效运转。

2.讲解员组织架构景区讲解员根据工作内容和特长分为一般讲解员和专业讲解员,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讲解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讲解员招聘与选拔1.招聘条件:具有良好的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爱好旅游和文化,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选拔程序:通过书面申请、面试等环节选拔出适合的讲解员,并进行培训。

四、讲解员培训1.培训内容:包括景区相关知识、讲解技巧、服务礼仪等内容。

2.培训形式:定期举办集中培训和实地考察活动,提升讲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

五、讲解员管理1.工作安排:根据景区客流和活动安排,合理安排讲解员的工作时间和内容。

2.考勤制度:讲解员需按时到岗,根据工作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并做出奖惩措施。

3.形象管理:讲解员需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仪容,具备亲和力和引领力,提升讲解质量。

六、讲解员考核1.工作考核:对讲解员的讲解水平、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进行定期考核,建立个人档案。

2.绩效奖励: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激励讲解员提高工作绩效。

七、讲解员服务1.服务规范:讲解员需遵守景区规章制度,保持良好服务态度,积极解答游客疑问。

2.服务宗旨:以游客满意度为中心,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讲解服务,增加景区吸引力和知名度。

八、总结与展望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景区讲解工作的专业化和服务水平,增加景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希望景区讲解工作部门和讲解员积极配合,共同打造一个高水准的讲解服务团队。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景区讲解工作将得到更好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景区的形象和服务质量,提升景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景区讲解队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队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景区讲解队的管理,规范讲解队员的行为,提升讲解服务质量,确保景区讲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讲解队组建1. 景区讲解队由景区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建立,招募条件包括专业知识扎实、口才优秀、形象佳、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2. 讲解队员需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包括理论课程学习、实地实践操作等,达到一定标准后方可正式上岗。

3. 讲解队员应遵守景区管理部门的纪律要求,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景区讲解任务。

三、讲解队管理1. 队长负责讲解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任务分配、考核评定等。

2. 讲解队员应按照景区管理部门的规定准时到岗,出勤情况不良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3. 讲解队员需穿着统一的工作服装,保持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得体,为景区游客树立良好的形象。

4. 讲解队员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升讲解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

5. 讲解队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同推动景区讲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讲解活动1. 景区讲解队应按照景区管理部门的安排,准时参加各项讲解活动,做到言传身教,热情周到,让游客在听得懂、听得进、听得住的基础上,听得上瘾。

2. 讲解队员应提前准备好讲解内容,做到熟练、准确、流畅,遇到游客提问要认真回答,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请教。

3. 讲解队员需与游客保持良好的沟通互动,关注游客需求,主动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游客在景区的访问体验。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突出的讲解队员给予嘉奖,例如表扬信、奖金等。

2. 对违反规定的讲解队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

3. 队长要定期对讲解队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评定,淘汰业务不合格、工作态度不端正或不适应景区管理要求的队员。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任何争议,以景区管理部门最终决定为准。

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相关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讲解队员,确保所有人员了解最新的管理规定。

景区讲解员考勤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员考勤管理制度

景区讲解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景区讲解员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景区运营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讲解员的出勤、请假、休假等规定,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促进景区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景区所有讲解员,包括全职、兼职及实习讲解员。

三、工作时间1. 全职讲解员工作时间为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9:00 - 12:00下午:13:00 - 17:002. 兼职及实习讲解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景区与讲解员协商确定。

3. 景区可根据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调整讲解员工作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讲解员。

4. 讲解员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作时间,按照景区的安排执行。

5. 讲解员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景区的正常运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a. 讲解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景区指定,如使用考勤机、手机APP、纸质签到表等。

b.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现签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并予以更正。

c.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的依据,讲解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a. 全职讲解员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

b. 上午签到时间为08:50至09:10,下午签到时间为17:00至17:20。

c. 兼职和实习讲解员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景区规定的签到次数和时间进行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a.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讲解员,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b. 讲解员应提供因公外出的有效证明,如外出公函、会议记录等,由直接上级核实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a. 若讲解员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记录出勤,应在发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由上级向考勤管理人员报告。

b. 讲解员需提供合理的忘记签到原因,如无正当理由,将按旷工处理。

讲解员安全管理制度

讲解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讲解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讲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讲解员。

二、安全责任1. 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讲解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讲解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讲解员本人对本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入职讲解员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定期对讲解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讲解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讲解员进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讲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讲解员在每天开始讲解工作前,应对讲解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对讲解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故障隐患。

五、安全操作规程1.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讲解区域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讲解区域。

2.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确保讲解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3.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讲解秩序,引导游客遵守参观秩序。

4.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六、突发事件处理1.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立即组织游客有序疏散。

2.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如遇游客受伤,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医疗部门。

3. 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讲解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讲解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具体要求1. 讲解员应佩戴讲解员证,佩戴整齐,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景区导游人员的管理,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导游人员选拔与培训1. 景区导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3)熟悉景区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旅游资源等知识;(4)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

2. 景区导游人员的培训:(1)景区应定期对导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培训内容包括景区概况、导游业务知识、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能力等;(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导游人员职责1. 景区导游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景区规章制度;2. 负责为游客提供导游讲解服务,解答游客的咨询;3. 提醒游客注意景区安全,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4. 维护景区环境卫生,引导游客文明旅游;5. 积极宣传景区文化,提高游客对景区的认知度;6. 协助景区管理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四、导游人员管理1. 景区导游人员应持证上岗,不得擅自从事导游活动;2. 景区导游人员应参加景区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3. 景区导游人员应遵守景区导游人员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景区导游人员应定期接受景区管理部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导游人员考核与奖惩1. 景区导游人员的考核分为业务考核和纪律考核;2. 业务考核内容包括导游讲解、游客满意度等;3. 纪律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等;4. 对考核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导游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淘汰。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景区讲解员公约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员公约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员公约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员行为,提高景区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讲解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景区讲解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景区讲解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为游客提供准确、生动、贴切的讲解服务。

第五条景区讲解员应当尊重游客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拍照等与旅游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景区讲解员应当自觉维护景区形象,保护环境,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讲解员行为规范第七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当着装整洁,语言规范,态度热情,礼貌待人。

第八条景区讲解员应当掌握景区历史、文化、自然、建筑等方面的知识,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的讲解。

第九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当注重互动,积极回答游客提问,满足游客需求。

第十条景区讲解员应当遵守景区游览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游览,确保游客安全。

第十一条景区讲解员不得泄露游客个人信息,尊重游客隐私。

三、讲解员培训与管理第十二条景区应当定期组织讲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讲解员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景区应当对讲解员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讲解员证书,不具备条件的讲解员不得从事讲解工作。

第十四条景区应当建立健全讲解员管理制度,对讲解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四、讲解员权益保障第十五条景区应当保障讲解员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讲解员工资、福利。

第十六条景区应当为讲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培训、住宿、交通等。

第十七条景区讲解员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公约的景区讲解员,由景区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九条景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讲解员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六、附则第二十条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讲解人员管理,提高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讲解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景区讲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旅游相关专业优先;(三)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具备一定的旅游知识储备和历史文化素养;(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讲解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四条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提高讲解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景区讲解人员的招聘应当通过公开招考、推荐等方式进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景区讲解人员选拔过程中,应当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旅游知识储备、历史文化素养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景区讲解人员招聘合格后,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旅游法律法规、景区历史文化、导游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

第八条景区讲解人员应当在取得景区讲解证后,方可从事讲解工作。

三、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景区讲解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条景区应当设立讲解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讲解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讲解能力、服务质量、游客满意度等。

第十一条对考核合格的讲解人员,景区应当予以奖励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人员,景区应当予以培训、调岗或者解聘。

四、服务与保障第十二条景区讲解人员应当遵守景区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和标准为游客提供优质讲解服务。

第十三条景区讲解人员应当尊重游客,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游客参加另行收费的旅游活动。

第十四条景区应当为讲解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讲解资料、工作用品、劳动保护等。

第十五条景区讲解人员享有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报酬、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等。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员的管理,提高景区讲解服务质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讲解员,包括专职和兼职讲解员。

第三条景区讲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旅游事业,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3. 熟悉景区的地理、历史、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知识;4. 持有景区讲解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景区讲解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

第五条景区讲解员培训内容包括:1. 景区概况及历史文化知识;2. 景区讲解技巧和规范;3. 旅游法规、政策及行业规范;4. 客户服务与沟通技巧;5. 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景区讲解员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景区讲解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地完成讲解任务;2. 主动了解游客需求,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3. 熟练掌握景区讲解技巧,确保讲解内容准确、生动;4. 维护景区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游览;5. 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景区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讲解员胸牌,展示个人形象;2. 严格遵守景区讲解规范,使用普通话;3. 讲解内容真实、准确,不夸大其词;4. 注意保护游客隐私,不泄露游客信息;5. 遵守景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景区讲解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讲解质量、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讲解员,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一条景区讲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出:1. 违反景区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2. 擅自离职,严重影响景区工作的;3. 考核不合格,连续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4.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从事讲解工作的。

第十二条景区讲解员退出程序:1. 景区管理部门对讲解员进行考核,提出退出意见;2. 讲解员对退出意见提出异议的,可向景区管理部门申请复核;3. 复核结果确认为退出的,景区管理部门正式下达退出通知。

讲解员管理制度模板

讲解员管理制度模板

讲解员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讲解员的职责、行为和工作流程,确保讲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讲解工作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向参观者提供专业、准确的讲解服务。

2. 维护展品安全,确保参观秩序。

3. 收集反馈意见,不断优化讲解内容和方式。

三、工作流程
1. 准备工作:提前熟悉讲解内容,检查讲解设备是否正常。

2. 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参观者,了解参观者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3. 讲解工作:按照既定流程进行讲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结束工作:解答参观者疑问,收集反馈,整理设备。

四、行为规范
1. 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2. 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参观者。

3. 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

4. 保密工作,不泄露讲解内容和参观者信息。

五、培训与考核
1. 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定期接受工作考核,包括讲解质量、工作态度和遵守制度情况。

六、激励与惩罚
1. 对于表现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特定机构的需求和标准。

日常景区导游管理制度

日常景区导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景区导游的日常行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导游人员的基本要求1. 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旅游事业,尊重游客,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景区管理制度。

2. 导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导游资格证书,熟悉景区景点知识、民俗风情、历史文化、法律法规等。

3. 导游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导游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景区内通用的外语进行导游服务。

三、导游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1. 导游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景区管理部门请假。

2. 导游人员应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导游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导游人员应按照景区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导游讲解,不得擅自更改路线和时间。

4. 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景区管理制度,不得在景区内吸烟、饮酒、赌博等。

5. 导游人员应尊重游客,耐心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不得歧视、侮辱游客。

6. 导游人员应遵守景区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收取游客费用。

7. 导游人员应配合景区管理部门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工作,发现游客有危险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报告景区管理部门。

8. 导游人员应积极参与景区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导游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景区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导游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导游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导游人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1)严重违反景区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2)泄露游客隐私,损害游客利益的;(3)索要、收受游客财物,损害景区利益的;(4)擅自更改路线、时间,影响游客游览的;(5)其他违反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和景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景区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景区讲解队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队的管理,提高讲解服务水平,树立景区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讲解队的组织、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景区讲解队以“服务游客、传播文化、展示景区”为宗旨,致力于为游客提供专业、热情、细致的讲解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景区讲解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下设讲解组、培训组、考核组、物资组等部门。

第五条队长负责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招聘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具备一定的英语沟通能力;3. 年龄在18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4. 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5. 具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2. 报名及资格审查;3. 面试;4. 体检;5. 录用。

第八条培训内容:1. 景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特色景观等知识;2. 景区讲解技巧、语言表达、导游礼仪等;3. 安全教育、应急处置等。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条平时考核:1. 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2. 服务质量:热情周到、细致耐心;3. 业务能力:知识丰富、讲解准确;4. 团队协作: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1. 综合评分:根据平时考核成绩、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2. 评选优秀讲解员、优秀团队等。

第十二条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讲解员,给予表彰、奖励;2. 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讲解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第五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三条景区为讲解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包括:1. 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讲解设备、资料等;2. 培训经费:定期组织讲解员参加培训;3. 工作时间:合理安排讲解员的工作时间,保障其休息权益。

第十四条景区鼓励讲解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竞赛,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讲解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讲解人员的管理,提高景区讲解服务质量,确保游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所有讲解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讲解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景区讲解人员的职责:1. 熟悉景区历史、文化、自然、人文等知识,为游客提供专业、准确的讲解服务;2. 维护景区秩序,引导游客文明游览;3. 关注游客需求,及时解答游客疑问;4. 配合景区其他部门工作,共同维护景区形象。

第五条景区讲解人员的权限:1. 在讲解过程中,有权对游客进行引导、提醒和制止违规行为;2. 对景区内设施、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和保护;3. 对景区内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

第三章讲解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景区讲解人员的选拔: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2. 热爱旅游事业,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3. 熟悉景区相关知识和业务流程;4. 具备相关学历或专业背景。

第七条景区讲解人员的培训:1. 定期组织讲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讲解水平;2. 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拓宽知识面;3. 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讲解服务规范第八条讲解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1. 着装整洁,仪容端庄,展示景区形象;2. 讲解内容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3. 讲解语言规范,吐字清晰,语速适中;4. 讲解过程中,关注游客反应,及时调整讲解内容和方式;5. 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耐心解答游客疑问。

第五章讲解考核与奖惩第九条景区讲解人员考核:1. 定期对讲解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包括讲解内容、表达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讲解人员晋升、调岗、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景区讲解人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讲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规定、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讲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景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景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旅游部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

旅游部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

旅游部景区讲解员管理制度景区讲解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景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景区从事讲解活动~必须依照规定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讲解员证。

第三条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第四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必须佩戴讲解员证。

第五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应当着装统一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第六条 10人以上旅游团队团队~需持话筒向游客进行讲解。

第七条散客需要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可收取讲解费~收取标准如下:10人以内,含10人,30元,11人—20人,含20人,40元,20人以上50元。

第七条讲解员应严格服从景区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景区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

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第八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九条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内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条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有恐吓及强迫游客的言词.第十一条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生态园管理处或游客中心进行投诉。

生态园管理处或游客中心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由生态园管理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对讲解员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视同旷工处理,和旷工15天以上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停团或除名处理.,二,对讲解员未佩戴讲解证或未按照要求配带话筒的处于50元罚款。

,三,对讲解员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的~将对第一次不服从安排者处罚50—100元~第二次不服从安排者将予以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处理。

旅游景区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旅游景区是人们放松心情、感受美景、了解文化的场所。

作为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导游的导览讲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导游服务的质量和统一管理旅游景区导游的讲解内容,制定了旅游景区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的重要性、内容要求以及管理制度的实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的重要性旅游景区导游的讲解内容规范对于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传播地方文化、保证旅游景区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的讲解内容可以使游客更好地了解景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信息,增加游客对景区的兴趣和认同感。

对于旅游景区来说,规范的导游讲解内容也是宣传景区的一种方式,能够吸引更多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二、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的要求1.准确性导游在讲解景区时,应确保讲解内容的准确性。

导游应该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景区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准确地传达给游客。

导游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确保讲解内容准确无误。

2.生动活泼导游讲解内容要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导游可以采用丰富多样的讲解方式,如故事讲解、趣味问答等,吸引游客的兴趣和注意力。

生动活泼的讲解方式能够加深游客对景区的记忆和印象,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3.文化内涵导游讲解内容应注重传播景区的文化内涵。

导游可以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游客介绍景区的文化背景、传统习俗、民俗风情等,让游客更好地了解和感受当地的文化独特性。

通过文化内涵的讲解,不仅可以提升游客的审美意识,还能够推动当地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三、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的实施为了确保导游讲解内容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旅游景区制定了导游讲解内容规范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培训与考核景区要求导游参加专业培训,掌握讲解技巧和相关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包括对景区的历史、文化、景点介绍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及口头表达和讲解技巧的培训。

2.指导与反馈景区设立导游管理部门,负责对导游进行指导和管理。

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讲解员管理制度

***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制度一、导游人员应严格依照国家要求及企业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优秀的仪容仪表,衣着朴实大方,带团禁止穿高跟鞋、奇装异服、艳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早半个小时到达团队会合的地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估算书、确认书、建议表、团款。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略、景区概略,注意事项,路程中要尽量调换旅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到家后要写工作日志。

四、导游人员应一直坚持浅笑服务,仔细负责,仔细周祥,体谅入微,尽量知足旅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旅客交流、交流。

如遇问题立刻报企业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归并监察司机、地陪工作,尊敬领队建议。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示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惫车。

每开四个小时车,要泊车歇息20 分钟。

六、导游人员办理各样事情要以全局为重,时辰保护公司利益与旅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禁止与地陪结合煽动旅客购物,私自增添景点与购物点,禁止私拿回扣,发现同乡店要立刻中断。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销,保留好发票,禁止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禁止与旅客共餐(特别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实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辰与旅客在一同,禁止离开旅客,独自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禁止与司机、地陪独自行动或低声密语。

十二、导游人员要守旧企业各项机密,不得泄漏。

十三、导游人员应增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去地的景点特点、风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路过省份、城市、景点概略,要准备好调理团队氛围的节目。

十四、碰到紧迫事件应立刻通知企业,并采纳各样应急举措。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辰监察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刻解决,禁止把问题团带回来,保证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时期,要严格依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履行,如因导游私自更转行程或自己原由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肩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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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制度一、导游人员应格按照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带团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

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到家后要写工作日记。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

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

每开四个小时车,要停车休息20分钟。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立即中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导游带团返回,末团及长线团休息一天。

***景区讲解员制度1、讲解员必须服从讲解所的统一管理,自觉和认真执行讲解所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禁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2、讲解员应规保管和使用讲解证,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3、讲解员应格服从讲解所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讲解所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游客。

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4、讲解员应将资格证、上岗培训费上交讲解所进行统一管理。

5、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所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6、讲解员如要带实习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禁止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

7、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前,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

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

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事先告知单位并经单位同意后可进行洽谈和服务。

(2)、讲解员应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

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保洁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8、讲解员在带团开展讲解活动时,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1)、讲解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2)、讲解员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讲解证进行讲解服务。

(3)、讲解员应当在讲解证载明的两大景区景点围进行讲解活动,不得超越两大旅游景区景点围服务。

(4)、讲解员应向游客发放胸卡,便于区别、寻找。

10人以上团队,需持话筒向游客进行讲解,并持导游旗引领游客参观。

(5)、讲解员应尊重旅游者的民族尊、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6)、讲解员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区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

讲解容及语言应规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不健康容。

(7)、讲解员应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8)、讲解员应当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

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以书面形式确认。

(9)、讲解员应充分照顾到每位游客,协调好游览速度,保证每位旅游者都能顺利进行游览,完整听到讲解。

不得使游览速度过快,让旅游者无法清楚了解景区。

若因游客要求延长讲解时间的,讲解员应及时与单位取得联系。

若旅游者游览时间有限,要求加快游览速度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书面确认。

(10)、讲解员不得无故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等候游客,如团队中有部分人乘坐,讲解员应陪同未乘坐观光车或缆车的游客步行至前汇合。

(11)、讲解员不得以任式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礼品,不得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

(12)、讲解员讲解服务费由讲解所统一收取,定期结算,公务接待讲解费由游客中心据实向景区管理局申请报帐。

讲解服务收费实行定额限价管理,禁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13)、讲解员必须格遵守景区景点旅游门票管理规定,禁带客偷逃旅游门票。

(14)、讲解员有权拒绝旅游者下列无理要求:侮辱其人格尊的要求;违反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我国民族风俗习惯不符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9、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和讲解所进行投诉。

景区管理局、游客中心、讲解所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肃处理。

同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及时向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景区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管理1、讲解所应每天指派专人对讲解员带团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是否规执行进行检查,对讲解员的讲解服务活动进行综合检验,以此来分析、评价讲解员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和加强讲解员的管理。

2、讲解所检查人员应每天对巡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分析、信息返馈。

同时,讲解所将把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记录结果作为对讲解员进行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3、讲解所服务质量巡查人员应格按照“不徇私情、实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并重点根据有关讲解员的管理规定和以下巡查容要求,全面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及时跟踪监督:(1)、讲解员是否领到《服务质量跟踪表》,在带团结束后,是否请游客在质量跟踪表上签上意见、建议;(2)、讲解员是否佩带讲解证、统一着装、使用导游旗;(3)、讲解员是否甩点,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带客参观;(4)、讲解员是否详细对游客进行景点讲解。

(5)、讲解员在带团是否有下列违规行为:未按规定时间到岗;10人以上团队未持话筒进行讲解;仪表或着装不整洁;讲解中吸烟或吃东西;私自带人随团游览;无故不随团活动;损害利益和民族尊言行;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欺骗或胁迫旅游者消费;不尊重旅游者信仰和民族风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以明示或者暗示的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私自涂改、转借讲解证供他人使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拒绝或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中止导游活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或迷信容;未经讲解所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式直接承揽讲解服务活动。

4、讲解队管理所应切实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将讲解员的工作情况按月向游客中心进行汇报。

讲解员奖惩管理一、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即对凡在开展讲解服务工作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游客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讲解员给予100—500元奖励,具体奖励由游客中心据实审核、上报批准后执行。

1 、对单位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被采纳,并使单位综合效益提升明显改观,成绩突出者;2、顾全大局、自觉遵章守纪、服从统一管理,敬业爱岗,钻研业务,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3、在事故预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4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单位利益,抢救集体财产,表现突出者;5、在一年,收到旅游者表扬信三封或新闻单位表扬一次者。

二、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或处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对讲解员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视同旷工处理)和旷工15天及无特殊原因连续事假30天以上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2、对讲解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违规从事讲解活动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和除名处理,同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3、对讲解员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的,将对第一次不服从安排者处罚100—300元,第二次不服从安排者将予以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处理,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

4、对讲解员擅自离团或自行乘坐观光车或缆车在前等候游客的,将处罚每次50元。

同时对造成游客投诉或重大影响的,将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和深刻检查,并经学习合格后可重返讲解岗位。

5、对讲解员不遵守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无故迟到、早退、病假的,将按照迟到15分钟以,每次扣5元;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时;早退一次扣20元;脱岗30分钟以上,每次扣20元;旷工一次扣50元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事假每月累计超过四天以上的,将每天处罚20元。

6、对讲解员因麻痹大意,不按安全规则操作,造成游客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责令停职反省,暂扣讲解员证,并由当事讲解员个人承担单位赔偿游客总金额的20%—50%。

7、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每次30元以上300元以下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情节重的,可根据情节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①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未佩戴讲解证和带10人以上团队未持话筒或带团时未向游客发放胸卡的(特殊情况除外);②讲解员未经讲解服务单位委派,私自承揽讲解服务业务或进行讲解服务活动的;③讲解员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终止讲解服务活动的;④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有损害利益和民族团结言行的;⑤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活动时,以任式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索要小费、礼品的;⑥讲解员拒不接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局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和游客中心、讲解所检查的;⑦讲解员擅自无故更改游览路线或中途终止讲解业务的;⑧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团交给实习讲解员讲解的.8、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给予每次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同时将追缴违规所得;情节重的,可根据情节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并报请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吊扣、吊销其讲解证:①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七款规定,未尽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义务使旅游者遭受损害的;②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的;③无讲解证进行讲解活动或超越讲解证核定的服务区域提供讲解服务的;④讲解员违反讲解服务费定价限额管理规定擅自收费和私自带客偷逃旅游门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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