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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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工作,提升学校与行业、产业、地方的融合,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等三个文件(《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教技[2014]2号)、“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闽教科〔2012〕79号)以及《福建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闽财教〔201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理工学院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6-202000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地方急需、省内一流”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我校综合改革行动计划,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积极联合科技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构建协同创新模式,建立一批中心,解决若干相关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难题,与区域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技术难题攻关,与厦门及周边地区龙头企业形成良好互动关系。

第三条中心建设遵循“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深度融合、特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多元、开放、融合、持续”的运行机制,以协同创新引领我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中心实行公开遴选,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遴选”原则,突出特色,强化优势,目标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组建中心须由厦门理工学院牵头,积极吸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境内外科研院所等多家单位的科技创新力量参与,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协同、机制创新.第六条中心的研究方向必须符合厦门市、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规划,在省内影响力处于领先水平,参加的企业原则上应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

第七条已开展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研究,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或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的科学管理,根据《20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标准:1、科学研究:通过校企、校地结合,组织协同创新项目,并明确任务、联合攻关,产出区域经济社会急需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研究成果,体现出需求性、改革性、创新性和系统性,促进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机制形成的环境和氛围。

2、人才培养:通过协同创新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创新项目研究和吸收多学科领域专家的参与开发,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向学科发展、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XXXX管理高级专门人才;为XXXX的现代服务,向社会有关业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学科建设:以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在研究的过程中,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创新研究成果,形成新学科课程基础,有计划地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受国内同行的研究人员,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等措施,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努力建成为本学科的全国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4、咨询服务:通过协同创新项目和承揽应用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吸收XXXXXXXX行业领域的工作人员参与合作研究、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面向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及社会XXXXXXXX行业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建成XXXXXXXX行业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5、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要把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作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通过建立协同创新项目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用”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妥善平衡各方责任权利关系,不断探索协同创新机制,在探索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XX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XX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XX市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内外创新要素和资源集聚,加强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加快形成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强大合力,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协同创新中心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共性需求,整合互补性资源开展协同合作的多方参与、多资源集成的创新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协同创新中心按其功能定位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面向战略新兴产业培育的研发型协同创新中心。

指由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牵头或政府主导,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前沿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目标,为促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创新服务和产业技术引领的公共创新平台或组织。

(二)面向特色优势产业创新的服务型协同创新中心。

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创新主体,为助力产业转型升级,面向我市专业镇、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服务共性需求,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协同开展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技术咨询、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产业创新服务的公共创新平台或组织。

(三)面向产业核心力提升的企业协同创新中心。

指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深度协同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建设的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由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一)多方参与。

由多家创新实体或组织,以明确的产业或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围绕特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合作。

南京工程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南京工程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南京工程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科研方向、创新团队与行业、产业、地方的融合,增强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 简称“2011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南京工程学院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是指依据2011计划的总体要求,依托南京工程学院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

包括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和培育建设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遴选,以定期考核评估、优胜劣汰和滚动发展的原则建设。

第三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以学校现有优势特色学科和创新团队为核心,以高水平合作的协同单位为支撑,以“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为标准,整合人才、学科、科研资源,建设若干个面向区域发展、行业产业、文化传承创新的协同创新中心,促进学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是以学校为主体,联合各协作单位共同组建的,以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为使命的新型科研机构;协同创新中心成立理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研究的重点领域,审议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聘任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等事宜。

设立学术委员会,为协同创新中心重大决策、总体规划、评审认定、监督评估提供咨询。

设立评估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审、监督机制,定期对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和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评估委员会名单报至科技与产业处(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职能部门。

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设主任1名;设常务副主任(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职位聘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模板】

**大学文件河海校政〔2013〕171号────────────────────关于印发《“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规范“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经研究,特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校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大学2013年12月10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12月10日印发录入:吴君明校对:蔡宇青“协同创新中心”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依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规范“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坚持人才、学科与科研三位一体,努力建立以“开放、联合、竞争、流动”为核心、不拘一格的选才用人制度、人才发展促进制度、人才评价与分配激励制度,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人才,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把中心建成本学科领域世界范围的人才强区和人才高地。

第三条中心为加强高校与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协同,结合国家人事政策,考虑学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实际,统筹设岗、按需招聘、跨单位聘任、绩效考评、稳定支持。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根据中心创新目标和任务统筹设置创新岗位,岗位类型主要分为:中心主任岗位、平台主任岗位、创新团队岗位(包括首席科学家、骨干研究人员)、管理与技术支撑岗位。

按照在中心工作的时间分为全职和非全职两类。

(1)中心主任岗位中心由**大学牵头协同多家单位组建,设置主任岗位1名、副主任岗位2名,负责中心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平台主任岗位中心下设协同创新平台。

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学院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为规范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确保我校协同创新中心健康有序运行,扎实推进我校“XXXX计划”,切实提升我校创新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协同创新中心坚持统筹、委托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成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研处),统筹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

各二级学院受学校委托管理牵头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

各协同创新中心依据章程实行自主管理。

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1.落实XX学院“XXXX计划”领导小组确定的顶层设计、宏观布、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2.受理并组织协同创新中心的申请、论证和立项;3.负责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协同创新中心的检查、监督、评估和验收;4.负责办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等机构人员的备案工作。

(二)牵头二级学院是协同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织和工作;2.指导协同创新中心成立后的运行管理,成立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负责参加的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协调并解决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政策、资金及其他配套条件;指导成立中心理事会;3.根据中心建议,负责向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报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配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验收与评估工作;4.协调与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合作等有关事宜。

二、管理与运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应以学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参与,重点围绕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等四种类型实施建设。

1.XX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在XX学院“XXXX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协同创新中心采取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制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配套的内部制度等,报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备案。

唐山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唐山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唐山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唐山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中心设置唐山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是为推进学校科研创新和产学研合作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中心设有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中心任务1. 开展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学院各相关学科开展创新研究;2. 负责申报和管理科研项目,组织并监督项目的进展;3. 组织学院师生参与国内外创新研究交流活动,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4. 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转化;5. 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为学校和社会提供科技支持和解决方案。

四、中心管理1.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关工作;2. 中心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学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等工作组,分工明确,任务有序;3. 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推进协同创新中心与学校整体发展的衔接;4. 中心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按照学校相关程序执行。

五、中心项目管理1. 项目申报:中心根据学校科研创新需求和政策,组织各学科制定项目计划和申报书,经中心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报送上级部门进行审批;2. 项目执行: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完成研究任务,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3. 项目评估:项目结题后,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

六、中心学术交流1. 中心组织学院师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推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合作;2. 中心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分享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3. 中心加强与其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创新研究和项目合作。

七、中心产学研合作1. 中心积极与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2. 中心支持学校科研团队与企业合作申报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3. 中心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为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范本

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63680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Management Measures of Nandong University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Center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总则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教技〔2012〕6、7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苏政办发〔2012〕190号)的总体要求,为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策划、组建培育及运行管理工作,提升南东大学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南东大学协同创新中心是指依据“2011计划”、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精神以及我校具体实施方案,依托南东大学设立的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创新体,涵盖校级、省级(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即2011协同创新中心)三个层次和面向科学前沿、行业产业、区域发展、文化传承创新四种类型。

学校积极推进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各协同创新中心可以本办法为指导原则,根据自身建设与运行特点,研究制定并经学校批准后实施中心具体的运行管理细则,确立有效实现协同创新的组织方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2011计划”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以及专家咨询与评估委员会。

“2011计划”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大事项决策。

“2011计划”工作小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规划设计、协调沟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2011计划”办公室挂靠在科研院和社科处,负责日常工作,其一般性事务交由科研院重大专项与协同创新办公室办理。

专家咨询与评估委员会由来自校内外相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国际知名专家组成,为协同创新中心重大政策、总体规划、申报认定、监督评估、绩效考核等提供咨询。

三峡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管理办法课件

三峡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管理办法课件

三峡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鄂教科[2012]6号)以及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的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我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遵循“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改革驱动、特色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和运行以突出学院特色学科发展和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标志,以“多元、动态、开放、融合、持续”为基本要求,鼓励探索切合实际的有效运行模式。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

第五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与建设周期为1-4年,定期接受绩效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优先申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和认定层次。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2011计划”办公室负责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和参与单位应按照“湖北省2011计划”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在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八条协同创新中心负责自身的运行管理,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大力开展协同创新。

第三章类型层次第九条面向支撑湖北发展的重大需求,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要素集成的协同创新中心。

1.面向行业产业。

围绕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以及服务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重大需求,与企业深度合作,加强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研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汽车、石化、钢铁、纺织、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构建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为打造“湖北创造”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为贯彻实施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以及的精神,根据各单位签署的框架协议,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心名称:XXX协同创新中心。

第二条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按照“”的建设标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加强我省相关领域高水平科研院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同创新能力,培养、汇聚一批学术领军人才与科研创新团队,积极开展高层次的原创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努力为我省乃至国家的XXX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本科生、研究生相关课程的共同开发,授课教师互聘、学生课程互选等人才培养工作;(二)开展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三)开展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和协同攻关;(四)开展研究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五)定期合作举办“XXX”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六)开展面向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咨询、人员培训和成果转化;(七)其他协同创新工作。

第二章协同单位的权利义务第四条协同高校的权利包括:(一)协同高校的权利和地位平等,中心在协同高校分别挂牌,分设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行;(二)共享人才培养资源,包括:参与本科生和研究生相关学科的课程开发,开展课程互选和联合培养等;(三)共享科学研究资源,包括:共享图书信息资料,共同承担中心科研项目,开展合作研究和协同攻关,以中心名义发表科研成果,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四)共享师资队伍资源,包括:在协同创新框架内互聘优秀教师、相互提供师资培训等;(五)共享协同创新中心资源,包括:以中心名义独立对外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在不损害相对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利用相对方与其他协同单位建立的协同机制资源。

第五条协同高校的义务包括:(一)协同高校负有为中心教师互聘、人才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科学研究、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及相应物质保障的义务;(二)协同高校应为中心提供充足的办公用房(包括互聘教授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管理等服务,在中心获得专项资助前提供必要运行经费,获得专项资助后提供经费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义务。

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

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科研组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施以任务导向和目标导向为核心的独立性、紧密型科研组织形式,完全按照“承担大项目、组建大团队、构筑大平台、培育大成果、实现高转化”的原则开展,实现中心统筹安排、协同实施;跨国组合、跨界交叉;优势互补、人才互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科研组织形式第二条中心科研组织形式采取“矩阵式”模式,“横向”以科研课题为依托,实现资源的横向流动,以项目为核心,不同方向的项目团队组建新的团队,联合攻关。

项目的选择主要面向国家急需和行业急需的重大科研课题。

“纵向”以基础研究为核心,培植科研梯队,以“世界一流”为目标,致力于科学前沿的课题研究。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三条科研项目种类1.国家合作课题;2.国家、省市科技立项及中标课题;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4.中心级项目课题:指根据本学科、专业工作需要自选的课题;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以上项目的申报,均以中心名义,并由中心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第四条项目日常管理1.科研项目实施课题负责人制。

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方向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

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分配等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科学研究部的检查考核。

3.学术委员会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学术委员会,每半年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配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批。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己有。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第五条实施科研记录档案制,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方案、人员、进度安排、设备信息、预期成果、经费使用等方面,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作为科研任务考核的参考指标。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

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XXX协同创新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与企业、学术机构、政府等各界资源的合作,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中心是由企业、学术机构、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组成的非营利性协同创新组织,致力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资源共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提升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条中心坚持开放、包容、公正的原则,积极引入各方力量参与创新合作,共同促进创新发展。

第四条中心的组织形式为联合体,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五条中心的名称为XXX协同创新中心,统一英文名称为XXX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第六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引导和推动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打破部门壁垒和机构界限,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科技信息共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协同发展。

第七条中心的主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论坛、研讨会、科技创新咨询、人才交流、技术开发及转移、产学研用服务和科技成果评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中心的组织形式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包括企业、学术机构、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

第九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联合体成员推举的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议中心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章程修订等重要事项。

第十条中心设立秘书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项目推进以及协调各方资源。

第十一条中心设立专家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袖组成,及时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为中心的科技创新提供支持。

第十二条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工作组、项目组等临时机构,协助完成特定任务。

第三章职责与权益第十三条中心的职责包括:1. 组织并促进联合体成员间的科技交流与合作;2. 建立与联合体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机制,推动各方资源共享;3. 组织和参与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及管理;4. 积极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提升创新能力;5. 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有效措施,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6. 组织科技论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单位的科技创新意识和水平。

协同创新中心人事管理办法

协同创新中心人事管理办法

协同创新中心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XX〔XX〕XX号)文件精神,参照******学院人事管理办法,结合农业电子商务***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以下简称“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并考虑中心长远建设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人事管理遵循“任务牵引、目标管理、岗位设置、团队考核”原则,在人事聘任、人才评价、绩效考核等方面采取团队负责人制、待遇协议制、合同聘用(任)制,实现用人多元化、考核团队化、政策特区化。

中心进行相对独立的自主管理,在学校人事制度框架下实行分类聘任、分级考核。

第三条中心在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管理运行,并向理事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机构与岗位设置第四条中心设置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研究所、电子商务平台运行管理办公室等机构。

每个机构设置相应的岗位,每个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创新任务、应聘条件等要求。

中心岗位设置可根据研发任务的变化,经理事会审议实行动态调整。

研究所和项目组为科研任务承担的组织机构。

田野富农网运行管理承担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农产品网上交易和农村信息网上发布等任务。

第五条中心联合各协同单位成立理事会,理事长由依托单位法人代表担任,每届任期四年。

理事会为中心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按照***省“2011计划”的要求,推进中心体制机制改革,为中心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撑,给予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优先倾斜。

负责审查批准中心的研究发展方向、重点研究领域、中长期建设目标和整体预算投入、人事任免等问题,协调中心运行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对中心的运营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成员根据农业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发展方向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每届任期四年。

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秘书长1名、委员7至9名。

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人员积极从事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推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有影响的法学研究成果,圆满完成中心建设任务,本中心根据中心建设需要、经费能力和科研任务等具体情况,每年设立若干研究课题予以资助。

第二条中心研究课题工作规划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制订,课题立项、结项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审定,课题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二章课题选题与类别第三条中心课题的选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力研究我国区域法治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

第四条中心课题分为中心重点课题、平台一般课题和平台自选课题。

中心重点课题面向国内外发布课题招标公告,由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招投标。

平台一般课题和平台自选课题由各平台自行确定,报中心学术委员会备案。

中心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的情形,将科研项目直接委托给知名专家和研究团队,中心也可以自行组织研究团队承担科研项目。

第三章课题申报与评审第五条中心课题申报条件: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中心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职称,平台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平台自选课题不作要求。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主持中心课题未申请结项或者未通过结项验收的,不得申请。

第六条课题评审的基本标准:1.课题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4.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5.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科学、合理。

第七条每年三月底前中心各平台负责人应当向中心学术委员会申报本年度中心重点课题1-2项,中心学术委员会确定中心重点课题选题后于四月底前公布,向社会公开招标。

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简称“2011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根据XX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地方急需、省内一流”的要求,围绕科学前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发挥我校多学科的优势,积极联合省内外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构建协同创新模式。

建立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培养一批拔尖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为建设鲜明的优秀本科大学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遵循“创新引领、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多元、开放、融合、持续”的运行机制,以协同创新引领我校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第四条协同创新中心实行公开遴选,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汰劣”原则,突出,强化优势,目标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根据“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协同创新中心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充分利用我校的优势学科,以优秀科技人才为核心,汇聚社会多方资源,大力推进我校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地方的深度合作融合,探索建立适应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模式。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XX理工大学协同创新中心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方向选择紧密围绕、XX或地方行业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协同创新模式选取合理。

2.已建立了实质性的协同创新体,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机制和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协同创新氛围。

3.从协同创新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体制改,方案具体,措施得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机制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机制

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机制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机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XXXXX创新协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以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中心的重要任务,以XXXXXXX大学相关专业为基础,以建成XXXXXXXX 领域人才培养高地为目标,通过不断汇聚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搭建多元化创新实践平台;创新教育教学培养模式;加大培养经费投入;完善机制体制改革,打通基础研究与工程实践的复合交叉培养环节,进而培养XXXXXXXX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二条中心以培养“XXXXXXXX领域具有领导力、创新力、实践力、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章招生机制第三条中心招生机制改革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

第四条招生规模。

中心将结合自身的办学基础、条件,师资力量,以及社会需求,扩大招生规模,过程中坚持数量和质量统一。

第五条招生模式。

1. 中心学位委员会科学制定招生指标和报考条件,兼顾生源质量和区域平衡,侧重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通过推荐、个人自荐、初选、笔试、教授面试评价等方式,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2.实行统一高考基础上的联合自主招生模式,逐步实现联合自主招生的学生比例占招生总量的50%。

第四章教育教学改革第六条中心人才培养将突出“宽口径强基础重实践”特色,倡导“开放性、自主性、研究性”的“问题导向式”学习。

以此为目标,中心将设计实施“优才优育计划”。

第七条优化课程体系,更具开放性、系统性、科学性。

1.中心根据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设置课程总量,并注重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实验课程、自主实践课程课时体量的合理分配。

2.课程设置时体现“融合性”,摒除“简单加和”。

加大面向科学前沿的学科交叉课程,由学位委员会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3.课程设置中扩大选修课程比例,突出个性化培养。

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潜质。

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

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

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更好地推动大数据领域的协同创新和发展,确保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的良好运行,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就大数据协同创新中心的管理制度做出以下规定。

二、组织架构三、职责分工1.中心主任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执行。

2.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管理中心的日常工作和项目管理。

3.技术顾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负责解决技术难题,推进技术创新。

四、项目管理1.项目申报: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征集项目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2.项目立项:经评估通过的项目,由中心主任批准立项,并指定项目负责人。

3.项目执行: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项目工作,并定期向中心主任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由专家组织进行评估,合格的项目进行总结和归档。

五、知识产权保护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严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2.中心主任负责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在项目立项阶段,要明确知识产权归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作协议的签订。

六、管理流程1.组织架构的调整:根据中心的发展需求,对组织架构进行适应性调整。

2.决策制定:重大事项和政策决策要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形成决策方案,并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

3.绩效考核:对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经费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对中心的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经费进行申请和使用。

七、团队建设1.注重培养团队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鼓励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2.组织定期的技术交流会议和经验分享,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建立培训机制,鼓励成员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和学习。

八、激励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2.激励措施可以包括工资调整、奖金发放、晋升等,根据个人和团队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

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促进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桂政发〔2008〕57号)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是指由自治区级财政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公开透明运行、绩效目标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项目牵头高校应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绩效管理”的原则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

(一)突出重点。

项目资金的使用导向是推动高等学校深化改革,打造协同创新机制,培育优势特色,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支持的重点是引导高等学校通过机制创新,聚集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服务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

(二)统筹安排。

项目牵头高校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支配,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有效整合各协同单位的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三)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必须用于规定范围内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各项目牵头高校可以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用途。

(四)绩效管理。

项目资金属于引导性和奖励性的财政资金,在建设期内,依据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绩效管理目标及要求,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负责编制项目整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资金的申报、评审和立项,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条项目牵头高校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细化到事”的要求,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与协同创新中心及相关协同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和监管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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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的科学管理,根据《20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标准:1、科学研究:通过校企、校地结合,组织协同创新项目,并明确任务、联合攻关,产出区域经济社会急需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研究成果,体现出需求性、改革性、创新性和系统性,促进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提升。

建立知识创新机制,体制创新机制,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机制形成的环境和氛围。

2、人才培养:通过协同创新项目的实施,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创新项目研究和吸收多学科领域专家的参与开发,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向学科发展、向教学层面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XXXX管理高级专门人才;为XXXX的现代服务,向社会有关业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使其成为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3、学科建设:以XXXXXXXX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在研究的过程中,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创新研究成果,形成新学科课程基础,有计划地举办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接受国内同行的研究人员,建立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等措施,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努力建成为本学科的全国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4、咨询服务:通过协同创新项目和承揽应用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吸收XXXXXXXX行业领域的工作人员参与合作研究、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面向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及社会XXXXXXXX行业界开展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建成XXXXXXXX行业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

5、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要把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作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通过建立协同创新项目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产学研用”一体化的运行机制,妥善平衡各方责任权利关系,不断探索协同创新机制,在探索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管理体制(三)创新中心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以切实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点,通过校校、校企、校地的深度合作,成为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

切实贯彻“唯一性、协同性、整体性、先进性、开放性、竞争性”的动态管理要求。

在开展年度检查和四年达标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使协同创新中心充满活力,并在动态管理中保持先进性。

协同创新中心要与学校签订目标管理协议。

(四)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计划、规章制度;组织协同创新项目的实施、接受学校的年度评审和专家的检查评估;对协同创新项目研究开发进行指导并负责各分协同创新专项经费得资助、督促和检查。

(五)学校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中的主要职责是:1、学校成立XXXXXXXX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创新项目研究中出现的问题。

以学校名义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本校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年度检查,督促协同创新项目的顺利进行。

2、协同创新中心实行“四单”制度:即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3、为协同创新中心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相应的配套经费。

4、组织和支持协同创新中心的重大学术活动。

5、向XXXX省教育厅定期报告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进展情况。

(六)协同创新中心是学校直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单位,并参照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实验室的模式进行建设,即:1、配备数量充足的专职科研编制、精干的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2、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的具体建设计划和中长期学术研究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

2、拥有独立的办公、实验和资料室用房及设备。

3、自主安排科研工作、聘任专兼职人员(包括行政和资料人员)、制定内部分配制度,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4、能够独立或相对独立地招聘或引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青教师或实际部门工作人员。

5、协同创新中心独立设置、与院系平行,应与校内有关院系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但不能与其“合二为一”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七)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所长)由学校董事会聘任。

双方须签订责任、权利、利益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受聘人的目标责任、管理权限、生活待遇、奖惩措施和政绩考核标准。

受聘者一般不超过70岁,任期不少于4年,连聘连任不超过3届。

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4个月以上的主任(所长),应及时调整。

董事会解聘或调整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所长)应与XXXX省教育厅协商。

受聘者如主动辞职并被董事会接受,应报省教育厅备案。

(八)协同创新中心实行主任(所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面实施2011计划,确定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实施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2、负责聘任副主任(副所长)及以下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4、负责向学校董事会、主管校长及XXXX省教育厅汇报工作。

(九)协同创新中心设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指导机构,其主要职责和工作程序如下:1、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审议各协同创新小组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开放研究课题的评审并提出资助额建议;参与重大成果的评审鉴定工作;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协调并处理协同创新项目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学术性争议问题。

2、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是国内同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应注意吸收中青年学者。

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正副主任)中本校学者不应超过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XXXX省教育厅备案,主任经全体学术委员选举产生,由董事会或学校校长聘任。

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所长)不能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3、学术委员每届任期四年,每届更换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办法以及换届、增补、主任人选、民主表决程序等事项,应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学术委员会章程须报XXXX省教育厅备案。

三、人员管理(十)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人员均须打破终身制,由主任(所长)按“带(给)课题和经费进基地、完成课题后出基地”的要求聘任,签订责任、权利、利益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定期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应明确规定专兼职研究人员在受聘期间:⑴研究课题名称、课题来源;⑵研究经费数额、经费来源;⑶聘任时间、专职或兼职;⑷受聘期间享受的待遇,含福利待遇;⑸办公室、计算机设备使用及其他保障条件;⑹研究成果考核标准;⑺奖惩措施;等等。

(十一)专兼职研究人员进驻协同创新中心从事项目研究的工作时间:校内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6个月,校外专职人员每年不少于3个月;校内外兼职研究人员包括境外访问学者每年不少于1个月。

受聘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同意其进校研究的有效证明。

研究证明须符合下述要求:⑴承诺其在校期间原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⑵由学者所在院系、学校主管人事和社科研究的校长联合签章;⑶享受进驻中心研究的学者签字。

非高校研究人员的驻所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科研管理部门开具,单位负责人签章,并由享受驻所研究的学者签字认可。

(十二)为保证协同创新中心的稳定性和开放性,驻中心研究的校内专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7人,校外专兼职人员(即客座研究人员)不应低于校内专职研究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还要注意吸收学有所成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研究工作。

(十三)为保证专兼职研究人员驻中心研究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学术休假制度。

(十四)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所长)应聘任1-2名专职行政秘书,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

四、项目管理(十五)协同创新中心应把承担2011计划协同创新项目当作协同创新中心产出重大科研成果的首要任务。

在积极做好2011计划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的同时,还要主动从国内外有关部门、企业承揽各种相关研究项目,广开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

(十六)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除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外,另作补充规定如下:1、协同创新中心确定分项目承担责任人并制定出分项目完成时间,遇到人员、经费等问题自己协商解决或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2、协同创新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4年,在此周期内,各分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驻校研究时间规定如下:⑴校内第一负责人至少10个月的专门研究时间,第一年至少6个月;第二负责人至少6个月的专门研究时间,第一年至少3个月。

⑵校外第一负责人至少6个月的专门研究时间,第一年至少3个月;第二负责人至少3个月专门研究时间,第一年至少1个月。

以上专门研究证明,在专家项目评审通过后,协同创新中心和学校给予开具证明。

3、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所长)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表决结果,与各分项目课题组成员签订聘任合同。

4、学校科研部的任务,除了加强协同创新项目的研究过程,还要将协同创新中心产生的有关文件报送XXXX省教育厅中心:⑴学术委员会章程,协同创新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学术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表决结果(全体委员签字),⑵聘任合同书,⑶研究人员专门开展项目研究的证明,复印件一同报送教育部。

五、人才培养(十七)协同创新中心积极吸收中青年教师参加重大项目研究,培养高素质的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积极吸收学生参加项目组,促进XXXXXXXX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积极吸收博士后驻中心参加研究工作。

(十八)协同创新中心应把重大项目的研究与新课程的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各分项目在四年的评估时至少应开发一门以上的新课程,促进新学科的形成或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层面的转化,在更新教学内容和提高教学水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十九)协同创新中心应把XXXX为现代社会服务部门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短期培训,视为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要任务。

学校和相关院系应积极支持协同创新中心自主举办短期培训班,并支持其将培训收入留作发展基金使用。

六、成果管理(二十)协同创新中心应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研发优势,瞄准学科前沿,增强创新意识,树立精品意识,力争产出填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空白或具有学术前瞻性的创新之作。

(二十一)协同创新中心结合2011协同创新研究项目,为地方政府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的和有影响力的咨询建议。

协同创新中心每年应通过学校向中央有关部门或省市政府报送一份权威性研究咨询报告。

报送要求如下:⑴研究咨询报告一律在3千字以内,用A4纸、标题宋体2号字、正文3号字打印,在左上角显著位置标明密级;配送3万字左右封皮装订的主报告或分报告作为附件,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

⑵研究咨询报告一律先报送XXXX省教育厅,再由教育厅以一定形式转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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