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行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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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重点法条

合同法重点法条

合同法重点法条
合同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法条和规定。

在合同范本的起草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一些重点法条,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合同法的重点法条,供您在起草合同范本时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依法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共道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思以及交易习惯约定合同的条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思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予以确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合同一方对合同解
释发生争议的,对方可以选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认。

在起草合同范本时,我们需要根据以上法条的规定,确保合同
的内容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同时也要
考虑到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机制。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精选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精选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精选3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旨在规范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面我们将对合同法中的一些重要条例进行精选介绍。

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十一条协议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约定,履行协议。

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约定自用权及其价款买卖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合同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租给买方自用。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一定财产和无形财产;可以是现成的,也可以是合同生效后发生的。

标的物可以是可以被收买的物。

第二十四条约定财产转让合同的价款当事人约定让与价款的‐个或者扩大让与价款的‐个,送交价格,是价格。

第三十七条合同生效民国冠有各EMS邮箱部分邮政APEC负责人史提芬·侯称,支持数字经济提升,搭设组件互联网络推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

合同依法生效=W网站(’联合致词,增进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创新而创新方式吸�社会经济合作等领断技5微软雅黑书向i设制;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部分条例精选。

合同法的实施,对于在我国广泛进行的商业活动和民事关系的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希望各界人士能够加强对合同法的学习和理解,做到合同遵守,信守承诺,共同维护和平的商业环境。

篇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载体,合同的签订、履行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合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用范文(正式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通用范文(正式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引言合同法是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本法是为了规范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一章总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平等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和保全,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自身的约定进行。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达成合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起产生。

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但是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应当依法予以调整。

当事人应当按照自己的订立意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的无效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禁止恶意拖延履行或者对合同履行产生障碍。

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予以强制执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可以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但变更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将合同权利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

第六章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可能因为履行完毕、期限届满、当事人协商一致等原因而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等相应责任。

第八章特别合同制度本法还规定了一些特别合同的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这些特别合同本身受到《合同法》的适用,同时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发生合同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寻求争议解决。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拟定。

本合同内容和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要求,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方地址]电话:[甲方电话]第四条乙方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地址]电话:[乙方电话]第五条甲方、乙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合同约定第六条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内容]服务,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质量、时间和数量及时提供服务。

二、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标准、付款时间和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发票和收款凭证。

三、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如未能提供,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章履行方式和期限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质量、时间和数量履行义务,并在服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供服务报告和工作总结。

第八条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导致服务延迟,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重新约定时间,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第九条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如未能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条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质量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

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

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具体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一、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任何利害关系人都不得以武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他人订立或者变更合同。

平等自由原则是指合同订立应当是自愿的、平等的,在合同订立的各个环节中,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一方可以通过某些方式压制或者剥夺对方的合同自由。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达成或者履行合同,不得以欺诈、隐瞒等手段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二、合同效力认定的特别规则除了一般原则外,合同效力认定还涉及一些特别规则,具体包括公示原则、专属原则、特殊事宜原则等。

公示原则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些事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进行公示。

合同的格式条款应当合理并且合法,对条款内容进行充分的告知和说明。

专属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些专属事项,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特殊事宜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订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特殊经济行业的合同、特殊技术领域等。

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对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处理相关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原则和规定。

第二篇示例:合同是自愿双方当事人依法建立的法律关系。

合同效力认定是指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成立、变更、解释和履行等法律效力进行的确认和判定的过程。

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原则和特别规则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合同法全文(修订日期:XXXX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当将双方协商一致的主要条款记载于书面合同之中。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签订合同的方式同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但法律规定某些特殊情况下需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必要条件的除外。

……(此处省略部分条款内容,全文应包含合同法全文)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篇2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全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职务:【甲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甲方法人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职务:【乙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乙方法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具体事项名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内容【详细阐述合同的目的以及具体事项的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双方权利义务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立法机关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共有12章,207条。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等一系列内容,是中国合同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用本法。

第二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共利益,遵循社会风尚。

第三条中国人民不分种族、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出身、长期居住地等因素,一律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第四条当事人利用合同订立和履行规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通行的行业惯例。

第七条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提供必要的保护。

第八条国家实行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履行合同。

第十条妨害公共利益的合同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不履行;合同当事人对此应当从轻重中予以减免。

第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应当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

第十三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合同。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Article 1 For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order, standardizing the trading activities of the parties, safeguarding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rotecting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ntracting parties, this Law is enacted.Article 2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contracts, the parties shall observe the principles of equality, voluntariness, fairness and good faith, respect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and observe social ethics.Article 3 The peopl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less of their nationality, race, sex, occupation, property status, religious belief, education level, family origin and duration of residence, shall enjoy civil rights and assume civil obligations equally.Article 4 A contract is invalid i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intend to evad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laws o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r infringe upon public interests or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a third party.Article 5 In mak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shall not violate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laws or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morals or public interests, or infringe upon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Article 6 The parties may choose to apply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ractices or industry practices widely applied and followed international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rticle 7 The contractua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s, persons with no or limi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or persons with restricted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shall be protected as necessary.Article 8 The principle of freedom of contract shall be observed by the State. The parties shall enjoy freedom to enter into contrac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Article 9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shall observe 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Article 10 Contracts that jeopardize public interests, or infringe upon the national interests, public interests of society or the lawful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others, are void.Article 11 Where a contract cannot be performed due to force majeure, the contract is not required to be performed. The parties shall bear liabilities in light of the actual circumstances.Article 12 In making and performing contracts, the social public interests and social ethics shall be observed.Article 13 This Law applies to contracts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rticle 14 This Law applies to international contract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ticle 15 This Law applies to foreign-related contract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权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权威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权威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事合同、涉外合同和其他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订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为合同当事人。

第五条: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法确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第六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履行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第四十条:当事人违约后,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违约后,对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后,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十八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请求延续履行。

第五十九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返还因履行合同所付的财产。

第十二章合同的解除第六十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五章合同的效力第九十一条:合同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同意,即发生效力。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效力由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和终止等事实确定。

...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法施行后订立的合同,适用本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权威全文。

合同法全文行纪

合同法全文行纪

合同法全文行纪合同法是民事法中的一部分,是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是一部有关合同订立、执行和变更等法律规范的综合性法律,是调节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法所称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本法所称合同包括销售合同、供用电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侵权行为法律行为、其他法律和行政法律规定或规定为合同的协议等。

第四条本法对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释、合同的效力、合同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第五条民事主体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合同。

民事主体之间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有违背社会利益的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目的、内容和约定具体的合同方式、履行的期限、条件、方式等,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八条书面合同应当包括名称、身份、义务、权利、履行期限等内容,并在双方出具法定手续或其他使合同生效的方式。

第九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无限期或解释性的约定。

第十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有多方订立的,各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各自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并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的约定履行期限、方式、金额等,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的方式执行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项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承担风险、费用变更等,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或者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2024年合同法全解析:全新法律条文

2024年合同法全解析:全新法律条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合同法全解析:全新法律条文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11 合同的定义1.1. 12 合同的范围2. 第二条合同当事人2.1. 21 合同当事人的资格2.1. 22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3. 第三条合同的订立3.1. 31 合同订立的程序3.1. 32 合同订立的要件4.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4.1. 41 合同履行的原则4.1. 42 合同履行的方式5.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 51 合同变更的条件5.1. 52 合同解除的条件6.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6.1. 61 合同终止的情形6.1. 6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7.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71 违约的定义与分类7.1. 72 违约责任的形式8.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8.1. 8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8.1. 82 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9. 第九条合同的强制性规定9.1. 91 强制性规定的范围9.1. 9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后果10. 第十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0.1. 10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10.1. 102 保密条款的履行与违约责任11.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1.1. 111 合同转让的条件11.1. 112 合同转让的程序12. 第十二条合同的违约救济12.1. 121 违约救济的形式12.1. 122 违约救济的申请与处理13.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13.1. 131 合同解释的原则13.1. 132 合同解释的程序14.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14.1. 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1. 142 合同效力的范围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11 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甲方与乙方之间,为实现特定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 12 合同的范围本合同的范围包括甲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及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法引言合同法于1999年合法通过,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合同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立法,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法》进行介绍和解读。

第一章合同的基本规定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件,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法律和公平原则,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二条合同的自愿原则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任何强迫、欺诈等行为都是违反合同法的。

第三条合同的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平等协商,并享有相等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以优势地位对另一方进行不公平的约束或限制。

第四条合同形式的自由原则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形式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第五条合同订立的效力合同经过当事人的有效签订即产生效力,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合同的要素第七条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电子合同等形式订立。

书面形式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八条合同的订立方式的效力合同的订立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违反订立方式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方式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附期限或者附解除权。

但是,附条件、附期限、附解除权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条履行义务的地点和方式合同的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书面形式和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的质量要求合同履行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变更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

中国合同法的法律规定(3篇)

中国合同法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法律之一。

我国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 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特征(1)平等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合法性: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意思表示一致性: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达成一致。

(4)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合同的订立1. 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欺诈对方。

(2)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3)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订立程序(1)要约:一方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承诺:对方接受要约,表示同意订立合同。

(3)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五、合同的履行1. 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

中国合同法全文一览,共计____字。

由于字数超过了每次回答的限制,我无法一次性提供全部内容。

以下是中国合同法的前几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合同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调整民事合同关系。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等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四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使权利,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效。

第六条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缔约第七条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经过接收人的明确表示或者默示亦属有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被接收人接收以前,发出人可以变更、撤回,发出人的变更、撤回到达以前,以变更、撤回后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八条撤回的表示,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电视电话、电话、网络留言等方式发出。

被撤回的表示到达后,发出人已经撤回的,为无效。

第九条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接收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接收。

第十条决定是具备有效内容的意思表示。

第十一条损害因增加的利益,投标人由采购人依法承担。

第十二条买卖合同的内容没有约定的,适用本法关于买卖的有关规定。

采取依法进行追偿的方式。

应当自追偿义务发生之日起2年内。

第三章履行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四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一)重要的履行义务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明示或者默示拒绝履行重要的履行义务;(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黑店、黑市虚假招揽买卖;(三)在合同订立之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收益;(四)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撤销或者被吊销;(五)因合同订立之后信用变化,致使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能得到合同没有订立时可以预期的履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法律规定(3篇)

合同法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内容、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合同法的保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交易形式,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合同法。

2.合同法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法通过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先进立法经验,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使我国合同法更加完善。

三、合同法的基本内容1.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是指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确定合同内容的过程。

合同法对合同订立的原则、程序、形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2.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在法律上是否具有约束力。

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生效、无效、可撤销、可变更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法对合同的履行原则、方式、期限、地点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对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赔偿范围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四、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等。

2.合同法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24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24精)

关于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成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桥梁施工是高速公路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因为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桥梁施工中,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安全管理是桥梁施工的核心工作之一。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能力。

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桥梁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对于桥梁施工中的高风险环节,比如吊装、深基坑开挖等,应设置专业的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桥梁施工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现场布置、安全通道设置、人员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识等。

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有序布置,确保施工区域的清晰界定,并设置安全通道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出入。

施工现场的人员需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对高处作业人员要求使用安全绳等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对于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危险源,比如临时配电箱、垂直运输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加强巡检和维护。

为了保障桥梁施工的安全,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在桥梁施工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问题很多,比如临时交通管制、临时用电、爆破等。

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电力、爆破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报告施工进展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

只有全方位、全过程地加强安全管理,才能够保证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实现顺利施工并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新版导语: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相关规则

合同法相关规则

合同法相关规则
1. 合同法规定合同得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呀!就好比你和朋友商量一起去旅游,两个人都乐意那才成,不能强迫对方呀!例子:你想卖东西给别人,别人不愿意买,你总不能硬逼着签合同吧,这能算数吗?当然不行啦!
2. 合同里的条款得清晰明白,不能含糊其辞!就像给人指方向,得说得明明白白的呀!例子:说好了租房子一个月多少钱,可不能一会儿又冒出别的费用来,这不是坑人嘛!难道人家能乐意?
3. 一旦签订了合同,那可就得遵守呀!这就跟答应了朋友的事得做到一样。

例子:签了合同说要按时交货,到时候交不出来咋行,这不是不讲信用嘛!
4. 要是合同有变更,那可得经过双方同意呀!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哟!例子:本来约定好了的事,你单方面就改了,对方能没意见吗?这多不公平呀!
5. 违反合同是要承担后果的哟!这就好像犯了错要接受惩罚一样。

例子:没有按合同做事,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不得赔偿吗?这是天经地义的呀!
6. 合同法能保护咱的权益呢!就像有个坚强的后盾。

例子:别人要是乱来,合同就能帮我们说理,让我们不吃亏,多好呀!
7. 签订合同前可得仔细看清楚呀!别马虎大意。

例子:匆匆忙忙就签字,万一有啥不对的地方,后悔都来不及啦!
8.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法可重要啦!这是保证公平交易的基石呀!例子:没有合同法,那不乱套了,大家的利益都没法保证啦,这怎么行呢!合同就是让一切有规矩,有保障呀!
我的观点结论:合同法真的太重要了,它关乎我们的权益和交易的公平公正,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学习和遵守呀!。

合同法,行业规则

合同法,行业规则

合同法,行业规则篇一: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执业技巧】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合同审查是律师(含企业法务)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对合同审查都不会陌生,也会有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方法。

中国律师商学院(微信号:CNLMB)A 本文作者是一位从事律师行业十年的律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体会总结的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希望能够对同行们(尤其是刚入行的新人)有点帮助。

作者:方向东(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来源:dfx207 公号大多数律师的经验和方法应该基本都是自己摸索总结的结果,因为不论是在法学院读书还是律师执业培训中,几乎都没有合同审查方面的专业培训。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律师审查合同的水平参差不齐。

另一方面,合同审查业务不像诉讼等业务结果立现,同时也因为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大部分客户对律师合同审查水平的高低难以分辨,律师界似乎并不重视合同审查技能技术的研究,整体水平难以提升。

一、审查合同必须弄清背景和客户的目的合同只不过是交易的载体,只要是交易,都会其特定背景和目的。

合同审查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客户实现交易目的,防范可能的交易风险。

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了解背景和交易目的,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多数情况(尤其是日常业务合同),律师一看合同就能基本判断出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但我们也要记住,在现实社会之中,客户的交易目的是会不断变化的,并非可以想当然的。

在背景和目的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同审查,其效果和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毋庸讳言,现实中有很多人就是在对合同“背景和目的”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审查起来了。

发生这种状况通常有两种可能性:其一、多数情况下,客户不主动说明交易背景和目的,不是因为故意不告知,而往往是因为大部分客户是非专业人士,他们不知道律师需要了解一些什么讯息。

以我自己遇到的情况为例,经常有客户打电话或发邮件说,“方律师,我有一个合同,请帮忙审查一下”,然后就没有其他信息了。

更有甚者,发邮件者连自己是谁都不披露,还要我去“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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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行业规则篇一: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执业技巧】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合同审查是律师(含企业法务)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不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讼律师,对合同审查都不会陌生,也会有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方法。

中国律师商学院(微信号:CNLMBA)本文作者是一位从事律师行业十年的律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体会总结的合同审查的十条准则,希望能够对同行们(尤其是刚入行的新人)有点帮助。

作者:方向东(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来源:dfx207公号大多数律师的经验和方法应该基本都是自己摸索总结的结果,因为不论是在法学院读书还是律师执业培训中,几乎都没有合同审查方面的专业培训。

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律师审查合同的水平参差不齐。

另一方面,合同审查业务不像诉讼等业务结果立现,同时也因为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大部分客户对律师合同审查水平的高低难以分辨,律师界似乎并不重视合同审查技能技术的研究,整体水平难以提升。

一、审查合同必须弄清背景和客户的目的合同只不过是交易的载体,只要是交易,都会其特定背景和目的。

合同审查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客户实现交易目的,防范可能的交易风险。

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了解背景和交易目的,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多数情况(尤其是日常业务合同),律师一看合同就能基本判断出合同的背景和目的。

但我们也要记住,在现实社会之中,客户的交易目的是会不断变化的,并非可以想当然的。

在背景和目的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合同审查,其效果和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毋庸讳言,现实中有很多人就是在对合同“背景和目的”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审查起来了。

发生这种状况通常有两种可能性:其一、多数情况下,客户不主动说明交易背景和目的,不是因为故意不告知,而往往是因为大部分客户是非专业人士,他们不知道律师需要了解一些什么讯息。

以我自己遇到的情况为例,经常有客户打电话或发邮件说,“方律师,我有一个合同,请帮忙审查一下”,然后就没有其他信息了。

更有甚者,发邮件者连自己是谁都不披露,还要我去“猜”。

遇到这种状况,如果律师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埋头审查修改起来,不论对律师自己还是对客户,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我的习惯做法是,在初步阅读了合同文本之后,再主动打电话或发邮件询问背景和交易目的,然后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再做正式的审查修改。

也只有这样,我才会对自己的工作感到放心。

其二、当然,也有一些时候你根本找不到人问清楚背景和目的(主要是那些内部管理混乱的客户),或者是客户有意不说清楚(这种情况很少),但合同又不得不审。

遇到这样的情况,只能按照通常的理解去审查。

为了防范可能的风险,律师必须要提醒客户,“由于我们不清楚合同背景和目的,我们仅是按照我们的理解、经验和通常做法对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如果贵方有特殊要求的,请及时联系我们”。

这样做既是对客户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二、审查合同关键是破解“不懂业务”的难题对于大多数律师而言,审查合同最难的不是不熟悉《合同法》等一般性法律法规,而是缺乏对相关行业、相关业务的经验。

更直接地说,律师最大的困难就是律师不懂客户的业务。

对那些通过生活经验就可以接触了解领域内的合同,律师审查起来应该是没有难度的,但如果审查的合同是日常生活无法触及的领域的,就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让律师审查一个普通货物(比如钢材)的买卖合同,应该都没有难度。

但如果审查的是成套工业设备(比如屠宰生产线设备)的买卖合同,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

原因就在于律师可能对“成套工业设备”相关方面(尤其是那些对交易很重要的业务“细节”)不了解。

律师对一个领域内业务的熟悉程度,通常也是衡量其在这个领域内专业程度高低的标准。

我经常说,一个专业律师通常是这个行业的半个专家,比如做房地产业务,就应该熟悉房地产领域内的各种具体事务,比如涉及财务税收业务,也应该是半个财税专家。

再简单点说,律师专业与否,就看律师是否能与这个领域内的专业人员进行顺畅沟通,律师问的,专业人员能够听懂;专业人员回答的,律师也能理解。

当然,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律师不可能熟悉所有的业务领域,也不可能要求做全能型的律师(更何况律师专业化是现在的趋势)。

比如不能要求一个房地产律师去高标准审查一个海商业务合同。

同时,即使是在我们所从事的业务领域范围内,也并非一下子就能熟悉所有业务的,总是存在我们不熟悉的事务。

一旦遇到不熟悉的业务合同,态度就很重要,律师不能因为自己不熟悉这方面的业务,而就只审查一下法律条款(比如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条款)应付了事。

不客气地说,这种只会审查“法律条款”的毛病,在很多同行身上都有。

我的态度是,这样的合同审查,基本上算是“捣糨糊”,既不能达到为客户防范风险之目的(因为根本把握不住关键风险点),自己也必然难以获得提升。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要有办法来解决“不懂业务”的难题。

但在说具体方法之前,有必要谈谈如何看待合同中的“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的问题。

不少律师有这样的错误观念,认为只要涉及到具体交易事项的条款,都属于商务条款,进而认为那是客户的事情,不是律师的事情。

应该说,对于客户而言,合同就是一个整体,并不会去区分“商务条款”和“法律条款”。

实际上,大多时候也难以区分何为“商务条款”,何为“法律条款”。

举个例子,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多少,那的确是客户的事情,但这个价格是如何构成的,以及付款的制约条件等等,则律师必须是要清楚的。

我认为,只有把握住交易的关键节点,而不是仅关注所谓的“法律条款”,律师才能够真正地为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也只有这样的服务才是客户所需要的。

审审所谓的“法律条款”或是修改一下错别字,那基本是秘书的工作,难以体现律师的价值。

回到正题,律师如何才能去了解那些原本不熟悉的业务问题呢?我的一个方法是:遇到不熟悉的业务事项,除了用GOOGLE做基本了解之外,主要就是去研读这一业务所涉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到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都读一读,把这个领域内的法律规定了解清楚。

我在审查合同时遇到不熟悉的业务问题,基本上就是通过这个方法来解决,我把这种方法称之为“读法规,审合同”,下面举个小例子:比如,在审查一份《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合同》时,发现虽然合同主要框架跟其他技术性服务合同没有大的差别,但我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这一业务事项原本并不了解。

为了确保合同审查的准确性,我就做了一个简单的法律研究(Legal Research),从《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到《**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我基本都研读了一遍。

通过这个学习研究过程,我对于“地震安全性评价”有了基本的了解,审查合同也心中有底气。

审查合同时发现不熟悉的业务问题,通过研读法规来了解熟悉业务,反过来再来进一步审查合同,这样的方法虽然耗时比较多,客户也基本不大知道律师所做的努力,但这样的效果是,一方面保证审查合同结果不出现重大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律师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好途径。

当然破解“不懂业务”的方法应该还有很多(比如研究案例),以后再撰文讨论。

三、审查合同要注意跳出现有条款的框框客户提交给律师审查的合同,往往都是由交易对方提供的合同版本,这样的合同版本往往是有利于合同提供方的,甚至还有很多陷阱。

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求审查律师展现出专业水平了。

水平和经验不足的律师,往往就只会在现有条款上看看内容是否合理,或者修改一下文字表达,缺乏对从宏观大局角度来把握合同,这样就等于落入对方的陷阱了。

遇到这种情况,我的习惯做法是,在看完合同现有条款后,并不着急立即做文字上修改,而是从宏观上角度先看合同的架构。

我认为,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所做的交易安排,这种安排既包括交易顺利的安排,也包括交易不顺利时的安排。

转换到法律上,交易顺利时,双方各自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交易不顺利的安排,体现在合同中就是违约条款了。

如果你能从这个角度去审查合同,把双方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进行一个列表对比,你就容易发现合同现有条款是否存在遗漏、缺失重要或必要内容。

这个审查方法,我称之为“宏观架构法”。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也是要求律师熟悉业务。

四、要深刻理解“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合同审查通常都会涉及主体合格性、内容合法性、条款实用性、表达严谨性和精确性的审查,这些都可以参考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不是我想谈的内容。

我想说的是,合同审查人员内心必须要有一根弦: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在合同签署之后,客户人员并不关注合同文本内容,甚至可以说在正常交易时,合同文本通常没人去看。

只有发生纠纷了,客户才会关注,才会想到去抠合同条款、咬文嚼字。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

正是因为这样,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在交易不顺情况下合同的可执行性,通常最主要的就是考虑违约责任的可执行性。

举例说,很多合同的违约条款往往只写“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赔偿对方的损失”。

这样的条款基本是废话,发生纠纷时因为没有可执行性,毫无用处。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要求审查合同的律师都要有一定的诉讼经验,这样才能准确精准把握修改要点。

完全没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审查合同,通常就是套用合同模板,虽然看起来也洋洋洒洒,但难以经得起诉讼的终极检验。

五、合同修改后还要注意与客户沟通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还经常发现这么一个现象,在我们将合同审查修改意见发给客户以后,客户往往再也没有回音,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事后我才了解,原来很多客户都想当然认为,只要是律师审查修改过的,就一切都OK啦。

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很多合同审查修改意见往往仅是律师提出的一种方案,是否满足实际需要,往往需要跟客户一一沟通确认,有时需要往来沟通好几次。

为了避免发生前面的这种情况,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时,对于需要客户注意的事项都要以书面方式予以提醒注意。

这样做,一方面是对客户负责,另一方面也是减少律师的执业风险。

六、要深刻理解市场地位决定合同地位读法律的人都知道,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但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与市场地位(经济地位)的平等并不是一回事。

实力决定一切,市场地位也必然决定合同地位。

作为律师,我们会代理各种类型的客户。

有的客户市场地位非常强势,别人都有求于他;也有的客户市场地位非常弱,处处签订“城下之盟”。

比如说,像供电、供水这类处于自然垄断地位的机构,连房地产商这类“土豪”都得有求于他们,其合同地位自然是十分强势的。

垄断机构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合同,相对方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房地产商在垄断机构面前处于弱势,但面对工程承包人、普通消费者基本都是强势的。

尤其是前些年房产市场行情好的时候,消费者基本都是都在“抢购”商品房,跟开发商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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