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2020年(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
(水利工程)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1总则 (4)2术语 (6)2.1 河口线 (6)2.2 外缘控制线 (6)2.3 管理范围 (6)2.4 保护范围 (6)2.5 权属范围 (6)2.6 管理范围线 (6)2.7 保护范围线 (6)2.8 桩、牌 (7)3依据 (8)3.1 法律、法规、规章 (8)3.2 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8)3.3 相关规划及成果 (9)3.4 相关文件 (9)4划界标准 (10)4.1 河道管理范围 (10)4.1.1 有堤防,无规划要求 (10)4.1.2 有堤防,有规划要求 (10)4.1.3 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10)4.1.4 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10)4.1.5 特殊情况 (11)4.2 湖泊保护(管理)范围 (11)4.3 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 (11)4.4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2)4.4.1 124.4.2 12 5洪水分析计算 (15)5.1 一般要求 (15)5.2 资料收集 (15)5.3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 (15)5.3.1 设计洪水分析计算类型 (15)5.3.2 设计洪峰流量的确定 (15)5.3.3 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6)5.3.4 历史最高洪水位 (16)6测绘技术 (17)6.1 一般要求 (17)6.1.1 施工测绘单位及资质 (17)6.1.2 坐标和高程系统 (17)6.2 图幅规格 (17)6.3 测绘仪器 (18)6.4 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8)6.5 界桩测量放样技术要求 (18)6.6 河道管理范围线图绘制 (19)6.7 数据信息化准备 (19)6.8 测绘成果资料 (20)7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 (21)7.1 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21)7.1.1 管理线桩(牌)设置 (21)7.1.2 告示牌设置 (21)7.2 界桩编号 (21)7.3 桩牌安装技术 (22)7.3.1 管理线桩(牌) (22)7.3.2 告示牌 (24)7.4 桩牌存档 (24)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苏水资[2006]34号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苏水资〔2006〕34号2006年8月16日)各市水利(务)局:近年来,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依法治水、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定不移地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指导下,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水资源保护取得成效;以苏锡常禁采为重点,地下水管理得到加强;以载体建设为重点,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起步;以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逐步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推进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重点,水资源管理基础工作得到重视。
但是,目前各地仍然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管理能力和手段薄弱,专业人才短缺,技术力量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治水思路的调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省厅多次强调,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将是新时期水利工作的重点任务。
为此省厅就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特作如下通知:一、明晰管理机构职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水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同级水资源管理的行政职能;另设的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节约用水办公室等事业单位,要具体承担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作为水资源行政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
要具体明晰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业务工作承担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技术业务工作承担单位应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形成合力。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表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工作组二○○三年七月目录前言 (1)一基本要求 (1)二工作程序 (3)三水功能区划复核补充与调整 (4)(一)水功能区复核 (4)(二)补充与调整 (6)(三)水质目标值拟定 (7)四污染源排放量调查与估算 (8)(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8)(二)污染源排放量估算 (8)(三)合理性分析 (9)五污染物入河量调查与估算 (10)(一)污染物入河量调查 (10)(二)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1)(三)污染物入河量统计 (12)六规划水平年污染源排放量预测 (12)(一)预测方法和步骤 (12)(二)生活污染源预测 (13)(三)工业污染源预测 (14)七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预测 (15)(一)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系数确定 (15)(二)规划水平年污染物入河量计算 (15)八水功能区纳污能力 (16)(一)基本概念界定 (16)(二)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7)(三)纳污能力计算 (18)九规划水平年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9)(一)污染物入河控制量和削减量 (19)(二)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量和削减量 (19)十面源污染估算与控制 (20)(一)面源污染调查与估算 (20)(二)面源污染控制 (21)十一规划措施 (21)(一)保护措施 (21)(二)治理措施 (22)(三)保障措施 (23)十二投资匡算 (24)附表 (26)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参考计算方法 (30)(一)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方法 (30)1.一般河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模型 (30)2.感潮河段纳污能力计算的一维迁移方程 (30)3.均匀混合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均匀混合模型 (31)4.非均匀混合湖(库)纳污能力计算的非均匀混合模型 (31)5.具有富营养化趋势的湖(库)纳污能力计算模型 (32)6.宽阔水域纳污能力计算的二维水质模型 (32)(二)主要参数估值 (33)1.综合衰减系数 (33)2.分散系数Ex、Ez (34)附录Ⅵ-2 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编码方法 (35)(一)编码说明 (35)(二)编码方法 (35)前言2002年8月,《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试行)》下发以来,经一年的试行,各地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也出现对细则中水资源保护内容理解上不一致、难以操作等问题。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8)(四)工作要求 (9)(五)基本规定 (12)(六)进度安排 (13)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5)(一)基本要求 (15)(二)降水 (16)(三)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 (18)(四)河流泥沙 (20)(五)地表水资源量 (20)(六)地下水资源量 (25)(七)地表水水质 (35)(八)地下水水质 (40)(九)水资源总量 (46)(十)水资源可利用量 (47)(十一)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51)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53)(一)基本要求 (53)(二)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 (54)(三)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 (56)(四)供水量调查统计 (58)(五)供水水质调查分析 (59)(六)用水量调查统计 (60)(七)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61)(八)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 (62)(九)供、用、耗、排水成果合理性检查 (63)(十)用水水平及效率分析 (65)(十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67)(十二)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 (68)(十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68)(十四)现状水资源供需分析 (69)四、需水预测 (70)(一)基本要求 (70)(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75)(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78)(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83)(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84)(六)需水预测汇总 (84)(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84)五、节约用水 (86)(一)基本要求 (86)(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87)(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90)(四)节水潜力分析 (91)(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92)(六)节水方案拟订 (95)六、水资源保护 (98)(一)基本要求 (98)(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99)(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102)(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03)(五)纳污能力计算 (105)(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06)(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08)(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109)(九)地下水保护 (111)(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12)七、供水预测 (114)(一)基本要求 (114)(二)地表水供水 (115)(三)地下水供水 (118)(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20)(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22)八、水资源配置 (126)(一)基本要求 (126)(二)基准年供需分析 (128)(三)方案生成 (129)(四)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30)(五)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33)(六)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 (135)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39)(一)基本要求 (139)(二)总体布局 (139)(三)工程实施方案 (141)(四)非工程措施 (144)十、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46)(一)基本要求 (146)(二)评价内容 (146)附录Ⅱ-1 河川年径流系列一致性处理办法 (149)附录Ⅱ-2 地表水化学类型阿廖金分类法 (156)附录Ⅱ-3 地表水水质趋势回归分析日历年与十进位年折算方法 (158)附录Ⅱ-4 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评价方法 (160)附录Ⅱ-5 地下水化学类型舒卡列夫分类法 (166)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综合衰减系数计算方法 (168)附录Ⅷ-1 水资源系统网络图制作要求 (173)附录Ⅷ-2 水资源供需分析水量平衡公式 (175)附录Ⅷ-3 水资源供需分析计算原则 (177)图表目录图1-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3)图1-2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 (5)图1-3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 (7)图5-1 节约用水各项内容相互关系框图 (97)表2-1 地下水资源评价类型区名称及划分依据一览表 (26)表2-2 地表水富营养化控制标准 (37)表4-1 国民经济和生产用水行业分类表 (71)表4-2 用水户分类口径及其层次结构 (72)附件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附表式样及附图目录附件2 全国水资源分区附件3 全国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对照表一、总则(一)导言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规计[2002]330号文件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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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水水质调查分析 .............................. 27 (六)用水量调查统计 ................................ 28 (七)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 29 (八)废污水排放量和污染源调查分析 .................. 29 (九)供、用、耗、排水成果的合理性检查 .............. 31 (十)用水水平分析评价 .............................. 31 (十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 32 (十二)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 .......................... 33 (十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 33 (十四)现状供需分析 ................................ 34 四、需水预测 ........................................... 35 (一)基本要求 ...................................... 35 (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 37 (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 39 (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 41 (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量预测 .......................... 41 (六)需水量汇总 .................................... 42 五、节约用水 ........................................... 43 (一)基本要求 ...................................... 43 (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 43 (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 44 (四)节水潜力 ...................................... 45 (五)节水方案 ...................................... 46 六、水资源保护 ......................................... 47 (一)基本要求 ...................................... 47 (二)水功能区水质目标 .............................. 48 (三)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 .......................... 48 (四)污染物控制量和削减量 .......................... 49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水利厅、气象局、林业局:省水利厅《关于报请批准〈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请示》(苏水资〔2010〕5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8年为现状基准年,提出了2020年和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水资源质量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供水安全保障等目标任务,是我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规划》实施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综合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保护水资源,确保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认真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590亿立方米以内;全省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90立方米以下,比现状降低51%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4提高到0.62;供水水源地及其骨干输水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河网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号公告,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七条水资源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基本依据,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
编制水资源规划应当在对水资源科学考察、调查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八条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本省境内长江、淮河、太湖流域和沂沭泗、秦淮河、里下河地区等跨市的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人民政府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释。
目录附录A:河道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示意图附录B:××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控制点成果表附录C:××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测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D:河道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E: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F: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告示牌设计图附录G: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H: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提纲附录I: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测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J: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果表1总则1.1 为统一河道、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送审稿) 目录
一、总则 (1)
(一)导言 (1)
(二)规划思路 (2)
(三)规划原则 (8)
(四)工作要求 (9)
(五)基本规定 (11)
(六)进度安排 (12)
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3)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38)
(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39)
(二)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分析 (41)
(三)供水调查 (43)
(四)用水调查 (48)
(五)污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调查 (51)
(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54)
(七)调查资料的合理性检查 (56)
(八)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与评价 (58) 四、需水预测 (60)
(一)基本要求 (61)
(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66)
(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68)
(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72)
(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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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6. 本《细则》包括正文及三个附件:附件1为“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附表式样及附图目录”;附件2为“全国水资源分区”;附件3为“全国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对照表”。
(4) 水资源配置。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合理配置方案。水资源配置以统筹考虑流域水量和水质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见图1-3。
3. 为编制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统一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依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和《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特制定《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4. 编制《细则》的目的,一是明确各项规划任务开展的技术途径;二是界定规划有关概念与术语的定义及确切的内涵,明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明确对基础资料和有关成果的要求,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2) 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结果,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行的比选方案。同
图1-2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规计 号文件印发
水利部水规计[2002]330号文件
水利部 2002.08.13
水利部印发《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的通知:
按照《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 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完 成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会 同国家计委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 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要求,又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了全国水 资源综合规划专家组的审议。经领导小组同意,近日水利部将《技术大 纲》印发有关单位,并要求:
二、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 作,近期重点抓紧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开 展。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合作,突出重点,做好典型示范,保证规划编 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要加强《技术大纲》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使规划编制人员准确 理解《技术大纲》的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各项技术要求开展工作,保 证规划成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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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调查评价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水
资
源
综
合
需水预测节约用水Biblioteka 供水预测规划
信
息
系 统
水资源配置
建
设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水
资
源
综
水资源保护
合
规
划
有
关
专
题
研
究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图 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2. 规划重点。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摸清水 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并预测未来的可能变化趋势,为制定规划方 案及水资源管理措施奠定基础。在节约、保护的前提下,分析水资 源的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研究水资源宏观调配的指标,制定水 资源合理配置方案,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根据水 资源合理配置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 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等提出政策性建议。规划要突出水资源 配置的思路、格局、方向和措施,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研究细则(水利部文件资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7)(四)工作要求 (8)(五)基本规定 (11)(六)进度安排 (12)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4)(一)基本要求 (14)(二)降水 (15)(三)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 (17)(四)河流泥沙 (19)(五)地表水资源量 (19)(六)地下水资源量 (24)(七)地表水水质 (34)(八)地下水水质 (39)(九)水资源总量 (45)(十)水资源可利用量 (46)(十一)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50)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52)(一)基本要求 (52)(二)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 (53)(三)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 (55)(四)供水量调查统计 (57)(五)供水水质调查分析 (58)(六)用水量调查统计 (59)(七)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60)(八)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 (61)(九)供、用、耗、排水成果合理性检查 (62)(十)用水水平及效率分析 (64)(十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66)(十二)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 (67)(十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67)(十四)现状水资源供需分析 (68)四、需水预测 (69)(一)基本要求 (69)(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74)(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77)(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82)(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83)(六)需水预测汇总 (83)(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83)五、节约用水 (85)(一)基本要求 (85)(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86)(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89)(四)节水潜力分析 (90)(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91)(六)节水方案拟订 (94)六、水资源保护 (97)(一)基本要求 (97)(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98)(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101)(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02)(五)纳污能力计算 (104)(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05)(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07)(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108)(九)地下水保护 (110)(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11)七、供水预测 (113)(一)基本要求 (113)(二)地表水供水 (114)(三)地下水供水 (117)(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19)(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21)八、水资源配置 (125)(一)基本要求 (125)(二)基准年供需分析 (127)(三)方案生成 (128)(四)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29)(五)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32)(六)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 (134)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38)(一)基本要求 (138)(二)总体布局 (138)(三)工程实施方案 (140)(四)非工程措施 (143)十、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45)(一)基本要求 (145)(二)评价内容 (145)附录Ⅱ-1 河川年径流系列一致性处理办法 (148)附录Ⅱ-2 地表水化学类型阿廖金分类法 (155)附录Ⅱ-3 地表水水质趋势回归分析日历年与十进位年折算方法 (157)附录Ⅱ-4 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评价方法 (159)附录Ⅱ-5 地下水化学类型舒卡列夫分类法 (165)附录Ⅵ-1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综合衰减系数计算方法 (167)附录Ⅷ-1 水资源系统网络图制作要求 (172)附录Ⅷ-2 水资源供需分析水量平衡公式 (174)附录Ⅷ-3 水资源供需分析计算原则 (176)图表目录图1-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 (3)图1-2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 (4)图1-3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 (6)图5-1 节约用水各项内容相互关系框图 (96)表2-1 地下水资源评价类型区名称及划分依据一览表 (25)表2-2 地表水富营养化控制标准 (36)表4-1 国民经济和生产用水行业分类表 (70)表4-2 用水户分类口径及其层次结构 (71)附件1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附表式样及附图目录附件2 全国水资源分区附件3 全国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对照表一、总则(一)导言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7)(四)工作要求 (8)(五)基本规定 (11)(六)进度安排 (12)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4)(一)基本要求 (14)(二)降水 (15)(三)蒸发能力及干旱指数 (17)(四)河流泥沙 (19)(五)地表水资源量 (19)(六)地下水资源量 (24)(七)地表水水质 (34)(八)地下水水质 (39)(九)水资源总量 (45)(十)水资源可利用量 (46)(十一)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50)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52)(一)基本要求 (52)(二)经济社会资料分析整理 (53)(三)供水基础设施调查统计 (55)(四)供水量调查统计 (57)(五)供水水质调查分析 (58)(六)用水量调查统计 (59)(七)用水消耗量分析估算 (60)(八)废污水排放量调查分析 (61)(九)供、用、耗、排水成果合理性检查 (62)(十)用水水平及效率分析 (64)(十一)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 (66)(十二)河道内用水调查分析 (67)(十三)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67)(十四)现状水资源供需分析 (68)四、需水预测 (69)(一)基本要求 (69)(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74)(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77)(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82)(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83)(六)需水预测汇总 (83)(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83)五、节约用水 (85)(一)基本要求 (85)(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86)(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89)(四)节水潜力分析 (90)(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91)(六)节水方案拟订 (94)六、水资源保护 (97)(一)基本要求 (97)(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98)(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101)(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102)(五)纳污能力计算 (104)(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105)(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107)(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108)(九)地下水保护 (110)(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111)七、供水预测 (113)(一)基本要求 (113)(二)地表水供水 (114)(三)地下水供水 (117)(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19)(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21)八、水资源配置 (125)(一)基本要求 (125)(二)基准年供需分析 (127)(三)方案生成 (128)(四)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29)(五)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32)(六)特殊干旱期应急对策 (134)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38)(一)基本要求 (138)(二)总体布局 (138)(三)工程实施方案 (140)(四)非工程措施 (143)十、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145)(一)基本要求 (145)(二)评价内容 (145)附录Ⅱ-1 河川年径流系列一致性处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9.07.30•【字号】苏水规[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水规〔2009〕2号)各市水利(务)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赵立梅电话:************邮箱:*********************.cn附件:《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二○○九年七月三十日江苏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防洪条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水库、河流入海口、蓄滞洪区的管理范围(以下简称河道)内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水工程,是指堤防(含海堤)、河道(含航道)、拦河闸坝(含航运枢纽工程)、引(调、提)水工程、水电站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类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上建设的水工程,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省、市(设区的市,下同)、县(含区、县级市,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
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 7月序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展开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一致确权登记,确实增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足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保护河湖综合功能,依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措施实行规划( 2014 年-2020 年)》(苏办发﹝ 2014﹞ 39 号)和有关法律法例,依照《水利部对于展开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2014﹞285 号)部署,我省启动实行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建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领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依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动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流管理局参加,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企业详细肩负,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为全省划界工作的顺利展开供给技术依照。
本《规定》由水利厅工管处负责解说。
目录附录 A :河流管理范围线、保护范围线表示图附录 B :××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丈量控制点成就表附录 C:××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丈量已知点检核表附录 D:河流管理范围线图表示方式附录 E: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界桩、线桩、线牌设计图附录 F: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通告牌设计图附录 G: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管理线牌身份证附录 H :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报告编写纲要附录I :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丈量移位界桩点之记附录 J: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桩(界)成就表1总则1.1 为一致河流、湖泊、水库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保证划界成果质量,特拟订本规定。
江苏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
江苏省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充分发挥规划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中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根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水利规划的编制、协调、审查、审批、实施与监督等管理工作。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规划是指本省境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各类水利规划,包括流域或者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水利发展规划。
第四条经批准的水利规划是规范水事活动、管理涉水事务、编制与实施水利建设(项目)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利规划管理工作。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规划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批)和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规划组织与协调第六条除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按国家规定执行外,本省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区域水利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编制。
水利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
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各类水利规划应当由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经商定,也可以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行政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由相关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
第七条对涉及其它部门或者不同行业的水利规划,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行业编制或者与相关行业共同编制。
会同或者共同编制的组织形式,应当在规划任务书中予以明确。
第八条上位规划指导下位规划,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
水利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相关行业规划相协调。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4•【字号】苏政办发〔2021〕53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4日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
江苏地处江淮沂沭泗诸河下游,滨江临海,地势低平,气候多变,洪涝灾害易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同时也面临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情况。
水利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江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
本规划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相关规划制定,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水利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政策取向,是政府部门履行水行政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江苏水利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水利发展史上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最大、河湖生态改善最明显、惠民兴农保障最实的时期之一,全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河湖长制为统领,以生态河湖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快工程建设,加强水利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有效保障了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也为谱写水利发展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送审稿)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8)(四)工作要求 (9)(五)基本规定 (11)(六)进度安排 (12)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3)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38)(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39)(二)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分析 (41)(三)供水调查 (43)(四)用水调查 (48)(五)污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调查 (51)(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54)(七)调查资料的合理性检查 (56)(八)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与评价 (58)四、需水预测 (60)(一)基本要求 (61)(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66)(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68)(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72)(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73)(六)需水预测汇总 (73)(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74)五、节约用水 (75)(一)基本要求 (75)(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76)(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77)(四)节水潜力分析 (78)(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79)(六)节水方案拟订 (82)六、水资源保护 (85)(一)基本要求 (85)(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86)(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88)(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89)(五)纳污能力计算 (91)(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91)(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93)(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94)(九)地下水保护 (96)(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97)七、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98)(一)基本要求 (98)(二)规划工作方法和主要工作内容 (99)(三)规划工作技术要求 (102)(四)规划预期成果 (107)八、供水预测 (109)(一)基本要求 (109)(二)地表水供水 (110)(三)地下水供水 (112)(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14)(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15)九、水资源配置 (119)(一)基本要求 (119)(二)配置思路 (121)(三)配置模型研制 (122)(四)基准年供需分析 (126)(五)水资源配置方案生成 (126)(六)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27)(七)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28)(八)特殊干旱期和水质严重恶化期应急对策 (129)十、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31)(一)基本要求 (131)(二)总体布局 (131)(三)工程实施方案 (132)(四)非工程措施 (135)一、总则(一)导言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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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送审稿)目录一、总则 (1)(一)导言 (1)(二)规划思路 (2)(三)规划原则 (8)(四)工作要求 (9)(五)基本规定 (11)(六)进度安排 (12)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3)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38)(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39)(二)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分析 (41)(三)供水调查 (43)(四)用水调查 (48)(五)污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调查 (51)(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54)(七)调查资料的合理性检查 (56)(八)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与评价 (58)四、需水预测 (60)(一)基本要求 (61)(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66)(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68)(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72)(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73)(六)需水预测汇总 (73)(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74)五、节约用水 (75)(一)基本要求 (75)(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76)(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77)(四)节水潜力分析 (78)(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79)(六)节水方案拟订 (82)六、水资源保护 (85)(一)基本要求 (85)(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86)(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88)(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89)(五)纳污能力计算 (91)(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91)(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93)(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94)(九)地下水保护 (96)(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97)七、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98)(一)基本要求 (98)(二)规划工作方法和主要工作内容 (99)(三)规划工作技术要求 (102)(四)规划预期成果 (107)八、供水预测 (109)(一)基本要求 (109)(二)地表水供水 (110)(三)地下水供水 (112)(四)其他水源开发利用 (114)(五)供水预测与供水方案 (115)九、水资源配置 (119)(一)基本要求 (119)(二)配置思路 (121)(三)配置模型研制 (122)(四)基准年供需分析 (126)(五)水资源配置方案生成 (126)(六)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 (127)(七)方案比选与推荐方案评价 (128)(八)特殊干旱期和水质严重恶化期应急对策 (129)十、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131)(一)基本要求 (131)(二)总体布局 (131)(三)工程实施方案 (132)(四)非工程措施 (135)一、总则(一)导言1.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期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形势的变化,着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重大水问题,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省政府领导原则同意《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
2.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为我省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规划基础,在进一步查清我省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水资源的要求,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有效节约、优化配置、积极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总体布局及实施方案,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为编制好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统一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依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任务书》和《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特制定《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4. 编制《细则》的目的,一是明确各项规划任务开展的技术途径;二是界定规划有关概念与术语的定义及确切的内涵,明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明确对基础资料和有关成果的要求,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5. 根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各部分工作任务,本《细则》提出各部分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成果,对资料年限、统计口径、适用范围、精确程度等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种图、表具体内容,制作步骤与方法,表示方式与效果等;对评价及预测方法进行统一规范和规定。
6.本《细则》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部分较为成熟,其他部分水利部还将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更详细的细则。
省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承担单位需制定技术细则或实施细则。
7. 各地在执行本《细则》的过程中,请及时与江苏省水利厅水资源综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便相互沟通,协调解决规划中的技术问题,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划思路1. 规划任务。
根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总体目标与要求,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包括: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见图1-1。
2. 总体思路。
规划编制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和经济规律,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模式和步骤、对策和措施,统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规范水事行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图1-1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总体结构示意图3. 技术思路。
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各个环节及各部分工作是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相互之间动态反馈,需综合协调。
本次规划各部分内容的相互关系见图1-2。
(1)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通过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调查评价,可为其他部分工作提供水资源数量、质量和可利用量的基础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专题研究 节约用水 水资源保护 水资源配置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需水预测 供水预测 实施效果评价果;提供对现状用水方式、水平、程度、效率等方面的评价成果;提供现状水资源问题的定性与定量识别和评价结果;为需水预测、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预测、水资源配置等部分的工作提供分析成果。
(2) 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
要在上述两部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结果,为需水预测、供水预测和水资源配置提供可行的比选方案。
同图1-2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各部分内容间相互关系示意图时,在吸纳水资源配置部分工作成果反馈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节水及水资源保护方案。
(3) 需水预测和供水预测。
供需水预测工作要以上述四部分工作为基础,为水资源配置提供需水、供水、排水、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预测成果,以及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措施的可能组合方案及其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为水资源配置提供优化选择的条件;预测工作与以上各部分工作相协调,结合水资源配置工作经过往复与叠代,形成动态的规划过程,以寻求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协调的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4) 水资源配置。
应在进行供需分析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通过经济、技术和生态环境分析论证与比选,确定合理配置方案。
水资源配置以统筹考虑流域水量和水质的供需分析为基础,将流域水循环和水资源利用的供、用、耗、排水过程紧密联系,按照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
水资源配置在接收上述各部分工作成果输入的同时,也为上述各部分工作提供中间和最终成果的反馈,以便相互叠代,取得优化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同时为总体布局、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选择及其实施确定方向和提出要求。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见图1-3。
(5) 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和合理配置结果,提出对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建议,提出水资源调配体系的总体格局,制定合理抑制需求、有效增加供水、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的综合措施及其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验。
图1-3 水资源配置思路示意图4. 规划重点。
突出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分析、水资源配置等方面。
通过水资源调查评价,摸清水资源和可利用水资源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变化趋势,客观反映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为规划方案制定以及水资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
在节约、保护的前提下,研究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
根据水资源开发潜力分析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测,研究水资源宏观调配指标,确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合理用水指标,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根据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水资源管理等提供政策性建议。
做好规划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注重水资源问题的同时,更要重视其与经济社会的紧密联系,做到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第二,在注重工程项目布局和规划的同时,更要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安排和保障措施的研究;第三,在注重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更要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综合规划要突出水资源配置思路、格局、措施的总体安排,规划的对策措施要有指导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规划原则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规划。
制定规划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管理等做出总体安排。
要坚持开源节流治污并重,除害兴利结合,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农村、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关系。
2. 协调发展。
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模、水平和速度相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要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城市发展、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环境建设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
3. 可持续利用。
统筹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合理配置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流域调水、水利工程供水与其他多种水源供水。
强化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4. 因地制宜。
根据各地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模式与对策,提出各类用水的优先次序,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重点。
5. 依法治水。
规划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机制、法制问题。
制定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规、政策与制度,规范和调节水事活动。
6. 科学治水。
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
要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和规划思想,科学配置水资源,缓解面临的主要水资源问题,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手段,科学管理水资源,制订出具有高科技水平的水资源综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