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类传感器安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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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类传感器安设标准

除特别指出外,都是依据《AQ1029—201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或者简称“AQ1029”。

一、带式输送机保护传感器

应急管理部第4号令规定“带式输送机防打滑、跑偏、堆煤保护装置或者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失效属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因此准确定义这五种保护的安装标准,用以指导煤矿正确安装,确保安全有序生产。

二、甲烷传感器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三、一氧化碳传感器

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报警浓度都为0.0024%CO。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回风偶角(距切顶线≤1米)、工作面(距工作面机尾煤壁≤10米)或工作面回风巷(距回风口10米—15米)。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四、风速传感器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米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风速传感器要求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所以要求采用刚性固定。

五、风压传感器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风压传感器。

六、瓦斯抽放管路中传感器

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

七、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在工作面(距工作面机尾煤壁≤10米)或回风巷(距回风口10米—15米)设置温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

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八、开关量传感器

开停传感器——判定是否有电流的传感器,卡在负荷电缆上。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馈电传感器——判定是否有电的传感器,卡在负荷电缆上。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风门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风筒传感器——判定风筒是否有风流的传感器。《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356号规定“机掘工作面风筒传感器设置在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20米范围内,炮掘工作面风筒传感器设置在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50米范围内”。某些专家不应该坚持认为“风筒传感器必须设置在最后一节风筒的出口处”,因为①山西省的规定是在公布AQ1029—2019以后制定的,考虑到风筒出口处存在风筒抖动影响传感器的可靠性,是对风筒末端的准确定义;②AQ1029规定“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只是“宜”的规定,并不严格;③所以执行山西省的规定更加科学、准确。

九、人员位置读卡分站

读卡分站——识别、统计井下人员位置的装置。《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规定“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当设置读卡分站”。

十、架空乘人装置传感器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

防掉绳保护传感器——变坡点。

越位保护传感器——两端头靠近驱动轮和尾轮3m处。分为压轮和拨杆两种。

张紧力下降保护传感器——重砣上方或尾轮限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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