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排水规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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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井下排水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对于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主要是针对井下排水的管理和操作进行规范,以确保排水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矿井环境和提高矿工的工作条件。

一、排水设备的配置和管理1.各井下巷道必须配备完善的排水设备,包括排水泵、排水管道、排水水槽等,并且设备要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井下排水泵要配备足够的备用泵,以应对泵故障或维修时的需要。

并且要定期检测排水泵的性能指标,确保其正常运行。

3.煤矿井下排水系统要设有自动报警装置,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水位超标、泵站故障等情况,并且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巷道排水的管理和操作1.井下巷道的排水要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排水系统的问题,确保排水通畅。

2.在巷道排水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水位和流速。

水位过高可能导致倒灌或堵塞,水位过低则可能影响巷道通行。

3.在排水工作中,要合理利用现有排水设备,尽量提高排水效率。

4.巷道进水严重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比如设置临时泵站、加大排水设备的功率等。

三、水封井的管理和操作1.水封井是煤矿井下排水的重要设备,要保持水封井的正常工作状态。

定期对水封井进行检测,确保其密封性能和排水效果。

2.水封井的操作要符合相关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且持相关证书方可操作。

3.水封井的维护和保养要定期进行,及时清理水封井内的杂物和沉渣,保证其畅通。

四、防止地下水突涌的措施1.在煤层开采过程中,要及时监测地下水位和水压状况,预测地下水突涌的可能性,提前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采取控制开采速度、加强支护、合理排水等措施,以防止地下水突涌的发生。

3.在地下水突涌发生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置。

五、井下排水水质的监测和处理1.井下排水的水质要进行定期监测,防止因煤矿开采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3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3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排水的管理,确保井下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保护井下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二条建筑单位在进行井下排水设施建设时,应按照技术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在建设前进行评估,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井下排水设施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料,并应具备防滑、防漏和防爆等安全功能。

第四条井下排水设施应设置必要的检修口和阀门,以便进行设施的检修和维护。

第三章设备维护第五条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并建立设备维护记录。

第六条对于无法维修的设备,应及时更换,并对更换前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新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设备维修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八条井下排水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井下排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私自调整设备。

第十条井下排水设施应设有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在进行井下排水作业时,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井下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和工作的安全合规。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有权进行随机检查和监督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因违反本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刑事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井下排水管理部门所有。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二)井下排水是指通过地下管道系统将污水和雨水排放到指定的处理设施或水体中。

为了保障井下排水的正常运行,避免对环境和公共卫生造成危害,制定和执行井下排水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三篇)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三篇)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的安全和生产,提高煤矿井下排水的效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排水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规定了煤矿井下排水的管理、设备、工艺和安全监督等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下排水应以防止积水、确保矿井安全为目标。

第五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煤矿井下排水方案,并评估和监测排水效果。

第六条煤矿井下排水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矿井排水设备第七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包括排水泵、排水管道、排水阀门等。

第九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确保排水效果。

第十条煤矿井下排水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矿井排水工艺第十一条煤矿井下排水工艺应按照“分层分区、分级排水、防渗漏、提高水流速度”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排水应尽量减少井下积水的深度和面积,确保矿井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排水应采用多种排水方式,如抽排、放水和引水。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排水工艺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排水效果。

第四章矿井排水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配备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九条煤矿井下排水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第五章矿井排水监督和评估第二十条煤矿井下排水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和评估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排水工作。

第二十一条煤矿井下排水监督和评估应定期进行,并编制相应的报告。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程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停产整顿。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煤矿井下排水规程的解释权归煤矿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以最新规定为准。

2024年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2024年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2024年煤矿井下排水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保障煤矿井下排水工作的安全、高效、环保。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的井下排水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排水应遵循“科学规划、安全运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征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并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更新。

第五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人员和经费保障。

第二章煤矿井下排水管理制度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井下排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井下排水工作的科学、规范进行。

第七条煤矿应设置专职井下排水管理人员,负责井下排水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煤矿应加强对井下排水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井下排水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第九条煤矿应定期组织井下排水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条不得随意改变井下排水系统的结构和参数。

第三章煤矿井下排水设备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井下排水所需的设备,确保井下排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井下排水设备应具备防爆、耐用、高效、可靠的特性。

第十三条煤矿应保证井下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

第四章煤矿井下排水工作程序第十四条煤矿应定期进行井下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清理,确保系统不堵塞。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井下排水系统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井下排水系统的问题。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对井下排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井下排水工作的安全、及时。

第十七条煤矿应制定紧急排险预案,以应对突发井下排水事故,保障工人的安全。

第五章煤矿井下排水环境保护第十八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遵循环境保护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十九条煤矿应制定井下排水中废水的合理处理方案,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施。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对井下排水工作的监测,确保排出的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程的煤矿,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吊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对煤矿井下排水工作中存在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

井工煤矿生产时期排水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产矿井排水系统的基本规定㊁排水泵房㊁水仓㊁水沟㊁沉淀池㊁排水管路㊁排水设备㊁供配电㊁控制㊁照明㊁通信㊁地面排放与环保等技术要求㊂本文件适用于井工煤矿生产时期的排水工作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㊂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 B50017钢结构设计标准G B50416煤矿井下车场及硐室设计规范G B50417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 B/T50451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G B51070煤炭矿井防治水设计规范MT/T1097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MT/T5010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3.1吸水井s u c t i o nw e l l位于泵房一侧,与水仓或配水巷相通,供水泵吸水的小井㊂3.2管子道p i p ew a y用于安装排水管路的通道㊂4基本规定4.1矿井应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㊁排水管路㊁配电设备和水仓等,并满足矿井排水的需要㊂4.2采掘工作面,应建立排水系统,并与开采同时设计㊁同时施工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㊂采掘工作面的排水能力不低于预计的最大涌水量㊂5排水泵房5.1主排水泵房5.1.1主排水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连接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1口通到井底车场或大巷,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控制闸门㊂5.1.2主要泵房的地面应高于与之相连通的井底车场底板0.5m㊂泵房应无淋水;底板㊁电缆沟㊁通路应无积水㊂5.1.3主排水泵房应设置在围岩稳定的地段,应避开采动影响范围与破碎带;硐室与井筒或巷道的距离应满足安全岩柱要求㊂5.1.4矿井井底车场设置防水闸门时,主排水泵房应设置在由矿井防水闸门群构筑的保护范围内㊂当防水闸门关闭时,泵房应留有能形成独立通风的巷道㊂标引序号说明:1 水泵;2 吸水管;3 吸水管滤网;4 配水闸阀㊂注:此图相关参数说明:a0 短管长度(mm),大于或等于0;a1 偏心异径管长度(mm),不宜小于大小管径差的5倍;(a0+a1) 水泵入口前直管段总长度(mm),不宜小于3倍的水泵吸水口直径;b1 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距最近井壁的间距(mm),距水泵侧井壁可取(0.8~1.0)D N,距侧壁可取1.5D N,且不小于D N+100mm;D N 吸水管滤网直径(mm);h1 配(吸)水井最低水位到吸水管滤网上缘的距离(mm),不应小于(1.0~1.25)D N,且不应小于500mm;h x 吸水管滤网下缘距配(吸)水井底距离(mm),不应小于(0.6~0.8)D N,且不应小于700mm;L x 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至配(吸)水井入口距离(mm),不应小于4D N㊂图1水泵㊁吸水管㊁配水井(吸水井)及水仓之间相互关系5.1.5泵房位置应在管线最短㊁便于撤人㊁运物㊁通风良好的地方,一般宜设置在副井井底出车侧㊂泵房与井下中央变电所宜组成联合硐室㊂5.1.6每台泵应有单独的吸水井,单台水泵流量小于100m3/h时,可以两台共用一个吸水井,但两吸水管滤网中心线距离不宜小于3.5倍的吸水管滤网直径㊂吸水井应装设活动盖板㊂25.1.7水泵㊁吸水管㊁吸水井(配水井)及水仓相互之间主要相关尺寸的确定,应满足图1和图2中有关尺寸的规定㊂吸入式离心泵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条件,见公式(1)和公式(2):H zɤH s m a x (1)[Δh]-Δh s (2)H s m a x=p'a-p'vγ-式中:H z 水泵轴中心线至水仓底板的安装高度,单位为米(m);H s m a x 水泵允许的最大吸水高度,单位为米(m);p'a 水泵安装地点的大气压力,单位为帕(P a);p'v 水泵安装地点实际水温的饱和蒸汽压力,单位为帕(P a);γ 矿井水重度,单位为牛每立方米(N/m3);[Δh] 水泵样本必需的汽蚀余量,单位为(m);Δh s 吸水管阻力损失,单位为米(m)㊂标引序号说明:C1 配水闸阀法兰之间最小净距(mm),不应小于150mm;C2 配水闸阀操作手轮之间净距(mm),不应小于500mm;C3 配水闸阀操作手轮距配水井井壁间距(mm),不应小于700mm,当双配水井集中布置共享一个壁龛时,可不受限制;C4 配水闸阀法兰距配水井井壁间距(mm),不应小于200mm㊂图2配水闸阀与吸水井(配水井)之间相互关系5.1.8泵房与操作配水闸阀的巷道应通路畅通,以备密闭门关闭后控制配水闸阀㊂配水闸阀直径应符合公式(3)的要求:DNȡ27Q p (3)式中:DN 配水闸阀公称直径,单位为米(mm);Q p 通过配水闸阀的最大流量,单位立方米每小时(m3/h);3连接水仓的控制闸门公称直径应符合公式(4)的要求:DN1ȡ19Q (4)式中:DN1 水仓控制阀门公称直径,单位为毫米(mm);Q 通过水仓控制阀门的最大流量,单位立方米每小时(m3/h)㊂5.1.9有淤堵风险的主要泵房应配备有水力射流泵或气升泵㊁排污潜水泵等作为清理吸水井淤泥的工具㊂5.1.10泵房高度应满足检修时起吊的要求,应在吸水井壁龛和排水设备的顶部,设起重梁㊂5.1.11主排水泵房排水设备之间应设有充分的检修空间,泵房轮廓尺寸要满足设备最大外形尺寸㊁通道宽度和安装检修的要求㊂水泵机组的基础应高于泵房地面50mm以上,基础边缘到吸水井一侧硐室壁的距离应不少于700mm㊂泵房地面向吸水井方向应呈负坡度㊂5.1.12当所有排水设备同时使用时,泵房温度应不高于34ħ,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㊂5.1.13泵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支护㊂5.1.14按设计要求预留有备用泵及相应设施的位置㊂5.1.15主排水泵房尺寸㊁断面㊁支护型式与管线布置应符合G B/T50451和G B50416的有关规定㊂5.2采区排水泵房5.2.1采区排水泵房应设在辅助运输下山(大巷)或带式输送机下山(大巷)人行道一侧;采区排水水泵房应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宜与辅助运输下山(大巷)连接;采区排水泵房㊁管子道与采区下山(大巷)连接处应设栅栏门㊂5.2.2采区排水泵房地面应高于沉淀池或水仓最高水位0.5m以上,并应设3ɢ的泄水坡度㊂5.2.3采区排水泵房尺寸㊁断面㊁支护型式㊁管线布置㊁运输型式㊁温度等方面要求应按照采区设计要求执行㊂5.3潜水泵房5.3.1泵井井深应满足泵长㊁淹没泵顶深度㊁泵底容渣距离和布置清淤设备空间的要求;井径应满足吸水罩最大外廓尺寸㊁过水面积㊁安装间隙的要求㊂5.3.2当2台或多台潜水泵布置于同一个吸水井内时,潜水泵吸水口宜交错布置,吸水口净间距不应小于吸水口直径的1.5倍或设备说明书规定距离的要求,脱罩布置时,来水流向㊁流速应满足电机散热㊁不积垢的要求㊂5.3.3采用暗井布置方式时,井窝以上反井部分高度应满足承重梁㊁检修操作盘㊁提吊机具所需高度㊂5.3.4采用钻孔管道井直通地面排水布置方式时,承重梁㊁操作盘㊁提吊机具应设置在地面㊂井架允许荷重应满足提吊一组泵组(泵㊁管)的重量㊂井架高度应满足潜水泵和水管装拆以及吊具所需高度㊂5.3.5承重梁的强度㊁刚度和总体及局部稳定性计算应符合G B50017的有关规定,能承受停电时所有水泵同时发生水锤作用引起的动㊁静载荷㊂5.3.6承重梁应用地脚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㊂在地面建筑时,基础底面积应满足上述载荷条件下承力土层的允许地耐力的要求㊂5.3.7泵井应设置在基岩中,离煤层的隔离岩柱厚度应能承受煤与瓦斯突出压力和地应力的要求㊂应揭露煤层时,应采取防突和隔离措施㊂通过含水岩层时,应采取处理措施防止突水(疏干井除外)㊂5.3.8不应利用提升井筒㊁水仓作为潜水泵井㊂5.3.9斜式潜水泵井,应设有轨道㊁滑架提吊装置㊂滑架高度应满足吸入水影响范围要求,并有防脱轨装置㊂5.3.10卧式潜水泵井应设有支承泵体的底架,底架高度应满足吸入水影响范围和容淤容积的要求,卧4式潜水泵井顶部应设置提运设施㊂5.3.11无论潜水泵作立式㊁卧式㊁斜式布置,其泵井底部均应留有足够的容淤容积和配备清淤机具,如潜水搅拌机或射流(水枪)器械,保证任何时候淤积物顶部距泵底不少于0.5m㊂5.3.12矿井水应经沉淀池㊁水仓进入潜水泵井,与潜水泵井相接的流水通道的标高,应低于水仓水面以下,防止悬浮物进入㊂5.3.13抗灾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G B/T50451和G B51070的有关规定㊂6水仓㊁水沟和沉淀池6.1新建㊁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所承担排水区域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水仓有效容量应容纳4h采区正常涌水量㊂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编制专门设计㊂6.2水仓的底板标高应满足水泵允许吸上真空高度的要求㊂6.3水仓流水断面和坡度应满足在正常涌水量条件下的沉淀需要,否则,应另设沉淀系统㊂为便于淤泥沉淀和清理,水仓向配水仓方向设反坡,坡度为1ɢ~2ɢ㊂并应在水仓最低点设积水窝㊂6.4主要水仓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水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其他水仓能正常使用,水仓之间应互不渗漏㊂6.5水仓位置应设置在稳定基岩中,应位于矿井防水闸门群所形成的保护范围内㊂水仓入口一般应位于井底车场内标高最低处㊂6.6水仓应设有水位监测设施㊂对潜水泵水仓的最低水位应有监控功能㊂水仓的空仓容量应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㊂主要水仓最高存水面应低于主要水仓入口水沟底面和主排水泵房电缆沟底面,主要水仓高度不宜小于2m㊂6.7大巷水沟㊁分区沉淀池和水仓等应能共同承担采煤工作面出水点所带出的煤泥沉积要求㊂沉淀池的流动速度应限制在100mm/s以内㊂6.8大巷水沟的坡度㊁断面(或称过水量)应满足最大涌水量需要㊂采用平硐自流排水的矿井,平硐内水沟的总过水能力应不小于历年矿井最大涌水量的1.2倍;专门泄水巷的顶板标高应低于主运输巷道底板的标高㊂6.9水仓清理方式根据主要水仓清理量的大小确定,配有清仓系统或清仓工具㊂水仓㊁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应至少清理1次㊂6.10水仓入口处应设置篦子㊂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以及采用潜水泵排水的矿井,井下应设置专门的沉淀及清理系统㊂6.11抗灾排水系统水仓宜设置独立水仓,水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h的矿井最大涌水量㊂7排水管路7.1排水管路应有工作和备用水管㊂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 的正常涌水量㊂工作和备用排水管路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㊂7.2排水管路应能承受内水静压㊁水锤动压㊁钢管自重和温度应力等叠加产生的载荷㊂井筒排水管路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取工作压力的1.1倍㊂7.3在立井井筒中,当井筒中有梯子间或罐道梁时,排水管路宜靠近梯子间梁或罐道梁,宜与提升容器长边平行布置,并用导向卡定位,最大允许卡距应满足轴心受压构件不失稳条件㊂57.4在斜管子道和斜井井筒中,当排水管路沿底板敷设时可采用混凝土墩支撑,沿井壁敷设时可采用梁支撑或吊挂,间距可取4m~10m,每隔50m固定,并应留有足够的安装和检修位置;沿人行道侧巷道壁敷设时,若需架高敷设,其最低点至人行道踏步的高度不应小于1.8m㊂管道防滑支墩或支撑梁应有专项设计,防止管路下滑㊂7.5当排水管路垂高较大时,应分段选择管壁厚度㊂选择管壁厚度时,结合管路服务年限,宜适量增加管壁厚度㊂管路下端应设金属弯管支座㊂管路应分段设直管支座,第一道直管支座宜布置在距井口100 m左右处㊂管座应固定在专设钢梁上,底部和中间支座梁的强度㊁刚度㊁总体和局部稳定性及梁基础强度计算均应符合G B50017的有关规定,能承受所有管道同时发生水锤时的动㊁静载荷㊂7.6在下端与支撑梁刚性连接的排水管路段,当上端设有支撑梁时,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管路伸缩补偿装置㊂7.7水泵出水管上应装逆止阀和操作闸阀㊂泵排出管与泵房环形管路之间应装控制阀㊂排水泵房的干管上应装设放水管和放水阀,放水管应伸入吸水井或配水井内;排水泵房与井筒间的主排水管路上应设置闸阀㊂7.8潜水泵出口管路上应设置逆止阀和放空管㊂大比转数泵(如大型潜水泵)须开启闸门起动者,逆止阀座上要留有泄流孔,水泵不应并联布置㊂7.9水泵吸水管内不应有残存气体的空间;吸入式离心泵吸水管的任何部分均不应高于水泵的吸入口,吸水管直径不应小于水泵吸入口直径;吸水管下口应装设滤网,滤网的总过流面积应不小于吸水管口面积的2倍㊂7.10管路㊁管件㊁连接螺栓及支撑梁应进行防锈㊁防腐处理㊂7.11排水管路通道和钻孔管路应设置在稳定地层,不受采动影响㊂钻孔管路的落地位置不应在泵房㊁硐室㊁巷道顶部布置,孔间距宜大于10m,落地端应设弯管支座支承,管座上部空帮高度应不大于5m㊂7.12钻孔管路的钻孔直径宜比管径大50mm~60mm㊂钻孔施工时应防止塌孔,管壁间应用水泥浆等固井,应无漏水㊁淋水㊂7.13钻孔管路接头的强度不应低于管路材料强度㊂7.14抗灾排水管路宜独立设置,排水能力应与抗灾潜水电泵的排水能力相匹配㊂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或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当采用多水平或多采区开采时,抗灾排水系统宜采用直排方式㊂不具备形成独立潜水泵排水系统条件,与正常排水系统共用排水管路的老矿井,应安装控制阀门,实现管路间的切换㊂7.15抗灾排水系统宜采用2泵1管工作方式;当单台泵流量大于725m3/h时,宜采用1泵1管工作方式㊂抗灾排水系统为单泵单管时,潜水电泵出水管上可不装设闸阀;抗灾潜水电泵出水管上装设的操作闸阀应处于常开状态;当抗灾排水系统的配水巷装有控制阀门时,控制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㊂8排水设备8.1主排水泵的工作水泵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不应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㊂8.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的矿井,可以在主泵房内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㊂8.3排水设备的检修应符合MT/T1097的有关规定㊂8.4排水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 B50451和MT/T5010的有关规定㊂8.5排水设备的经济指标:a)水泵的运行工况点的效率宜不低于额定效率的0.85倍;6b)排水系统的吨水百米电耗宜低于0.5k W㊃h㊂8.6设备选型应符合矿井水质要求,当矿井水为酸性水时,应按防酸要求选型㊂当选用污水泵效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将矿井水清㊁污分流㊁分排或净化;排水中含有固体颗粒时,为防止颗粒沉降,排水管路流速不应低于最小临界速度㊂8.7引水装置应可靠,并能在5m i n内启动水泵㊂吸入式离心水泵应采用无底阀射流引水方式;当水泵台数多,经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泵引水,台数应不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射流泵宜以压缩空气或供水管中的压力水作为动力,以排水管中的压力水作为备用动力,两种动力之间应装设隔离阀门㊂8.8水泵选型应满足排水系统稳定性要求,符合公式(5)的要求㊂H0>109H g (5)式中:H0 水泵关闭闸阀的扬程,单位为米(m);H g 排水测量高度(排水高度和吸水高度之和),单位为米(m)㊂8.9井底水窝排水应设置2套同能力水泵和管路,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应实现自动控制㊂巷道低洼处有可能积水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排水设施㊂9供配电㊁控制㊁照明和通信9.1主排水泵房电源供电线路采用双回路,且应引自上级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㊂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最大涌水量时的全部负荷,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应设置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供电电源㊂9.2排水泵用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选择应符合G B50417规定,潜水电泵的电缆还应符合防水㊁耐压要求㊂9.3主排水泵站的电气设备选型应与所选择的水泵台数相适应,并应能使工作和备用水泵同时运行㊂9.4主排水泵房的配电装置宜与井下水平中央变电所联合布置,并符合G B50417的规定㊂9.5主排水泵高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㊁过负荷㊁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其中欠压释放保护应具有延时功能㊂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㊁过负荷㊁单相断线㊁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㊂9.6井下中央变电所的电源开关与联络开关的过流保护按最大负荷运行方式整定㊂9.7抗灾排水系统供电电源的配置应符合矿井一级负荷的要求㊂9.8露天设置的潜水泵电控设备,应采用密封结构,并设有自动加热器,保持柜内温度高于环境温度5ħ㊂柜顶应设有供远距离观察电控状态的显示装置㊂9.9主排水泵系统宜按照自动化控制设计,具备就地㊁远程和自动控制功能,且控制系统应监测水泵流量㊁压力㊁真空度㊁闸阀开度㊁电流㊁电压㊁水仓水位㊁电动机及主要轴承温度和振动等参数㊂大型潜水电泵还应装设内腔贫水㊁电动机绝缘等监测装置,并应就地或远程集中显示,同时应实现故障报警㊂9.10水文地质类型复杂㊁极复杂的矿井,应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㊂9.11排水电气设备应满足井下潮湿环境的耐潮要求㊂水泵电机应设置防凝露设施;电机加热器应采用密封型电热器,隔爆型空间的加热器,可采用非密闭型电热器㊂9.12主排水泵站的照明灯宜采用矿用节能灯具㊂9.13水平排水泵房㊁采区排水泵房和抗灾潜水泵房等井下主要水泵房,应设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和应急广播装置㊂9.14在主要泵房㊁井下中央变电所㊁井底车场布置的电气设备的标高,应不低于水泵电机绕组下部(可用于水下的电缆除外)㊂低于水泵电机绕组下部的电气设备,应另设馈电开关供电㊂79.15电缆钻孔应无淋水;电缆应采用镀锌钢丝绳悬吊在钢架上;井上㊁下孔口的电缆均应留有事故处理所需余量;出孔上杆电缆应设钢管保护;孔口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加有盖板㊂9.16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及与泵房联合布置的配电所,宜实现供电㊁排水泵在上一水平或地面远程控制㊁无人值守㊂10地面排放与环保10.1矿井水应排至矿井水力影响半径以外,不应回渗倒灌井下㊂10.2矿井排放水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实现达标排放㊂10.3矿井水应综合利用于工农业生产,做到分级处理㊁按质利用㊁减少外排㊂10.4矿井水地面排水沟应结合矿井疏水㊁防水和排水系统统一布置,并避开煤层露头㊁塌陷㊁裂隙㊁透水层㊁钻孔和建筑群等㊂10.5排水沟应设置流量测量装置㊂10.6排水沟应按矿井最大排水量和允许的不冲㊁不淤流速设计㊂8。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模版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井下探放水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探放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二、设备与材料准备1. 在进行井下探放水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并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查井下调水泵、水管、电缆等设备是否完好,并做好润滑保养工作。

3. 检查阀门、管道等是否有漏水、堵塞等情况,并及时清理和修复。

三、作业前准备1. 作业前必须将探放水区域划分出,并进行标识,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 确定井下探放水的设备与人员配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3. 作业现场必须具备相关的通风设施,确保井下空气质量良好。

4.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四、探水操作流程1. 在开始探水前,应先检查水位标尺,确保探水能得到准确的水位数据。

2. 探水操作时,必须保持井口周围的清洁,防止杂物掉落或人员滑倒。

3. 探水操作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确保操作准确、稳定。

4. 在探水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时刻关注水位的变化,并及时记录。

五、放水操作流程1. 放水前必须对水位进行准确测量,确保水位高度可控。

2. 放水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控整个放水过程和水位变化情况,确保放水操作的安全性。

3. 放水操作中,禁止随意调整水泵的水量大小,必须经过事先的合理计算和调整。

4. 放水操作过程中,禁止站在水流下方或靠近放水口附近,防止被水流冲击或卷入。

5. 放水完毕后,必须记录放水量和水位变化情况,并对放水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

六、紧急情况应急处理1. 在探放水作业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井口上方的工作人员发出求助信号,并立即切断电源。

2. 如发现井下有异常情况,如井内有坍塌、水位突然上升等,应立即通知上方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紧急疏散。

3. 在疏散过程中,应按照预定的逃生路线进行疏散,不得慌乱,避免发生踩踏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目录第一编总则 ............................................................ 第二编井工部分................................................................................................................................................................ 第一章开采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第四节采掘机械..............................................................................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第八节防止坠落..............................................................................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第一节通风..................................................................................第二节瓦斯防治..............................................................................第三节粉尘防治..............................................................................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第五章防灭火..............................................................................................................................................................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地面防治水............................................................................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四节井下排水..............................................................................第五节探探放水..............................................................................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第三节井下爆破..............................................................................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第二节立井提升..............................................................................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四节提升装置..............................................................................第五节空气压缩机............................................................................第九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第四节井下电缆..............................................................................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第十章煤矿救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救护指战员............................................................................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第四节抢救指挥..............................................................................第五节灾变处理.............................................................................. 第三编露天部分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台阶..................................................................................第二节穿孔..................................................................................第三节爆破..................................................................................第四节采装..................................................................................第三章运输..................................................................................................................................................................第一节铁路运输..............................................................................第二节汽车运输..............................................................................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第四章排土..................................................................................................................................................................第五章滑坡防治..........................................................................................................................................................第六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第一节防治水................................................................................第二节防灭火................................................................................第七章电气..................................................................................................................................................................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第四节电力牵引..............................................................................第五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第六节照明、通信和信号......................................................................第七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第八节爆炸材料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第八章设备检修.......................................................................................................................................................... 第四编职业危害 ...............................................................................................................................................................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第二章健康监护..........................................................................................................................................................附则 ............................................................................................................................................................................附录一本规程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程使用的计量单位及数学符号说明....................................................................................................第一编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背景煤矿井下排水是指对井下的煤矿水及相关污水进行排放和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它在保障煤矿安全、保证生产、保障环境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加深、煤炭开采量的增加、煤层瓦斯涌出量的增加以及污染物的排放等问题,如何规范井下排水管理越来越受到矿山管理机构、监管机构、环保机构等各方面的重视。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井下排水管理,保障煤矿安全、保证生产、保障环境等方面的需要,从而实现对煤矿井下排水的合理利用。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井下排水的管理和处理。

责任煤矿企业要实行科学管理,对井下排水的监管和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

监管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煤矿井下排水的治理安全和整洁,同事也需要对井下煤矿水进行全面的监测和评估,对侵害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水体,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相关定义安全截放面煤矿安全截放面是指在煤矿井下,用来防止矿井发生突然涌水等意外现象,并保障采矿工作人员安全的一块煤层。

煤山液化煤山液化是指煤岩中的水分子与煤炭中的热水蒸气、充填气、压力等因素作用下,形成液态烃类气体的一种化学变化过程。

排水原则经济原则按照节约原则,煤矿排水必须满足经济合理、节约用水的要求,对排放的水体必须进行收集、处理和可重复利用。

安全原则对于井下煤矿水的排水管理必须守护安全防护工作,及时处理并提供有关部门把控。

效益原则井下开采需要消耗众多的能量,对排放的煤矿井下水处理不仅要达到环保要求,还不能影响正常的采矿作业。

排水标准排水之前的监测在煤矿开采前,必须对井下煤矿水进行全面的监测,包括测量地下水的水位、渗流速度、水质、水色、水温、水压等指标,以此作为实施排放治理的基础。

排水之中的监测煤矿井下排水过程中应履行常规监控和灾害形势及工作面状况随时动态的监测,并进行实验室定量分析,确保达到水处理标准。

排水之后的监测经过排放处理后的煤矿井下水必须进行再次监测,以确定排放效果和当前煤矿生产的污染情况,从而及时进行排放效果调整或上报上级领导机构,防止环境破坏。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一、操作前准备1. 检查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性,确保其可靠性;2. 确保操作区域周围的环境干燥、无积水或滑动物,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3. 准备好必要的安全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滑手套等。

二、探放水前操作1. 检查井下放水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如水泵、阀门等;2. 检查探放水通道的畅通情况,确保水流能够顺畅流入或排出;3. 确保探放水通道的周边环境没有任何影响水流的障碍,如杂物、堆积物等。

三、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操作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3. 不得将手或其他身体部位伸入放水通道,以免发生危险;4. 防滑保持: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防滑,保持平稳的步伐,避免滑倒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5. 环境观察:操作人员应经常观察周围环境的变化,注意任何可能影响操作安全的情况;6. 严禁擅自调节水流大小或关闭设备,如需调整操作,请事先征得相关负责人的同意;7. 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吸烟或使用火源,以免引起火灾。

四、操作结束后及时处理1. 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放水设备,并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避免水流不受控制导致无法正常工作;2. 清理操作现场,将工作区域恢复到原来的整洁状态,清除可能造成滑倒的杂物或泥土;3. 对操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做好记录;4. 汇报操作情况,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2. 遇到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沉着冷静,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3. 在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操作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并按规定的安全逃生路线撤离。

以上是井下探放水安全操作规程的范文,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操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以及工作的顺利进行。

排水管渠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排水管渠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排水管渠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广大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排水管渠下井作业的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对井下进行检查,确保井内的排水管渠无残留物,没有积水;2.检查井盖的润滑状况,确保打开和关闭畅通;3.确保井下的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井内氧气含量符合安全标准;4.准备必要的排水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持式排水泵、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5.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三、井下作业的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获取相应的上岗证书;2.作业时,需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工具、设备的良好状态;3.严禁单独下井,必须至少两人以上同时进行作业,其中一人在井口负责监护;4.在下井前,应将井口处的灰尘、杂物等清理干净;5.下井时,要注意脚下的稳定,避免滑倒;6.下井时,要用绳索固定,保证自身安全;7.井内禁止吸烟,防止引发火灾;8.严禁在井内用火作业,确保井内没有易燃、易爆材料;9.在井内作业时,要保持井口处有人守望,及时报告异常情况;10.严禁私自改变、破坏或拆除井盖等设施;11.在排水管渠出现堵塞时,首先应使用手持排水泵进行排水,避免距离井盖近的水位过高;13.在井下作业结束后,要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原状,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事故应急处理1.在井内发现有毒气体泄漏时,应立即撤离井内人员,并通知相关专业队伍进行处理;3.发生井内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现场灭火设备进行灭火,并紧急撤离井内人员;4.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要保持冷静,不要慌乱,及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五、违反规程的处理1.如发现作业人员违反规程操作,一经核实,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违反规程且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本规程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井下排水第二百七十八条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 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

(二)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三)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

第二百七十九条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第二百八十条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按下式计算:V=2(Q+3000)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

但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相差特大的矿井,对排水能力、水仓容量应编制专门设计。

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

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第二百八十一条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范主要排水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主泵房可预留一定数量的水泵。

(二)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工作水管的容量应能与工作水泵配合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三)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另建一座抗灾、排水能力强的泵房。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防水防火的气密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主水箱必须有主水箱和辅助水箱,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矿山或生产矿山改造和扩建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水箱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水箱的有效容量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V=2(Q+3000)式中 V--主水箱的有效容量,m3;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

但是,主水箱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矿区水斗的有效容量应能够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很大的矿井,对排水能力、水仓容量应编制专门设计。

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

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矿井进水中含有大量杂质,还应设置沉淀池。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

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

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一、用水管理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水进行洗煤、降尘、冷却等工作,用水量较大。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煤矿应该建立配水制度,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用水量,确保生产用水的有效利用。

同时,煤矿应该加强管网建设,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工作,确保生产用水的安全可靠。

在用水管理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维护和更新工作,提高设备的水利效率,降低用水成本。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用水监管,确保每一滴水都得到合理利用,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排水管理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这些废水如果排放不当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煤矿应该建立健全的排水管理制度,规范排水行为,保护环境。

首先,煤矿应该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确保水质符合排放标准。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排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排水通畅,避免因排水不畅而导致的生产事故。

在排水管理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排水监管,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对排水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煤矿还应该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环境保护煤矿作为大型工业企业,其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煤矿应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生产行为,保护环境。

首先,煤矿应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减少或消除。

同时,煤矿还应该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环保技术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煤矿还应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环境的状况进行监测,确保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煤矿还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煤矿用水排水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护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煤矿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煤矿应该加强用水管理、排水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用水排水管理制度,推动煤矿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2篇)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操作人员准备1. 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2. 进入排水管渠井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耐刺防割手套、防滑鞋等。

3. 在排水管渠井内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器材,确保人员安全。

二、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 对于进入的排水井室,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操作要求。

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各种危险源的位置和禁止行为。

3. 井室内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状况,确保操作人员的视觉清晰。

4. 确保井室周边没有积水或杂物,以免影响作业。

5. 建立并遵守相应的排水管渠井通风、排水、沼气监测等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三、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排水管渠井的结构、材料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备处理。

2. 检查井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正常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 检查应急救援装备的数量和状态,确保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

四、井室进入和退出1. 进入井室时,必须进行人员登记,并由负责人发放操作许可证。

2. 进入井室前,必须进行适用的检查和测试,排除各种隐患后方可进入。

3. 严禁在排水管渠井内暂时停留或休息,必要时应有专门的井室内休息场所。

4. 完成作业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退出井室,离开现场。

五、井室内的工作安全操作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操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在井室内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严禁随意移动或损坏现有设施。

3. 重物搬运或起吊等操作必须由熟练操作人员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井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高温工具,防止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5. 在井室内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沟通和应对突发情况。

六、应急处理1. 在井室内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执行撤离和救援措施。

2. 各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冷静,按照预案进行逃生和自救。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新旧对照2021版

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规定新旧对照2021版
增加一款,作为本条第三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
第二百五十三条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逼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逼矿井安全时,必须赶忙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完全排除后方可复原生产。
第二百七十条修改为:“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担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纳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层或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成效检测,保证隔水层能够承担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
“上述措施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煤矿企业要紧负责人审批。”
第二百七十条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担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前必须采取下列措施,由企业要紧负责人审批:
(一)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承担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
(二)承压含水层不具备疏水降压条件时,必须采取建筑防水闸门、注浆加固底板、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抗灾强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防水煤柱的尺寸,应依照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
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第二百五十九条修改为:“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应当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依照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确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担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能够“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要紧负责人审批。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煤矿防治水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防治水工作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经济效益。

因此《煤矿安全规程》中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一、煤矿井下排水工作《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井下排水必须有完善的排水体系,包括井下抽水、分流、运送和储水系统等。

同时要求,煤矿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和生产需要,制定合理的井下排水方案,保证有效的排水量和排水能力。

二、灾害性水的防治《煤矿安全规程》中明确规定,为了预防和控制灾害性水,煤矿应当实施灾害性水的防治工作,并且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措施。

此外,还应当定期进行灾害性水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掌握和处理灾害性水的情况,防止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煤矿井下水质监测《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为了防止井下水源污染,煤矿应当对井下水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并且制定相应的监测工作计划和监测标准。

同时,要对井下水的水质指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井下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四、煤矿井下灌浆《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在开采过程中,若遇到井下突水、塌陷等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灌浆处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

煤矿应当定期组织灌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保证井下灌浆工作的进行。

五、潜水防治《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对于煤矿井下的潜水,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对于已经发生的潜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控制和纠正。

要加强对潜水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水问题,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防治水的规定是非常详细和严格的。

煤矿企业必须根据规程的要求,加强煤矿防治水的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2024年井下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水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井下水泵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安全,做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操作人员在操作井下水泵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确保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操作井下水泵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各项参数符合要求。

四、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如发现异常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处理。

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水泵的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或进行无关操作。

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七、操作人员必须配戴相关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装备状态,及时更换损坏的装备。

八、操作人员在操作井下水泵时必须保持冷静,不得慌乱操作,确保安全第一。

九、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关注工作区域的安全情况,确保周围人员不受到伤害。

十、操作人员在操作井下水泵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确保操作安全可靠。

十一、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设备,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十二、以上规程为井下水泵工作的最基本操作原则,希望所有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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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排水规程范本(2篇)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范本(2篇)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井下排水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煤矿井下排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排水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水文环境安全。

第四条井下排水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专业检验合格。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水文条件以及井下排水设施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排水方案。

第六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具备相应的水文地质背景知识和排水工程专业知识。

第二章排水设施建设第七条煤矿井下排水设施的建设,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情况以及井下水文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排水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井下排水设施的布置应遵循就近原则,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排除影响生产的地下水。

第九条井下排水设施应有足够的排水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排除排水范围内的积水。

第十条井下排水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详细的设计和验收,并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的监测、维护和维修。

第三章排水工作组织第十一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的排水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排水工作人员应熟悉排水设施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排水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水文条件和水位变化情况,制定科学的排水方案,确保排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矿井应定期组织排水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故障。

第十五条矿井在进行排水作业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排水设备和工具,并进行专业培训。

第四章排水工作流程第十六条煤矿井下排水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调查研究:了解矿井地质水文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研究方案。

2. 设计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合理的排水方案和施工方案。

3. 施工准备:组织人员,配备设备和工具,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4. 施工作业:按照排水方案,进行设施安装和调试。

5. 运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故障。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一、总则1.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作业安全、防止水灾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 煤矿应制定相应的排水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排水管理机构。

二、排水工程设计1. 排水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煤层水文地质条件、井下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矿井井筒、巷道等的布置情况等因素。

2. 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合理确定井下排水系统的布置、管道直径、排水泵站容量等。

3. 设计中应注重节能减排,选用高效节能的排水设备和技术。

三、排水工程施工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矿井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

2. 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标识,明确施工区域,防止人员误入。

4.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排水工程的质量。

四、排水设备维护1. 排水泵站、管网等设备应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定期清理井口,清除井下积水,确保井口畅通。

3. 对于有可能出现故障的排水泵站,应设置备用设备,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五、井下排水管理1. 煤矿应建立健全排水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岗位职责。

2. 每月对井下排水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排水故障。

3. 煤矿应定期组织排水技术培训,提高排水人员的技术水平。

4. 排水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井下排水设备正常运行。

六、应急措施1. 煤矿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排水故障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在发生排水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3. 对于因排水故障导致的事故,煤矿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主动配合处理。

七、罚则1. 对违反本规程的单位或个人,煤矿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煤矿应建立相应的违规违章处理制度,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管理和惩处。

八、附则1. 本规程由煤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2. 煤矿应将本规程以文件形式备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范本

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范本

井下探放水安全规程范本1. 概述井下探放水是指在矿井及其他地下工程中,为了排除积水、保证矿井运行安全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确保井下探放水工作的安全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2. 一般要求2.1 所有参与井下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探放水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并取得相应的工作资质证书。

2.2 在进行探放水作业之前,必须对井下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2.4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措施。

3. 井下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进入井下作业现场之前,必须与地面指挥中心联系,了解井下的情况和最新的安全信息。

3.2 检查并确保所使用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经过检修和试验。

3.3 进入井下作业现场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通风程序进行通风,并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3.4 在井下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确保所有人员都清楚了解其含义和作用。

4. 井下作业操作规程4.1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指挥员的指令进行作业,并保持通讯畅通。

4.2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并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4.3 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注意监测水位和水流的变化,并及时向指挥员汇报。

4.4 井下作业人员在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必须保持清醒和警觉,严禁酒后作业。

4.5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井下通道的畅通,并清理掉可能影响作业安全的障碍物。

5. 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5.1 在发生火灾、瓦斯泄漏、瓦斯爆炸等突发情况时,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按规定的紧急撤离程序进行撤离。

5.2 在发生井下事故时,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逃生和自救的原则进行行动,并立即向指挥员报告情况。

5.3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如遇有其他紧急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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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排水规程(最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are the guiding documents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the post.
It stipulates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safe operation methods of the post.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煤矿井下排水规程(最新版)
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

(二)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

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三)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
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

但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相差特大的矿井,对排水能力、水仓容量应编制专门设计。

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篦子。

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

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对基岩段富水性较强的深井,应在井筒中部设置相应排水能力的转水站。

井筒开凿到底后,井底附近必须设置具有一定能力的临时排
水设施,保证临时变电所、临时水仓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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