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范本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保护,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物资采购、存储、保养、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森林防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衣、防火靴、灭火器材、通讯设备等各类防火装备。
第四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保证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并提高物资的利用效率。
第五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便捷、经济、安全。
第六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森林防火管理机构,负责物资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七条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制定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当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采购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物资的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比选、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并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采购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双方的合法约束,应按合同要求履行。
第三章物资存储第十二条物资的存储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存放场所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等要求;(二)存放场所应通风良好,干燥清洁,无明火等危险因素;(三)物资存放应按照类别、性能进行分类,有序摆放。
第十三条森林防火物资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第十四条物资的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检查、清点物资,做好记录和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对于已经损坏或者过期的物资,应及时做好报废处理,并填写相关报废记录。
第四章物资保养和维修第十六条森林防火物资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第十七条保养和维修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八条物资的保养和维修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确保质量过关。
第十九条物资的保养和维修应及时记录并做好相应的维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扑救特征
personnel and vehiclesꎬ the yearly changes have increasedꎻ for the quantitativeꎬ the masses are the main force in fighting
of forest fire. The main types of forest fire in Daxing’ an Mountains are manufactured fire and lightning strikesꎬ accounting
for 38.9% and 37.1% of the total number of timesꎬ respectively. With the increase of yearsꎬ the number of manufactured
森林火灾面积最大、森林火灾最严重的林区之一ꎮ
江省ꎬ对防火资源的有效调配以及林火防控工作的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ꎬ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
部署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ꎮ
灾形势越来越严峻ꎮ 把握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扑
1 研究区概况
救特征ꎬ可为大兴安岭森林防火设立基础设施和建
立应急机制提供依据ꎬ为准确分析大兴安岭地区森
林火灾起火原因构成、制定火源管理措施提供数据
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C2572014BA23) ꎮ
第一作者简介:陆昕ꎬ男ꎬ1987 年 1 月生ꎬ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购置:森林防火物资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性能。
2. 配备:森林防火物资必须按照防火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配备。
包括灭火器、防火服装、防火工具、通讯设备等。
3. 维护:森林防火物资需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
如发现有损坏或过期的物资必须及时更换。
4. 存放:森林防火物资的存放必须符合安全规定,防止火源和其他危险物靠近。
需要保持物资的整齐和清洁,并定期清点物资的数量和状态。
5. 使用:森林防火物资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禁止私自改装或擅自使用过期物资。
6. 报废处理:森林防火物资在使用寿命结束后或出现严重损坏时,必须及时进行报废处理,不得再继续使用。
7. 盘点和统计:森林防火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和统计,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 培训和演练:对于森林防火物资的使用和操作,必须进行相关培训和实地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和应急能力。
9.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对森林防火物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和物资的有效性。
以上是一般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一些具体的差异和补充规定。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火灾报警和初期处置一、火灾报警系统1、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置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包括热点监测、气象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隐患。
2、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电话、报警信号灯、警报器等,方便群众和森林防火人员报警。
3、建立与当地消防部门、森林防火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火灾报警信息可以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二、初期处置1、一旦接到火灾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火灾点进行初步处置。
同时通知当地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协助处置。
2、组织人员对火情进行初步判断,确定火灾规模和方向,制定初期扑救方案。
3、调动周边单位和群众参与初期处置工作,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协同作战。
第二部分重点防护区火灾应急预案一、重点防护区划分1、根据地形、植被和气象条件,对大兴安岭地区进行分区划分,确定重点防护区。
2、对重点防护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3、在重点防护区设立森林防火监控点,24小时对火情进行监测。
二、重点防护区人员和装备准备1、组建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定期进行防火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火技能。
2、配备完善的防火装备,包括灭火器、防火服、防护面具等。
3、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员在重点防护区值守,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三、火灾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防火队伍前往扑救。
2、利用火线、防火道、人工开火等方法进行防火隔离,控制火势蔓延。
3、协调周边单位和群众参与扑救工作,集中优势力量,迅速将火灾扑灭。
第三部分灭火工作后的处置一、灭火工作后的清理整治1、火灾扑灭后,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烧毁植被和杂物,避免残留火种重新引发火灾。
2、对灭火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火情彻底扑灭,防止火情复燃。
3、开展火灾过火点复绿工作,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恢复生态平衡。
二、火灾情况通报和总结1、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布火灾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森林是地球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不仅为人类提供氧气和天然美景,还是各种动植物的栖息地。
然而,森林火灾给森林带来了巨大的破坏和损失,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建立一套规范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管理制度的目的制定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森林火灾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及时调度、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相关防火物资,提高森林防火的效率和水平。
三、防火物资的分类根据防火物资的功能和用途,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类:1. 防火装备类:包括火焰喷枪、灭火器、火焰探测器等。
2. 防火器具类:包括灭火水枪、棉被、防火工具等。
3. 防火设备类:包括监控摄像头、烟雾报警器等。
4. 防护装备类:包括防火服、防火靴、防火手套等。
四、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防火物资管理机构,负责物资的采购、保管、调度和监督等工作。
2. 充分配备: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地理环境情况,合理配置防火物资,确保物资的充足性和及时性。
3. 定期检查:定期对防火物资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4. 打击力度:对于违规使用和盗窃防火物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维护物资的安全和公平性。
五、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1. 防火物资的采购: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购,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合理性。
2. 防火物资的保管:建立完善的防火物资库房和保管制度,做好物资的分类、标识和登记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易于管理。
3. 防火物资的调度: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火物资调度计划,及时将物资调拨到各个森林防火点,确保物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 防火物资的维护:定期对防火物资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失效的物资,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六、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应当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防火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而防火物资的准备和管理也是其中一个关键步骤。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预防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各级森林管理部门制定了一套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物资准备
1.根据防火需要,编制物资计划,明确防火任务和物资需
求量。
2.定期摸清各类防火物资的存放情况、品种、数量、牌号、规格等,做好清册记录。
3.细化物资动态调剂保障制度,对储备物资进行周转更新
或备用。
4.维护物资设备,保证功能正常可靠,确保物资包装完好、安全、卫生。
二、物资管理
1.建立完善的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供应、存放、调剂、使用、维护、检验、更新等环节。
2.物资存放要安排人员专门监管,防止物资损坏、丢失、
污染、误用等问题的发生。
3.物资定期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缮或更新,确保防火物资运作正常。
4.建立防火物资使用记录,做好数据统计工作,充分发挥防火物资的利用效益。
三、物资分配
1.依据防火形势和部署要求,合理分配防火物资。
2.充分考虑历史火情、过去经验、森林分类、部位地形等因素,制定物资分配计划。
3.为了有效利用物资做好调剂工作,确保各地物资使用协调有序,避免出现物资供应不足或浪费等问题。
4.及时把握物资配送进度、进程和结果,做好各类记录,对物资使用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通过遵守上述规定,可以大大提高森林防火物资的使用效益,保障在防火灾难中的紧急需求,进而促进全社会对森林防火的重视和科学认识,最大限度地维护森林资源的生态平衡。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制定的关于森林防火物资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森林防火物资的种类和规格: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的种类和规格,如水枪、灭火器、消防车辆、防火服装等。
2. 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和储备: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程序和储备量,确保及时获取足够的物资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3. 森林防火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检修、更换损坏部件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森林防火物资的分配和使用: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的分配和使用原则,确定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使用物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使用物资。
5. 森林防火物资的报废和更新: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的报废和更新程序,确保及时淘汰老化或无法修复的物资,并更新为新的物资。
6. 森林防火物资的监督和检查:规定对森林防火物资的监督和检查措施,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以及监督机构的责任和权力。
7. 森林防火物资的培训和使用指南:规定对使用森林防火物资的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指南,确保物资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森林防火物资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提高防火能力,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1.28•【字号】署办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直、中省直各单位:《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3年1月28日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按照森林防灭火“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地企融合、防扑一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现“人为火不发生、雷击火不过夜”的工作目标。
完善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体系,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坚持同心共治、协同作战、一体发力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负责的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力攻坚的原则。
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四个等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专用装备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组织、配发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森林防火专用装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专用装备的管理、建设、采购、调配、培训、使用、维护、建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森林防火专用装备是指森林扑火装备,森林消防车辆,森林防火通信设备等专业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专门用于森林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程序第三条为了做好物资管理,各级护林防火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物资发放等重大事宜。
第四条自治区护林防火办公室向全疆地(州)、县(市)集中发放森林防火物资时,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物资发放单位及物资数量,形成文件进行配发。
第五条县(市)级林业部门申请森林防火物资装备,自治区护林防火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统一由所在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上报自治区林业厅。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各地、州(市)、县防火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实行防火办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责任制。
第七条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内容,各地应结合实际,以实用管用、方便操作、满足火场急需为原则。
一般为风力灭火机、油锯、水泵、灭火水枪、灭火弹、组合工具、二号工具、阻燃服、军大衣、睡袋帐篷、手电筒、锄头、砍刀、兵工铲、水桶,应急通信设备(包括移动中继台、电源天线),火场通信工作箱(包括对讲机、多路充电器,照明设备,发电机),火场常用药品,干粮食品等物资。
第八条物资装备实行台帐管理制度。
专用装备必须按年度、分类、登记造册,帐薄、调拨单规范,物资摆放整齐,出入库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做到账物相符。
第九条专用装备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扑火机具每年防火期前后都要全面检修1-2次,保证预防和扑火救灾之用。
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为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结合我区林火扑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一、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设立(一)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标准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设立县级扑火前指自行组织扑救,县区局主要领导任前指指挥;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设立地级前指,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地级包片领导或地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局长任前指指挥,地区防火办战区包片副主任任调度长;发生下列森林火灾,设立地级总前指,由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任总指挥:(1)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2)发生在相邻地、市交界处的森林火灾;(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4)威胁居民区和重点林区、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高火险天气发生的林火;(6)需要调动各县区局支援扑的森林火灾;(7)全区高火险时段12小时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
地级总前指设立后,可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或若干个火场,各个战区(火场)分别成立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地级领导任指挥,副指挥由所属扑火队伍中处级带队领导担任,地区防火办一名副主任或业务科长担任调度长,总前指调度长由地区防火办主任担任。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机构见附表(三)扑火前指位置选择根据火场的发展情况扑火前线的位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距火场较近、比较安全;交通便利、有通讯保障;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有大型直升机能够降落的开阔场地。
尽量选择林场、乡镇、居民点,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四)扑火前指标志扑火前指应设立明显的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做到突出、醒目。
一般是:白天设置红旗,旗面有扑火前指名称标志,夜间以红灯为标志;扑火前指成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相应的袖标或胸签。
二、扑火前指(分指)的职责和任务扑火前线指挥部(分指)是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的火场指挥机构,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有权调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分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
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对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要遵循“统一领导、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指各类森林防火装备设备、工具和物资。
第五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森林防火的实施、统一计划、合理调配、科学使用,确保装备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应当加强对装备物资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对于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重大管理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上级领导进行决策和落实。
第三章责任管理第九条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制度,对于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人员进行督导和考核。
第十条对于重要的装备物资要进行台账登记,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对于损坏或丢失的装备要进行调查并追责。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保管、使用、维护等工作,需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对于不负责任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二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采购、维修、更新等需要资金支持,需要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国家对于森林防火工作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各级森林防火单位要合理利用这些财政资金,确保装备物资的更新和维护。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使用要进行精打细算,杜绝浪费,做到用在刀刃上。
第五章物资管理第十五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分为采购、保管、使用、维修和更新等环节,各环节的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控制采购质量,确保所购装备物资的合格。
第十七条对于装备物资的保管,要建立相应的仓库管理制度,规范出入库程序,对于贵重物资要进行专人保管。
森林防扑火器材管理制度
森林防扑火器材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森林防扑火器材的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和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方林业和草原部门、森林防火队、森林公安等单位。
第三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森林防扑火器材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森林防扑火器材的采购第四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政府采购程序。
第五条定期组织进行森林防扑火器材的需求调查,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并在预算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第六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的采购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在森林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使用。
第七条对于森林防扑火器材的供应商,应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生产能力。
第三章森林防扑火器材的使用第八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并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证书和执照,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领用登记制度,确保每一件装备都能够有序使用,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森林防扑火器材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演练和训练,提高使用人员对装备的熟悉程度和操作技能,以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章森林防扑火器材的维护与管理第十二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记录和档案,每一件装备都应有详细的使用记录、检查记录和维护记录。
第十三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严格按照厂家标准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十四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报废制度,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装备应及时报废,并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森林防扑火器材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装备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装备的齐全和完好。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管理。
为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管理办法一、各种防火设施(如:了望塔、气象站、机降点、塔房、防火公路等)都要登记造册建档。
二、防火设施要按要求定期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保证防火需要。
了望塔、气象站等主要设施要常年设专人看护,防止损坏丢失。
三、各种防灭火设备和防灭火机具,如水枪、油锯、一袋装、风力灭火机、水泵等,要登记造册、编号、建档,设专人专库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
四、要定期维修和保养防火机具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状态,能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扑火使用后及时检修保养,非防火期封存入库。
五、灭火机具设备要专机专用,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发现借用或挪用要追究责任。
六、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不准挪作它用.七、宣传设施(国道、林区主干线上设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牌、板、彩门等)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宣传标语牌、板、彩门每二年刷新一次,宣传设施管理不善,不及时维护造成破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森防车辆(泛指运输车、指挥车、油槽车、电瓶车、通讯指挥车、摩托车等)是森防部门用于预防和扑救的交通工具,必须登记造册,严格管理。
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年限,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要做到出车有命令,行车有记录。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不准擅自动用或挪作它用。
扑火物资管理办法扑火物资(扑火服、作训服、头盔、小帐蓬、气垫褥、鸭绒被、棉大衣、雨衣、水靴、扑火手套)等,是扑火队员扑火的重要保障物资,必须加强管理。
为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入帐管理。
扑火物资要建立物资帐,购买、领取、配发、消耗必须登记入帐,作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入库管理。
要建好扑火物资库,库房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库房要安装铁皮门,库窗要安装铁栅栏,库内建有三角铁(或实木)制作的高2。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深入森林,尽览绿茵蔽日,令人心旷神怡。
森林的美丽给人们带来了美的享受,而由于人类的活动,火灾成为了横空出世的祸源。
火灾不仅会对森林造成损失,严重时还会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类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因此,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保证了森林的安全、健康和可持续利用,也是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必要措施。
一、物资管理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物资管理体系,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使用范围和抽查检查等内容,建立物资采购、存储、清理、保养和更新的流程,确保物资在闲置期间不会损耗或变质,以及在使用期间能够及时补充和更新。
这需要建立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要求承担任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遵守管理原则和规定,保证物资的及时准确地调配和使用。
二、物资种类和质量要求其次,要考虑物资的种类和质量要求,使之满足各种防火情况下的需要。
防火物资的种类一般包括防治森林火灾所需的设备和工具、的防火罩、高温压缩沙丸、灭火器等,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使用时能够起到预期的防火效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候条件和火势大小的变化,要求采用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物资,以避免由于物资不足、质量不好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
三、物资的使用规范还需要建立物资使用的规范和流程,建立专门的应急预案和现场指挥机制,确保物资能够在第一时间派上用场,避免人为原因和不当操作而导致的事故和损失。
要求工作人员对物资的操作和使用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安全知识,防火物资的使用需要在专门的训练和考核后才能负责,确保人员熟悉物资的特点和使用方法,能够在首要时刻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操作,保证轻重伤等灾害的无忧施救。
四、物资的维护和保养除此之外,物资的维护和保养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采用的防火物资需要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保证其使用寿命和防火效果。
对于那些不能最大限度地使用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更新和清理,以避免由于物资的老化而出现意外。
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
是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明确防火设备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以下是一般的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
1. 建立森林防火设备清单:明确森林防火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单位等信息,做到科学管理。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森林防火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
3. 储备足够的防火设备:确保防火设备的储备量能够满足实际需要,避免因设备不足而无法及时应对火灾。
4. 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对使用防火设备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技巧。
5. 定期演练和考核:开展森林防火设备的演练和考核活动,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确保防火设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运行。
6. 建立防火设备台账:记录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跟踪。
7.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防火设备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8. 强化监督和检查:对森林防火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的来说,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森林防火设备能够有效运行,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并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森林防火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设备登记和备案:森林防火设备需要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购置渠道和使用单位等信息,以便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2. 设备检查和维护:森林防火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功能完好,如消防水枪、灭火器、防火服等。
检查内容可能包括设备外观、管道、阀门等的损坏情况和功能性能的测试。
3. 设备存放和保管:森林防火设备需要妥善存放和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
设备存放地点应合理选择,通风干燥、防潮防晒,并设置专门的存放设备的仓库或存放柜等。
4. 设备更新和更新标准:森林防火设备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更新,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效果。
更新标准可能包括设备的寿命、技术性能、防火效果等。
5. 设备使用和处置:森林防火设备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效果。
设备的处置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6. 设备培训和教育:森林防火设备的使用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知识和防火操作技能,提高防火应急能力。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森林防火设备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具体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对于森林防火设备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提高森林防火的效果,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人类活动的增加,森林防火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及更新等各个环节,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提高森林防火的能力和效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林业部门、自然保护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主要内容1. 物资采购(1) 采购计划:每年根据前期实际使用情况和防火需求,制定森林防火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 供应商选择: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选择符合资质和信誉要求的正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明确的合同。
(3) 采购程序: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物资采购,确保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物资。
(4) 价格控制:注重物资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实行定点供应、限价管理等措施,防止不合理的价格波动。
2. 物资储存(1) 仓库设施:建立符合防火物资储存要求的专门仓库,确保仓库的安全和通风透气条件,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2) 进出管理:实行物资流转登记制度,建立清晰的物资进出台账,确保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不发生变化。
(3) 定期检查:定期对仓库内的物资进行安全和质量检查,及时清理和更换损坏或过期的物资,确保防火物资的有效性。
3. 物资使用(1) 管理责任:明确防火物资的管理责任人,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物资的正确使用。
(2) 应急预案:制定防火物资使用的应急预案,包括物资调用、使用流程和作业规范,确保在火灾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使用物资。
(3) 培训教育:定期对使用防火物资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并进行实操演练。
4. 物资更新(1) 技术改进:关注防火物资的技术进步和改进,及时更新和引进新的物资装备,提高防火能力和效率。
森林消防物资管理制度
森林消防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应遵循"预防、抢救、补救"的原则,确保物资的有效利用和储备。
第四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资管理机构,加强物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第五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物资的采购、入库、使用、保管和维护等环节的监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资库房,配备必要的管理和保障人员,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八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制,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九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调配物资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和清查,做好物资的登记、归档和更新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三条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规定的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价格。
第十五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规定,杜绝腐败行为。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和入库,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台账和存货清单,对物资的来源、用途、保管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制度范文
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制度范文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加强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应以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注重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应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对防火装备物资管理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应确立明确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形成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
第七条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机构,负责对装备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八条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岗位,聘用专业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具体的装备物资的管理、维护等工作。
第九条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防火装备物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装备物资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森林防火装备物资的管理流程应包括采购、入库、出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十二条采购环节应从供应商购买符合相关标准的防火装备物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十三条采购环节应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并按照合同规定对装备物资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入库环节应对验收合格的装备物资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存放在指定的库房或场所,确保其安全和完好。
第十五条出库环节应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提取需要的装备物资,同时做好出库记录和台账。
第十六条使用环节应对装备物资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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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扑火物资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管理。
为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一、各种防火设施(如:了望塔、气象站、机降点、塔房、防火公路等)都要登记造册建档。
二、防火设施要按要求定期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保证防火需要。
了望塔、气象站等主要设施要常年设专人看护,防止损坏丢失。
三、各种防灭火设备和防灭火机具,如水枪、油锯、一袋装、风力灭火机、水泵等,要登记造册、编号、建档,设专人专库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
四、要定期维修和保养防火机具设备,使其达到良好状态,能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
扑火使用后及时检修保养,非防火期封存入库。
五、灭火机具设备要专机专用,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发现借用或挪用要追究责任。
六、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不准挪作它用。
七、宣传设施(国道、林区主干线上设置的永久性森林防火
宣传标语牌、板、彩门等)是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宣传标语牌、板、彩门每二年刷新一次,宣传设施管理不善,不及时维护造成破损,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森防车辆(泛指运输车、指挥车、油槽车、电瓶车、通讯指挥车、摩托车等)是森防部门用于预防和扑救的交通工具,必须登记造册,严格管理。
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年限,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要做到出车有命令,行车有记录。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不准擅自动用或挪作它用。
扑火物资管理办法
扑火物资(扑火服、作训服、头盔、小帐蓬、气垫褥、鸭绒被、棉大衣、雨衣、水靴、扑火手套)等,是扑火队员扑火的重要保障物资,必须加强管理。
为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入帐管理。
扑火物资要建立物资帐,购买、领取、配发、消耗必须登记入帐,作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二、入库管理。
要建好扑火物资库,库房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库房要安装铁皮门,库窗要安装铁栅栏,库内建有三角铁(或实木)制作的高2.4米×宽0.6米×长4米的货架,货架刷军绿油漆,扑火物资管理要达到架子化、规范化、标准化、标签化。
三、明确管理责任。
扑火物资均由防火办主管领导,森林消防大队长和保管员负责管理,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作到入库有
登记,出库有签字,用后收回及时清点报告。
四、定期清查、点验。
扑火物资在两防前必须进行清查,核对帐物,严禁外借或挪作它用,不得人为损坏丢失,防止发霉变质。
五、扑火物资人为损坏、丢失的要追求主要领导和保管员的责任,视情节分别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
六、库房内要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七、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扑火物资消耗,由大队提出书面报告,由防火办主管领导亲自检查,允许签字后方可消耗,但必须作出帐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