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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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的用药原则
选择用药时首先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同时还要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及一些特殊情况来考虑用药的选择和剂量。
这里介绍对于老年人、小儿、孕妇及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原则:
1?•老年人用药的原则:老年人由于机体各系统发生退行性变,因此,老年人用药与成年人比不仅存在量的差异,也有质的变化。
只有在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生化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掌握老年人的药物治疗。
(1?)药物的正确选用:在明确诊断之后,首先考虑使用药物的利弊,权衡得失。
有一些疾病对老年人是不必用药的,如轻度、轻度糖尿病,一般可以采用饮食等生活方式的干预治疗。
年轻人适合的药物,老年人不一定适合,如苯海索、巴比妥类等。
对于感染性疾病,在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注意药物对老年人肝肾功能的影响。
(2?)剂量的选择: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剂量为成人剂量的3 / 4?。
实际上有些药物(如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应当是成人剂量的1 / 2?或 1 / 3?为起始剂量。
老年人用药剂量原则上应由小到大,以求找到最合适的剂量实行剂量个体化,如抗高血压药、抗药等。
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感染性疾病时,要特别注意治疗的疗程,防止用药时间过长而发生二重感染。
(3?)重视老年人的依从性:老年人按医嘱服药,提高依从性是保证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
因为老年人常常忘记服药或服错药。
一方面医护人员应耐心向老年患者解释用药的目的、剂量和疗程,尽量简化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应选择适合老年人乐于接受的剂型,还应取得患者家属的协助监督和配合,这对长期用药的老年人尤为重要。
2?.新生儿、小儿用药的原则:
(1?)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2?)避免使用对中枢神经系统敏感的药物:新生儿和婴幼儿脑膜通透性较高,血脑屏障功能不完善,药物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少,易发生药物中毒。
如吗啡、呱替咙易引起呼吸抑制;四环素、糖皮质激素使婴幼儿脑脊液压力增高;链霉素、庆大霉素可致前庭神经不可逆损害,造成永久性等。
(3?)避免使用造成对肝、肾功能有害的药物:小儿时期体液占体重的比例较成人大,但对水和电解质代谢的调节功能差,在应用利尿药后极易发生低钠或低钾血症。
3?.孕妇用药的原贝目前对药物的致畸作用了解还不很确切,而且新药还在不断发展,许多问题尚待阐明,除对早期妊娠问题重视外,也应注意中孕和晚孕期。
(1?)妊娠头3?个月是药物致畸作用的敏感期,用药前应充分估计对母婴双方的影响,凡可能致畸的药物此时应禁用。
已知的致畸药物有叶酸拮抗药、有机汞、抗癌药和雌激素;可疑致畸药物有烷化剂、苯妥英钠、口服降糖药、华法林
(2?)妊娠第14?周到胎儿出生后4?周,应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包括四环素、氨基糖昔类抗生素、氯霉素、苯二氮革类、镇痛药等。
3?)对成人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孕妇应避免应用。
4?.哺乳期用药的原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用药前应充分估计其对母婴双方的影响,可用可不用的药物最好
不用。
(2?)对成人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乳妇应避免应用,如病情需要,则应终止哺乳。
(3?)允许婴儿单独使用的药物,乳妇可使用。
这类药物一般不会对乳儿造成大的危害,若对乳儿有危害,则乳儿可采用乳制品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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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尽可能使乳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量减至最低。
其措施有:
①对乳汁中浓度高的药物在其吸收高峰期应避免哺乳;
②尽可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
③避免使用长效制剂;
④采用最佳给药途径;
⑤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乳母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
(5?)哺乳期避免使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多具有内在的高毒性或较严重
的副作用,如含碘制剂、抗肿瘤药物、氯霉素、四环素、铿盐、雌激素等。
(6?)哺乳期慎用药物:如解热镇痛药、抗组胺药、抗结核药、抗精神病药、治疗甲亢的药物等。
—5?.肝功能不良者用药:肝功能不良可影响药物的体内过程,进而影响
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肝功能不良者用药时要考虑患者肝功能的情况,还要考虑到药物对肝脏的毒性。
有许多药物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
如抗肿瘤药阿霉素等、抗结核药如异烟阱、利福平等对肝脏都有毒性作用,严重者可造成肝细胞坏死;严重肝病患者对于常用安眠药、镇痛药和麻醉药几乎都不易耐受,甚至诱发肝性。
有肝先兆症状时禁用镇静药;肝病患者禁用吗啡类镇痛药,避免使用乙醚、氯仿、氟烷等麻醉药物。
多数的抗菌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肝损害,严重肝功能不良者禁用四环素类、大环内醋类、利福霉素、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和磺胺类等抗菌药。
某些降糖药物如双肌类等在肝功能不良时慎用或禁用。
6?.肾功能不良者用药:肾功能不良会影响许多药物的排泄,使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致药物在体内蓄积,甚至产生毒性反应。
如头抱菌素类、氯霉素、乙胺丁醇、万古霉素、铿盐、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和大多数利尿药,这些药物80?%以上都是以原型由肾脏排出,有肾功能减退时,应适当减少给药剂量。
女口地高辛、西咪替丁、氨节西林、林可霉素、苯巴比妥、普鲁卡因胺等,这些药物约有50?%经肾脏排泄,肾功能不良时如果使用这些药物,可以使药物的总清除率降低,半衰期延长,此时应降低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或者不用这些药物,否则可能产生药物的蓄积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