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寿命计算

3、对某人群平均预期寿命的估算 前面几种都是对已经亡故的人群的寿命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来的,这些数字是事实存在的,是准确的。但它们不能表示出活着人的平均寿命有多少。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人的预期平均寿命应该是针对活人而言的。为此我也给出一种估算方法如下: 估算的条件:有足够大的区域,比如一个国家,有足够的人口基数。这个区域当年没有大规模的战争死亡人口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口(这两项死亡人口总和不要超过总人口的千分之一,因为每千分之一,大约影响人口平均寿命0.05-0.1岁)。 设:上年末人口总数为“∑A”, 人均年龄为“Y”, 当年死亡人口数为“R”, 当年出生当年死亡的人口数为“r” 则: 平均寿命(S)=∑A÷(R-r)+Y (岁) 例: 某国2007年末总人口为13亿人,平均年龄为35.10岁,2008年死亡37562489人,其中新生儿当年死亡人数为517896人。 则: 平均寿命(S)=1300000000÷(37562489-517896)+35.10=70.19(岁)。 这个公式有几个特点: 1、区域范围越小,人口总量越少,估算结果偏差越大。反过来区域范围越大,或人口基数越大,估算结果就越准确。 2、人口年龄段越不均匀,估算结果偏差越大。反过来,人口年龄段越均匀,估算结果就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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