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培养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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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带徒培养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师带徒”培养管理制度(试行)

为全面提高公司新进职工综合素质,充分发挥高技能员工“传、帮、带”的优势,帮助新进员工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尽快掌握专业技能,实现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目标,加速公司人才培养进度,适应新形势下的人才培养机制,用制度规范培养行为,促进人才培养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形式

1、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师徒的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部门所在负责人指定两种形式。

二、师徒需具备条件

师带徒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优良岗位技能的人员通过一对一(师资充足的岗位)、和一对多(师资不足的岗位,徒弟每批不超过三个)地帮助、指导新员工和技术能力较低的员工,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一)师傅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技能水平较高,技术全面;

2、岗位业绩突出,有能力解决生产与管理过程中突发问题与工作难点;

3、具备指导培训对象的条件和能力;技术、管理岗位培训师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工作经验丰富人员,操作岗位师傅应具有技师以上资格或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能手;

4、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能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帮助徒弟,为人处世要起到模范、榜样作用。

(二)徒弟的基本条件:

1、新进应届大学毕业生、新进员工、转岗人员或在岗人员(技能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虚心学习,能吃苦耐劳;

3、在生活、工作中要尊重、关心师傅,服从师傅的安排。

4、公司认为有需要培养的,师徒人选结对由党群人事部与所在部门共同确定。

三、师徒的职责

(一)师傅的职责

1、师傅要制定学徒期带徒目标和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

2、负责指导和解答技能上的有关问题,定期检查徒弟的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与徒弟共同学习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鼓励、支持徒弟创新意识;

4、及时总结徒弟的进步和不足,季度定期向部门负责人和党群人事部提供一份反映徒弟各方面表现的工作小结,师徒期满后提交一份徒弟培养总结报告;

5、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师徒培养任务,实现培养目标。

(二)徒弟的职责

1、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虚心请教技术上的疑难问题,保证生产安全;

2、认真钻研新技术、新工艺,利用所学知识,并加以利用;

3、经常向师傅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每月向师傅提交一份工作小结,学徒期满提供一份培训、学习总结。

四、培训考核

1、公司成立“师带徒”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考核评价方式:分为季度考核和师徒培训期满考核。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知识掌握程度、实际操作水平、工作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工作业绩等。

4、考核流程:

(1)每季头月5日,师徒根据工作实际与徒弟共同制订当季的重点培训计划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学习、工作项目,并将培训计划及目标报党群人事部。

(2)每季末,师傅针对徒弟当季重点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提交部门负责人与党群人事部。

(3)师徒期满后由师徒填写“师带徒”培养鉴定表,并报部门负责人与党群人事部审批。

(4)师徒期满考核是在综合各季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由党群人事部进行汇总考评,并报师带徒领导小组审核。

五、培训期限

(1)管理岗位(含转岗员工):六个月

(2)操作岗位(含新进员工):一年

(3)新进大学生(含大专生):一年

培训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经个人申请,“师带徒”领导小组考核通过可以提前出师,也可适当延长培训期,延长期不超过三个月。

六、出师标准(师带徒培养期结束标准)

(1)操作岗位(含特殊工种)岗位的徒弟,要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掌握应知、应会内容,能熟练操作,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从事本专业指定项目工作,由部门相应人员验收通过以上内容的考核。

(2)技术、管理岗位的徒弟,要掌握岗位的各项技术,管理技能要求,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从事本专业指定项目工作,由部门相应人员验收通过以上内容的考核。

(3)师带徒领导小组对所有考核结果进行鉴定并最终确定出师资格。

七、考核奖惩措施:

1、设立师傅培训津贴300元/月.人;

2、各部门负责人对师带徒培训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党群人事部根据师带徒季度考核核算津贴预发200元/月.人,随同师傅工资按季发放;预留培训津贴100元/月.人,待培训期满按考核标准一次性发放。

得分90分以上者,津贴按标准全额发放;得分80-90分的,津贴按标准的80%发放;得分60-79分的,津贴按标准的60%发放;得分60分以下者,不发放津贴。

3、培训期结束,经师带徒领导小组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师带徒培养期,其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延长期间师傅不享受津贴待遇;

4、经延长师徒培养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再发放预留培训津贴;

5、发生以下情况不发放当季师傅津贴或中止培训:

(1)不按照培训计划指导徒弟,应付了事的;

(2)徒弟在培养期内发生责任事故的;

6、师带徒考核期间有以下情况的,对徒弟进行相应的惩罚或中止培训:

(1)不尊重师傅,侮辱谩骂师傅;

(2)不听从师傅指导且屡教不改。

7、师带徒培养期满后,可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师傅及优秀徒弟,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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