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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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 (2)
第一节灾后安置与应急规划指导建议 (2)
第二节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三节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3)
第四节县域城镇结构规划 (3)
第五节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标准 (4)
第六节县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4)
第七节县域产业空间布局 (4)
第八节县域历史文化保护 (5)
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5)
第十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十一节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6)
第十二节县域生态保护 (7)
第十三节县域空间管制 (8)
第十四节山前河谷地区建设指引 (10)
县域城镇体系调整附表 (11)
第二章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12)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职能 (12)
第二节城市规模 (12)
第三节新县城发展目标 (12)
第四节新县城分阶段建设目标 (13)
第五节县城用地建设适宜性分区划定 (14)
第六节新县城城市空间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14)
第七节新县城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 (14)
第八节新县城行政及事业单位用地 (15)
第九节新县城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 (15)
第十节新县城工业用地与产业发展 (16)
第十一节新县城道路交通设施 (17)
第十二节新县城城市绿地系统与风景旅游 (19)
第三章新县城总体城市设计 (20)
第一节城市形态 (20)
第二节公共空间 (20)
第三节城市景观 (20)
第四节城市风貌片区 (21)
第四章新县城市政工程设施 (22)
第一节供水工程 (22)
第二节雨水工程 (22)
第三节污水工程 (22)
第四节供电工程 (23)
第五节通信工程 (23)
第六节燃气工程 (24)
第七节环卫设施 (24)
第八节地下管线综合 (25)
第九节建设与管理 (25)
第五章新县城水系 (25)
第六章新县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26)
第一节资源节约 (26)
第二节环境保护目标 (26)
第三节环境保护措施 (27)
第四节环保设施建设 (27)
第七章新县城综合防灾 (27)
第一节城市安全 (27)
第二节城市防洪 (28)
第三节抗震防灾 (28)
第四节消防规划 (28)
第五节人防规划 (28)
第八章新县城规划控制与实施 (28)
第一节规划控制 (28)
第二节规划实施 (30)
附表 (31)
总则
第1条项目背景
为加快北川灾后重建步伐,尽快恢复北川县县城功能,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
体规划》的要求,编制本次北川羌族自治县新县城灾后重建规划。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将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满足灾区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为目标,充分惠及人民群众,重点关
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
第3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国发〔2008〕31号)
(4)《绵阳市“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8)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第4条新县城规划区划定
本次规划划定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范围,作为控制和管理北川县城规划建设的依据,
其边界为:东至温泉村、东鱼村的东边界和水磨河西侧浅丘山脊连线,西至常乐村、红
岩村的西边界和寻龙山国家地质公园西侧、南侧的山脊连线,南至常乐村、红旗村和东
鱼村的南边界,北至白马堰大桥和从杨家大山至杨家老院子的高山边缘。
总面积为38.7
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层次
本次规划包括县域、河谷地区、县城(包含原安昌镇和新县城)、新县城四个层次。
其
中,新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是本次规划的重点。
(1)县域
包含原北川县域及永安、安昌两镇和黄土镇的红旗、顺义、红岩、东渔四村,面积3150
平方公里左右。
规划核心内容: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
重点在应对本次特大地震灾害
和县城的整体异地重建,县域人口、产业和城镇布局调整。
(2)河谷地区
即从曲山镇任家坪往南沿苏保河、安昌河至新县城的河谷地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
规划核心内容:促进河谷地区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动北川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3)县城
包括安昌镇和新县城,规划核心内容:明确安昌镇和新县城的职能定位和分工,促进新
县城和安昌镇共同发展,并最终融合。
(4)新县城
规划核心内容:安排新县城的各项规划建设任务,管理新县城的具体开发建设。
第6条规划期限为2008年~2020年
近期2008年~2015年
远期2015年~2020年
第7条本文本中黑体字内容为本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调整
第一节灾后安置与应急规划指导建议
第8条安置方式
(1)对受损一般的场镇及农村灾民,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量就地安置;
(2)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必须搬迁且能在乡域范围内找到迁建用地的场镇及农村
灾民,尽量在本乡域内解决;
(3)对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必须搬迁且不能在乡域内找到迁建用地的场镇及农村灾
民,由政府统一实施异地安置计划。
第9条安置点选址
(1)以就近安置为基本原则,优先在本乡镇范围内异地安置;
(2)立足整体优化、合理发展,提出乡镇撤并、搬迁的方案,安置跨乡镇人口。
第10条场镇恢复重建类型(见本章附表1)
(1)异地迁建乡镇:跨乡镇或县行政范围异地重建的场镇或城镇。
应只在极重灾区范
围内慎重选择,并符合以下标准:在地震中受到严重损毁,并位于地震与地质灾害的长
期严重威胁地区,且现有工程技术措施无法保障其免受灾害破坏。
(2)原地异址乡镇:本乡镇内选择新场镇选址重建的场镇或城镇。
(3)原地原址乡镇:现址地质安全性较好,原地重建的场镇或城镇。
第11条场镇恢复重建模式(见本章附表2)
规划确定维持规模、缩小规模、优化提升等三种模式。
各场镇规划以此为原则编制总体
规划。
第12条各乡镇场镇分类建设导引(见本章附表2)
以规模控制和设施配套为划分标准,制定各乡镇分类建设指引。
内容包括:建设用地规
模、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城镇体系调整优化等。
各乡镇具体归属类
型应在场镇规划中予以明确。
第二节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13条战略目标
“再造一个新北川”。
以加快新县城建设为中心,重新整合区域发展资源,把恢复重建
与推进灾区的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结
合起来,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提高北川自我发展能力。
第14条战略措施
(1)优化城乡布局,统筹城乡发展
抓住灾后重建机遇,优化城乡人口布局,促进北川城镇化进程;尽快恢复全县社会公
共服务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新县城的建设,突出
新县城对山区乡镇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
(2)调整分区发展政策,协调区域发展
因地制宜制定分区发展政策,落实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的分区发展建设要
求;促进高山深谷地区及龙门山地震断裂带核心区域的人口,逐步迁移至山前河谷浅
丘地区和山中河谷地带等适宜发展的地区;推动新县城区域性旅游服务基地和山前特
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融入大绵阳市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山前门户城市的作用。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以及污染源地区的监督管理,建立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
估预警系统;加快生态修复与恢复,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治理措施相结合;加强工业
企业的污染控制,限制高污染企业进入,引导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实现资源高效合理
利用,保护整体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15条战略方针
(1)坚持就地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和生产生活习俗,尽快落实城乡受灾
群众的安置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扩大城镇就业,增
加居民收入;落实灾民职业技能培训、福利性补贴发放等工作;努力实现家家有房住、
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
(3)充分依托山东省对口援建的的重点项目,加快新县城的建设,主动承接产业转移,
建设好北川山东产业园;加快县域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推动乡镇恢复重建。
第16条战略步骤
(1)近期:优先加快落实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启动新县城和工业园区的建设,强化县
域中心的功能重建和带动作用;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推动全县乡
镇和农村的恢复重建;落实相关实施政策,保障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2)远期:继续加强县城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的功能;加快产业调整,进一步实
施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推动全县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节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第17条县域总人口
规划2010年县域总人口25.6万人,2015年总人口为26.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
27.2万人。
第18条县域城镇化水平
2010年城镇化率约22.6%,2015年城镇化率达32.3%。
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42%。
第四节县域城镇结构规划
第19条县域城镇发展分区(见本章附表3)
规划将县域划分四大经济分区:山前河谷浅丘经济区、东部低山经济区、中部中山经
济区和西部高山经济区。
不同分区制定不同发展指引。
(《见县域发展分区调整规划图》)第20条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规划构建“一心、多点、多廊道”的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指北川新县城,是全县域的人口产业集聚区;
多点:指村镇体系调整后的山区乡镇;
多廊道:指结合主要道路,沿道路两侧布局产业与居民点、旅游区和农业产业区。
强
调通过式道路交通的建设,为山区的生命线廊道提供高标准保障。
(见《城镇体系空间
结构规划图》)
第21条县域城镇等级结构
(1)一级:北川县城(含安昌镇);
(2)二级:永安、擂鼓、禹里;
(3)三级:坝底、香泉、小坝、通口;
(4)四级:桂溪、陈家坝、片口、青片、白坭、开坪、白什、桃龙、墩上、马槽、都
坝、贯岭、漩坪、曲山(任家坪)。
(见《城镇规模与等级结构规划图》)
第22条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1)综合型:北川新县城(含安昌镇);
(2)工贸型:通口、擂鼓、永安、香泉;
(3)农贸型:陈家坝、贯岭、白坭、开坪、小坝、片口、桃龙、坝底、白什、墩上、
都坝、漩坪、马槽;
(4)旅游型:桂溪、青片、禹里、曲山。
(见《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图》)
第23条县域城镇规模结构
(1)5-10万人:北川县城(含安昌镇);
(2)0.5-2万人:永安、擂鼓、禹里;
(3)0.2-0.5万人:坝底、香泉、小坝、通口;
(4)0.2万人以下:桂溪、陈家坝、片口、青片、白坭、开坪、白什、桃龙、墩上、马
槽、都坝、贯岭、漩坪、曲山(任家坪)。
(见《城镇规模与等级结构规划图2》)
第五节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标准
第24条城乡建设用地标准
(1)北川县城(新县城+ 安昌镇)人均建设用地94平方米;
(2)北川新县城人均建设用地102平方米;
(3)重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60-100平方米以内;
(4)一般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120平方米以内;
(5)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
第六节县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25条公共设施配建标准(见本章附表4)
以完善结构、建构体系,缩小差距、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协调统一为原则,规划提
出县域公共设施的配建标准。
第26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1)近期全面实施高标准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大对初中、小学布局调整;积极发展
高中及职业类学校教育,校园向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学要求。
(2)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全面开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利用
现有学校和职工培训机构作用,发挥全县成人技校的示范作用。
(3)高中、职业教育等主要依托新县城(包括安昌镇)布局;中学主要依托二、三级
城镇布局;而小学依托乡四级集镇,重点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
第27条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1)实现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构筑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县域整体的医疗服务质量和
卫生管理水平。
(3)建立新县城、乡镇、乡村三个等级的医疗机构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第28条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1)充分发掘民族民俗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各种传统文化活动,形成具有典型山区城
镇、乡村特点的羌禹地域文化体系。
(2)新县城建设县域文化中心,配置特色的文化设施;二级、三级城镇配置文化站,
逐步形成一处综合性的文化中心,可以根据需要配置电影院;四级城镇与乡所在的集镇,
配置文化站;中心村配置最基层的文化设施,主要内容为图书室与活动室。
第29条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1)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建成群众体育普及,场地
设施比较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体系。
(2)新县城建设标准体育场,增设游泳池及各类球场,结合部分中学体育设施、公园
设施形成县级体育中心;一般城镇和农村可结合学校,建设体育活动场所;
(3)积极发掘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对民族体育设施建设实施适当倾斜政策,在新县城
体育中心公园应建设民族体育广场。
第30条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1)推进农村残障孤寡人群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
(2)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巩固、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
第七节县域产业空间布局
第31条产业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抓住重建机遇,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体系;转变发展方式,构筑北
川新的发展格局。
第32条产业发展策略
(1)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进程
根据全县各地现有的自然、资源条件,调整农业在各地的分布格局,最大限度利用各乡
镇条件优势,合理进行农业布局,使农业在各地的生产和布局合理化、效益化。
(2)优先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因地制宜的对灾前企业进行重建恢复,扩大生产;山东援建产业园区近期优先发展与
北川劳动力就业能力相适应的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旅游产品加工生产等劳动密
集型产业;可适时承接绵阳市及区域产业转移,提升产业层次和结构;鼓励扶持个体
私营经济,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
(3)重点发展以商贸、旅游为主的服务业
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群众基本生活生产的商业服务网络,建设批发
市场和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
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丰富文化旅游资源,重建新
建重要景区景点、民族特色旅游城镇和村落;恢复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
游,构建完善的地方旅游产业体系。
第33条产业空间布局
落实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的分区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适合北川的分区产
业政策。
(1)山前河谷和浅丘地区乡镇发展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并承接区域产业转移,融
入绵阳产业体系,成为北川推进工业化,承载产业和创造就业的核心区域。
(2)中部中山地区发展以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建设精品旅游区,适度开
发优势矿产资源,不再建设成规模的产业区。
(3)西部高山、龙门山地震断裂带等生态重建地区应适度发展旅游业和农林业,严格
限制其他产业发展,原则上不在原地恢复重建工业企业。
第八节县域历史文化保护
第34条历史文物古迹重建
对遭地震损毁的历史文化古迹,应进行调查和分析,根据其重要性和损毁程度,分期
分批进行修复或重建。
大禹故里文化风景区和明代古城堡遗址“永平堡”等遭受损坏的遗址,应进行原址原
貌的修复和重建。
第35条民族特色文化重塑
(1)北川是藏、羌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震后受损急需抢救和保护。
对于重要的民族
建筑,如羌寨、碉楼等应进行修复或维修。
(2)大力弘扬地域民族文化,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加强对羌族文化传
人的培训,传统民族节日的保留,民族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扶持。
第36条抗震救灾精神体现
抗灾救灾精神,是北川新时代的精神象征。
重点规划建设新县城抗震救灾纪念园。
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37条规划目标
整合县域内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地震遗址、遗迹资源,弘扬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伟
大精神;建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生态环境优良,文化内涵丰富、游览系统高效快
捷、配套设施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热情周到的旅游胜地,推动北川旅游业全面发
展。
第38条旅游景区分片开发建设
分四大片区:青片小寨子风景旅游区、禹里生态文化旅游区、曲山—唐家山地震遗址
综合旅游区和猿王洞风景旅游区。
(1)青片小寨子风景旅游区:旅游资源突出,有利于开发特色产品,环境质量和民族
文化的延续性对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形成决定性影响;应采取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
开发建设。
(2)禹里生态文化旅游区:文化底蕴深厚,具有较高的市场吸引力开发潜力。
区内还
有红军文化、民族文化等配套旅游资源,有利于旅游产品的开发。
(3)曲山—唐家山地震遗址旅游区:将成为融科学价值、文化价值、教育价值为一体
的自然与文化遗存,是“与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着十分重
要的关系”的纪念地,具备足够的条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唐家山堰塞湖有望成为著
名的抗震救灾教育旅游基地。
(4)猿王洞风景旅游区:溶洞景观典型、多样,密度大,美学观赏价值极高,洞内开
发条件好,并有丰富的羌族民俗文化题材。
第十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39条发展策略与目标
全面提升县域交通网络的综合抗灾能力,提高路网连通度和通行能力、提升道路等级,
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开通农村公交,服务县域百姓生产生活。
每个乡镇区至少保证两个以上的县道以上等级的出入口;县道以上公路达到三级以上技
术标准,采用高级路面;新县城通达县域所有乡镇区不超过2小时。
第40条公路
(1)公路网布局:形成“三横四纵三联”的县域公路网主骨架。
三横:安北路、万阿公路、县域北通道;
四纵:成青公路、北松路、墩青-墩秀公路、陈都路-原S302邓家-通口段;
三联:原S302曲山-禹里段、漩都路、锁桂路。
(2)公路客运站场:新建公路客运站14个,其中北川新县城为二级客运站,安昌、
永安、擂鼓为三级客运站,其余为四级及以下等级客运站。
新建农村客运招呼站160
个。
第41条水运
(1)航道:恢复湔江、青片河航道,利用唐家山堰塞湖形成的航道开通水运。
(2)水运码头:规划新建水运码头8座,其中青片河流域1座(青片),唐家山堰塞湖
范围5座(禹里、唐家山、漩坪、白坭1号、白坭2号),湔江外围2座(通口、桂溪)。
第十一节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42条供水系统
1.规划原则
以建设安全、经济、高效的城镇供水设施系统为目标,充分考虑城乡、区域联合供水的
可能性,全面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2.用水量指标
规划新县城和各乡镇场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
近期新
县城和各乡镇场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分别取350升/日和200升/日;中期分别取400
升/日和250升/日;远期控制在500升/日和300升/日以下。
3.供水系统规划
城镇供水水源统筹考虑地表水源与地下水源,新县城优先考虑Ⅲ类以上水库水或河水,
枯水期保证率不低于97%;乡镇就近选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地下水、山泉溪水、
水库水和河水。
新县城、重点镇考虑设置备用水源。
新县城、重点镇供水厂采取常规净
水处理工艺;一般乡镇供水厂(站)采取必要的净化、消毒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新县
城供水管网以环状网为主,乡镇采用环状网与枝状网相结合。
第43条排水系统
1.排水体制
新县城采用雨污分流制。
其它乡镇采用雨污分流制与截流式合流制相结合的排水体制。
2.污水处理率
县域各乡镇镇区均应对污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率近期达到40-80%,远期达到60-90%,
污水处理深度不低于二级。
3.污水系统规划
新县城的污水处理厂与安县黄土镇合建,厂址位于黄土镇区西部,其它与镇污水处理厂
在各自乡镇镇区内独立建设。
第44条供电系统
1.规划原则
供电设施区域共享,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优化电网结构,加强110kv主干电网建设,
优化35kv配电网络,满足“N-1”原则,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
2.供电系统规划
以现有及新建110kv和35kv电网为主要电源点,以县内各小水电站为辅助电源点。
规
划在治城建设一座110kV禹里变电站,作为禹里乡及周边邻近乡镇电网的主要电源点。
每个重点镇至少建设一座110kV变电站,一般乡镇根据需要,适时新建110kV变电站
或升压改造原有35kV变电站。
110kV变电站采用双回路进线,以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45条通信系统
1.规划原则
按照“高起点、安全、高效,5年内形成精品网络”的总原则,根据城镇通信需求,确
定新建电信局、模块局和通信线路的建设数量与规模。
2.通信系统规划
根据“北川电信重建规划方案”,在核心通信网络建设方面,以新县城、安昌、永安、
擂鼓、禹里、白坭、桂溪、陈家坝、通口9个节点形成10G核心网,并在安昌、擂鼓、
通口、桂溪、新县城、白坭、禹里设置7个关口节点,形成以擂鼓和安昌双汇聚接入局
的出口局节点、多节点业务保护的强壮10G自愈保护环网。
以禹里、坝底、马槽、桃
龙、小坝、开坪6个节点形成2.5G汇聚环,在开坪、禹里设置2个出口节点,形成环
内双节点汇聚;将桂溪、树坪C网、贯岭、都坝、白坭C网作为155/622M环。
在新县城规划电信中心局、邮政中心局和广电中心各1个,每个重点镇设置电信局1个,
一般乡镇根据通信需求设置1~2个模块局。
第46条燃气系统
1.规划原则
按照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减轻大气污染,节约、高效利用能源原则,统筹考虑县域城乡
燃料结构,全面使用清洁环保燃料,大力发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沼气等高效、清洁
能源。
新县城、重点镇以及燃气管网经过的乡镇积极推广使用天然气,在保证民用和第
三产业用气前提下,合理发展工业用气和CNG汽车用气;其他一般乡镇采用瓶装液化
石油气、电能和煤炭等相结合的燃料供应方式。
2.燃气系统规划
规划自汇源安昌输配站引出Ф159次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在北川新县城规划新建天然
气门站1座。
自汇源安昌输配站引出Ф133次高压天然气输气管道,在永安镇、擂鼓镇
和曲山镇(任家坪)三个具备气源和通气条件的城镇,每个城镇各设置1座区域调压站,
来自安昌站的次高压燃气经调压至中压后,供给用户使用。
其他乡镇,根据需要设置若
干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满足周边乡镇城镇居民和部分农村居民的用气需求。
县域燃气输配系统采用次高压—中压—低压三级压力级制,次高压管道为气源管道,中
压管道为城镇主干线供气管道,低压管道为庭院内管道及居民、商业用户用气前调压设
备后的管道。
城镇中压管网环状与枝状相结合,中压主干管尽量布置成环状。
第47条环卫系统
1.规划原则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推行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模式,因
地制宜通过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
加强建筑废墟的清理与处置,优先考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环卫设施系统规划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规划在安昌设置1座大型集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
供新县城、安昌镇和周边乡镇联合使用。
偏远乡镇单独设置垃圾卫生填埋场。
新县城、重点镇镇区按150~200米服务半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其他一般乡镇镇区
按250~300米服务半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
新县城、重点镇镇区按1.0~1.5公里服务半径(或1座/万人)标准设置一座密闭式城
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他一般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配置1座垃圾转运站。
每个灾损严重乡
镇安排1处建筑废墟处置场。
第十二节县域生态保护
第48条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至2010年,采用自然生态恢复和人工干预修复等方法减少县域内青片河、白草河、湔
江、都坝河滑坡群的生态风险,上述地区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对县域内堰塞
湖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改善,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堰塞湖生态安全风险,逐步恢复震后次
生灾害地区的生态功能。
至2020年,滑坡群、堰塞湖等地震次生危险源周边的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县域内
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自调蓄功能,基本恢复其自然生态功能,基本消除滑坡群、堰
塞湖对下游地区的威胁,使区域生态系统恢复平衡,处于良性循环发展状态。
自然保护
区和风景区得到全面涵养,新建城镇生态环境良好,总体达到生态示范县标准。
第49条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根据震后生态条件,将县域内生态环境分为生态涵养区、生态护育区、生态恢复重建区、
生态建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