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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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1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成员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 1 、审议、修改本社章

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选举和罢免理

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或者监事会成员) ;3 、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

励、处分等事项; 4 、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 、审议本社的发展规

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年度盈

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 、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

年度业务报告;9 、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

他重大事项;10 、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 、决定聘

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 、听取理事长或者理

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

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

成员总数三分

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做出

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

(代表)大会:

提议;2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1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实行“一人一票”

制。

代理两个成员。

成员因故不能参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

展,依据《中华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

三、理事会由6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

员(代表)大产生,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1 、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

会决议; 2 、制

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

议;

3

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

议;

4

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 、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

全; 6 、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 、决定

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

经理、

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

员;9 、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 次以上。

六、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七、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 名理事长,依

照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八、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成员

(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

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

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

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六)履行成员(代

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

通知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

依据《中华人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

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三、监事会由 5 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

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合

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 、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

行情况; 2 、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

察工作; 3 、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 、向

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 、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

改进工作的建议;6 、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7 、代表

本社负责记录

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 额)情况;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

事召集;监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以上。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监事会会

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

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 、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能够利用

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

长(或

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 、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

(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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