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经济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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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力度,根据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良好软环境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

要牢固树立“大软环境”理念。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站在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双重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软环境建设,要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关系软环境”的大软环境理念,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抓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软环境建设。

要实行软环境建设“一岗双责”制。各级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是重要领导责任者;班子其他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是主要领导责任者。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要在电台、电视台、信息港等媒体和平台设立软环境建设专栏或版块,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和反面宣传的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要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市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要协调一定数量的出租车、

客运班车等流动载体,常年公布市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要在审批部门报表的适当位置加印投诉举报电话;要在政务大厅各个服务窗口适当位置粘贴投诉举报电话;要在境内重要公路两侧设立的宣传标牌上添加市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要通过板报、墙报、新闻橱窗等方式广泛宣传软环境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公布市软环境投诉举报电话。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要加强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广泛在企业、重大项目、个体工商户和社区中聘请监督员,同时加强监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明确权利和义务,充分调动监督员参与监督、主动监督的积极性。对其反映的问题或提供的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并提出有价值意见和建议的,要适当予以奖励。

要引入并发挥域外媒体的监督作用。欢迎各级新闻媒体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影响全市软环境建设的各种不正之风进行批评和曝光,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市软环境办公室要组建暗访小组,常年深入到重点部门、重点窗口、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督。

要试行网上监督。要在信息港设立软环境投诉举报信箱;要注意在网上搜索涉及我市软环境建设的内容,了解掌握涉软舆情,延伸监督触角。

四、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

要完善软环境建设考评办法。采取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年终问卷调查相结合、评好与评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结果要列为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总体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垂直管理部门的考核及整改测评结果,要如实上报市软环境办公室,同时反馈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要进一步完善承诺践诺制度。凡属涉软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都要通过适当方式就相关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对只承诺不践诺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要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要以标准化政务大厅开通使用为契机,高标准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窗口评价系统建设,建章立制,发挥监控、监督、监察、评价的作用,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保障。

五、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要坚决查处涉软案件。凡违反省软环境建设“十不准”、市“十条高压线”及我市《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若干规定》(“二十三条”)规定的,要坚决依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对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理办法》的规定,一律予以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同时公开曝光。

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是部门、单位发生严重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案件,都要依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实行经济

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对发案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六、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

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派10名优秀干部到市软环境办公室工作.要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市软环境办公室的办公经费应纳入市财政预算,单独划拨;所需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由市政府统一配置或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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