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1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8.15•【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答复的函郑大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为城市社区工作“减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明确责权定位,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厘清权责边界。
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42号),明确清单以内的事项,属于社区自治的不得转嫁其他组织;属于社区协助的,街道和职能部门不得转嫁社区承担,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由社区协助做好入户核查、信息采集等工作;清单以外的事项,社区有权拒绝。
二是制定准入制度。
印发《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行清单管理和新增事项“准入制”,新增事项由各级社区治理领导小组研究,严把下沉事项关口。
会同自治区35个部门制定《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责事项指导清单》,划定6类64项管理和服务事项,明确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协助服务、协助管理等职责。
三是下沉服务资源。
召开自治区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区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调度会,会同自治区18个部门编制印发《城乡社区治理部门大联动服务清单(2023年度)》,整合部门下沉资源12类75项,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形成部门联动长效机制。
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度任务落实措施清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优化服务供给,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制定《村级组织协助政务服务指导目录》,推动服务供给下沉到村(社区)。
四是完善服务功能。
民政厅联合自治区21个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实施意见》,强化城乡综合服务功能,依法协助办理政务服务、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积极引导农民自我服务。
调研报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调研报告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做好农村各项工作的主心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带头人。
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干部在艰苦的生产、生活条件下,扎根乡土,敬业奉献,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
但是,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农村基层干部却一直存在着提拔使用困难,“出口”不通、不畅的问题,许多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能力、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却不能到更高的岗位进行锻炼和提高,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华。
为解决这一问题,20XX年,鹤壁市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安排,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按照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事厅《XX省20XX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组〔20XX〕20号)文件精神,以XX县为试点,从1036名农村基层干部中成功选拔了6名乡镇公务员。
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主要做法一是深入调研。
坚持“超前调研、全程调研、跟踪调研、边推进边调研”的原则,制订了调研方案,明确了调研重点。
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现场询问、随机抽查等方式,就报考的对象和条件、录用的程序、考试内容和考察标准、录用后的使用和管理、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衔接等问题,广泛收集乡村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为试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在调研过程中,坚持“有成绩不夸大、有问题不回避、有建议不保留”的原则,采取信息专报的方式,及时向上级和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形成阶段性调研成果,为各个环节的扎实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摸清底数。
组成3个调查组,对XX县1036名农村干部的年龄、学历、任职情况、工作业绩、获得的荣誉、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摸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农村干部进行登记造册。
三是强化领导。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桂玉强同志就试点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
2015年河南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政策解读
2015年河南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政策解读考生交流QQ群:330755682一、政策背景在以往的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招录中,一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虽然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但由于年龄、学历等条件的限制,未能有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
2014年年初,河南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指出,为了使一些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能够进入乡镇机关,河南省专程制定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暂行办法,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考录条件,降低基层公务员考录“门槛”,以期促进优秀村干部进入乡镇机关。
随后,2014年8月,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了全省2014年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全省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311名。
【京佳提示● 2015招录名额】2015年,据有关部门信息,河南省针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录用将加大力度,预计今年的招聘名额将达到1900人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以2014年简章为例:(一)报考对象本次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5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4. 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5. 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6.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7. 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 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党委、政府以上机关形成书面文字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关于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doc
关于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关于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按照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精神,根据双江的实际情况,我乡就通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了如下工作建议和意见:1、如何合理确定报考的对象及条件?建议和意见:合理确定报考的对象及条件是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首要条件,我们认为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首先要突出“优秀”两字。
不仅要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优秀,还要政治立场和思想认识优秀,这样才能真正保证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的质量。
2、如何根据村干部的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考试内容和考标准?建议和意见:村干部长期工作在乡镇第一线,工作量大,业务接触范围广,相对科班出身的同志来说,个人素质上较有不及。
因此,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应根据村干部的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考试内容。
我们认为,在考试内容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应多考一些村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常用的业务知识,在申论部分中应多出一些紧贴乡镇工作实际的试题。
3、如何科学确定村干部的招考数量及考录的频率?建议和意见:从全区角度来看,12个乡镇办事处的招考数量应控制在2-3名为宜;考录的频率为每年招考一次。
4、怎样做好村干部录用后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议和意见:市区两级人事部门应成立相应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也可以由现有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行使对村干部录用为公务员后的管理职能。
在使用上,我们认为应大胆使用考试录用的优秀村干部,不能仅仅是解决他们的身份问题,特别优秀的可以考虑破格提拔。
5、如何把考录工作与对村干部的激励和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建议和意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对村干部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激励办法,能够很好的解决村干部们的身份和待遇问题。
在改善乡镇干部队伍结构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对乡镇干部队伍来说是很好的充实,能够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组织的管理。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09]70号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基层干部,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乡镇(街道)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二、考录范围和对象任现职满3年的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主任;任职累计满10年的现任村(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副书记、副主任(任职年限计算至2009年9月30日)。
三、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30日后出生,以下类推)。
对担任村(社区居委会)正职的,个人或任期内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受到市厅级6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受到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曾受党纪处分或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负主要责任的;3、在本人任期内,受到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甘肃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甘肃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试录用计划计划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16人(优秀村干部75人,大学生“村官”141人)。
其中:兰州市3人(大学生“村官”3人);天水市19人(优秀村干部7人,大学生“村官”12人);白银市18人(优秀村干部5人,大学生“村官”13人);金昌市4人(大学生“村官”4人);嘉峪关市3人(优秀村干部1人,大学生“村官”2人);庆阳市25人(优秀村干部7人,大学生“村官”18人);平凉市22人(优秀村干部7人,大学生“村官”15人);定西市21人(优秀村干部7人,大学生“村官”14人);陇南市25人(优秀村干部10人,大学生“村官”15人);武威市17人(优秀村干部6人,大学生“村官”11人);张掖市12人(优秀村干部5人,大学生“村官”7人);酒泉市11人(优秀村干部4人,大学生“村官”7人);甘南州20人(优秀村干部8人,大学生“村官”12人);临夏州16人(优秀村干部8人,大学生“村官”8人)。
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详见《甘肃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试录用对象和条件(一)考录对象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事业单位干部);2、2009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和2010年省委组织部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录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2009年5月15日之前任职);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197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任职期间个人或集体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4、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落实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落实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
为了适应乡镇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吉人联字[200 ]20号文件关于印发《200 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关于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实施办法》要求,省委组织部决定在200 年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时,专门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试录用部分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电话指示精神,就落实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会同县(区)人事局摸清乡镇机关缺额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底数,然后按照缺额的20%比例提出录取优秀村支书的名额计划,并于1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2、各县(区)委组织部要按文件规定的报名比例要求组织好报名;
3、按照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4、要组织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考前辅导;
5、按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科要参与优秀村支部书记录用工作报名、审查、考试、考核的全
过程。
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竞争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搭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平台,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选职位及名额全市共公开选拔23名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其中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15名;县(市、区)直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8名。
(具体职位表附后)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省委组织部统一选聘、在岗且任满一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2、报考乡镇(街道)副职领导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4、报考乡镇(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的大学生村官须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优秀等次;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文号】中组发[2011]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中组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团委:《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并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每年组织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任职、服务和自主创业。
坚持政策引导,注重激励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1、立足实际,力求实效。
立足基层实际需要,选派基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把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志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优秀毕业生引导到基层服务岗位。
坚持党委、政府宏观引导调控和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搭建有效载体,促使高校毕业生更好地服务基层。
2、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突出农村,突出西部地区,突出基层急需的农技、教育、卫生和村干部等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重点到这些地方和领域服务创业。
临汾市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临汾市2012年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临汾市2012年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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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3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华图网校 临汾市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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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2〕80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考录工作程序
考录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采取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和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报名表》或在临汾党建网()下载《报名表》(A4版格式),须于8月25日至9月3日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的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见附表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干部属高中、中专学历的要同时出具毕业学校所属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属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要同时出具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属党校学历的要同时出具市级及以上党校的证明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及复印件(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要有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证书和文件)、加分有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相关任职证明材料及100元报名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所有填报内容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考录资格。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参加其中一个考试,请务必慎重选择。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前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审查不合格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2014年衡水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2014年1月21日)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优秀大学生官中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13〕17号)要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我市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一、选拔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全程公开”的选拔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培养使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加速绿色崛起,提前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拔数量在全市乡科级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限额内,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
各县市区选拔数量,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拔计划不低于10:1确定,达不到比例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两个及以上县联合公选。
三、选拔范围2010年及以前省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四、选拔条件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3、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勤政廉洁,无不良反映;除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央和省、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拔程序和方法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由市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笔试、面试、考察、体检、任用九个步骤进行。
笔试、面试时间全省统一,考题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制。
1、发布公告(1月21日)。
由市公开选拔办公室在“衡水先锋网”、“衡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
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传达到全体大学生村官。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第4号根据考录工作安排,考核、体检工作已经结束。
由于大学生村干部报考的陵川县夺火乡科员职位和高平市神农镇农业技术推广员职位各有两人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决定以上两个职位分别增加一个录用名额。
现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附:1.乡镇公务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附1:乡镇公务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类别职位姓名大学生城区北石店镇科员(1人)靳会鹏泽州县柳口镇科员(1人)吴璇高平市寺庄镇农业科员(1人)闫虹飞高平市马村镇农业科员(1人)李丽娜高平市北诗镇农业科员(1人)李琳鹏高平市陈区镇农业科员(1人)常潞薇高平市原村乡农业科员(1人)马云高平市建宁乡农业科员(1人)马萧萧阳城县白桑乡科员(1人)田育锋阳城县寺头乡科员(1人)张艳军阳城县河北镇科员(1人)赵鹏阳城县东冶镇科员(1人)李二东陵川县潞城镇科员(1人)张玲玲陵川县夺火乡科员(2人)张韶波陵川县马圪当乡科员(1人)宋红红陵川县古郊乡科员(1人)马芬芬陵川县六泉乡科员(2人)闫泽正张娟静沁水县柿庄镇科员(1人)王沁栋沁水县郑庄镇科员(1人)王晒芳沁水县郑村镇科员(2人)申倩赵劲栋沁水县中村镇科员(1人)柳江波沁水县端氏镇科员(1人)田成英农村两委主干泽州县犁川镇科员(1人)刘宽芳高平市石末乡农业科员(1人)何丽丽阳城县次营镇科员(1人)孔成亮陵川县六泉乡科员(1人)吉一兵沁水县柿庄镇科员(1人)赵晓冬沁水县端氏镇科员(1人)郭晋辉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类别职位姓名大学生村干部城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职员(1人)王静城区法学会职员(1人)张妮妮城区经济结构调整领导组办公室职员(2人)路院生景雪鹏城区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职员(2人)毕路莎毕淑敏泽州县海峡交流协调服务中心职员(1人)李婷泽州县信访接待中心职员(限男性)(1人)闫凯泽州县劳动局驻乡镇劳动监察员(2人)孟晓芳张晋茹泽州县卫生局驻乡镇卫生监督员(2人)邵育锋郭蒙蒙高平市河西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苏云高平市米山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王江丽高平市野川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李琳高平市陈区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韩树政高平市三甲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祁静高平市神农镇农业技术推广员(2人)王晋华刘婵阳城县委信息化中心职员(1人)裴斯阳城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职员(1人)张余芳阳城县民主党派联络服务中心职员(1人)毕向东陵川县夺火乡事业单位职员(1人)王丽梅陵川县古郊乡事业单位职员(1人)张伟利沁水县十里乡事业单位职员(1人)张慧艳农村两委委员城区信访接待中心职员(1人)赵云芳泽州县信访接待中心职员(限男性)(1人)李晋国泽州县综治办驻乡镇综治专职干部(1人)闫小会高平市北诗镇农业技术推广员(1人)秦继刚阳城县蟒河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职员(1人)上官培龙陵川县马圪当乡事业单位职员(1人)茹军亮——结束——。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日期】2014.09.04•【文号】人社部发[2014]61号•【施行日期】2014.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现就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近年来,一些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的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重要决定,对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考录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基层考录工作,使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
各地可以根据艰苦边远地区实际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下列六项措施降低进入门槛:(一)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二)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三)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四)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五)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六)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需要,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户籍或在本市(地、州、盟)、县(市、区、旗)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2020河南从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告
2020河南从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全省共计划考录50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详情见《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该简章从2015年8月18日起,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发布。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2015年8月18日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考录计划全省共计划考录50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附件1)。
具体用人单位、职位名称等详见《河南省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代码表》(附件2)。
二、报考对象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8月18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乡镇所辖的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下同)。
三、报考资格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4、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所任职村面貌变化快;5、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处理复杂问题和综合协调能力强;6、具有高中以上学历;7、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事局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事局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正文:----------------------------------------------------------------------------------------------------------------------------------------------------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事局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考录工作方案,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程序,现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附:1、乡镇公务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事局二○○八年十一月四日附1:乡镇公务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类别公务员职位姓名大学生村干部城区北石店镇科员(1人)李群山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米山镇农业科员(1人)王彦章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神农镇农业科员(1人)刘永峰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陈区镇农业科员(1人)郜义鹏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建宁乡统计科员(1人)赵爱青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北诗镇统计科员(1人)李海波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石末乡统计科员(1人)秦向军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原村乡农业科员(1人)韦波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寺庄镇农业科员(1人)靳芬芬大学生村干部阳城县横河镇科员(1人)张晋峰大学生村干部阳城县蟒河镇科员(1人)张飞鹏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古郊乡科员(1人)郑鹏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六泉乡科员(2人)张伶玉李红飞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夺火乡科员(2人)申金霞任江莲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马圪当乡科员(2人)耿年年常明莉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樊村河乡科员(1人)乔小霞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苏庄乡科员(1人)常江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十里乡科员(1人)田志刚农村两委主干高平市三甲镇农业科员(1人)姬振生农村两委主干高平市建宁乡农业科员(1人)张山林农村两委主干高平市石末乡农业科员(1人)原永晋农村两委主干阳城县董封乡科员(1人)茹志魁农村两委主干陵川县夺火乡科员(1人)王海林农村两委主干陵川县马圪当乡科员(1人)李朝军农村两委主干陵川县古郊乡科员(1人)李天法农村两委主干沁水县郑庄镇科员(1人)刘军农村两委主干沁水县柿庄镇科员(1人)梁卫兵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类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姓名大学生村干部城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牛艳霞大学生村干部城区旅游文物局工作人员(1人)程楠大学生村干部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人)刘杰大学生村干部泽州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姚爱霞大学生村干部泽州县农业局蚕桑站工作人员(1人)王艳丽大学生村干部泽州县农业局果树站工作人员(1人)李晋襄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北诗镇农技员(1人)张峰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马村镇农技员(1人)李容芳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原村乡农技员(1人)焦小丽大学生村干部高平市寺庄镇农技员(1人)张小建大学生村干部阳城县次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田小军大学生村干部阳城县驾岭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郭王东大学生村干部阳城县董封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郭向芳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马圪当乡事业工作人员(2人)张志霞侯杨勇大学生村干部陵川县夺火乡事业工作人员(2人)娄国芬丁力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张村乡事业工作人员(1人)田李强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樊村河乡事业工作人员(1人)董江平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苏庄乡事业工作人员(1人)唐文婕大学生村干部沁水县胡底乡事业工作人员(1人)王沁丽农村两委成员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五直属大队工作人员(1人)范海军农村两委成员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人)韩建红农村两委成员泽州县人大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人)耿小占农村两委成员泽州县政协培训中心工作人员(1人)王永亮农村两委成员高平市神农镇农技员(1人)申何贵农村两委成员阳城县白桑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王志明农村两委成员阳城县寺头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栗建民农村两委成员陵川县夺火乡事业工作人员(1人)郭建军农村两委成员沁水县柿庄镇事业工作人员(1人)赵志刚——结束——。
XX安徽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XX安徽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与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下列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1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计划与职位此次全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42名。
每个县(市、区)为一个招录职位。
具体计划与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考录对象与条件(一)考录对象各市所辖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11年4月30日)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录条件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思想政治素养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5、年龄为40周岁下列(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符合上述范围与条件的人员,能够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招录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每天的9:00至16:00,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安徽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职位招录或者相应减少职位招录计划数。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关于印发《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处:现将《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联系。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十一月十日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为切实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法。
一、考察原则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量化考核、全面评价”的原则。
二、考察对象参加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经笔试、面试合格人员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考察内容、指标和分值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5分)、考察组评分(5分)。
(一)实绩考核50分以考察对象在村任职期间,近三年以来所在村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为依据。
计算方法为:将所在村近三年以来每年在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成绩进行排名,考察对象当年的实绩考核成绩=(所在村当年在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倒序排名的数值/所在乡镇当年建制村总数×动态分值20分)+基本分值30分,取近三年实绩考核平均成绩作为实绩考核得分。
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未实行综合目标考核的,由各区县(自治县)结合工作实际,统一进行实绩考核评分;考察对象所在乡镇(街道)实行等次考核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考核等次测算成名次,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
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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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8月13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在总结部分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深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激励农村基层干部,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要坚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在编制限额内,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录用人员。
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乡镇工作需要和村干部队伍的现状,合理设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科目和内容。
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注意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新经验。
二、具体方法和有关要求
(一)实施范图
各省(区、市)可选择条件具备的市(地)、县(市)进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已经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报考对象
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
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
(三)报考条件
报考的村干部,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对少数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的频率和数量
招录工作一般应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
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
(五)录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
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
各省(区、市)要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机关职位需求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村干部人数,合理确定录用计划。
符合报考条件的村干部,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推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试试题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命制,要符合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侧重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各省(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受表彰的人员适当给予加分,相关政策应在报名前予以公布。
考察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察由县(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要认真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可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应在其所在县(市)、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录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符合这些人员需要的培训教育方式。
对新录用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帮助他们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
要针对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
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要报据本意见的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录用工作健康开展,确保新录用人员的素质。
要切实加强对录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严禁超编和不按资格条件录用人员。
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防止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扰。
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录用工作人员和参加录用考试的村干部,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在每年年度考试录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报告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