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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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制度
一、学校领导要重视教师家访工作,把它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校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家访工作,为教师树立榜样。
二、班主任每学期登门家访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人次。对特殊幼儿要常访、多访。科任教师也要参与家访工作,每学期要对所教幼儿登门家访不少于10人次。
三、家访既要面向全体,又要突出重点。要坚持“六个必访”,必访家庭是:(一)经常违纪的幼儿;(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的幼儿;(三)家里出现重大事件的幼儿;(四)学有潜力的幼儿、特长生;(五)学困幼儿、问题幼儿;(六)心理和情绪不稳定的幼儿等。要建立家访登记制度,记录教师家访简要过程、幼儿家庭和个人情况以及下步随访建议,以及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家访前,教师要精心准备,设计好家访内容,确定家访的目的,明确要解决的问题,事先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家访时间,主动取得支持。
五、家访中,教师要注重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宣传教育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做法;了解幼儿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商提高幼儿学习能力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
方法措施。家访要以表扬为主,多提幼儿的优点,多鼓励幼儿;讲幼儿缺点,要注意语气,以建议的方式表达。要尊重家长,耐心倾听家长的介绍与意见,做到因人而异,因势利导。
六、家访中,教师要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师表,明礼诚信,言出必行,取得幼儿和家长的信任。坚决杜绝家访中的不正之风,不得接受家长的宴请和赠礼,不得托请家长办私事,不得发表有损学校和其他教师形象的言论。
七、在建立和实施登门家访,与家长见面沟通的基础上,应根据学校条件和幼儿家庭实际,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班级QQ群、微信、电话、短信等形式与家长保持经常、及时的联系。不得随意一个电话、一张便条或一个口信便请家长到学校。
八、家访工作要建立制度规范。要建立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组织,教师参与的全员家访制度。做到学校每学期有实施家访的方案;家访过程有记录,建立家访档案;期末学校有检查考核,并作为教师评优、评职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