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坠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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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重庆公交坠江事故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

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并综合报警情况,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含公交车驾驶员1人);31日0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并交给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坠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确认,仍有2人失联。

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这样的代价沉重到令人窒息。

救援情况

重庆市消防总队50名指战员、5辆消防车、2艘冲锋舟已在现场开展救援。水上支队及周边支队已做好增援准备。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前线指挥部的要求,搭乘海事船只前往事发江面开展3D全地形立体测绘扫描工作,经过4小时的疑似点全覆盖探测,终于锁定两处车辆疑似点,而且与之前有媒体报道称已经发现的坠江点位置完全不同,在上游20米、下游200米水下75米处。事故通报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况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精确定位坠江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公交车打捞上岸。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

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民警点赞:这一刹、这一抱,堪称教科书般的操作!

长江日报道了两起发生在武汉的类似事件,均因为司机和乘客的沉静应对化险为夷。

2018年9月19日,武汉555路公交车行驶途中,一男子忽然上前抢夺方向盘,35岁的女司机刘玲莉临危不乱,当机立断踩刹车并让乘客报警。随后车上热心乘客也冲上前制止,一车20多位乘客安全得以确保。

2016年5月27日,司机戚婷婷驾驶610路公交车行驶在武汉长江二桥上,一女子要求中途下车被其拒绝后,上前抢夺方向盘。车的左边是密集的车流,右边桥下就是长江。戚婷婷临危不乱,紧急将车刹停。后座的乘客吴烨猛地冲上前,死死抱住该女子并将其拖离驾驶室。随后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吴烨等乘客一起将该女子围在座位上。司机处置得当以及乘客的挺身而出,保护了全车人的安全。

乘客吴烨从后排座猛冲上前的惊险一幕被媒体重新报道出来,让一名企业家坐不住了!据长江日报报道,11月3日上午11时30分,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当面给报道中英勇冲上前的男乘客——吴烨,颁发了10万元重奖。刘国梁解释原因——两条新闻放在一起对比,太震撼。公交车司机被袭击,目前有两个对策:一个是装防护栏,另一个是派保安跟车。其实最重要的对策是,发动每一个人成为“公共人”“文明人”,敢于见义勇为。即使没有奖励,相信小吴也会继续见义勇为。但如果全社会对此事没有态度,只会让小吴、“小吴们”感到冷漠。知名的企业和人士应该参与到弘扬社会正能量的建设中来,从舆论和物质上给予奖励,引导更多的人成为“公共人”“文明人”。万一再出现不文明行为,就会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完成“勇敢抱”。

近日,有一条募捐的信息在不少人的朋友圈刷了屏。而这名募捐的对象就是深圳的一名公交车司机。10月1日上午10 点 40 分许,深圳东部公交 E33 路公交司机魏峰驾车由坑梓开往福永方向,途经龙岗区双龙地铁站时突发脑梗。在倒下前,拼命停好了车辆,保住了30多名乘客的生命安全。同事萧先生将乘客安全疏散后再次回到车上,一边留意着魏峰的情况,一边给公交车队打电话告急。这时,魏峰已经出现了口吐白沫的情况,萧先生又忙着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与后来赶到的公交车队领导及医护人员一起将魏峰送到了龙岗区中心医院。魏师傅如今躺在病床上,高昂的医药费,让他的家人一筹莫展。在这种情况下,深圳市慈善会德义基金在通过轻松筹为魏峰进行筹款。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筹款发起于10月19日,截至10月30日共有21753人次参与了筹款,共筹得善款5042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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