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是建筑工程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正确的面积计算不仅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建筑物的大小和尺寸,也是计算建筑材料和成本的基础。
因此,建筑工程面积计算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准则。
以下是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一些规范:1.基本概念和定义:(1)净平面面积:指建筑物各层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壁柱、阳台、凸窗、梯间、电梯井、管道井等占地面积。
(2)总平面面积:指建筑物外墙面积的总和,包括内外凸窗、阳台、建筑中的壁柱等。
2.地下室的面积计算:(1)地下室的净平面面积计算时,应不包括地下室中的土方量、地下室分割墙的厚度。
(2)地下室净平面面积通过地下室高度乘以各个层面的面积来计算。
3.建筑物外墙的面积计算:(1)外墙面积=墙身面积+凸窗、阳台面积。
(2)墙身面积=建筑物的外形面积-窗洞面积。
(3)窗洞面积计算时,应按照窗洞的实际尺寸计算,包括窗框的尺寸。
4.屋面的面积计算:(1)有坡屋面的面积计算,应按照坡屋面的实际平面投影面积来计算。
(2)无坡屋面的面积计算,应按照屋面的实际平面面积来计算。
5.房间的面积计算:(1)房间面积计算时,应按照房间墙体的内部尺寸计算,不包括墙壁的厚度。
(2)房间面积计算时,不包括阳台、过道、梯间等占地面积。
6.各种专用房间的面积计算:(1)厨房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厨房墙壁、橱柜等设备的占地面积。
(2)卫生间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卫生间墙壁和洗手盆、马桶等设备的占地面积。
总之,建筑工程面积计算应该准确、科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计量规范和准则。
面积计算对于建筑工程的设计、预算和施工都非常重要,只有合理计算建筑面积,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预算的有效管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辑本词条缺少概述、信息栏、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目录1出处2前言3目次1出处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2前言编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目次编辑1总则 (1)2术语 (2)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 (1)2Terms……………………………………………………………………………………… (2)3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Code (8)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9)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图3.0.6-2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建筑示意图(一)
第二章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及图释
*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图利用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为: S=(11.997+1.689*0.5)*5.24+(14.668+1.645*0.5)*5.24=148.46
图3.0.6-3 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建筑示意图(二)
第一章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2.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1.2.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1.2.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1.2.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1.2.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353-2005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PPT章节安排
*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及图释
计算规定相似点比较
本市的一些案例分析
第一章 总则&术语&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注: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GBT 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范本一(简洁风格):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和指导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规范。
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对于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合规性。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建筑工程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占地的总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外墙面积和建筑物内部的各种功能区域面积。
2.2 层高:指建筑物的楼层高度,包括标准层和非标准层。
2.3 净高:指建筑物内部空间的有效高度,不包括天花板和地板的厚度。
2.4 建筑物外墙面积:指建筑物外墙的总面积,不包括门窗的面积。
2.5 建筑物功能区域:指建筑物内部的各个功能区域,包括办公区、生产区、住宅区等。
3.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3.1 建筑物外墙面积计算方法:建筑物外墙面积等于各个墙面的总面积之和。
3.2 建筑物功能区域面积计算方法:建筑物功能区域面积可以通过测量或计算得出,需考虑各个区域的净高、占地面积等因素。
3.3 建筑物总面积计算方法:建筑物总面积等于建筑物外墙面积加上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之和。
4. 实施细则4.1 测量方法:建筑面积的测量应采用专业测量仪器和设备,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计算方法:建筑面积的计算应采用准确的公式和数据,确保计算过程的规范和准确性。
4.3 验收标准:建筑面积的验收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可控性。
5.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建筑面积计算示例、建筑面积测量仪器清单等。
6. 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2 建筑面积:根据建筑规划、建筑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进行测算得出的建筑面积。
范本二(正式风格):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合规性。
建筑面积的准确计算对于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至关重要,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住宅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新规GB-T50360-202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新规GB-T50360-2024一、前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保障建筑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提高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的准确性,本规定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二、术语和定义1. 建筑面积:建筑工程 horizontal surface area,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建筑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投影面积。
2. 建筑主体:指建筑物的主要部分,包括墙体、柱、梁、屋顶等结构。
3. 附属设施:指建筑物内外的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如走廊、门厅、电梯间、设备房等。
4. 投影面积:指建筑物各部分在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
三、计算方法1. 建筑主体的计算:建筑主体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进行。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2. 附属设施的计算: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进行。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是指附属设施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3. 投影面积的计算:投影面积的计算应按照建筑物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进行。
建筑物的投影面积应取其最大投影面积。
4. 建筑面积的计算:建筑面积应等于建筑主体的建筑面积加上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
四、计算规则1. 建筑主体和附属设施的计算应按照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进行,不计算内部空间面积。
2. 建筑物的投影面积应取其最大投影面积,不考虑建筑物倾斜和变形的影响。
3.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扣除建筑物内的独立柱、单层墙体、透明幕墙等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
4.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扣除建筑物内的通风道、烟囱、楼梯间、电梯井等垂直交通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反映。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部空间占地面积的总和,是衡量建筑物大小、空间能力及设计要求的重要指标。
2. 建筑面积的计算,首先要准确测量建筑物的墙体外覆面积,并结合
屋面面积、外墙的厚度、室内墙、分隔墙的高度等实物数据,进行计
算机网格模型的建立,以此精确确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大小。
3. 计算建筑面积还要考虑到建筑物的外墙结构类型、内部墙的种类和
空间功能有关的问题,并结合不同功能空间开垦所用墙体的厚度,综
合定量及定性分析,确定建筑面积定量化。
4. 建筑面积的计算还要考虑地下室面积和纵向压凹楼梯等单位内部面积,以及天井、走廊、楼梯、庭院、装饰遮棚等其他面积,最后将各
个面积相加,精确确定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总和及具体占地面积。
5.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还要考虑到墙体的垂直夹角,如圆角、梯形或其
他夹角的情况,应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1:1复原,精确计算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总和。
二、注意事项
1. 建筑面积计算要结合实物数据和客观规定,仔细测量,并准确除去不属于建筑物建筑面积的空间,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2. 对于复杂多变的建筑物,要注意测量外部墙体净面积,以防出现认定错误,确保面积计算的准确性;
3. 建筑面积计算应综合参考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以准确反映建筑物大小和空间容量;
4. 建筑面积计算应结合传统测量方法及计算机辅助计算技术,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外墙结构类型、内部墙的种类及功能空间,确保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精准有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准确计算建筑面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建筑面积直接关系到建筑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建筑成本的把控。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中的建筑面积计算,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计算规范和方法。
1. 建筑面积的概念建筑面积通常包括建筑的总体占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两个概念。
建筑的总体占地面积是指建筑在地面上所占据的实际面积,包括建筑的底板及外围结构的面积。
而总建筑面积则是建筑各层平面面积之和,包括地上与地下建筑面积。
2. 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2.1. 总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计算通常是根据建筑的平面布局图通过测量计算得出。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按图纸标注尺寸计算、按实际测量得到的尺寸计算等。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对于局部结构或特殊形状的部分,可以采用分割计算的方法以确保计算准确。
2.2. 可用建筑面积计算可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中可以使用的实际面积,通常需要扣除非使用面积如墙体、柱子等。
计算可用建筑面积时,需要根据建筑功能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扣除标准。
2.3. 建筑总体占地面积计算建筑总体占地面积计算一般是通过测量建筑底板外围的尺寸来得出。
需要注意,一些与建筑功能无关的外围结构可以不计入建筑总体占地面积。
3. 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3.1. 结构柱、墙厚等的计入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结构柱、墙厚等构件通常需要计入建筑总体占地面积,但在计算总建筑面积时需要扣除。
3.2. 合理使用各项面积指标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来选择合理的面积指标,如建筑面积、建筑总体占地面积等。
合理使用各项面积指标可以保证计算的准确性。
3.3. 建筑功能影响不同功能的建筑对建筑面积计算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功能性需求,以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结语建筑面积的正确计算是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只有保证面积计算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文介绍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方法,相信读者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gbt50353-202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2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首先,该规范明确了建筑面积的定义。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
在建筑物外轮廓线范围内所占据的水平面积,包括建筑物各层的地板面积、外墙及内墙的面积、阳台、楼梯、过道和廊道的面积等。
其次,规范指出了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使用面积都应包括在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内,不计算非使用面积,例如围护结构、设备柜、横梁等。
2.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按照不同功能和形式的使用面积进行分类,例如
公共建筑的使用面积包括前厅、走廊、楼梯、电梯间等,住宅建筑的使用
面积包括生活区、卧室、厨房等。
3.不同层次的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例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地上层
的建筑面积应分别计算。
4.平台、基座或者桥梁的面积不包括在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内,只有
建筑物本身的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然后,规范详细阐述了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例如,对
于住宅建筑,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层数和每层的实际面积进行计算。
同时,规范也根据不同建筑的特点和功能对面积计算进行了具体的计算方法的描述,包括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此外,规范还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
建筑面积中的局部净高度不足2米的情况,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
调整。
对于需要考虑使用性能指标的建筑物,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面积计算。
最后,规范还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监督和检查进行了规定。
规定了相关部门在建筑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监督和检查要求,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05)为了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方法,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并且除应遵循本规范,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地下室:建筑物地下的建筑空间。
3.0.6 对于建筑物中的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如果设计中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则应计算其全面积,且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对于设计中加以利用但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则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对于设计中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则不应计算面积。
3.0.7 对于建筑物中的门厅和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2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目次1总则 (1)2 术语 (2)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5)本规范用词说明 (8)附:条文说明 (9)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 (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9)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国标梳理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国标梳理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用于确定建筑物各个部分面积的规范性文件。
它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方法和要求,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024年国标梳理版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做了一些更新和调整,下面将对该规范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
1.规范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学校等。
2.术语和定义:规范中对于建筑面积计算涉及到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以确保在计算过程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建筑面积的划分:规范明确了建筑面积划分的原则和依据,包括建筑物的界限、分隔物和围护结构等。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用途,对建筑面积进行了划分,如建筑物总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层面积、净平面积等。
4.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规范详细列出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和步骤。
其中包括了建筑物各个部分的面积计算公式和参数的确定方法。
例如,住宅建筑面积的计算可以根据建筑物外围的尺寸和各个房间的面积进行累计计算。
5.公共部位面积计算:规范对公共部位的面积计算进行了具体规定。
比如,对于多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和走廊等公共部位,规范明确了其面积计算的方法和参数。
6.设备用房面积计算:规范对设备用房的面积计算进行了要求。
对于特定功能的设备用房,规范提供了相关的计算公式和参数。
7.附属用房面积计算:规范详细说明了与建筑物主体功能相关的附属用房的面积计算方法。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规范规定了厨房、卫生间、阳台等的面积计算方法。
8.面积计算的精度要求: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精度进行了规定。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对精度的要求有所不同,规范在此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通过对2024年国标梳理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梳理,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规范。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遵循和准确计算建筑面积,能够确保工程质量和准确报价,对于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GBT50353-建筑面积估算规范
GBT50353-建筑面积估算规范1. 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建筑面积的估算行为,保证建筑面积估算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估算。
1.3 规范内容本规范主要包括建筑面积估算的基本规定、建筑面积估算的方法、建筑面积估算的精度要求、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管理等内容。
2. 基本规定2.1 建筑面积估算依据建筑面积估算应依据建筑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关法规和标准等资料进行。
2.2 建筑面积估算人员建筑面积估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3. 建筑面积估算方法3.1 平面图计算法根据建筑设计文件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资料,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3.2 现场测量法对于无法依据建筑设计文件进行估算的情况,应采用现场测量法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3.3 计算机辅助计算法可以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根据建筑设计文件进行建筑面积估算。
4. 建筑面积估算精度要求4.1 平面图计算法的精度要求平面图计算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4.2 现场测量法的精度要求现场测量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4.3 计算机辅助计算法的精度要求计算机辅助计算法的精度不应低于《建筑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
5. 资料管理5.1 资料保存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不应少于10年。
5.2 资料使用建筑面积估算的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篡改、损坏或遗失。
6. 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为建筑面积估算规范的概述,具体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有需要,请参考相关法规和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13]
建造工程建造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2一、总则1.本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保证建造面积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本规范适合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3.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建造工程的建造面积计算,应按照实际情况和本规范的规定,采用准确的测量方法和数据,进行严格的核算和审核,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二、术语1. 建造面积 constructionarea:建造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围护结构 buildingenclosure:围合建造空间的墙体、门、窗。
5. 建造空间space:以建造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height:楼面或者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7. 围护设施 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8.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10. 架空层 stilt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11. 走廊 corridor:建造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造物外墙面的窗户。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的外墙结构外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当设计室外地坪与屋顶(平屋顶)外沿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坡屋顶内设计为建筑物功能的部位,当底板结构面积超过一半时,应按全面积计算;不足一半时,应按1/2面积计算。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按全面积计算。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结构系跃层式建筑物,其共有使用部分楼梯、电梯通道、公共门厅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六)有柱雨篷应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等应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七)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形成有效空间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比例系数1/2或1/3计算。
(八)由两个建筑物合并成的建筑,建筑面积按其建筑相互连接部分水平投影面积并作适当调整后计算。
(九)与室内相通的阳台,其挑出部分在2.10m以上的,应按阳台底板或其上盖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
(十)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车棚、货棚、站台等,有顶盖和柱,并计入建筑物围护结构内的立体空间,应按柱外围水平面积乘以系数2或3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窗帘盒、窗帘轨等构件,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二)挑出宽度在1.5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的顶盖,不计入建筑面积。
(三)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入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规则是根据建筑物的总体积以及各个层面的平面尺寸来进行测算的。
以下是常用的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1. 建筑总体积的计算:建筑总体积=各层面平面积的累加×建
筑物的高度。
其中,各层面平面积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平面图纸来测量得到。
2.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各层面平面
积的累加。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楼板的水平面积。
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需要考虑房屋内外凸、凹部分的面积,并排除柱子、走廊等特殊部位。
3. 各层面平面积的计算:各层面平面积=建筑物平面图纸上的
面积,可以通过将建筑物平面图纸划分为多个矩形、三角形或梯形等基本形状,计算出各个基本形状的面积,然后累加得到各层面平面积。
4. 屋顶面积的计算:屋顶面积一般是指建筑物顶部的平面面积,可以根据建筑物平面图纸上的顶部线条计算得到。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建筑工程面积时,应该按照国家建筑规范和测量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此外,建筑工程面积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各种特殊情况,如建筑物的倾斜、房间内设备和家具的占用等因素。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指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建筑面积的计算结果准确、可靠,并能为相关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以下是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常用的规范要求: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具体定义参照国家或地区相应的规范标准。
2. 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采用几何测量方法进行计算,确保结果准确可信。
- 应考虑建筑物各部分在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不同贡献。
- 不同建筑物类型和功能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
3. 建筑面积计算的内容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外墙体积、屋顶面积、楼板面积等。
- 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层的建筑面积以及与地面相连的部分,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
- 附属设施面积:包括走廊、楼梯、电梯间、厕所、储藏室等公共区域的面积。
4. 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建筑面积计算可采用以下方法:- 手工计算:根据图纸、设计说明书等资料,采用几何测量方法进行计算。
- 计算机辅助计算: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建筑面积的自动计算。
5. 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不同功能和用途,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各个部分应有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 建筑面积计算中,严禁出现相同标题或名称的文字,以避免产生混淆和歧义。
- 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确保建筑面积计算准确、可靠的重要标准。
在进行建筑面积计算时,需要遵守相应的规范要求,并注意文中不能出现相同的标题或文字,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根据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建筑面积的定义: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底面以上各层室内地面面积之和,包括外墙厚度以内的计算范围。
建筑面积主要包括使用面积、附属设施面积和公共设施面积。
2. 使用面积的分类:使用面积分为住宅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使用面积和生产、储存使用面积。
其中,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独有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使用面积是指除住宅使用面积外的公共设施、服务、商业等使用面积,生产、储存使用面积是指生产、储存、库房等使用面积。
3. 建筑高度的定义:建筑高度是指建筑物自底面以下或地基面以下的垂直高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4. 附属设施面积的计算:附属设施面积是指室内非主要使用面积,包括卫生间、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储藏间、车库、门厅等。
附属设施面积一般按照一定比例计算,例如车库按照计容面积计算,电梯间按照机房、机房所在层面积等计算。
5. 公共设施面积的计算:公共设施面积是指公共活动场所、绿地、人防设施、消防通道及设施等使用面积。
公共设施面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例如消防通道应当保证直接通向室外,其面积应当按照规定比例计算。
6. 面积计算方法:建筑面积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平面测量法、立体测量法、投屏测量法等。
7. 面积计算的误差控制:建筑面积计算误差应当控制在±2%以内,若误差超过2%则应当重新计算。
以上是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相关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且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建筑面积的计算。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
GBT50353-建筑平面面积计算规则1. 总则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计算方法、计算规则和计算实例。
2. 一般规定2.1 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2.2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3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4 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5 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2.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7 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8 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 计算方法3.1 建筑面积计算应采用图纸测量法、实地测量法或图纸与实地相结合的测量法。
3.2 计算建筑面积的图纸应为国家标准图或经批准的设计图纸。
图纸中不应包含不需要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3.3 计算建筑面积时,应按设计图纸标明的尺寸进行测量。
测量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的要求。
3.4 计算建筑面积的尺寸应精确到毫米。
4. 计算规则4.1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如下规则:(1)应计算全部结构外围水平面积;(2)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全面积;(3)应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1/2面积;(4)不应计算不构成建筑空间的构件和配件;(5)不应计算室内单独设置的烟囱、通风管道、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空调板、腰线、挑檐、装饰层、勒脚、台阶、无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6)应计算雨篷、室外楼梯、阳台、空调板、凸(飘)窗等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7)应计算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板、挑檐、天线、装饰性构件、配件等;(8)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应计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 及以上的凸(飘)窗;(9)应计算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 阳台底板)进行遮挡
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 的建筑物。
➢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 之上,其底层后退的建筑物。
专业术语解读
“地面”和“楼面”合称为“楼地面” ✓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
廊、室外楼梯等的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地上建筑
面积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计容建筑面积:所谓计容面积,就是计算容积率 面积,一般情况下计容建筑面积等于小区内所有 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之和。通常理解为可以出 售的总建筑面积指的就是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 还包括可以申报产权的部分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 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 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
以上的回形走廊。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专业术语解读
• 落地橱窗:凸出外墙面且 根基落地的橱窗。落地橱
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门坎)落地 、可落在室外地坪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 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 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 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
算1/2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
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
✓平潭特例:地下其它营业性用房面积要单列不计容,做为 地价补偿。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建筑空间:以建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运 用各种建筑主要要素与形式构成的内部空间与外 部空间的统称。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 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 均属于建筑空间。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 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的阳台,则 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走廊: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 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
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专业术语解读
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
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面,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 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 上至2.10m以下的部 位应计算1/2面积; 结构净高在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 算建筑。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
围挡。
➢ 围护结构有区别于围护设施,关键在于面积的计算 方法,有围护结构建筑空间通常为全算,有围护设施 的建筑空间为半算或不算。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
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 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架空层:仅有结构(建筑物 承重部分的构造)支撑而无 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地下室: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 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 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 三面或两面有墙,上部有板(或 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雨篷: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 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棚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 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 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 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 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 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 半地下室:室内地平 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 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1/2的房间。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凸窗:凸出建筑物外墙的窗户。
➢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 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 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凸窗(飘窗)的窗台 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
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1.专业术语解读 ➢ 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 3.案例分析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楼面特指楼层的地 上表面。——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 各层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等之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 筑物。
道路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 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棚上的供人室 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专业术语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 范
➢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 1.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棚顶; 2.二是可出入; 3.三是有围护设施; 4.四是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