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民宿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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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关于旅游民宿政策文件

2023年国家关于旅游民宿政策文件

2023年国家关于旅游民宿政策文件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旅游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旅游消费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推动新型旅游业态的形成,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国家特制定了关于旅游民宿政策文件。

旅游民宿是指农家院、乡村别墅、城市公寓等私人住宅供游客短期居住的合法建筑,是一种结合旅游与住宿的全新体验方式。

旅游民宿业具有培养乡村旅游从业者、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多重意义。

因此,制定旅游民宿政策是推动乡村旅游、城市旅游和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目标1.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通过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吸引更多游客前往目的地旅游,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国内旅游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培育新型旅游业态:鼓励和支持农村和城市居民开展旅游民宿业务,培育新兴旅游业态,提供多样化的住宿选择,满足游客更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

3.促进民生福祉:通过旅游民宿业的发展,增加农民和居民的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民生福祉的提升。

三、政策内容1.政策支持:农村和城市居民发展旅游民宿业务可以享受土地补贴、税费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支持,降低创业风险,鼓励更多人参与旅游民宿业。

2.加强管理:建立旅游民宿登记和审批制度,规范旅游民宿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民宿业的监管,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3.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旅游民宿业主提供优质的住宿和旅游体验,注重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加强服务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旅游民宿的整体服务水平。

4.保障安全:加强旅游民宿建筑和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旅游民宿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促进互利共赢:鼓励旅游民宿业与其他旅游相关行业合作,推动农村旅游与产业融合,提高旅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四、政策实施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告、媒体等渠道加强宣传,提升旅游民宿的知名度和形象,吸引更多游客选择旅游民宿。

2.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旅游民宿的审批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的时间和成本,方便有意愿从事旅游民宿的居民。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2019〕4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2019〕4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2019〕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展旅游民宿是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是盘活农村存量用地和闲置农房、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措施,对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具有重要带动作用。

为培育经济新业态、发展新动能,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更好地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促进全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认真组织实施《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域旅游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武发〔2017〕21号),以规范旅游民宿管理为切入点,以促进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为根本目标,着力推进“农旅文”深度融合,着力推进“三乡”工程建设,推动民宿经济集聚化、品牌化、智慧化和产业化发展,构建促进民宿经济发展的人才、技术、土地、资金、市场等要素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体系完整、特色明显、功能完善、绿色高效的现代民宿经济新格局,为建设国际滨水旅游名城和“三化”大武汉作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

依据文化和旅游部颁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本意见所称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民宿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住宿方式,近年来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它不仅能够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更能够让旅客体验当地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对于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国,民宿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因此,为了推进民宿发展,提高旅游业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整体目标1.提高民宿数量和质量:通过各种途径,增加民宿的数量,并提高其服务质量,以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旅客。

2.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民宿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民宿业的安全和有序发展。

3.培训和引导民宿经营者:通过培训和指导,提升民宿经营者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供更好的旅游住宿服务。

三、具体措施1.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

鼓励地方政府提供土地和资金支持,为民宿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2.支持民宿市场发展:设立专门的民宿产业基金,为民宿经营者提供贷款和担保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专门的金融产品,支持民宿的投资和运营。

3.加强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民宿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明确民宿经营者的权益和责任。

建立民宿品牌认证机构,推动优质民宿的品牌化建设。

4.完善管理体系:建立民宿管理机构,负责民宿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加强对民宿的安全和卫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惩罚违规经营行为。

5.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推广民宿的特色和优势。

在重点旅游目的地建立民宿信息中心,提供民宿的查询和预订服务。

加强对民宿的网络推广,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6.培训和引导民宿经营者:开展民宿经营者的培训班和研讨会,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引导他们了解当地旅游资源和文化特色,推动民宿的特色化和差异化发展。

7.加强与旅行社和OTA合作:与旅行社和在线旅游平台进行合作,拓展民宿的销售渠道。

提供优惠政策和优先预订权,吸引更多的旅游者选择民宿住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黔西南府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府办发〔2023〕17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4日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3〕5 号)精神,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立足资源禀赋,高效整合全州特色民宿资源,促进全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国发〔2022〕2 号文件政策,聚焦“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三大战略目标,突出全州“天文、地文、人文”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民宿产业体系化、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法治化发展,为建设“康养胜地、人文兴义”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围绕“一核两带”,以兴义(义龙)、安龙为核心区,打造南北盘江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带。

以万峰林民宿品牌为引领,到2025 年,全州形成 1 个民宿产业聚集区和14 个民宿集群的“1+14”布局,发展民宿达600 家以上,限额以上民宿单位15家以上,等级民宿达300 家以上,其中全国甲、乙级民宿达5家以上。

1 个民宿产业聚集区:以万峰林景区为依托的聚集区,涵盖万峰林街道办的8 个村,到2025 年发展民宿达350家以上。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一、背景民宿是指在农村或景区等地,利用农房、闲置房屋等资源,提供短租、度假等服务的住宿设施。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人们对休闲度假需求的增加,民宿行业迅速崛起。

然而,目前我国民宿市场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管理不规范、服务品质参差不齐等。

因此,为了推进民宿发展,提升其服务质量和盈利能力,制定一套全面实施的工作计划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1.提升民宿服务品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民宿从业者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2.扩大民宿市场规模:通过改造、提升农村和景区的闲置房屋,增加民宿供给,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

3.提高民宿盈利水平:通过引进科技、互联网等手段,提升民宿的运营效率,减少成本,增加收益。

三、工作内容1.政策支持与相关部门合作,出台鼓励发展民宿的政策,并提供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励农民和投资者参与民宿项目。

2.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和景区的闲置房屋进行评估和改造,提升其品质和功能,符合民宿的需求和标准。

同时,加强对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民宿的运营提供良好的条件。

3.培训建立民宿从业者培训机制,编制培训大纲和教材,组织培训师资力量,加强对民宿经营管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4.品质认证建立民宿品质认证机制,制定评价标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民宿进行认证,提升消费者对民宿的信任度和选择民宿的主动性。

5.市场推广加大对民宿的市场推广力度,通过各类渠道宣传推介,提高民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积极参与旅游展览会、推销会等活动,与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建立合作关系,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入住率。

6.技术支持引进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升级民宿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

利用智能设备、在线预订平台等,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体验,减少人力成本,增加利润。

7.合作交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学习国际先进的民宿管理和服务经验,通过合作项目和交流活动,推动我国民宿行业的发展。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计划方案***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街道民宿产业发展速度,提高民宿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民宿经济的带动效应,将民宿产业发展成为街道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文件精神,特制定**街道民宿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为指导,按照“合体布局、集聚发展、量质并举、富有特色”的总体思路,依托**独有的**等旅游资源和多种经营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激励,大力培育生态、健康、人本、精致的乡村民宿,完善乡村旅游发展业态。

二、目标任务通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打造,精准扶持,加大引导,尽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高升民宿发展亮点。

2018年元旦前改造完成2户具有接待能力的民宿,完成床位60个;春节前完成床位300个;2018年5月1日前完成床位500个。

不断完善民宿项目的建设和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以“田园”、“生态”、“乡愁”等为主题的特色民宿,提高其知名度、吸引力和接纳能力,初步形成好的品牌基础。

三、具体措施(一)强化规划引领,科学打造民宿项目。

结合**道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乡村民宿发展所需条件,明确乡村民宿发展重点区域,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规划。

找准市场定位,科学规划布局,突出特色和主题。

利用上级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村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为民宿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加强对宿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服务和把关。

(二)充分发动群众,拓宽建设渠道。

坚持政府导向、农民主体,切实做好启发、引导群众的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典型引路、能人带领等方式,以点带面,变政府推动建设为群众主动发展。

充分盘活农村闲置资产,采取各村上报和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上报和排查到的民宿素材和资源到村入户,逐一察看指导,严格把关,包括周边环境、交通条件、经营者素质等做到摸清家底,心中有数。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取得闲置民房使用权用于开发民宿项目。

(三)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外部环境。

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的旅游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投入,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优先向民宿发展区安排;政府在供排水、用电、停车场、旅游标识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各村要优先实施民宿发展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环境整治、环境美化亮化力度,为民宿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振兴乡村旅游的重要指导意见,旨在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为: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平衡态势更为明显,更好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乡村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规划布局,优化资源开发将乡村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保乡村民宿发展的协调性与可持续性。

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评估洪涝、山洪、地质等灾害风险。

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完善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确保生活垃圾规范处理、污水达标排放,提高乡村民宿的通达性、便捷度和舒适感。

引导村民和乡村民宿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倡导低碳环保经营理念。

(二)丰富文化内涵,加强产品建设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展示地域特色文化,丰富乡村民宿文化内涵。

尊重历史文化风貌,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历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资源突出乡村民宿特色,将农耕文化、传统工艺、民俗礼仪、风土人情等融入乡村民宿产品建设,注重与周边社区的文化互动,鼓励乡村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找准乡村民宿发展定位,适应不同群体、不同层次需求,打造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产品体系。

以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共享农业、手工制造、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电商物流等综合业态,打造乡村旅游综合体,有效发挥带动效应。

(三)引导规范发展,加强品牌引领指导乡村民宿经营主体落实相关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江津府办发〔2022〕81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饭店管理正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8日江津区推动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方案为加快旅游民宿发展速度,提高民宿发展质量,推进我区旅游民宿品牌培育和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全区旅游产品体系,推动旅游整体产业链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构建休闲旅游胜地发展新格局。

现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相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5年时间,我区新打造出一批独具个性、特色、品味的旅游民宿产品,逐步形成一个具有江津特色、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民宿品牌,助力一批旅游民宿企业做大做强。

到2024年,全区建成国家等级旅游民宿不少于10家,旅游民宿集聚区1个;到2026年,全区建成国家等级旅游民宿不少于30家,旅游民宿集聚区2个。

二、实施原则(一)总体规划,特色发展。

在符合我区相关规范的前提下,挖掘江津本地文化旅游资源,培育一批优质旅游民宿。

在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饮用水源等相关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在江津城区及近郊区域发展城市旅游民宿;在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历史文化名镇等文化旅游资源富集的区域发展乡村旅游民宿。

引导旅游民宿在四面山景区、四面山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园区等有一定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的片区,连点串线成片规模发展,同时加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旅游民宿特色品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闽政办〔2022〕36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2〕3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促进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把民宿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空间、乡村振兴、旅游景区等规划中,科学合理选址,完善民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对通往民宿集聚区的公路提升改造、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信宽带、电力扩容、消防基础设施、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民宿有序发展。

支持特色街区、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旅游景区、省级金牌旅游村所在地,依法依规开展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实现“吃、住、行、游、购、娱”一体,推动文化与民宿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消防救援总队,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省通信管理局、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放宽民宿市场准入。

深化“放管服”改革,集成民宿开办政务服务事项。

各地推进民宿开办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制定“一件事”改革的具体方案,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民宿开办承诺备案事务集中在本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备案、综合窗口出件”,提高服务效能。

关于加快推进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民宿业也迅速兴起。

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住宿模式,民宿具有独特的魅力和市场潜力。

为了更好地推进民宿的发展,以下是加快推进民宿发展的一些实施意见。

首先,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明确的民宿政策,为民宿业提供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依据。

适当降低民宿企业的税收负担,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更多的人投资兴办民宿。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民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加强民宿从业者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开展民宿行业的培训课程,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技能、文化礼仪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民宿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同时,建立起与民宿业相关的专业课程和培训基地,为有意从事民宿的人员提供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

第三,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

建立起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口碑的民宿品牌,通过品牌的建设和推广,树立起民宿的良好形象和口碑。

同时,积极参与各类旅游展览会和宣传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民宿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宣传力度。

第四,加大对民宿业的投资力度。

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专门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对民宿企业的投资和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同时,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资助和扶持民宿业的发展,提供低息贷款和创业扶持资金,引导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民宿市场。

第五,加强民宿产业的标准化建设。

建立起适应民宿行业发展的标准规范和监管体系,明确民宿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标准。

加强对民宿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督促民宿业者依法经营,并对不合规的民宿进行整治和清退。

同时,加强对民宿设施和环境的检测和评估,确保民宿业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加强民宿业的合作与交流。

鼓励民宿业者之间加强交流合作,分享经验和资源,形成合力。

建立起民宿业的协会和组织,促进行业内的交流和合作。

建立起与各类旅游企业的合作机制,拓宽民宿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

最后,加强对民宿市场的调研和监测。

加强对民宿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趋势,为政府决策和民宿企业的经营提供科学依据。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景府办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管理,提高民宿服务质量,促进民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融合为抓手,依托瓷茶文化、自然生态、非遗传承等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政策激励,优化民宿发展环境,推动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为改善游客旅游综合体验、激发旅游市场活力、提升旅游综合竞争力、建设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增添动力。

(二)基本目标。

实施民宿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合理确定发展布局。

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对现有正在经营民宿的证照办理工作,基本解决民宿经营合法性问题。

力争5年内,集中推出20到30个精品民宿示范点,15到20家旅游民宿完成评级(甲级、乙级、丙级),全市民宿总床位达到4000张以上,营业收入增长100%以上,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元、服务一流、规模发展的民宿业。

二、重点任务(一)规划引领,优化布局。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注重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科学规划民宿布局。

按照生态建设、文物保护等有关要求,明确合理开发范围。

各县(市、区)、园区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结合现有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特点,编制辖区内民宿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空间布局、品牌特色,规划至少1处民宿集群或重点村镇,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格局。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

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乡村休闲旅游的需求增加,乡村民宿产业逐渐兴起并蓬勃发展。

为了促进乡村民宿的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应采取一系列的实施办法。

首先,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等,明确乡村民宿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为乡村民宿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政策内容可以包括乡村民宿的准入条件、扶持政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参与乡村民宿业务。

其次,政府可以成立乡村民宿发展促进机构或部门,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乡村民宿的发展工作。

这个机构或部门可以负责制定和监督乡村民宿的发展规划、引导和培训乡村民宿经营者、加强乡村民宿的监管和督导等工作。

此外,政府还可以建立乡村民宿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在线预订、评价分享等服务,方便游客选择和预订适合的乡村民宿。

第三,政府可以提供财政资金投入,用于支持乡村民宿的建设和发展。

财政资金可以用于乡村民宿设施的改善、乡村旅游环境的整治、乡村民宿的宣传推广等方面。

政府还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民宿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乡村民宿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降低乡村民宿的融资成本。

第五,政府可以加大对乡村民宿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通过各种媒体平台、旅游展览会等渠道,宣传乡村民宿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乡村旅游。

政府还可以组织乡村民宿主题活动,如民宿节、民宿展等,推动乡村民宿与其他旅游资源的结合和融合。

最后,政府应加强对乡村民宿的监管和评估。

加强对乡村民宿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确保乡村民宿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政府还可以建立乡村民宿评估机制,对乡村民宿进行评级,提供消费者参考和选择依据。

总的来说,促进乡村民宿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成立相关机构,投入财政资金,加强培训和指导,宣传和推广,加强监管和评估,为乡村民宿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政策、资源和服务保障。

通过政府的努力,乡村民宿可望蓬勃发展,推动乡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30•【字号】津政办规〔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规范民宿管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规范管理,优化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民宿在推动城乡和产业融合互动、促进旅游业创新转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引导民宿规范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和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发展。

各区要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交通布局、产业水平等情况,结合本市区域发展战略进行科学规划,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城乡重点区域统筹布局一批特色民宿重点项目,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逐步推动全市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二)坚持市场主导、多元开发。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形式多样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团队参与民宿建设、发展和经营。

加强行业自律,民宿发展规模较大的地区要推动成立民宿协会等行业组织,形成多元建设、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三)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经营。

各区要组织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商务、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民宿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民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支持乡村民宿发展的八条措施

支持乡村民宿发展的八条措施

支持乡村民宿发展的八条措施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大力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文物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结合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乡村民宿连片发展1鼓励各乡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本村具有合法产权的闲置房屋(宅基地)等资源依法进行租赁后用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管局,各乡镇)二、支持乡村精品民宿建设2.鼓励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高标准新建民宿及对已建成民宿提档升级,由民宿经营主体提交申请资料,经县民宿办(设在县文旅局)组织专家综合评定列入精品民宿培育的,待民宿正常经营3个月后,由县民宿办组织专家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5000元/间客房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3.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支持民宿通过整改提升级别,对评定后提升级别的民宿,给予一次性补差奖励。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三、支持乡村民宿特色发展4.支持民宿经营主体围绕特色文化、特色产业、非遗项目等打造主题民宿,按照每个民宿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民宿经营主体建设特色阅读点、非遗项目工坊,举办各类民俗文化艺术活动,视活动规模,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5.支持民宿经营主体建设艺术家工作室,鼓励其引进行业知名艺术家(高级及以上职称、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杰出成就)来鹤,通过艺术创作、学术研讨、举办展览、发表作品等方式,挖掘、提升的文化内涵及影响力。

《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该政策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并规范旅游民宿发展,同时加强相关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和标准,建设一批具有特色和高质量的旅游民宿经营机构,打造品质旅游环境。

一、政策背景和意义旅游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旅游民宿作为旅游服务的一种新模式,既能提供特色、个性化的住宿服务,又能促进旅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二、政策主要内容和措施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旅游民宿的定义、权益保障、管理机制等内容,为旅游民宿提供更加规范和便利的经营环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旅游民宿所在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道路、水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民宿地区的整体配套水平。

3.支持优质旅游民宿机构。

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扶持,支持一批符合规范要求、有特色和服务水平较高的旅游民宿机构,鼓励其进行品牌建设和创新发展。

4.加强管理和监管。

加强对旅游民宿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机构进行整顿和清理,同时对于一些优秀的旅游民宿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

5.促进产业联动发展。

鼓励旅游民宿与当地特色产业、农业、文化等相结合,推动旅游与农业种植、手工艺、文化传承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旅游民宿与地方经济的共同发展。

三、政策影响和展望首先,该政策的出台将为旅游民宿业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标准,增强旅游民宿的市场竞争力。

其次,政策的出台将推动旅游民宿与当地经济的深度融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实现旅游民宿业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展望未来,随着《关于鼓励和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落地实施,中国旅游民宿业将迎来更加蓬勃的发展,将成为旅游业提质增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同时,政策的实施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构建旅游民宿新生态,提升中国旅游业整体竞争力。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安政办〔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展民宿经济,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实践,是促进安阳文旅产业深度融合、转型升级、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为培育经济新业态、发展新动能,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加快推动全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省的意见》(豫发〔2020〕12号)目标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为契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我市独特的区位优势、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打造特色化、品牌化、规范化的民宿经济新业态,努力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市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推动旅游民宿规划更加合理、发展更加有序、特色更加鲜明、内涵更加丰富、服务更加规范。

建成2~3个民宿聚集区和一批有文化内涵、有地方特色、有深度体验的精品民宿;打造示范作用好、带动能力强、市场评价高的“安阳美宿”品牌,实现旅游民宿地域特征鲜明,产品类型多样,设施服务完备,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适用范围依据文化和旅游部颁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本意见所称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关于促进某某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规划

关于促进某某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规划

关于促进某某县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十四五规划一、引言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休闲度假方式的改变,民宿业成为旅游产业中的一颗新星。

某某县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文化底蕴,具备发展旅游民宿的良好条件。

为促进某某县旅游民宿的高质量发展,制定适合的实施方案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综述1. 了解旅游民宿的定义和特点在制定实施方案之前,需要对旅游民宿的定义和特点有个清晰的了解。

旅游民宿是指农村、乡村或城市中改造的民居,为游客提供旅游住宿服务的非商业性住宿设施。

其独特之处在于与自然与文化相融合,提供强烈的归属感和体验感。

2. 分析某某县旅游民宿的现状在制定方案之前,了解某某县旅游民宿的现状是必要的。

包括民宿数量、民宿经营状况、游客满意度等方面的信息分析,有助于找到问题所在和改进的切入点。

三、发展目标与战略1. 未来五年某某县旅游民宿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是实施方案的基础。

某某县旅游民宿的总体目标是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建设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高质量旅游民宿,提升某某县旅游品质和知名度。

2. 实施战略为实现目标,制定以下战略:(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旅游民宿提供有力保障;(2)加强与旅游景区、农民合作社等相关方的合作,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格局;(3)鼓励创新和技术应用,提升民宿服务质量;(4)推出市场营销策略,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5)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重点任务与措施1. 完善政策法规(1)建立健全旅游民宿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和监管主体;(2)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农民参与旅游民宿的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3)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2. 加强合作与共建(1)与旅游景区合作,形成景区和民宿的优势互补;(2)与农民合作社合作,提供农副产品供应,增加民宿的特色和原生态体验;(3)与文化机构合作,推动文化与旅游相结合。

3. 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2)推广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工作效率;(3)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提升住宿体验。

加快乡村民宿发展工作方案

加快乡村民宿发展工作方案

加快乡村民宿发展工作方案乡村民宿发展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发展乡村民宿,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

为了加快乡村民宿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方案:一、政策支持1.制定详细的政策文件,明确乡村民宿的发展目标、条件和要求,并对符合政策的乡村民宿给予补贴、奖励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乡村民宿建设。

2.强化对乡村民宿发展的宣传和推广,向农民普及相关政策,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民宿建设,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二、基础设施建设1.加大对乡村民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提供电力、供水、通讯和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为乡村民宿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2.加强对乡村民宿建设的规划和设计,确保乡村民宿在建筑风格、功能布局和环境融入等方面具有特色和吸引力,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产品创新1.鼓励乡村民宿业主进行产品创新,将传统的乡村元素与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推出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乡村民宿产品。

2.引导乡村民宿业主提供多样化的农业体验项目,如农田作业、采摘果蔬等,增加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

四、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对乡村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

2.引入评定机制,定期对各乡村民宿进行评估和打分,鼓励优胜者,惩罚不合格者,推动乡村民宿业务水平的提升。

五、市场推广1.加强对乡村民宿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如互联网、媒体、旅游展会等,广泛宣传乡村民宿的特色和魅力。

2.与旅行社、OTA等旅游业相关机构合作,推出各类乡村民宿的旅游产品,增加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六、创新管理模式1.鼓励乡村民宿业主组织成立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等,共同管理和经营乡村民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推广智慧乡村民宿管理模式,引入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

七、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乡村民宿的注册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乡村民宿业主的资质和合规运营。

民宿扶持实施方案

民宿扶持实施方案

民宿扶持实施方案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民宿业也逐渐成为了旅游市场中的一匹“黑马”。

作为一种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住宿方式,民宿在吸引游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护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发展民宿业,制定并实施民宿扶持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首先,要加大对民宿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民宿业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扶持,鼓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民宿业中来。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民宿业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民众对民宿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其次,要加强对民宿业的规范管理。

民宿业的发展需要有一定的规范和标准,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对民宿的建设、装修、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确保民宿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对民宿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另外,要加强对民宿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引导。

民宿业的发展需要一支专业化、素质化的从业人员队伍,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举办讲座等方式,提升民宿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此外,要加强对民宿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可以加大对民宿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民宿的硬件设施水平,提升民宿的整体品质和竞争力。

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和支持民宿业与当地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民宿业与农业、手工艺等产业的互动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多元发展。

最后,要加强对民宿业的市场监测和调研。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市场调研、收集民宿业发展的相关数据等方式,及时了解民宿业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民宿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民宿扶持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推动民宿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民宿业的发展,为推动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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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民宿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充分利用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优势,规范我县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我县民宿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推进我县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实现村美民富,打造好“古韵x,穿越之旅”,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按照打造民宿集聚体的要求,鼓励以村集体牵头组建民宿合作社,引导农民利用自有房屋发展民宿,形成规模优势,壮大集体经济,至x年,力争引导2亿元社会资金投入,集中培育8个左右民宿示范点、30个左右精品示范户,争取全县民宿总床位达到1000张以上,经营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打响“x民宿”区域品牌。

二、发展原则(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

充分依托自然风光、特色产业和人文底蕴,按照差异化、集聚化、组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培育具有“古风古貌”、“依山傍水”、“浓郁乡愁”等x特色的乡村民宿,形成高中低兼具、中高端为主、更具竞争力的民宿产业结构。

(二)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建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市场营销全程帮扶机制。

依托重点景区及资源秉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拉动民宿经济的多元化投入。

整合各项涉农资金,争取旅游、农业、建设、交通、文化等各口支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撬动民宿资金投入。

(三)规划先行,分步实施。

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交通布局、产业水平等情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布局一批乡村特色民宿重点项目,逐步推动全县民宿规模化发展。

三、工作重点(一)做好规划布局。

充分依托旅游景区、秀美乡村、特色产业、山塘资源、休闲胜地、文化遗存等自然资源和人文底蕴,由县旅游局牵头,按照“规划互补、产业融合、布局集聚、特色彰显、环境友好、有扶有控、发展有序”要求和“乡乡有民宿经济”定位,因地制宜布局好全县乡村民宿发展。

同时,在村庄规划和秀美乡村建设中要处理好农民建房与民宿集聚、产业布局的衔接,在产业发展中统筹好一二三产的融合,在发展速度上掌控好生态保护、环境承载的能力,在项目引进上兼顾好农民脱贫致富、集体增收的根本。

(二)打造示范板块。

围绕标准民宿提升发展、精品民宿招引建设,梳理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民宿产品,打造五大示范板块。

依托竹桥古村、浒湾古镇、天门岭、红色后龚、香谷小镇等旅游资源优势,围绕这五大示范板块发展民宿规模经济,各示范板块要明确自身比较优势,利用自然环境和人文风情的独特性与专属性,打造各具特色的民宿产品。

在建筑风格、房间装饰和风味食品开发上,打造极具创意和景观美学概念的特色产品,充分体现主人的创意和心意;在文化内涵上加大对传统艺术、民间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力度和传承力度,室内摆设、用品和室外用品布置要体现乡土情调,做到人居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

(三)鼓励全民参与。

一是发挥农民主体创业就业积极性,鼓励村民利用现有住房进行改造开办民宿。

二是采取招商引资形式,鼓励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引进民营企业采取整体收购或租赁村民房屋方式进行民宿建设。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抓好“党建+乡村民宿”工作,树立典型示范,塑造“党建+乡村民宿”品牌。

(四)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结合秀美乡村建设,鼓励成立合作社或者村民合伙入股方式参加民宿建设。

二是支持和鼓励各乡镇(管理区)成立乡村旅游开发公司,依托现有集体宿舍(工区宿舍)、旧办公大楼、旧学校等进行民宿建设改造,鼓励集体资产入股、农民以个人资产入股形式,共同建设、经营民宿。

(五)提升服务实效。

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星级评价体系,推进民宿经营证照全覆盖,促进民宿行业规范管理、有序发展。

引导民宿经营业主抱团营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多渠道宣传。

将乡村民宿纳入全域旅游精品线路范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推广活动;推动各级政府将民宿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医疗休养、政府采购范畴。

四、扶助措施(一)加大对民宿示范点的支持力度1、建设扶持。

x—x年,县财政整合资金,安排5000万元的民宿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乡村特色民宿发展。

对于符合规划条件开办民宿的乡村,以乡镇为主体,统筹涉农资金,开展镇容村貌整治,修建旅游道路,以及建设其他民宿配套设施。

相关部门在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要实行倾斜政策,优先纳入农村公路建设、农电线路改造和智慧乡村建设。

加强资金、项目统筹,现代农业、秀美乡村等项目资金要向民宿重点发展区域倾斜。

2、资金扶持。

对民宿示范点以合作社、旅游公司等集体经营形式为单位进行补助,不直接对民宿业主进行补助。

合作社经营户达到10户或总床位40张以上,户内装修总投入达到200万元以上,且通过县验收,每个示范点一次性给予扶助资金60万元,用于标识标牌、停车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管理区)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再适当安排资金进行配套或补助。

3、政策扶持。

凡符合古民居保护修缮补助办法规定的,可同时申请古民居修缮补助资金,在计算总投入时,不扣减补助资金金额,一并计入民宿总投入,享受本办法扶持政策。

(二)加大对民宿经营业主的支持力度1、民宿补助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对竹桥古村、浒湾古镇、天门岭、红色后龚和香谷小镇等五大示范区域符合规划要求、并成一定规模区域的民宿优先进行补助,申请补助的民宿业主需事先将房屋图片、效果图和设计方案报所在地乡镇初审后,报县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备案,经验收后予以补助。

其他各乡镇(管理区)确定的重点民宿规划区域经县民宿领导小组认定后,参照五大示范区模式进行补助。

2、基础建设补助。

凡经确认的民宿示范板块范围内,具备2间房、4张床经营性数量以上规模的标准民宿业主均可通过合作社申请资金补助,获得补助后由合作社等集体管理组织按照标准对民宿业主进行分配。

民宿需具有卫生间、空调、电视、冷热水、桌椅、衣橱(衣架)、网络,且整幢装饰效果好、使用方便、感觉舒适。

经县民宿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1.5万元/标准间进行奖励。

对精品民宿的经营户,根据县民宿经济发展需要,县财政再追加适当资金补助。

3、用地优先保障。

符合规划的民宿项目用地,优先安排。

在统一规划和不挤占耕地的前提下,对利用闲置宅基地、荒山、荒地建设民宿配套的休闲亭、阳光棚等小型设施,可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民宿项目用地,根据实际需要,由相关部门及时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及时供地。

4、税收实行优惠。

对年纳税在10万元(含)以内的民宿点,按其纳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奖。

5、提供金融支持。

通过旅游发展基金、民宿发展资金等金融财政工具的撬动,为民宿项目引入更多的金融扶持。

由县民宿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农工部、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及x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等相关部门,对经过审核认定的符合“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条件的民宿经营者优先给予贷款倾斜。

(参照财园信贷通优惠利率执行)。

6、免费业务培训。

整合全县旅游、人社、农业、扶贫、教育等部门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资源,将全县民宿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免费培训,持证上岗。

将民宿从业人员急需的客房管理、烹饪技艺、旅游服务、接待礼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大对民宿管理组织的支持力度1、支持有10家以上民宿的自然村成立民宿协会或旅游公司,配备工作人员,责任分工明确,并开展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营销,经验收合格的,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

2、对由村级或民宿协会统一组织,且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民宿村举办的民俗节庆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总结材料,经县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核定后,视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给予村级或民宿协会不高于3万元的活动补助。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民宿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旅游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房管局、文广新局、人社局、扶贫移民局、农工部、市管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卫计委、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旅建公司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旅游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民宿经济发展各项日常工作。

各乡镇(管理区)要相应成立民宿工作机构,把发展民宿经济作为参与全域旅游发展,建设新农村、谋求新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思路、扎实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民宿经济发展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管理区)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引入规模民宿建设的,按招商引资办法进行考核。

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民宿示范点、精品民宿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团队式服务。

建立问题导向机制,县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建立定期沟通、联动机制,破解民宿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瓶颈问题和共性问题。

(三)充分发动群众。

坚持政府导向、农民主体,切实做好启发、引导群众的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能人引领等方式,以点带面,变政府推动建设为群众主动发展。

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合力做好民宿经济发展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

县旅游局组织编印全县民宿产业宣传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宣传。

旅游、宣传等部门要通过旅游推介会、媒体新闻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民宿村、民宿产业的宣传推介力度。

各民宿村要加强与旅行社对接,结合旅游景区形成旅游配套产品对外推介,同时,以x等次周边城市人群为目标,加大营销力度,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古韵x,穿越之旅”,使游客流连忘返,游x,宿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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