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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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规定

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规定

西南科技大学公选课管理规定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西南科大发[2009] 号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学校各部门:《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西南科技大学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类课程,其目的在于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选课、考核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一)设置原则1、本着打通专业、拓宽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要求所开设的选修课有利于拓宽学生视野、学科交叉渗透和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评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

2、课程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开课教师队伍稳定且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学校支持部分课程聘请校外着名专家学者参与课程的讲授,并在课程酬金方面给予优厚考虑。

3、公共选修课一般为1或2学分(16或32学时),不跨学期开课。

4、公共选修课的开班人数一般规定为30人及以上,开班规模不宜过多、过大,凡连续两个学期未开设课程,将予以停开。

5、公共选修课程不能与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和专业选修课相互替代。

(二)课程分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为公共基础、艺体技能、工程与管理、创新实践和科学与人文素质选修共五大类。

其中科学与人文素质类别中包含历史与文化、政治与法律、经济与管理、数理与化学、天地与生物、科学与探究、工程与技能、就业与创业、区域与特色和论文与竞赛十个组别的课程。

(三)课程建设及管理1、课程一般按学科归属到相应学院管理。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30人以上;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三、选课办法1、每年6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每年6月下旬由学生选报2门课程。

3、每年6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五、教学管理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六、考勤及考核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

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

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共选修课课程的规范法管理,引导广大教师开设更多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我院公共选修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与开课条件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下同)由各教学单位归口建设,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组织实施。

其学分列入选修课内,学校予以承认。

建设高水平的公选课是建设合格大学的重要方面,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公选课的教学工作,精心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开设公选课。

1.课程构建原则学院鼓励广大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公选课,以丰富公选课课程体系。

公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具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程构建原则:(1)以人文素质教育内容为主,有助于拓宽学生知识面;(2)增加学生的实用知识技能;(3)有助于了解本行业职业发展动态;(4)促进知识渗透、优化知识结构;(5)能够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6)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7)开课教师的确定应尽量贴近本人所修读或从事的专业。

各教学单位还可从本单位所开设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中,选择一定数量无前续课程要求、适宜于其他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作为公选课,提供其他专业学生选修。

2.学时、学分公选课原则上为学期课,每门课程学时数暂定为16-32学时。

每门课程2学分。

3.教师资格教学单位的教师开设公选课一般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技能类公选课的教师资格条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开设公选课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限开设的公选课不应超过一门,开课班数不应超过两个,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良好,开课教师该学期教学任务较轻,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开设2门(最多不超过2门)公选课。

公选课原则上不聘任校外教师任课。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

可编辑本科生选课操作指南V1.0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2013年11月精品文档,欢迎下载一、总则为加强教学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教字[2013]14号《关于学生网上选课及重修缴费工作调整的通知》,特制订本指南指导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二、选课方式1、必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在新教务系统中,系统会提前将必修课程预置到学生个人课表,系统预置的选课不允许撤销与更改。

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体育课、重修选课及全校性公选课,学生可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修课程的选课。

三、选课时间安排选课时间大约从每学期第13周左右开始,一直持续到学期期末,下表1中所示选课时间可作为各位同学参考。

选课各阶段具体时间均以教务处通知为准,请各位同学保持信息通畅并时常关注教务处的主页通知。

表1 选课时间安排1、经常查看教务处首页通知,保持信息通畅,以免错过选课时间及其他重要信息。

2、选课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应充分重视选课工作,按时参加两轮选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选课。

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得请他人代选。

3、学生应当提前做好选课准备,查看培养方案,充分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度和课程信息,咨询自己的导师或学院教学办,确定个人应选课程,做好选课计划。

4、养成经常查看个人课表的习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有疑问可向所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咨询。

5、常规选课结束后,原则上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及教务处信息中心不予办理选课。

若有以下情况,学生可以填写规范的《学生撤补课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附相关的证明资料,到各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请老师办理撤补选课:1)学生办理学籍异动,如转专业、转学、复学等相关手续,需要大规模的变更课表的情况。

2)漏选理论课程配套的实践课,或漏选实践课必修的理论课的可申请补选课。

3)因生病、实习实践、代表学校参加竞赛等特殊原因错过选课时间的可申请补选课。

《公选课管理办法》 节选

《公选课管理办法》 节选

《公选课管理办法》节选
1.考勤及成绩:按时上下课,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没有补考。

旷课达四分之一,该门课程平时成绩以零分记。

2.学分:公选课学分与学位密切相关,学分未修够直接影响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得。

2010级以后本科生(含2010级)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平台II公布的课程)12个学分。

人文社科类公选课: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学生修满4学分,文科、经管专业学生修满2学分。

自然科学类公选课:文科类、经管、艺术类专业学生修满4学分,理工类专业学生修满2学分。

艺术体育类公选课:文科类、经管、理工类专业学生修满4学分,艺术类学生修满2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公选课:各类学生修满2学分。

体育类课程可在5-8学期选修,其它课程一般上在第2、3、4、5学期选修。

高职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平台II公布的课程)3个学分,艺术类公选课至少修1个学分。

体育类课程可在3-6学期选修,其它课程一般在第2、3学期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程管理,促进公共选修课程教学,使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适应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 公共选修课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体系中,指建立在公共课程平台上的选修课程,学生可任意选修。

公共选修课程应是基础课程的延伸和拓展,并具有通识课程的属性,对增强学生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素质具有普遍意义。

公共选修课程要注重学科知识的相互渗透和融合,课程的综合性要高于一般课程。

2. 在大学生中开设公共选修课,旨在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公共选修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需求,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3.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公共选修课教学,加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推进公共选修课程改革。

公共选修课应结合各学科发展的动态和趋势,重视讲授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成果,以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公共选修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组建教学团队,打造公共选修的精品课程。

二、课程设置1. 我校公共选修课程分人文、社会科学系列和自然科学系列。

为适应教育部关于在校本科学生必须选修一门艺术类课程的规定,特将艺术类课程单列。

教务处暂以人文、社会科学系列课程、自然科学系列课程和艺术类课程建立公共选修课课程库。

2. 公共选修课程设置由教务处统一规划和管理,教务处以各学科通识型课程为主体,辅之以各种专题讲座和特色课程构建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主体课程作为固定的公共选修课程有选择性地常年开设,各教学单位每学期须开设一定数量(4~5门)的主体课程,各种专题讲座和特色课程可随机开设。

3. 适宜的各专业任选课程可作公共选修课程,但专业性太强的专业课程不宜作公共选修课程。

4. 公共选修每门课程原则上规定为2学分,30学时,每门课程在一个学期内授完。

对重要的而内容较多又确有必要的公共选修课程可增加学分、学时,开设两个学期。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课程体系,规范公选课教学管理,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和应用能力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学校公选课体系的所有课程。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公选课设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其潜能发挥,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公选课的教学内容应科学合理,课程讲授应侧重学思结合,提倡启发式和互动式等多样化教学,鼓励运用先进教学手段、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公选课原则上应依托学校的学科门类设置,也可根据学生与社会需要灵活开设。

具体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1.适应面广,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培养思辨能力。

2.有利于促进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及其前沿知识。

3.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知识,提升综合素质。

4.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学校公选课设置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技术类、体育艺术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教育类等类别课程,四年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须跨学科修读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教育类课程设置2学分,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限选课程。

第七条公选课学时学分按照《XX学院关于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XXXX年版)》设置,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间进行。

第三章课程开设第八条公选课分为教师课堂教学和在线课程教学两类。

课堂教学由教师开设公选课,学生选修;在线课程由学校选定优质在线课程,供学生选修。

学校鼓励并逐步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模式开设公选课。

第九条教师开设公选课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申报课程应符合公选课设置目的和原则,能适应跨学院、跨专业的学生选修。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程的修读与管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自主性,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逐步建立配合专业教育、面向全校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体系,公共选修课程学分管理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有关规定。

(三)通识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开设并管理,配合专业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由相关院部与教务处共同商议开设。

二、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一)开设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师需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及考核方案等材料以备审查。

(二)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研究、造诣和学术成果。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需通过由教务处、督导办等部门组成的听课小组评审方可开课。

(三)非专任教师己有教学工作量周课时超过4节,或专任教师周课时超过16节,原则上不再开设公共选修课。

三、公共选修课选课原则(一)为避免学生盲目选课,公共选修课在开学第一周设有教师试讲和学生试听的环节。

每学期第一周学生可自由听课、了解课程,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

(二)开学第二周进行正式选课。

选课采用“优先制”的形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选、改选两次选课。

初选结束后,教务处根据选课情况,取消不满30人报名的课程(特殊课程酌情处理),由相应学院通知已选该课程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改选其它课程。

选课结束后,学生不得退选、改选、补选等。

(三)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发布,开学第三周正式开课。

四、课程管理(一)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第7、8节或第9、10节上课。

(二)学生须按时上课和完成规定的作业,凡作业缺交1/2或缺课达1/3者,不计学分。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管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及作业等,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的60%+期末成绩的40%组成,考核侧重于学生能力的提升与素质的培养,同时重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构建起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的精神,近几年来,我校在各年级培养方案中要求学生毕业前必须选修一定学分的全校素质选修课(以下简称“素质课”),并在各学期均开设了数十门次的素质课。

从我校近几年素质课的开设情况看,部分素质课的任课教师对素质课的设置目的并不明确,把素质课认作是公共选修课、科普讲座、一般性的知识介绍,或单纯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而开课,或只因教学工作量不足而临时开课敷衍,或严重忽视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或降低课程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考核随便,使学生能轻易获得合格成绩。

还有少数教师缺乏责任心,随意缺课,对学生考勤不严,课堂秩序混乱。

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素质课的声誉和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素质课的管理,使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素质课管理办法。

一、设置素质课的指导思想1、设置素质课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广泛涉猎不同学科领域,拓宽知识面,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和方法,进一步打通专业界限,拓宽基础,强化素质,加强通识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

—7—2、素质课是对现行课程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应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骨干承担。

3、课程内容重在启发思想,开阔视野,传授方法,培养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应贯彻“少而精”的教学原则。

4、只对学生提出学分要求,至于选什么课,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以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钻研,全面发展。

二、素质课的课程设置我校素质选修课主要划分为:A:文化素质类:提高理工农科学生的人文素质、文科学生的自然科学素质。

B:心理素质类: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C:其它。

课程设置的原则:(1)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全面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设置原则(一)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和基础知识。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四)引进的优质网络课程及学校在线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一)公共选修课是指由学校统一管理和组织开设的,针对全校各专业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其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与培养。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公共选修课应具有系统的教学内容,合理的课程设置和稳定的教师,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三)公共选修课开课前应进行论证,并调研其他院校相关课程开课情况;每门课申报要撰写好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确定相应教材,无教材的要指定参考书。

(四)公共选修课建设是基本教学任务之一。

各学院要予以足够重视和支持,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开课。

第四条开课程序(一)拟开课教师先提出开课申请并填写《公共选修课课程开设申请表》,交课程所属学院。

(二)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并具备所申请开设课程相关教育背景和学科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对部分课程,如申请开课者对拟开设课程有一定研究,学术上有一定造诣,能弥补学校公选课开课空白,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专任教师也可申请开设。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原则上每周只安排1个授课单元。

学校鼓励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或参与课程讲授。

(三)开课申请表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试讲同意开课后,通知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停课或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的一项关键内容,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素质、艺术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学校要求各院系把公共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工作之中,教务处要充分重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和水平给予把关和认定,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要与开设必修课和院系内任选课一样考核,同等待遇,现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共选修课的开设L课程开设应涉及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艺术素质等学科,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学生的个性和兴趣。

2.结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反映本地经济发展、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等文化课程。

3.根据专业特点,反映本专业最新研究成果和在本领域尚未解决的问题、正在探索的课题等。

4.公共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5.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周末上课。

二、教师任课资格1,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

2.应具备开设课程相关的学科背景,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3.应系统地上过1门或1门以上课程并有2年以上教学经历。

三、教师开课申请1.期中考试后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院系(部)提出开课申请,由院系(部)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汇总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教师必须在学校公布的课程库里选择课程,新开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通过。

3.开课申请包括教师个人简介、课程简介、开课对象、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材料。

4,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只能申请1门公共选修课,开课班级数根据需求统筹安排。

5.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四、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L本科学生原则上在第3-7学期参加选课,专科学生原则上在第3-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4学分。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

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公共选修课(简称公选课)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教学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为加强全校性公选课的管理,提高公选课的教学质量,特做以下规定:一、申报条件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教师职称不限),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且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在文史、科普、艺术、体育等方面有专长或在某一领域有造诣。

二、课程要求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应能符合学院课程建设需要,能满足学生拓宽知识面、加强修养、了解新兴学科及学科发展动向、促进知识渗透、优化知识结构的要求,有利于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加强学生素质教育, 是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

三、申报及审批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此表可在学院网站上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基础部。

新开课程要求附教学大纲、课程描述、教材(参考书),及开课学期安排。

申报的公共选修课经开设单位、基础部及教务处审核后确定其开课资格及课程,结果由基础部通知各单位,以便教师提前做好准备。

四、授课要求学校鼓励开课教师采用多种形式授课,提倡建立学术或兴趣小组、开展学术活动等形式,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

为提高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质量,学校将对公共选修课进行授课质量调查。

对个别责任心不强或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直至取消其开设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选修课的教学要求与必修课程没有区别,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备课、授课、考核等教学任务,严格管理,严格考勤,保证教学质量。

学生通过上网选课确定学生名单,任课教师可在开课前下载名单, 根据此名单对选课学生进行考勤,记载成绩。

五、学生选课、修课(一)总学分:三年制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公共选修课的修读时段为第二至第五学期,修满3门课程,成绩合格可以获得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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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大发[2009] 号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学校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修订)
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教育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教育类课程,其目的在于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

为加强课程的建设、选课、考核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
(一)设置原则
1、本着打通专业、拓宽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要求所开设的选修课有利于拓宽学生视野、学科交叉渗透和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评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

2、课程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开课教师队伍稳定且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学校支持部分课程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参与课程的讲授,并在课程酬金方面给予优厚考虑。

3、公共选修课一般为1或2学分(16或32学时),不跨学期开课。

4、公共选修课的开班人数一般规定为30人及以上,开班规模不宜过多、过大,凡连续两个学期未开设课程,将予以停开。

5、公共选修课程不能与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和专业选修课相互替代。

(二)课程分类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按课程性质分为公共基础、艺体技能、工程与管理、创新实践和科学与人文素质选修共五大类。

其中科学与人文素质类别中包含历史与文化、政治与法律、经济与管理、数理与化学、天地与生物、科学与探究、工程与技能、就业与创业、区域与特色和论文与竞赛十个组别的课程。

(三)课程建设及管理
1、课程一般按学科归属到相应学院管理。

部分特殊课程暂华贵至工程技术中心负责管理。

课程所属学院(部、中心)负责任课教师资格审核、课程建设等日常管理。

2、需要成立课程组的课程,由所属学院(部、中心)负责组建课程组,并报教务处备案。

3、学校为促进素质类课程建设,特设立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和素质类精品课程,各课程组应积极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四)课程考核
公共选修课一般采用课堂作业、开卷或小论文形式考核,按百分制登记成绩。

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课程重新学习。

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新选择课程学习。

二、开课程序
(一)新开公共选修课程序
1、拟开设课程经学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后报教务处,同时提交公共选修课课程审批表、新开课程试讲表、学院(部、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意见表。

2、教务处组织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审查并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

3、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如有变动须经教务处审查备案。

开课前教师须准备好教学文件,同时应指定教材或参考资料。

4、多名教师申请开设同一课程时,由学院(部、中心)指定首席责任教师。

每位教师可以申报的公共选修课不得超过两门。

(二)任课教师资格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特殊专业除外)、有过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齐备。

三、学生选课要求
1、学生至少应选修17学分。

具体学分分布是在公共基础类中的外语组选4学分、计算机基础组选2学分、信息技术组选1学分;在艺体技能类中的艺术组选1学分、体育组选1学分;在工程与管理类中,理工农学生在管理科学组、文科学生在工程技术组选2学分;在创新实践类中的创新实践组选1学分;根据学科交叉的指导原则,在科学与人文素质类至少在3组及其以上选择5学分。

2、在科学与人文素质类中的“论文与竞赛”组不开设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取得研究成果、发表论文,获得竞赛奖励等,在得到学校认可后,根据《西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可记对应课程学分,成绩按优秀记载。

本科生课外创新实践最多可记载2个学分。

在公共基础类中外语组的“双语
英语”不开课,学生学习双语课程后,同时记载双语英语成绩。

3、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1至7学期修完公共选修课所要求的学分。

各学院应派专人指导学生选课,以保证必修课的学习不受影响,并及时核定学生获得的选修课程学分类别、总数。

四、工作量计算
公共选修课工作量计算按学校公共素质类课程工作量计算。

本办法自2009级起实施,其他高年级学生培养方案中所要求的素质类选修课应按照本办法公共选修课程科学与人文素质类中所列课程进行选课。

原文件《西南科技大学全校素质选修课管理实施办法》(西南科大教字[2005]19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
2.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课程审批表
3.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试讲审批表
4. 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名单
西南科技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
主题词:学校本科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2009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一: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程汇总表
附件二:西南科技大学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审批表
附件三:西南科技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程试讲审批表
中心)教学科研办公室;
2. 对教师的各项评价,包括总体教学水平评价应不分教师资历,按同一标准做出评价。

附件四:素质类课程专家组名单
专家组组长:董发勤
分组组长:李众立周润宇王成端韩永国廖斌王诚
成员名单:王基生尹显明陈清贵郑剑平刘永强段宁
周自刚李虎杰张华(经管)霍冀川李显寅彭煜宋西平任学藻贺先志李富田蒋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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