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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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突出整治
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方针,以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畜
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瘦肉精”为重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重查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
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
犯罪行为,彻底清除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元旦和
春节期间乃至今后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
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督促其完善饲料产品进、出、使用台帐,建立饲料质量追溯体系。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2.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加大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
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查检测工作,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
1.重点查处禁用兽药。严厉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
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
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
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
药广告。
2.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
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3.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
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
1.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
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使用的饲料抽检工作要常态化,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产品,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明令禁用的物质饲喂动物。
3.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弃乳期等有关规定。各乡、镇站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监管,对规模养殖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
4.加强收购贩运环节的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户的监管,建立管理档案。各站要将本区域内的贩运户摸清底数并登记备案,包括贩运户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畜禽调运来源和去向、车辆档案和调运台账、质量管理措施等信息。要与贩运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和《无“瘦肉精”承诺书》。搞好动物检疫和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户兜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严厉查处收购贩运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5.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的整治。全面排查畜禽屠宰企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建立定点屠宰单位档案记录。畜禽定点屠宰要严格执行查证验物制度和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各屠宰场要建立和完善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和档案,严厉打击经营、加工和运输病死畜禽行为。督促屠宰场按规定进行“瘦肉精”自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向县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完善记录记载。
(四)加强生鲜乳专项整治
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指导。随时了解本辖区奶牛养殖场的生产经情况,从奶牛养殖环境、品种、数量、养殖场用药、饲料等养殖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与指导。加大奶牛养殖条件的监管,把是否具备基本的鲜奶检测手段作为能否生产销售的硬指标。严格鲜销奶质量的监管。要求企业对每日销售的鲜奶制品做到批批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或疑似不合格的要求质检部门介入,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定养殖场、奶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坚持不具备奶牛养殖条件的坚决不准养殖。
三、时间安排
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期1个月,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20日,各站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仍然由2020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局各中层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回头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站站长
为第一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引发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
(三)强化监督抽查。县生产科教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
“瘦肉精”和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提高抽检频次。针对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和奶牛场加大
抽检力度。对检出的动物和病死、病害动物要及时上报,搞好无害化处理,。要强化“检
打联动”,发现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
出“瘦肉精”等情况,要立即进行追查。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体等宣传工具,引导公众客观、理
性看待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积极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及进展和成效,形成专项整治
的良好社会监督氛围,提高消费者科学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信息报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实行周报制度,各站要在
每周三前将开展情况报送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做到及时协调沟通,保障信息畅通,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等,要在2020年12月23日前将开展“回头看”工作写好总结报送到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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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语:没有原因,就是想你,没有理由,就是爱你,没有借口,就是疼你,没有预约,就是梦你,没有选择,就是想见你,没有办法,只好发信息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