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预算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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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部职责与工作内容具体明细和工作流程
一、工程合同管理程序
(一)目的
依法签订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社会信誉,争取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职责与权限
常务副总和总经理:组织重大工程合同的谈判,最终决定工程合同的签订;
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参与各项工程合同的谈判和会签,主要审核涉及工程方面的条款内容,并对此负责;参与各项工程合同的谈判和会签,主要审核涉及工程技术方面的条款内容,并对此负责;参与各项工程合同的谈判和会签,主要审核涉及经济条款方面的内容,并对此负责;
开发部:(工程技术部和预算部参与)
拟订勘察、设计合同及其它设计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此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
组织会签。
材料设备部(预算部参与)
拟定甲供材料、设备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此负责;
组织协调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
组织会签。
预算部(工程技术部参与)
拟订监理、工程类总包、分包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此负责;
组织协调合同的洽谈、评审和签订;
组织会签。
(三)工作程序
合同的签订
①所有工程合同的签订,能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文本及时办理;
②拟订的合同文本须经过律师的审核;
③合同文本需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核;
组织会签;
总经理签字、盖章。
合同变更
①合同签订后所有工程范围内涉及到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均视为合同变更;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由合同的经办部门填写合同变更申请表,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重大变更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四)工程合同的管理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有关人员应保守秘密,合同文本借阅后应及时归档;
合同一式最少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一份存财务部,一份合同预
算部,经办部门留复印件。
二、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程序
(一)目的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需要,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公司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建安承包单位,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分包单位均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
(二)招标范围
1.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装修工程;
2.甲供材料及设备;
3.工程分包如土方工程、降水、护坡工程、智能化工程、景观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等;
4.勘察、设计、监理。
(三)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的条件
1.工程(设备)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上;以及勘察设计、监理费在50万元以上工程的招标,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招标管理办法,领导工程项目按规定招标;研究招标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最后定标。
2.工程(设备)款额度在1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费在50万元以下工程的招标,由各主管部门组织招标。
(1)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
(2)由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四)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
组员(A):该工程项目经理、预算部经理或副经理;
工程、监理招标:工程技术部经理为组员(B);
勘察、设计招标:开发部为组员(B);
材料及设备招标:材料设备部为组员(B)。
(五)职责与权限
1.常务副总:对承包商或分包商做最后的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2. 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对承包商的资质、信誉、施工(安装)
水平、供货加工能力进行审定;对承包商的施工(安装)组织设计、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规划进行审定;对承包商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审定;
5.组员:
①平时做好承包(供货)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考察
的工作,重点承包(供货)商需建立档案;
②组织发布招标信息,拟定招标文件;
③组织编标、答疑、评标工作;
④日常的接待、协调、管理工作。
三、各类款项的确认、支付程序
(一)目的
严格控制实际工程造价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额,控制工程
付款与实际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的内容相一致。
(二)建安工程款支付程序
承包商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部位(工程量),依据合同、协议的有关条款申请本期的款项;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的申请资料,确定应支付的款项,向甲方提供付款证明文件;
工程项目经理及甲方代表对承包方工程形象部位(工程量)进行确认;
工程部依据上述确认,审核付款证明文件并填写工程付款审批单;预算部依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对工程款申请报告详细审核,确认支付的款项;
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审定;
常务副总和总经理最后审定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
财务部以此为依据支付工程款。
(三)甲供材料设备款支付程序
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含设备安装供货方),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分阶段完成了供货或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向甲方申请材料设备款;
设备技术部依据验收单、合同,填写材料设备付款审批单;
预算部依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对材料设备款申请报告
详细审核,确认支付的款项;
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审定;
常务副总和总经理最后审定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
财务部以此为依据支付材料设备款。
(四)勘察设计费及其它设计费的支付程序
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完成了部分或全部设计任务,向甲方申请设计费;
开发经营部对勘察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后,填写付款审批单;
设备技术部对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改设计)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后,填写付款审批单;
预算部依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对设计费申请报告详细审核,确认支付的款项;
工程副总和总工程师审定;
常务副总和总经理最后审定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
财务部以此为依据支付勘察设计费。
(五)监理费的支付程序
监理单位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及甲方要求完成了部分或全部监理任务,向甲方申请监理费;
工程技术部依据合同的内容及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予以确认后,填写付款审批单;
预算部依据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对监理费申请报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