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巡逻队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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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巡逻队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城管巡逻队员的工作情况实行月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其中:市容管理占60分,领导交办事项10分,考勤10分,仪容仪表5分,装备管理5分,作风纪律10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原则上每月加班补助600元,绩效考核400元,组长岗位津贴400元)。
一、扣分
1. 违反队员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每次扣0.5分。
2. 违反证件、着装管理规定,每次扣0.5分。
3. 迟到、早退每次20分钟以内扣1分,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脱岗、离岗20分钟以上扣2分,脱岗、离岗20分以内扣1分。
4. 违反请销假制度,凡请事假一天以上扣1分,以此类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无故旷工1次扣绩效工资50元,并记录入累计次数。
5. 未按时报送回复交办事项,每次扣0.5分,未按时参加大队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次扣0.5分(开会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每次扣0.5分),无故不到会,按旷工处理。
6. 市级领导、部门督办、督查,市级媒体曝光每次1件扣10分。同一点位第二次曝光加倍扣分。
7. 区级领导、部门督办、督查,区级媒体曝光每次1件扣
5分。同一点位第二次曝光加倍扣分。
8. 街道领导、包片负责人及党政办督办、督查问题,每次1件扣2分。
9. 市容秩序管理中每发现一个问题点位扣0.5分。
10. 每月累计违反各种规章制度3次的,扣5分;累计3次以上的,依据严重程度,采取诫勉谈话,警告、劝退、辞退处理。
11. 上班期间饮酒,公车私用的,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全部绩效补贴,并依据影响程度做出处理。、
12. 本细则涉及的相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和有异议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3. 巡逻大队保留本细则解释权。
二、考核结果引用
(一)队员考核结果引用:
1. 60分以下,扣发全部绩效奖;
2. 60-80分(含80分),200-300元;
3. 80-90分(含90分),300-400元;
4. 90分以上, 400-500元。
(二)小组长结果引用:
1. 60分以下,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及部分组长补贴;
2. 60-80分(含80分),扣发绩效工资及组长补贴40%;
3. 80分以上-90分(含90分),扣发绩效工资20%,组长补贴全发。
4. 90分以上,绩效工资、组长补贴全发。
(三)网格包片领导、包片责任人结果引用,将各网格队员考核的平均分,与网格包片领导、包片责任人工作目标和经费挂钩。
三、奖励
大队根据各小组工作情况,每半年评选一次先进小组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具体额度街办研究决定。
四、城管巡逻队员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00元/月/人)+加班补助+津补贴(500元)。
加班补助标准:每小时6元,周六、周日70元/天,法定节假日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