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处机车电子添乘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运输处机车电子添乘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运输处机车电子添乘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运输处机车电子添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车电子添乘”的使用、管理、维修,确保电子添乘设备的正常使用,切实发挥电子添乘的作用,为我处的安全运输提供可靠的视频数据资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铁运处所有安装电子添乘的机车。

第三条监视范围:

1、机车乘务员执行标准化作业情况(音视频录像);

2、机车运行前方线路、信号、行人等情况(视频录像);

3、机车动力室实时情况(视频)。

第四条工作方式: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音、视频数字压缩技术,对机车乘务员操纵实况音像及机车运行前方线路、信号、行人等情况进行同步记录、存储,并在运行途中进行机车动力室设备的实时监视。通过地面检索对存储的记录数据资料与机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数据进行叠加处理,按时间、地点、公里标等条件进行系统分析,为机车运行动态过程分析管理提供直观、可靠的依据。

第二章使用操作管理

第五条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机车乘务员电子添乘检查标准和工作要求,并纳入到出入库检查范围(附件三)。

第六条每班人员对视频设备运转状态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不良状态及时上报段技术室。

第七条当班乘务员需对机车电子添乘设备进行巡查、清洁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写入乘务员交接班记录本上。

第八条正常运用的机车电子添乘,任何人员不得切断电源、拔下接线端子插头、遮挡视频镜头(女子乘务组休息时除外)、随意调整视频头角度等,一经发现,将按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运用、检修部门要爱护设备,遇有设备损坏时要求如实反映,对人为损坏者落实责任赔偿,对人为破坏设备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第十条严禁把视频内容截图、刻录、上传到网站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处、分处机关各检查部门(安监、技术、考核办)的检查人员应对安装电子添乘机车每周每台至少在线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填写机车电子添乘记录分析检查表(附件二);检查人员发现有严重违章的,电话通知司乘人员及时纠正,并录像留存备查;每月把电子添乘抽查情况于30号前交考核办汇总。

第十二条机辆段段长、生产副段长对安装电子添乘机车每周每台至少在线抽查1次,机辆段安监、技术每周每台至少在线抽查2次,运转车间主任、副主任每周每台至少在线抽查3次,每次每台抽查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在机车监控室填写抽查记录。

第三章维修管理

第十三条机辆段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机车电子添乘设备管理及具体维护工作。努力提高机车电子添乘维护管理水平,确保管内机车电子添乘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机辆段负责管内机车电子添乘有关备品、备件的管理、更换。负责故障设备及器件的保管、检测、更换、修复及返厂修工作。

第十五条机辆段负责按时提报电子添乘设备大修、更改建议计划。

第十六条机辆段建立健全管内机车电子添乘软、硬件设备台帐,妥善保管竣工图纸、技术数据等基础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机辆段制定机车电子添乘维修日常工作计划,并督促各级维护人员认真落实。

第十八条机辆段定期组织管内机车电子添乘维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机车电子添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机车电子添乘管理维护水平。

第十九条维护单位负责管内机车电子添乘软、硬件设备日常升级维护,对管内机车电子添乘设备的检测、调试、系统定期复位等。

第二十条机车电子添乘维修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机车电子添乘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故障设备的换件修,做好相关的检修记录,并将信息反馈段技术室。

2、负责存储录像记录的硬盘编号和管理,并根据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机车电子添乘存储硬盘的插拔和更换,同时登记电子添乘记录硬盘去向登记台帐(附件一)备查。

3、负责机车电子添乘设备备品的日常管理。换件修的系统设备必须跟踪复检,要求在次趟列车回库后进行硬盘记录内容的检索分析,确保检修质量。

4、机车电子添乘列入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入库检查范围(附件四),并纳入到机车小辅修检修范围(附件五)。

第三章考核标准

第二十一条使用发生以下行为的,纳入月度绩效进行考核:

1、当班乘务员对机车电子添乘设备未巡查、清洁工作不当者、巡查情况未填写在乘务员交接记录本,每项考核2分。

2、擅自切断机车电子添乘设备电源者,按“三违”处理。

3、对故意遮挡视频镜头、随意调整视频头角度者,一经发现,考核5分,当班乘务员按“三违”处理。

4、机辆段检查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检查,每次扣1分。

5、处安监、技术、考核办及分处安监、技术、考核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抽查的,每次扣1分;抽查记录未按时交到考核办的(电子版发工作联系)扣1分。

第二十二条维护发生以下行为的,纳入月度绩效进行考核:

1、未按要求落实定期巡视检修或巡视检修流于形式的;

2、设备维修管理不到位,造成监控故障的;

3、机车电子添乘故障处理不及时;

4、其它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铁路运输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机车电子添乘记录硬盘去向登记台帐

附件二:机车电子添乘记录分析检查表

附件三:机车乘务员电子添乘使用说明和检查要求

附件四:检修人员电子添乘检查程序

附件五:机车电子添乘检修范围和技术标准

附件一:

电子添乘记录硬盘去向登记台帐

附件二:

机车电子添乘记录分析检查表

附件三:

机车乘务员电子添乘使用说明和检查要求一:检查范围

⑴机车司机室、动力室电子添乘设备的检查列入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出、入库检查范围。

⑵出乘登上机车,检查Ⅰ、Ⅱ司机室内、外摄像机外观和镜头基本对应位置,检查Ⅰ、Ⅱ室动力间监视装置显示器外观和位置。

⑶合上蓄电池闸刀,检查电子添乘录像装置开关位置(包括主机开关和自动开关)应始终处于闭合状态。DF4D自动开关在上排的备用DZ,DF4B接在三项设备闸刀中。

⑷检查Ⅰ、Ⅱ室动力间监视装置显示器显示状态和清晰度;检查电子添乘记录装置和动力室实时记录装置的主机面板指示灯显示正常。(POWER指示灯应显示绿灯表示电源正常,HDD指示灯应显示闪亮表示硬盘有数据录入,STATUS指示灯应显示闪亮表示系统工作正常)

二:使用说明

⑴电子添乘合上蓄电池和三项设备闸刀,确认开关位置始终处于闭合状态即可。

⑵动力室监视装置显示器按规定非操纵端应处于关闭状态(开关在显示器上),显示器除开关外其它按钮严禁任意调整。

⑶操纵端显示器每2秒进行画面切换,遇需要定格时,DF4D机车按司机操纵台左下方侧门上的按钮,DF4B机车按

司机操纵台右下方侧门上的按钮,再次按下按钮,应恢复到四路切换。

附件四:

检修人员电子添乘检查程序

1、检查电子添乘记录装置和动力室实时记录装置的主机、摄像头、拾音器等安装牢固,检查连接插头、紧固件等应齐全、无松动,检查系统装置主机的记录硬盘插入到位,且无松动。

2、接通电源后,检查电子添乘记录装置和动力室实时记录装置的主机面板指示灯显示正常。(POWER指示灯应显示绿灯表示电源正常,HDD指示灯应显示闪亮表示硬盘有数据录入,STATUS指示灯应显示闪亮表示系统工作正常)

3、检查动力室实时记录装置显示器图像应清晰,并能轮流切换四路画面。按下视频选择开关,画面应能固定在某一路;再次按下视频选择开关,应恢复到四路切换。

4、检查动力室、司机室摄像头红外功能应良好。

5、检查司机室雨刮器必须刮到对外摄像镜头范围。

6、使用检测设备检查系统装置主机、司机室各摄像头作用良好,检查主机硬盘记录正常。

附件五:

机车电子添乘检修范围和技术标准一、小辅修范围

二、小辅修技术标准

管理制度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根据我厂实际情况有关条款规定说明如下,认真组织学习且遵照执行。 一、防溜器具的管理: 1、防溜器具的存放地点,明确管理人。 2、各型机车及各种自轮运转设备均应按部文要求配备防溜铁鞋和人力制动机紧固器且制 定管理办法。 3、对防溜铁鞋应加强管理,如发现防溜铁鞋丢失,应立即方案厂保卫处,厂保卫处应予以 调查处理。 4、齿轮器的大小规格须符合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规格见附件。 二、防溜器具的使用 1、人力制动机紧固器(简称“紧固器”)使用时机:当人力制动机链条裂断或电气化区段 不能使用人力制动机时,应使用紧固器。 2、止轮器使用时机:仅于壹批调车作业中,对临时存放的停留车辆以及分组存放时中间车 组防溜时,方可使用止轮器(超过2.5‰的线路除外)。特准南昌、福州、厦门、鹰潭站对停留的列车防溜时使用止轮器。 3、防溜枕木使用时机:仅于尽头线末端对停留车防溜时使用防溜枕木。 三、其他事项 1、除有规定外,防溜措施的采取和撤除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车间应根据工务 班组提供的线路技术资料,对站内线路超过2.5‰坡道的地点进行现场标记。 2、工程、大修等部门及企业所属的车辆必须于站内停留时,应拧紧俩端车辆人力制动机且 以防溜铁鞋牢靠固定,停留车辆采取防溜措施的责任划分必须于安全协议中明确规定,车站应加强检查督促。 3、段管线、专用线,不论线路是否有坡度,停留时间长短,对停留的车辆,均须拧紧俩端

人力制动机且以防溜铁鞋牢靠固定。对专用线,有关站段应和产权单位签订防溜协议,明确防溜器具配备、分工和安全职责。 4、加强防溜工作的自控、互控、他控和联控。作业前必须准备好足够的防溜器具,作业中 必须严控临时停留车的防溜措施,壹批调车作业完毕后,调车指挥人必须亲自检查停留车的防溜措施(亲自检查确有困难时可指派调车组其他人员),且向调车人汇报。防溜情况应于防溜揭示板(薄)上标明。 四、部文执行中的几点说明: 1、第17条,编组站和区段站的到发线、调车线是否需要防溜,按《行规》第61条第壹 款执行。 2、第18条,作业量较大中间站路局界定为配有调机(不包括调度机车)的中间站,执行 本条规定有困难时,按《行规》第61条第二款执行。对因装卸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于壹起时的中间车组以及俩端车组的中间端仍按《行规》第61条第四款的规定执行。 3、第19条,不论何种车站,均按本条的规定执行。 4、第21条,于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确需手推调车时,按《行规》第50条第三款第 1点执行,且须经运输处审批。 5、第25条,执行有特殊困难时,按《行规》第61条第七款执行。 6、第73条,遇有暴风雨雪等不良天气时应增设防溜措施,由站段制定具体规定,报主管 业务部门审批,且纳入《站细》、《段细》。 五、本通知按铁道部文件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关于重新公布〈车站防溜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南铁运字〔2006〕20号)、《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切实抓好车辆防防溜工作〉的通知》(南铁运电〔2006〕133号)、《关于车站防溜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运车〔2006〕24号)同时废止,其他文电和此有抵触时,按本文规定执行。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2)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2)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3) 机车周转图 (5) 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 (5) 登乘机车管理 (6)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2) 第三章安全管理 (8) 基本要求 (8) 基本制度 (9) 教育与考核 (9) 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10) 事故处理及分析 (10) 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 (11) 第四章机车管理 (12) 机车配置及使用 (12)

机车回送 (14) 机车出租、出售 (18) 机车工具备品 (22) 第五章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23) 基本要求 (23) 班组配制及管理 (23) 任用及晋升 (24) 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 (27) 技术培训 (27) 工作条件 (28) 第六章机务段运用车间 (30) 基本任务 (30) 管理与分工 (30) 第七章机车调度 (33) 基本任务 (33) 组织领导 (33) 人员配备 (34)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34) 机车调度命令 (35) 第八章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36)

人员管理 (36) 机车过轨运行 (37) 机车回送 (40) 第九章附则 (40) 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 (41) 附件二副司机证格式 (47) 附件三机车添乘证格式 (53) 附件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插页 附件五机车配置表………………………………插页 附件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 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 (55) 附件七临时驾驶证格式 (58) 附件八登乘机车证格式 (59) 附件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 (60) 附件十机车工具及备品 (61) 附件十一机车编号规则 (6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1 前言 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 评价依据 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314号

发文稿纸中国铁路总公司 ----------------------装-----------------------------------------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标题:《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线--------------------- 附件1机车乘务员动态表,附件2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铁路救援起附件: 机车工具及备品,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附件4 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附件3 6登乘机车证格式附件5 机车添乘证格式,附件 各铁路局。主送: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计统部、财务部、劳卫部、科技抄送:部、安监局,运输局调度、营运、工务、电务、车辆、供电、信息化部。 调度部:营运部:工务部:电务部:信息化部:供电部:车辆部: 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 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5年12月3日

2 TG/JW 101-2015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

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 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四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3 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 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20201016084750)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 1987-7-110:0 【】【】 发文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机[1987]628号 发布日期:1987-7-11 执行日期:1987-7-1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机车因零、部件裂损造成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机务段对机车主要零、部件均应实行无损探伤。为此特制定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超声波、磁粉)工作规则。 第2条无损探伤工作是段修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工序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 一、设置无损探伤技术人员、工人定员标准,并保证配齐,正常开展工作; 机务段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无损探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无损探伤仪器、装备、机具配置数量(包括替修数量)的标准,并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生产需要; 三、无损探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四、无损探伤范围、技术作业过程、工艺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的技术资格 第3条无损探伤是专业性强、责任重的技术工种,属于第一线检修人员,应选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理论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须取得铁道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的规定: 一、局、段的无损探伤技术人员: (一)熟悉无损探伤理论及机车构造、作用原理;对机车零、部件探伤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能按零、部件探伤的具体要求,选择探伤方法,编制有关探伤工艺。 (二)熟悉仪器标准,并能按检测规范调整仪器鉴定设备质量状态。 (三)熟知有关无损探伤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防护等规定,并能熟练的掌握无损探伤技术管理工作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填写积累分析工作。 二、探伤工: (一)知晓无损探伤理论,熟知机车零、部件易产生裂纹的部位,并能熟练地按规章、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艺进行探伤工作。 (二)能熟练地按检测规范调试、使用无损探伤设备。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 管理制度 1 2020年5月29日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铁路运输及其装卸作业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 二、引用标准 GB 146.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146.2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 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 GBJ 12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公路运输安全规程 三、基本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工艺流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2、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不得妨碍铁路人员作业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产权单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由产权单位设置侵限警告标志。 3、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 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新购、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 2 2020年5月29日

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和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 4、从事铁路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学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5、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6、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有害物料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原有线路改造、邻近路基施工(特别是地下工程)、跨越或穿过路基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线路和道路和横穿路基和桥梁敷设电线、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工厂总图管理和铁路运输部门批准。 9、在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铁路运输部门的批准,不 3 2020年5月29日

铁路机车车辆运营计划

第一部分 机车 机车运用计划的基本任务: 1、充分有效的组织机车运用,努力挖掘运输潜力,确定先进合理的基础运用质量指标,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和通过能力。 2、规定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所必须的机车工作量和机车需要量。 3、规定机车单位的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组织运输过程中各部门、各环节相互协调配合地完成运输任务。 4、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计划全面地完成。 机车需要系数及机车使用台数 机车使用系数:在一个牵引 区段上,每担当一对列车的牵引任务,平均 所需要的运用机车台数,即使用台数(需要双机牵引的列车增加一倍)。计算方法如下: (台)机车全周转时间机车需要系数24 = 机车每周转一次就完成一个牵引区段上一对列车的牵引任务,所以以“天” 为单位的机车周转时间,实际上也就是平均完成一对列车牵引任务所需要的机车台日数,它同样以“天”为单位的货车周转时间实际上就是平均完成一个工作量所需要的货车日数十完全相似的。 机车使用台数=机车需要系数×(列车对数+双牵引的列车对数) 机车使用台(日)数还可以通过机车日车公里来计算: (台或台日)机车日车公里 力附挂)里(不包括补机及有动全天的机车沿线走行公机车使用台(日)数=

运用机车台数 货车机车运用台数 编制机车运用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配备、利用机车能力,提高机车的运用效率,多快好省地完成运输任务。 编制货运机车运用计划,一是要根据货物运量;二是要根据货运列车对数和按铁道部规定的机车交路(牵引区段)、机车运用效率、预备率和检修率等计算确定机车需要台数。 通过能力需要量 铁路运输能力,通常指的是直接为完成运输任务的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能力,包括铁路通过能力和铁路运输能力。 铁路通过能力,也称为铁路线路(区段)通过能力,根据现有技术设备及现有技术设备及采用的行车组织方法(运行图种类及车站技术作业过程的组织等),于一昼夜内所能通过区段的规定重量的最大列车对数。按区间、车站(到发线、咽喉道岔及编组场)、机务整备设备和检修设备、给水设备和电气化铁路的供电设备等五个部分分别检查计算。铁路线路通过能力的大小和铁路区段内各主要组成部分技术设备的通过能力有关,以其中最薄弱部分的通过能力就是整个铁路线路(区段)的通过能力。 铁路输送能力,是指在现有技术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下,铁路以活动设备(主要是机车、车辆)及人员配备,于一昼夜内所能运送的货物吨数和旅客人数。 影响铁路运输能力主要因素:铁路固定设备(如线路、车站及其设备等)的数量、质量及现代化程度;铁路移动装备的数量(如机车、车辆)的数量、性能及现代化水平;对技术设备的运用和行车组织方法,职工数量、政治觉悟、科学文化水平和技术熟练程度等。 铁路通过能力可分为:需要能力、现有能力和计划能力。需要通过能力是区段为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既定数量的货流、客流所应具有的能力(包括必要的预备能力);现有通过能力时区段在现有技术设备和行车组织方法,不作任何投资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所具有的能力,由运输部门查定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新条例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2009-01-29 15:48:54) 铁路运输铁路桥梁运输企业危险货物管理机 分类:国务院令 构道口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0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 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

机车车辆防溜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机车车辆防溜管理办法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634-86 机车车辆防溜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加强防溜工作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机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凡在厂内专用铁道、专用线、厂房内修理台位线等线路上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车站设备与线路 第3条站场应设在线路平道、直线的宽阔处。 站场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应超过1‰;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会让站、越行站可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但不应连续设置,并保证列车的起动。 第4条设备处应按有关规定对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定期组织复测,并应及时准确将复测资料提供给运

输车间等使用单位。 第5条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应保持原有状态。凡施工、维修等情况引起线路平面或纵断面变更时,竣工后设备处应立即复测,并形成完整准确的变更资料,提供运输车间等使用单位。 第6条衔接车站正线、到发线的岔线、段管线、货物线无安全线等隔开设备时,需停留机车车辆的,车列两端必须使用人力制动机和防溜铁鞋。 第三章防溜设备和器具 第7条防溜设备及器具必须符合技术标准。 第8条积极研究开发新型防溜设备及器具,不断增强防溜设施科技含量。 在厂区内调车频繁线上使用的防溜设备及器具,应经安全、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查鉴定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9条使用车辆人力制动机时,调车员必须确认状态良好,损坏时要及时维修处理。 第10条线路值班员室、交接站值班室等有关处

铁路机车铸钢轮心管理办法20070405

铁路机车用铸钢轮心管理办法 (讨论稿·20070406) 铁路机车用铸钢轮心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最关键的部件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为确保行车安全,统一机车轮心的管理,明确铸钢轮心新造、运用与维修的管理与责任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机车用铸钢轮心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统一管理;轮心技术标准制订单位负责技术咨询;铁科院金化所负责质量争议的仲裁。 第二条 轮心设计管理 1. 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图样及采购技术条件须经机车制造厂(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部级审查。 2.机车制造厂对轮心设计负责,轮心设计更改须经主机厂(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部备案。 第三条 轮心制造 轮心的制造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1. 制造单位必须具有铁道部认可的轮心制造资质。 2. 制造单位须建立相应的工艺流程管理办法,并建立质量控制卡,确保在制造过程中轮心原始标记及过程记录正确传递,保

证制造全过程可溯源。 3. 质量控制卡应反映出制造过程、操作者等信息。轮心出厂后质量控制卡由制造单位统一归口管理,保存期限20年。 4. 新制铸钢轮心的铸造缺陷须按TB/T1400《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进行焊修处理。新制轮心的轮毂与辐板、辐板与轮辋圆弧过渡部位不允许焊补,其它部位焊补按相关标准执行,并在焊补处作明显标识,在质量跟踪卡中详细记录。 5.铸钢轮心应在非加工面上标出铸造标识:铸造工厂代号、铸造年份、铸造月份、顺序号。 6.成品轮心不再涂抹腻子和油漆,轮辋与轮箍内外侧面均做黄色弛缓标记。 7.铸钢轮心由部驻厂验收室负责验收,并签发合格证。 8.使用期内超出TB/T1400《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的轮心铸造缺陷应由铸钢轮心铸造单位负责。 9.铸钢轮心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全表面(除箱形辐板轮心的两辐板内表面外)磁粉探伤,不允许存在裂纹,其它类型的缺陷按TB/T2983-2000《铁道车轮磁粉检验》执行。 10. 铸钢轮心实行寿命管理,新造轮心设计寿命为20年。在役的轮心应在轮对大修时按使用年限进行更换。大修机车使用的轮心服役年限不超过15年。 11.为适应铁路机车高速重载运输条件的需要,内燃、电力机车铸钢轮心应由各车型主机厂进行优化设计,并报部

铁路车辆安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车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总安监【2015】10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国铁控股企业、实施委托运输管理的合资铁路企业、国铁受委托实施调度指挥的铁路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本规则有关规定。 第三条车辆部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车辆设备质量安全、劳动安全等生产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车辆部门要坚持“三点共识”和“三个重中之重”,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现场作业标准化、检查整治常态化”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过程控制、责任落实”等体系和安全工作制度建设,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车辆安全持续稳定。 第五条要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风险管理、基础取胜、从严管理”的基本原则,始终把安全作为车辆部门各项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确保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保证高铁、客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点,准确把握铁路车辆安全风

险全系统性、全过程性和易发多变性特点,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源头控制,严把关键环节,落实管理责任,防范安全风险,要狠抓基层、基础、基本功,强化车辆段(含动车段、动车客车段、客车车辆段,货车车辆段,下同)和车间管理,加强班组建设,严格现场控制,全面提高车辆部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总公司所属单位分管车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和岗位负责的要求,明确车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车辆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车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辆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总公司发布的技术规章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车辆部门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有关铁路车辆管理和作业人员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第八条本规则是车辆部门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车辆部门组织制定的技术规章、技术标准、作业办法等有关制度,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总公司所属单位应依据本规则和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办法措施,全面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铁总)

防止机车车辆溜逸管理办法 一、总则 ⒈为防止机车车辆溜逸,加强防溜工作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调车作业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停留车辆防溜做出以下规定。 ⒉凡在国家铁路工程、工程线上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执行本办法。 二、机车车辆停留及防溜作业限定 ⒈编组站、中间站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的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牢靠固定,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调车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 ⒉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摘开车钩;挂车时没有连挂妥当,不得撤除防溜措施。 ⒊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应一度停车,调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⒋各类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均须确认止轮器牢固可靠。 ⒌人力制动机故障的车辆不能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时,应与人力制动机作用良好的车辆连挂在一起,禁止单独停留。 6、推进车辆运行前须试拉,列车编组完最后一钩,应进行试拉。 7、调车作业中,按规定连接车辆制动软管时,应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检查确认制动主管贯通。 8 、严禁任何车辆无动力在区间停留或进行甩挂。 9 、超过10辆一组的车辆必须拧紧前后3辆的人力制动机,并前后打好双铁鞋。 10、不足10辆时,前后一辆必须拧紧人力制动机,并前后打好双铁鞋。 三、机车停留防溜措施 ⒈列车或机车在站内停车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有人看守机车。 ⒉列车在站内停车时,必须实行制动保压停车,并且减压量在100KPa以上,以保证列车可靠制动,在出发信号未开放前,不得缓解列车和机车制动。 ⒊机车重联时,停车后各机车必须保持单阀全制动,开车前缓解。 ⒋停留车待挂时间较长,乘务员必须打好铁鞋并单阀全制动,精力集中,严禁旽睡。 ⒌中间站摘解机车时,乘务员必须确认车站防溜人员到位并做好防溜,同时必须用无线与车站联控。 ⒍区间被迫停车后,司机必须留守机车,列车管减压100KPa以上,保证全列车处于制动状态。 2010-6-1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机车车轮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为统一机车车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管理 1.机车车轮由铁道部运输局统一管理;各机车制造、运用、维修等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机车车轮的管理工作。 2.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技术条件和图样须经铁道部批准。 3.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由相关机车制造厂(公司)负责,图样及技术条件须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铁道部审核。 4.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图样、技术条件的更改须经机车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道部审核。 5.轮心的铸造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的相关标准规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条件。 第三条采购与供应 1.所有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铁道部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执行。 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称物资总公司)负责进口机车整体车轮、轮箍的采购供应。 3.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由机车车轮制造、维修单位负责采购。 4.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负责进口整体车轮与轮箍的商检、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以及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 第五条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 1.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必须经铁道部批准,不得委外加工。 2.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3.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相应的工艺流程管理办法,确保在加工过程中整体车轮、轮箍、轮心原始标记及过程记录正确传递。 4.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质量控制卡,保证制造全过程可追溯,质量控制卡应反映出制造过程、操作者等。车轮出厂后质量控制卡由加工单位管理,保存期限,整体车轮10年,轮箍10年,轮心20年。 5.整体车轮加工单位须建立车轮台账,台账须包含车轮标记、装车号、轴号、去向、报废车轮记录。报废车轮记录须完整反映本单位购入车轮的报废情况(包括机务段和大修通报的报废车轮)。台账保存期限15年。 6.成品车轮标记应在轮辋外侧面磨耗限以内,用10号字刻打如下标记;轧制年份未两位、轧制月份、轧制工厂标记、车轮钢代号、毛坯车轮型号、熔炼炉罐号或热处理号、车轮顺序号、加工单位代号,字体清晰。车轮标记应全部记录在轮对履历簿中。 7.轮箍加工中如果标记被去除,应在加工后将原标记内容刻打在轮箍上。 8.整体车轮、轮箍不允许用铸、焊、喷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等工艺修整。 9.材质为《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规定的轮心,焊补须采用气体保护焊,执行《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 10.整体车轮不涂覆腻子、油漆。轮箍车轮不涂覆腻子。车轮弛缓标记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探伤 1.整体车轮须进行轮辋超声波探伤和表面磁粉探伤。轮辋超声波探伤按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教案(铁运)

第一章:铁路行车安全管理概述 第一节安全在铁路运输中的地位 一、安全在铁路运输管理中的地位 (一)安全是铁路运输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 (二)铁路运输安全的特殊地位是由铁路运输生产的特点决定的 1、连续性 2、动态性 3、开放性 4、伴随性 5、高风险性 6、系统性 (三)安全是铁路运输产品最重要的质量特征 (四)安全是铁路各项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五)安全是加快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 (六)安全是法律赋予铁路运输的义务和责任 经过长期实践和科学总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已

成为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针。 二、铁路运输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 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安全是效率的基础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消灭事故,保证畅通,最大限度的发挥运输能力,向安全要能力,向安全要效率。 (二)效率是安全的目标 提高运输能力,降低综合成本,安全、高效是铁路运输一贯追求的目标。保障行车安全,则是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的先决条件。离开效率,片面的讲运输安全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富有效率的运输生产, 才能更好地完善和改进生产过程和生产设施,更好地强化安全。

第二节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及铁路运输安全特殊性 一、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现状 铁路运输安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需要在努力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同时,居安思危、坚持不懈的抓 紧务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综合治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 三、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的目标不明确 (二)安全管理的思想观念较陈旧 (三)事故信息价值未得到充分利用 (四)安全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落后 (五)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完整版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 伤规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 1987-7-11 0:0【】【】 发文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机[1987]628号 发布日期:1987-7-11 执行日期:1987-7-1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机车因零、部件裂损造成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机务段对机车主要零、部件均应实行无损探伤。为此特制定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超声波、磁粉)工作规则。 第2条无损探伤工作是段修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工序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 一、设置无损探伤技术人员、工人定员标准,并保证配齐,正常开展工作; 机务段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无损探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无损探伤仪器、装备、机具配置数量(包括替修数量)的标准,并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生产需要; 三、无损探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四、无损探伤范围、技术作业过程、工艺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的技术资格 第3条无损探伤是专业性强、责任重的技术工种,属于第一线检修人员,应选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理论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须取得铁道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的规定: 一、局、段的无损探伤技术人员: (一)熟悉无损探伤理论及机车构造、作用原理;对机车零、部件探伤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能按零、部件探伤的具体要求,选择探伤方法,编制有关探伤工艺。 (二)熟悉仪器标准,并能按检测规范调整仪器鉴定设备质量状态。 (三)熟知有关无损探伤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防护等规定,并能熟练的掌握无损探伤技术管理工作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填写积累分析工作。 二、探伤工:

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制度 本工程地处铁路站场内,施工场地狭小,列车运行频繁。为加强施工现场铁路安全管理,保证每个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带班人员或班组长统一指挥行走路线,统一指挥施工。 2、施工人员通过道口和接触网下市,不准高举、肩扛工具、锹、棍棒、金属物等物品,必须水平拿着通过。 3、接触网下严禁打手机;严禁打雨伞通过。雷雨天气严禁在接触网附近逗留。 4、严禁相接触网、铁轨方向喷洒水;严禁在铁路边上大小便。 5、严禁攀登接触网支柱,在支柱上悬挂东西或晾晒衣物,严禁依靠支柱休息。 6、施工人员严禁破坏铁路设施;施工车辆严禁碰撞铁路设施和建筑物。 7、在铁路两边施工的车辆(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工程车辆等),有机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关闭照明灯。 8、通过道口的任何车辆,车斗内、车辆外面严禁坐人。 9、在接触网左右,严禁距离接触网小于3米的车辆上作业。 10、施工人员严禁攀爬电力设施,接触网支柱,翻越铁路两侧的安全隔离网。 11、严禁攀登车皮、钻车皮,严禁在车皮下避风、避雨、休息,严禁在轨道上坐、卧或在铁路轨枕范围内行走。

12、施工人员在站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焚烧杂物等。 13、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疲劳和酒后上岗。 14、施工人员严禁向列车和接触网乱抛绳索、石块、工具等物品。 15、铁路两侧2米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杂物或作业工具等物品。 16、严禁在地磅上行走。 17、各分包单位任何机动车辆通过道口时严禁超速行驶(5km/h),驶入站场内及施工作业区内后速度严禁超过15km/h。 18、严禁任何机动车辆在道口和接触网附近(3m以内)停车。 19、各分包单位车辆严禁在道口、接触网附近(3m以内)装卸货物等操作。 20、通过道口的运输车辆装载货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包括装载机通过必须把铲放平,挖掘机通过臂高不得超过。吊车、泵车通过把臂放平)。 21、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行人、摩托车、自行车、汽车抢道通过。 22、道口防护栏杆关闭后严禁任何人员私自开启。 23、任何特殊施工车辆(如挖掘机、吊车、装载机等)通过道口进入站内必须和道口工、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24、施工现场任何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有相应型号的驾驶证。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严禁酒后、疲劳驾驶。 25、施工现场吊车、泵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看护。禁止靠近接触网作业。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2013版

标题: 关于印发《铁路机车操作规则》的通知 附件: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项目附件5 CCB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2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高低压试验程序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3 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7 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准 附件4 DK-1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附件8 重联机车制动机手柄位臵处理表 主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抄送:各铁路局机务处,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地方铁路单位。 ---------------------- 装--------------------- 订--------------------- 线---------------------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机车操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JW104-2012。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12月5日

TG/JW104-2012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安全正点的责任。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三条应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机车运行远程监控,完善机车操纵运行信息分析,配备模拟驾驶装臵,加强日常培训,规范和提高机车乘务员操纵水平。 第四条铁路局按本规则制定作业标准,定期组织检查。 第二章段内作业 出勤 第五条出乘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按规定着装,准时出勤。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doc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失效]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号:国务院令第39号 发布日期:1989-8-15 执行日期:1989-8-15 失效日期:2005-4-1   1989年8月3日国务院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铁路设施和铁路承运的旅客、货物的安全均受本条例保护。 第四条铁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规章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铁路部门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共同维护铁路沿线、车站和列车的治安秩序。

第二章铁路运输的安全保护 第六条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七条旅客必须按规定购票乘车。进站、出站、候车应当听从铁路工作人员的引导,遵守铁路规章制度。 第八条禁止下列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无车票或持失效车票、站台票乘车;

(二)伪造、涂改、倒卖车票(包括座位号、卧铺号)或货运单据;(三)围车、随车叫卖或强制旅客购买物品; (四)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五)在车站、列车上强占座位、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六)擅自进入货场或调车场;

(七)扒乘货物列车; (八)哄抢或盗窃运输物资和铁路器材; (九)妨碍铁路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弹簧刀以及其他管制刀具; (十一)其他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长钢轨运输列车运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长钢轨运输列车(以下简称长轨列车)的运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施工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轨列车是同时具备装、运、收、卸长钢轨作业能力的专用设备,适用于50m及以上长钢轨运输。 第三条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确保安全、周期检修,使长轨列车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 第四条长轨列车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配置至工务机械段(含大修段,以下统称配置段)使用,产权归当公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属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 长轨列车实行总公司、铁路局、配置段三级管理。总公司运输局是总公司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一)制定全路长轨的运用规划和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全路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路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技术状况和运用管理 (四)负责长轨列车的分配、调拨和报废工作,提出长轨列车购置计划。 (五)审核长轨列车的厂修数量和送车计划。 (六)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处是铁路局长轨列车的主管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总公司有关长轨列车运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长轨列车运用管理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指导长轨列车的运用管理工作。 (二)掌握长轨列车的装备数量、运用动态、生产能力、技术状况和运用安全情况,按时统计、汇总和提报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相关报表。 (三)负责组织新造、调拨长轨列车的接车工作。 (四)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需求、调拨和报废申请。 (五)掌握并及时汇报长轨列车事故情况,参与长轨列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报长轨列车的厂修、段修计划,协调长轨列车厂修、段修的送车工作。 (七)负责组织长轨的设备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考核。 第九条配置段是长轨列车运用和管理的实施单位,其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