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
辽宁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附件: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省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简版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标准化评估在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学校评估工作,从而促进辽宁省义务教育的发展。
1. 评估目的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提供改进教育教学的参考,推动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2. 评估内容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教育目标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否与辽宁省的教育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相符合,学校是否能够按照教育目标进行教学,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2. 师资力量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是否能够保证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3. 教育教学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2.4. 学生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能力,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3. 评估方法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文件评估评估学校的各类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评价等文件,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3.2. 观察评估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学过程、学生学习状况和学校环境等,来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环境。
3.3. 问卷评估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反馈,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和需求,为学校改进提供依据。
3.4. 数据评估分析学校的各类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等数据,以定量的方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
4. 评估结果与利用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的评估结果将通报给学校,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各市教育局、物价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计划局,石油普教中心:为了全面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对薄弱学校发展的示范、帮扶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建设兴办节约型学校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2006〕第8次厅务会议决定,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我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陕西省普通高中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
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高中”)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被认定为省级标准化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六年后,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及被帮扶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学校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相应资格。
二、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省级重点高中”的评估验收,启动“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
原“省级重点高中”从2006年9月1日起使用“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省级标准化高中享受原省级重点高中的相关政策。
三、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学校建设是我省普通高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发展的高度出发,引导、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应在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标准化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的创建工作,实现高中教育事业的梯次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
温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操作指标
A2 建设 标准 B4 建设 标准
学校应提供具有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等资料。
学校应提供具有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等资料。
C1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 各教室及功能教室双面采光,通风优良,室内日光灯数 采光 件,照明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要求 量足够,桌面照度达到规定要求。 照明 。 B5 学校 产权 *C13 学校 产权 学校已办齐土地证、房产证。 学校虽未办齐“两证”,但有长期使用土地的凭证和校 舍建设立项、竣工验收材料或房屋长期租赁协议。
A4 B10 教育 教学 装备 仪器
1.音乐按照教育部2002年《义务教育初中音乐教学器 材配备目录》、《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 C26 执行。 音美 2.美术按照教育部2002年《义务教育初中美术教学器 器材 材配备目录》、《义务教育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 执行。
种类达到《目录》的90%。
附件1
温州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操作指标
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估标准 1.完全小学宜设6班、12班、18班、24班、30班、36 班; C1 学校原则上以法人为单位申报,单法人集团校可以整体 2.初级中学宜设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42 学校 申报,多法人集团校按校区申报;6-11个班的独立初中也 班; 规模 可以申报。 3.九年制学校宜设9班、18班、27班、36班、45班、 54班。 C2 班级 人数 1.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 2.初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 小学、初中和九年制学校平均班额不超过48人。 评定说明 评定结果 自评 认定
C19 学校已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脱产和校本培训 有教师专业发展的培养、培训、考核、使用等相关制 规划 考核机制健全;学校有5年一轮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度,已制定5年一轮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制度 C20 学校每年参加并完成规定学时集中培训的教师人数达 学校教师每年参加90学时及以上集中培训人数达专任教 集中 到教师总数20%以上。 师总数的20%及以上(2011年达10%也可以)。 培训 C21 全体教师按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技术 (初级或中级)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 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学习、培训取得相应等级或证书,均 予认可,例如“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证书、浙江省微软 携手助学创新教师培训证书、省市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证书,等等。
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办法:1、本指标体系共设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48个C级指标,总分1000分。
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 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2、有以下情况者进行一票否决:①有D级危房,不能及时拆除重建;②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③弄虚作假。
二、指标说明:A1 组织领导(200分)A1-B1 领导职责(40分)A1-B1-C1 规划落实(20分)评估标准:县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
评分细则:有规划得5分,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5分,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赋1-10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和会议纪要;(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1-C2 责任明确(20分)评估标准: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成立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有专门工作机构得4分,有专门办公场所得4分,视其他部门配合情况赋1-5分,视创强工作档案规范程度赋1-5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档案;(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2 组织管理(40分)A1-B2-C3 目标管理(20分)评估标准:标准化建设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评分细则: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得5分,有详细工作流程图得5分,视目标、责任落实到位情况,赋1-10分。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XX“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能接入XX教育视频网,学校百兆以上接入XX市教育科研网,教师和学生能主动基于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学习和研修活动。学校电脑师机比为1:1、生机比为8:1.
7.教学仪器设备★
教学仪器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的配备标准,每4个平行班配1套,分组实验仪器按2人1组配备;学校采用信息化等科学手段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并有效使用。
26.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及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达到当年省定标准;建立了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经费管理机制。
27.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教育教学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8.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24.校园体育艺术活动★
制订并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艺术“时校园体专项教育活动正常;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艺术节。
25.学生体质健康★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国家要求上报《标准》测试数据;《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定要点
学校
自评
区级
评估
一、
校园、
校舍
1.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8㎡,初中不低于23㎡(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初中不低于10.1㎡)。
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细则
积极创建标准化学校逐步实现教育公平一、为什么要创建标准化学校国家实行均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对教育事业的本质要求,是衡量和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是保障所有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均衡教育必须逐步消除城市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师资、校舍、设备、仪器、器材、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差距。
标准化学校建设正是消除差距的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2006]54号)提出了要研究制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现“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的历史性任务。
安徽省委、省政府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列入工作要点,并将2009年作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年。
淮南市政府、市教育局准备用五年的时间使全市90%以上学校达到标准化学校。
09年淮南市教育局对全市100所学校进行首批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拿出1000万作为奖励,2010年进行了第二批标准化学校的验收,同样拿出1000万作为奖励,可以看出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对评估工作的支持。
二、标准化学校评估指标分析淮南市根据国家及安徽省的有关规定,依据淮南市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淮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
细则中分七项A级指标(A1校园建设:8个B级指标;A2学校规模:2个B级指标;A3校舍建设:28个B级指标;A4装备配置11个B级指标;A5队伍建设:11个B级指标;A6教学工作:9个B级指标;A7管理构建:6个B级指标)和七十五项B级指标。
七十五项指标中硬件指标49项占总数是65.33%,软件26项占总数的34.675%分析如下:1、一票否决的有10项:B15:科学探究室B22:多媒体教室B39:自然仪器配备B50:教职工编制B58:教师身体状况B60:食堂工作人员B62:执行课程计划B73:制度管理B74:安全工作B75:依法治校首先要确定学校有没有一票否决的。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1 —实施。
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
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制订并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艺术节。
6.8学生体质健康★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国家要求上报《标准》测试数据;《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
6.5教学改革
教学研究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教学,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6.6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家长、社会多方参与的学生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采用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科学评价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
2.2普通教室和其他功能场室
设有普通教室(含机动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馆)、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初中设)、综合实践活动室、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体育活动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团(队)室、广播室、综合档案室、生物园、小气象站(初中设地理园)。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应当有多功能教室(兼作多媒体、音乐、美术、科学等教室)、图书室、少先队部室等。
5.2校园安全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防工作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安全建设要求。
5.3后勤保障要求
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B级、农村学校达到C级以上要求;能通过自来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并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饮用水;学生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寄宿生宿舍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浴室、厕所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学校教学评价的标准化制度
学校教学评价的标准化制度
学校教学评价的标准化制度是确保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该制度应当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生的研究情况、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应当客观公正,能够全面反映教学情况,促进教学改进和发展。
教师的教学能力评价应当考虑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等因素。
学生的研究情况评价应当包括研究态度、研究成绩、研究效果和研究能力等方面。
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评价应当涵盖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材选择的适用性、教学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等内容。
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教师和学生,并用于教学改进和个人发展。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的使用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教师考核和学生奖励的依据中,激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评价活动。
总之,学校教学评价的标准化制度应当以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水平提高为宗旨,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现评价结果的有效利用,推动教学改进和发展。
最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评估细则与注意事项(精)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评估细则与注意事项一、硬件建设部分(60分)切合实际建好配好,人员到位管好用好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精品文档符合课标、满足教学、坚持标准、注重安全、适度超前、均衡发展备注:(1)物理实验室装备要求物理实验室应能满足物理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
它包含实验室(演示、分组)、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配套用房和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精品文档(2)化学实验室装备要求化学实验室应能满足化学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
它包含实验室、探究室、仪器室、药品室(含危险药品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配套用房和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精品文档说明:①配备废液处理装置,实验中废液应收集,经集中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②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洗眼器),配急救箱,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③化学药品应与化学专用仪器、模型、标本分室存放。
(3)生物实验室装备要求生物实验室应能满足生物课程教学需要,为演示实验、学生实验、科学实践活动以及开放式探究实验提供场地和条件。
它包含实精品文档验室、探究室、仪器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等配套设施,各室功能如下表:精品文档(5)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实验教师兼课宜不超过每周8节;兼职教师相对稳定在3年以上。
实验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应专业对口,必须通过县(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培训,经考核,获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中学建议根据学科配备相应专业的管理人员。
学校规模达4个平行班以上的(每班45人为参考)应配备专职实验教师,科学教师可兼职协助专职实验教师共同管理。
科学实验教师应达到省规定的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6)关于实验室管理和药品(危险品)的领用: ①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教师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并严格执行。
浙江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浙江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旨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
质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
这些评估标准涵盖了学校的各个方面,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对于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师资力量是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应该拥有一支高素
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评估标准对于教师的学历、职称、教学能力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其次,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该拥有完善的教
学设施和良好的教学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评估标准对于这些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要求学校必须满足一定的标准要求,以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另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也是评估学校的重要内容之一。
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应
该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这也是评估标准对于学校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之一。
总的来说,浙江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的出台,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和标准。
学校应该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的要求,不断加强师资力量建设,改善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推动学校的内涵式发展。
只有这样,学校才能真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A1办学理念和发展规划(100分)B1.办学理念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实际,具有自己的办学特色(35分)B2.教育教学活动充分体现办学理念和办学目 标(30分)二级指标C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C3.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部门有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C5.能依据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制定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本校实际的学校发展规划。
的发展规划(35分)C6.学校有近期目标(3年)和中长期目标(5-10年),有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及措施;有相应的规划监测、评估、反馈和调整机制;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种规划、计划和总结有文本存档。
C4.能依据办学理念和目标设计并实施组织管理、文化建设、课程建设及校园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
B3.有明确的、切合学校实际C2.学校办学特色明显,教职员工和学生熟悉学校历史,能够准确把握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各项工作不断创新。
陕西省普通(总分1000分)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A2B4.校长和学校学领导班子的校整体素质适组应素质教育与(40分)管B5.管理机制规范、高效,信息化程度高织的需要理(40分)(120分)B6.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40分)151520评 估 要 素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办学理念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部门有落实学校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的具体措施及实际行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能依据国际教育发展趋势和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制定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及本校实际的学校发展规划。
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
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是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
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是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机制。
同时,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其次,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要求学校注重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合理设置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当关注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改进,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
学校应当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同时,学校还应当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最后,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要求学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
学校应当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总之,国家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是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学校应当严格遵循评估标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课程建设和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实施方案
对复查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进行整改和反馈。
持续改进与优化建议
建立持续改进和优化的机制, 不断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
鼓励成员单位积极提出改进建 议和优化方案,共同推进学校
标准化建设工作。
对优秀的改进建议和优化方案 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广大成 员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与国内外先进标准化组织 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理念 和技术,推动我国学校标准化 建设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04
对未能按时完成整 改任务的组织和个 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
定期复查与监测
01
02
03
04
设立复查和监测机制,确保评 估验收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
定期对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 行复查,重点检查评估验收后 是否出现新的问题和漏洞。
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过程中 的关键环节和流程的监控和管 理,确保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和
02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需要对学校标准化 建设进行评估验收。
目的和意义
01
通过评估验收,可以全面了解学 校标准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为进 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供依 据。
02
同时,评估验收还可以促进学校 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教育均 衡发展。
评估验收流程概述
评估验收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或专家 组负责实施,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 准确性。
03
评估验收实施
Chapter
评估验收内容
学生管理
评估学校的学生管理水平,包括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学生管理队伍等, 确保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硬件设施
检查学校的硬件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 室、图书馆、体育设施等,确保设施完备 且符合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办学条件部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A2办学条件(500分)A2-B4 学校设置(100分)A2-B4-*C10 布局合理(20分)评估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合法合规、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
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第四条)评分细则:85%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须得满分,否则一票否决。
检查方法:(1)查全县行政区划、人口分布、学校分布图,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文件等;(2)实地查看,抽查村小、教学点服务半径。
A2-B4-*C11学校用地(40分)评估标准:1、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教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标准。
表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食堂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一条)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3亩,中学每班不少于4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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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实现教育强区的基础性工程,地位十分重要,为此,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暂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办法:1、本指标体系共设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48个C级指标,总分1000分。
评估得分950分及以上为优秀, 949-900分为良好,899-800分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2、有以下情况者进行一票否决:①有D级危房,不能及时拆除重建;②本学年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③弄虚作假。
二、指标说明:A1 组织领导(200分)A1-B1 领导职责(40分)A1-B1-C1 规划落实(20分)评估标准:县政府制定《创建自治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依据规划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
评分细则:有规划得5分,有分年度实施计划得5分,视目标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赋1-10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和会议纪要;(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1-C2 责任明确(20分)评估标准: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评分细则:成立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有专门工作机构得4分,有专门办公场所得4分,视其他部门配合情况赋1-5分,视创强工作档案规范程度赋1-5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档案;(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2 组织管理(40分)A1-B2-C3 目标管理(20分)评估标准:标准化建设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流程明确、责任清晰,计划、内容、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评分细则:有目标管理和工作质量检查制度得5分,有详细工作流程图得5分,视目标、责任落实到位情况,赋1-10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文件和业务档案;(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2-C4 督导检查(20分)评估标准: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形成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管理机制,保证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
评分细则:督导机构人员落实得5分,经费列入预算得5分,督导检查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全面得5分,视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赋1-5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相关文件和督导室业务档案;(2)听取汇报;(3)实地查看。
A1-B3 资金投入(120分)A1-B3-C5 三个增长(40分)评估标准:近四年教育经费依法做到“三个增长”。
评分细则: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决算表,计划。
A1-B3-C6 两个比例(20分)评估标准:近四年教育经费支出符合“两个比例”要求。
评分细则:保证标准化建设资金投入,依法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两个比例”。
即: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达到自治区要求。
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决算表,计划。
A1-B3-C7 其他经费(30分)评估标准:教育费附加按“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倒查四年,其中有一年一项不达标,该项不得分。
检查方法:查阅相关文件、材料,决算表,计划。
A1-B3-C8 项目建设(20分)评估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
评分细则:按计划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得10分;项目建设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得5分;对口支援资金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得5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决算表,计划;(2)实地查看。
A1-B3-C9 社会捐助(10分)评估标准: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评分细则: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得2分,有项目得3分,视社会捐资助学效益,赋1-5分。
若未做到,分项扣分。
检查方法:(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决算表,计划;(2)实地查看;(3)校长、教师座谈。
A2办学条件(300分)A2-B4 学校设置(90分)A2-B4-C10 布局合理(20分)评估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合理,达到《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新教基[2011]23号)(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合法合规、有效执行。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就近入学走读半径小学不超过3公里,初中不超过5公里。
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等因素适当保留教学点,设置适当的附设班。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标准化办学要求。
(《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第四条)评分细则:学校布局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一所学校不符合要求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查全县行政区划、人口分布、学校分布图,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文件等;(2)实地查看,抽查村小、教学点服务半径。
A2-B4-C11学校用地(30分)评估标准:1、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用地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区开发,必须预留教育发展用地;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用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教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农村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的标准。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一条)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标准参照勤工俭学的有关要求执行,农牧区中小学劳动基地按全县总班数、总亩数计算即小学每班不少于3亩,中学每班不少于4亩地。
评分细则: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5分,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得5分,若未做到,分项扣分;85%的农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中小学劳动基地用地按标准得到落实的得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土地使用证;(2)实地查看。
A2-B4-C12 规划科学(20分)评估标准:学校校园规划合理,功能齐全、分区明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条)。
有批复文件,按规划执行。
评分细则:所有学校均有批复的校园规划图得10分,有一所学校无规划图扣2分;规划落实得10分,有一所学校未落实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查规划资料;(2)实地查看。
A2-B4-C13 规模适度(20分)评估标准: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
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小学以480—1152人,初中以600—1200人为适宜规模。
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12-3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18-36个,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小学40—45人,初中45—50人。
(《办学基本标准》第三章第八条)评分细则:办学规模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有超规模学校每所扣2 分;大班额班数占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班级总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查教育局、学校基本情况档案、学籍管理档案;(2)实地查看。
A2-B5 校园建设(70分)A2-B5-C14校舍建设(30分)评估标准: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满足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的需要。
学校建设应根据学校规模达到国家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1385-2006)中规定的相应的校舍建设标准。
(《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九条)评分细则: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达标得15分,行政用房达标得5分,生活用房达标得10分;若未做到,按实际情况分项酌情扣分。
检查方法:(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抽查学校固定资产帐、管理明细账等财产管理档案;(3)实地查看。
A2-B5-C15运动场地(20分)评估标准: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农村非完全小学应设置60m或l00m直跑道;农村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农村初级中学12班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中小学校应设置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一条)。
36个班以上完全中学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
城区学校参照农村学校标准执行。
评分细则:95%的学校体育运动场(馆)、体育活动场地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得2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本项指标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查看教育事业统计资料;(2)实地查看。
A2-B5-C16 环境优化(20分)评估标准:校园环境实现“四化”,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50%。
学校周边环境符合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学校周边环境有利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设置应避开公共娱乐场所、寺庙、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
(《办学基本标准》第二章第六条)评分细则:95%以上学校实现“四化”得10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校园环境,平安校园、绿色校园(花园式学校)累计达到50%得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检查方法:(1)实地查看;(2)家长座谈。
A2-B6 装备器材(110分)A2-B6-C17实验教学(30分)评估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规范管理、充分使用。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基本满足实际需要,达到或超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新教基[2010]35号)。
理科实验室装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jY/0385-2006)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