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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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2年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水人教[2006]231号)、《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事综[2010]58号),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的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水利部在京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考试科目、时间、方式
笔试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每类均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和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写作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历
史、科学技术、水利基本知识等方面掌握的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水利基本知识、经济基础知识、写作基础、法律基础知识、科学技术等方面掌握的情况。
题型有填充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辨析题、简答题和申论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
时事政治:2011年1月以来国内、国外发生的重要事件。
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公共行政的含义、主体、客体,行政组织,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行政效率。
经济基础知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
写作基础知识:公文的种类,公文写作特点,公文的格式,公文的行文规则,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
法律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等方面基本知识。
历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当代史、中共党史、世界历史。
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概况及相关知识。
水利基本知识:水利形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法律法规、防灾减灾、水利科技、水生态与环境等方面基本知识。
其他: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国情国力,计算机应用,文学、艺术常识等。
《综合素质测试》
管理岗位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言语理解、言语推理、图形推理、资料分析、思维策略等方面的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数字运算、数字推理、图形推理、空间能力、抽象推理等方面的能力。
试题题型均为选择题,每一题目只有一个最为正确或合理的答案。
1、言语理解:主要从阅读理解和语句表达方面对受测者进行考察,反映受测者对书面文字材料的理解、表达及综合应用能力。
2、言语推理:考察受测者对言语信息的理解、判断、分析、整合、推理和类比等逻辑思维能力。
3、数学运算:考察受测者迅速而正确地进行数字计算的能力水平,对数学情境的分析理解能力,以及应用数学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4、数字推理:考察受测者对数字的敏感程度,从数列中发现并应用规律进行推理的能力。
5、图形推理:考察受测者排除表面信息的干扰,通过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具体化等思维过程,找到事物间规律的能力。
6、空间能力:考察受测者对空间中物体的辨认、识别和比较的能力,以及在头脑中对物体进行各种变换的空间想象能力,例如折叠、旋转等。
7、抽象推理:考察在不同类型符号(例如图形、数字、字母等)之间建立联系的学习能力,对事物变换所反映出的内在规律的敏感性,以及抽象、概括的逻辑分析能力。
8、资料分析:考察应试者对于文字、数字、图表等材料进行理解、分析、比较、计算和判断处理的能力,对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整体概括能力。
9、思维策略:考察受测者分析问题时思路的清晰程度和严密程度,以及解决问题时是否具有创新性、灵活性。
2012年水利部在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纪律
一、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
三、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已携带入场的应按指定位置存放。
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五、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有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六、准考证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位置,答题字迹要清楚,除在试卷指
定处填写姓名,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记。
七、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水笔书写。
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按具体要求执行。
八、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严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期间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