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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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商丘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

(08工学、0814土木工程)

(上方三行居中,字体字号分别为:方正小标宋二号、宋体小二加粗、宋体小四加粗)(正文,字体字号分别为: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正文宋体小四,表格内字体宋体小五)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必备知识(指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必备知识),具有工程实践及创新能力(指专业应用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设计、施工、管理企业(行业、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就业面向

本专业主要面向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各类土木工程的技术与管理

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以及一定的国际视野,能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力学、结构、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与经济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力学分析、结构设计、施工技术与工程管理、文字图纸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在土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教育、投资与开发、金融与保险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的基本能力。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知识要求

(1)熟悉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工程经济、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掌握一门外语;

(2)了解物理、信息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掌握数学和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3)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掌握工程测绘和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工程结构选型、构造、计算原理和设计方法,掌握工程结构CAD和其他软件应用技术,掌握土木工程的一般技术、过程、组织和管理以及工程检测和试验基本方法;

(5)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规范与规程,了解给水与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相关知识,了解土木工程机械、交通、环境的一般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近学科的一般知识。

2.能力要求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拓展知识领域和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

(2)运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根据使用要求、地质地形条件、材料和施工的实际情况,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地进行土木工程勘测和设计的能力;具有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及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初步能力;具有进行工程经济分析的初步能力;具有进行工程监测、检测、工程质量可靠性评价的初步能力;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辅助管理的初步能力;具有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技术资料和听、说、写、译的初步能力;

(3)创新能力

具有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具有科技开发、技术革新的初步能力;

(4)表达能力和管理、公关能力

具有文字、图纸、口头表达的能力;具有与工程设计、施工、使用相关地组织管理和领导工作的初步能力;具有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和公关能力。

3.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专业和身心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

(2)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们服务,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3)具有敬业敬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基本的和高尚的科学人文素养和精神,能体现哲理、情趣、人格方面的较高修养。

四、主干学科及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设置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及达成目标对照表

五、学制、学位

学制:4年(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学位:符合商丘学院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六、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最低须修满190学分,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识必修课程模块5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模块6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模块49学分,专业核心课程模块39学分;

3.专业选修课程模块10学分;

4.集中实践模块21学分;

5.素质拓展模块8学分。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学时分配汇总表

九、土木工程专业本科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表

校对人:院(部)负责人:

十、集中实践模块安排表

十一、素质拓展模块

注:毕业最低修满8学分,具体学分认定按我校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

商丘学院课程编码说明

学校统一规定每门课程的编号为8位数,具体如下:

□□□□□□□□

版本号教学单位号层次号课程模块号编码号

说明:

(1)教学单位号,代号表明开设课程所属教学单位的单位号。(2)层次号,本科为0,专科为1。

(3)课程模块号,各单位所开设出的课程按其课程模块分为六类。

第一类是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编号为0;

第二类是指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编号为1;

第三类是指本专业学科基础课程,编号为2;

第四类是专业核心课程,编号为3;

第五类是专业选修课程,编号为4;

第六类为集中实践,编号为5。

(4)编码号,根据不同的课程名称依次向后编排。

(5)所有课程的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统一编排。

具体说明如下表:

附件3:

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的说明

土木工程学院从201 年月开始启动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

案修订工作,由本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教师、、等位教师,历经广泛调研国内高校人才培养方案最新设置情况以及当前专业的社会需求,专业教师的多次集体讨论和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经过轮的修改和专家论证会反馈等环节,并请业内专家、、等位专家指导,听取校内外同行专家、、等位专家的审核,最终形成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本方案各项指标符合学校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的指导性意见,将从2016级本科专业开始实施。

专业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分院院长签字:

土木工程学院 (公章)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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