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监督制度内容

合集下载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
干部监督四项制度是指中共中央自2013年以来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治理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这四项制度分别是:
1.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强调要加强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确保干部选拔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人唯亲、任人唯资等问题。

2. 干部考核制度。

重点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问责,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3. 干部监督制度。

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包括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人民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遏制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4. 干部警示教育制度。

通过组织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加强警示教育的力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这四项制度的推行,旨在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维护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的正常运转,有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为了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科学和规范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这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包括:
1.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正进行。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立和运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编制和实施等。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监督制度:通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正义。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告发布、资格审查、考察核查、遴选选拔、任前公示等。

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策监督制度:通过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和程序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这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决策的法律依据、决策的程序规定、决策的审查程序等。

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监督制度: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的监督,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果的考核评估、任职后的监督管理、对错误决策和不正当行为的追责问责等。

这些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良好形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规章制度-四项监督制度

规章制度-四项监督制度

规章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指的是党的领导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四个重要制度,包括党内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和对外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纪律执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

1. 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指党组织对党员和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体系、选人用人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等,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保证党员和干部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和责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群众监督制度:群众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

通过建立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对群众意见的听取和处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提高党的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组织监督制度:组织监督是指党的组织对党员和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选人用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对党员和干部的工作和行为进行检查评估,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审查调查和问责追究,确保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实施。

4. 对外监督制度:对外监督是指党和国家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安排。

通过建立健全党和国家机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媒体监督制度、人大监督制度等,加强社会各界对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和评价,推动党和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务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

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加强党的自我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同时,也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贡献力量。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第一篇: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四项监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简称《“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离任检查办法》一、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时代背景1、四项监督制度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对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关切和期待2、四项监督制度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3、四项监督制度是针对《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1、四项监督制度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对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关切和期待调查显示: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但仍存在突出问题:领导干部指定提拔人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封官许愿。

这些问题距干部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案例一: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买官卖官屡禁不止趋利性是内在动力2、四项监督制度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2022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

2022年5月,中组部部长李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上指出,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

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刹不住,党在人民群众中就站不住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我们必须增加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2022年5月,中组部部长李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上指出,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

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刹不住,党在人民群众中就站不住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

我们必须增加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最坚决的态度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自查报告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自查报告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自查报告介绍“四项监督制度”是指政治巡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和司法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市场经济相相适应的监督制度,旨在保证国家机关和干部的廉政自律,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本文旨在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与贯彻进行自查,并提出自我完善的措施,以促进个人及组织的健康发展。

政治巡视制度自查报告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坚定“四个意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党委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在政治巡视制度方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不足:•未能准确把握整治重点,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和巡视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

•对自身整改不到位,工作落实上存在局限性,没有打好环境保护战役。

•工作作风有所松懈,需要更加注重工作经验,提升创新思维和实际操作水平。

为了贯彻落实政治巡视制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形成合力,形成推进工作的力量。

•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整改目标,带头执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后效果进行。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互动机制,注重合作创新,为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民主监督制度自查报告在民主监督制度方面,我们也存在着以下问题:•对于手头工作中的瑕疵,没有能积极主动地进行请教、借鉴;没有看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在同事或上级的劝告下,未能慎重对待自己的任务。

•工作中出现了拖延现象,未能做到即时汇报和解决问题,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没有积极借助网络媒体等方式,对于重大事件的态度和做法向更广大社会进行公开和解释。

为了加强民主监督制度中的自查,下面是我们下一步需要加强的事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党的纪律、规矩和有关文件,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处理问题。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注重公开,倡导透明,对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积极回应。

•争取时机,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扩大监督范围,借助无纸化办公实现流程化监督和信息化检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特制定以下四项监督制度。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2.监督措施:(1)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应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

(2)加强对选拔任用公示的监督,由监管部门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确保公示程序和结果的真实可信。

(3)设立举报通道,鼓励公民、党员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处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进行保护。

(4)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全体干部及公民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监督。

(1)及时向全体干部和公民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2)公开选拔任用的岗位数量、条件和报名方式。

(3)公开选拔任用的具体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竞争。

(4)公开选聘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向全体干部和公民通报选聘结果。

三、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干部廉洁从政问题的监督,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2.监督措施:(1)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查明其家庭财产、经商情况等,切实防止“关系户”和违规调任。

(2)加强对干部任用过程中的操办、请客、送礼等不当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建立干部廉洁从政档案,对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干部任用考核制度1.监督目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干部能力和素质的考核,确保选聘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

(1)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任用考核标准和方法,通过综合测评、调查研究、述职评议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考核。

(2)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相应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可信。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四项监督制度”全文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法〔2010〕9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四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要求各党委(党组)要采取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学习等方式进行宣传学习。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在组织和人事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和科学性,以及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指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和制度,通过一系列程序和程序,对干部进行选拔、录用和任用的过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核心是确定干部的任职岗位与职责,评价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以及确认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1. 干部任用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绝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党的领导是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

(2)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全面征求干部意见,破除腐败现象,选拔优秀人才。

(3)坚持慧眼识才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注重发掘和培养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提高年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增添新鲜血液。

2.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干部候选人提名。

干部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干部推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进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2)干部综合考察。

干部候选人经过履历审查、综合素质测试、组织考察和民意调查等程序进行综合考察。

(3)干部选拔决定。

根据干部综合考察结果,由相关党组织进行干部选拔决定,以确保干部选拔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四项监督制度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公正和透明,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组织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纪律监督制度和群众监督制度。

1. 组织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组织监督制度由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执行和制度规范。

2. 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是指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的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发言提纲范本

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发言提纲范本

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发言提纲范本一、引言1. 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监督制度是确保党的领导地位和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 四项监督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旨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第一项监督制度:政治监督制度1. 介绍政治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括党委主体责任、党的组织生活民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等。

2. 分析政治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能够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能力,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第二项监督制度:组织监督制度1. 介绍组织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括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的巡视制度、党的组织关系转接制度等。

2. 分析组织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能够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保持党的组织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第三项监督制度:作风监督制度1. 介绍作风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括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等。

2. 分析作风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能够推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

五、第四项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1. 介绍群众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包括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制度、党员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制度等。

2. 分析群众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能够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促进党的事业的长治久安。

六、总结1. 简要回顾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2. 强调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

3. 呼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四项监督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是四项监督制度个人发言提纲范本,希望能对您的个人发言有所帮助。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范文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范文

四项监督制度总结范文四项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这四项监督制度分别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群众监督,旨在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下面将分别对这四项监督制度进行总结。

一、政治监督政治监督是指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政治行为和政治纪律的监督。

它强调党员干部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党外监督和党委的巡视工作。

党内监督是最基本的一种政治监督形式,是党员干部监督自己的重要途径。

通过党员干部互相监督、相互约束,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品行,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党外监督是政治监督的重要补充和有效手段,是发展现代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

党外监督包括人民群众对党的监督、社会舆论对党的监督和其他政党对党的监督。

通过党外监督,可以及时纠正和防止党员干部的错误和偏差,保证党的事业始终受到正确的引领和监督。

党委的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对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巡视工作,可以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各级党委的工作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监督组织监督是指党的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它强调党的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约束,坚决纠正和惩治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组织监督主要包括党的内部监督和党的纪律处分制度。

党的内部监督是党的一项重要职责,通过党的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和作风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党的纪律处分制度是组织监督的重要内容,它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纪律处分,可以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惩罚和教育,对犯罪分子进行惩处,保证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恪守党的纪律和法纪。

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四项监督制度全文

四项监督制度全文四项监督制度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行动力、效果好(简报) (5)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行动力、效果好(简报) (5)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行动力、效果好(简报)1. 简介本次简报将重点介绍“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行动力和取得的好效果,以及对组织和个人的影响。

2. 什么是“四项监督制度”“四项监督制度”是指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包括巡视、巡察、审计和纪律检查四项制度。

它们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旨在加强党的领导、纠正发生在党内的各种不正之风。

3.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行动力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这些意识是保证学习行动力的基础。

3.1 建立学习机制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学习小组,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实践活动等方式,持续加强学习力度。

3.2 提供学习资源党委(党组)要积极争取学习资源,包括专家讲座、培训课程、学习资料等,为党员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支持,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3 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党委(党组)要建立相应的学习考核机制,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对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水平和能力。

4. “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的好效果4.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巡视、巡察等制度,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有力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正常秩序。

4.2 推动查处腐败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和审计等制度,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使腐败分子无所遁形,为党和人民建立了廉洁的政治环境。

4.3 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通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能力,增强了党性修养和忠诚意识。

5. “四项监督制度”对组织和个人的影响5.1 对组织的影响•提高了党委(党组)的领导水平和能力,推动了党的建设工作;•促进了组织机构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减少了不正之风的滋生。

5.2 对个人的影响•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了党员干部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提高了工作能力和业绩。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

四项监督制度范文[标题][日期]尊敬的[收信人姓名或职位]:为了加强[组织/单位名称]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我们制定并实施了以下四项监督制度。

一、财务监督制度制度目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保管、财务报告等。

实施措施:定期财务审计。

财务信息公开。

违规行为的惩处机制。

二、工作效能监督制度制度目的: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监督内容:包括工作计划的执行、工作质量的评估、工作进度的监控等。

实施措施:定期工作绩效评估。

工作进度的定期报告。

员工满意度调查。

三、道德行为监督制度制度目的: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防止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监督内容:包括员工的职业操守、行为规范、利益冲突的申报等。

实施措施:道德规范的定期培训。

行为准则的制定与公开。

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调查机制。

四、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制度目的:增强组织透明度,保障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

监督内容:包括决策过程的公开、重要信息的披露、政策变动的通知等。

实施措施: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定期发布工作报告。

接受外部监督和质询。

五、监督制度的执行与反馈执行机制:[描述监督制度的执行流程,如监督责任的分配、监督活动的安排等]。

反馈渠道:[说明如何收集和处理来自内部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的反馈]。

监督结果的应用:[阐述如何利用监督结果来改进工作,如调整政策、优化流程等]。

六、监督制度的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描述如何定期评估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持续教育:[说明如何通过持续教育来提高员工对监督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技术应用:[讨论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如使用监督软件、建立数据库等]。

七、结语我们坚信,通过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升[组织/单位名称]的管理水平,增强公众信任,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们期待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支持,并承诺将持续优化监督制度,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范本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范本

四项监督制度心得范本四项监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加强党内监督,实现党的纪律从严治党的目标。

这四项监督制度包括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通过这四项制度的有效运行,可以帮助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监督,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干部的一次集体自我批评和整改的重要形式。

在这个会议上,党员干部需要相互审核,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和工作,找到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通过这种开诚布公的方式,可以有效促进干部的主动作为,增强党内监督的力度。

在实践中,我参与过多次民主生活会,深刻感受到这个制度的威力和效果。

在会上,我们不仅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也能够对其他党员干部进行批评和指导。

这种互动的方式,有效避免了党员干部之间的封闭和腐化的可能性,增强了党内团结和凝聚力。

组织生活会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和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形式。

在这个会议上,党员干部需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党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组织的决策和部署。

通过这种集中学习和传达的方式,可以确保党员干部对党的各项决策和要求有充分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在组织生活会上可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我曾经参加过多次组织生活会,通过这种形式,我不仅学到了很多党的理论知识,也了解了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和要求。

同时,在会上我也与其他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互相交流和反思,我对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述责述廉会是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述评和述责的重要会议。

在这个会议上,党员干部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述评,回顾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和不足之处,同时也需要对廉政情况进行述责。

通过这种述责述廉的方式,可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和廉政情况的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忠于党的事业、公正廉洁行事。

我参与过几次述责述廉会,这个会议充分调动了党员干部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促使大家对自己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反思和审视。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管理工作越来越
复杂,面对形形色色的问题和挑战,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来维
护行政中心的正常运作。

本文将就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进行
详细介绍。

一、内部监督制度
内部监督制度是指在行政中心内部建立的一套监督机制,通过
内部的规范和约束来保证行政中心内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具体的,实施内部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1.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本制度强调领导干部财产的公开和透明,每年要求领导干部进
行财产申报,并明确规定其公布的程序和方式。

同时,加强对领导
干部的财产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内部审计制度
本制度强调行政中心内部的审计工作,加强对行政中心各部门
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地
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3.行政中心内部信访制度
本制度强调行政中心内部的信访工作,建立完善的行政中心信
访管理系统,及时地接收和处理行政中心内部各类信访问题,并及
时地公开相关处理结果和措施。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一、序言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更好地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科学、公正、公平地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本文将介绍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四项监督制度。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体制机制创新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的创新。

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制度保障、专业机构实施和社会监督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公正、公平。

2.干部选拔标准在2024年,干部选拔标准将更加明确,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加强对候选干部的道德品质和才能的评估。

选拔干部将综合考虑个人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因素。

3.选拔任用程序为了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和透明,2024年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

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环节和程序,并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选拔任用的程序将从源头上杜绝任人唯亲、任人唯故的问题。

4.民主评议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评议制度。

通过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民主评议,选出符合选拔标准和群众期望的优秀干部。

民主评议制度将倡导透明、公正和参与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

5.培养选拔新机制2024年将进一步改革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建立完善年轻干部成长的机制,突出培养和选拔青年干部的重要性。

通过培养选拔新机制,为干部队伍的延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四项监督制度1.选拔任用监督制度2024年将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制度。

加强党委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向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通过监督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工作。

以廉洁自律为核心,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干部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防止不适任的干部进入领导岗位,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四项监督制度内容

四项监督制度内容

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四项监督制度基本内容:是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

“一报告两评议”具体含义: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简称“一报告两评议”。

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党总支、各村党支部、镇直机关各单位:为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实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特制订如下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广泛宣传,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的能力,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目标。

二、工作措施学习宣传1、党委中心学习。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专题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各村、镇直各部位要尽早安排时间,以四《四项监督制度》为主要内容,组织理论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亲自抓。

2、强化培训。

镇党委结合送课下乡,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培训班,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3、组织测试。

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进行《四项监督制度》自我测试。

4、多途径宣传。

通过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

专题剖析1、谈心谈话。

由镇党委书记与党政班子成员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管线单位主要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成员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各工作组长与各村支部书记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将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做为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提醒告诫、鞭策鼓励、促进落实。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
一、前言
作为一个行政中心,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监督制度,不断提高行
政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
监督权。

本文就行政中心四项监督制度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内部监督制度
在行政中心内部要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评价制度
通过制定评价标准,实施人员考评,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
态度,减少工作瑕疵和失误,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

2.奖惩制度
通过制定奖惩制度,激励干部员工为行政中心作出更多的贡献,同时对于违纪违法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树立良好的员
工形象。

3.内部督查制度
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加强对行政中心重要部门和业务工作的监
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行政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细致、
全面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避免问题滋生恶化。

三、外部监督制度。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四项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监督:对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结构进行调控和监督,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政治监督:对政府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行政、立法、司法和监察机关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政治制度的正常运作。

3.环境监督:对环境资源的利用、保护和治理进行监督,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持续发展。

4.社会监督: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权益进行监督,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24年法制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法制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法制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____年法制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____字一、背景介绍法制办作为一个行政机构,负责监督和维护国家法制的实施。

____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法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法制办的工作效率和监督水平,制定了下面四项监督制度。

二、____年法制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1.案件备忘制度案件备忘制度是指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需要将案件的有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备忘。

这个制度的实施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案件信息记录。

对每个案件,办案人员需要详细记录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件名称、案发时间、涉案人员等,并及时更新和整理。

(2) 备忘录撰写。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需要撰写备忘录,记录案件的办理进展、关键问题和待解决的难点等内容。

(3) 案件备份与保密。

所有案件信息需要进行备份,并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案件信息的安全和可查性。

2.日常工作督查制度日常工作督查制度是指对法制办的日常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 日常督查计划。

每年制定日常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方式和频次。

(2) 面对面督查。

定期组织督查组到各单位进行面对面督查,深入了解工作情况,发现问题。

(3) 反馈与整改。

及时将督查结果反馈给被督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4) 总结与通报。

每年对督查结果进行总结与评估,并通报给领导及相关部门,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持续改进。

3.对外业务监督制度对外业务监督制度是指对法制办的对外业务进行监督,以确保法制办的工作在合法和有效的范围内进行。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 对外业务备案。

对所有对外业务进行备案,明确对外业务的目的、范围和方式。

(2) 对外业务合规检查。

定期对对外业务进行合规检查,检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制办的相关规定。

(3) 对外业务结果评估。

对对外业务的结果进行评估,评估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四)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五)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六)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七)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七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二)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三)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四)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第八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一)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三)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六)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七)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九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十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

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

组织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有本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列情形,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处理情况应当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办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受理并作出处理。

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第十六条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

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以下简称市县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一般结合干部考察进行,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组负责实施。

第四条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下列内容:(一)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二)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三)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四)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五)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六)其他应当检查的情况。

第六条离任检查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报告任职期间第五条所列情况;(二)在一定范围内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和市县党委近期新任用的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三)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受理举报等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四)查阅干部任免相关材料;(五)向下达检查任务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六)向被检查的市县党委书记反馈检查结果。

市县党委集中换届时,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除本条第(一)、(二)项外,其他程序可以结合考察工作适当简化。

第七条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与考察时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一致。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一)全委会成员;(二)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三)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四)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八条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

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拟提拔使用干部的考察材料中应当反映检查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

第九条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