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长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救助明细及补贴标准
例
0-16 岁肢体 残疾儿童
万元。
定点手术医
县(市)区、 开发区残联
院:吉林省春 光康复医院 (省级定点
机构)
一次性救助。
听力残疾
3
儿童康复 2 万元
训练
4
2.4 万元
肢体残疾
儿童康复
5
康复训 训练 练类
2.4 万元
智力残疾
6
儿童康复 2.4 万元
训练
孤独症儿
7
童康复训 2.4 万元
练
中央/省/市/ 县(市、区) 人 级财政
7-15 岁以内在机 构接受教育及康 复训练市辖区户 籍的孤独症(持残 疾证)儿童。
注:1.第 3、4、6、7 救助项目资金,经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以后,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榆树市、德惠市、农安 县由当地财政解决。
2.第 5、15、17 救助项目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3.辅助器具类、康复食品类项目均为集中采购,以实物配发形式实施救助。 4.手术类、康复训练类由财政部门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 5.康复教育类项目按《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长春市 7-15 岁孤独症及智力障碍儿童少年
基本型辅 助器具
人均 0.1 万元
资金来源
单 位
服务特定 人群
中央/省/市/ 县(市、区) 例 级财政
0-16 岁大腿 缺肢儿童
中央/省/市/ 县(市、区) 例 级财政
0-16 岁小腿 缺肢儿童
救助申报受 理单位
定点机构
定点装配机 县(市)区、 构:吉林省残 开发区残联 疾人康复中
心
定点适配机 县(市)区、 构:吉林省残 开发区残联 疾人康复中
残疾人的社 会康复服务内容
残疾人的社会康复服务内容残疾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社会康复服务旨在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其全面融入社会。
以下将详细介绍残疾人社会康复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康复服务医疗康复是残疾人康复的基础,包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训练等。
对于残疾儿童,早期的医疗干预至关重要,可以最大程度地减轻残疾程度,提高康复效果。
对于成年残疾人,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可以缓解病情,改善身体功能。
1、康复评定通过专业的评估手段,对残疾人的身体功能、残疾程度进行准确评估,为制定康复计划提供依据。
2、物理治疗利用物理因子如电疗、光疗、热疗等,帮助残疾人缓解疼痛、改善肌肉力量和关节活动度。
3、作业治疗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提高残疾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如穿衣、进食、洗漱等。
4、言语治疗针对言语障碍的残疾人,进行发音训练、语言理解和表达训练等。
5、康复辅具适配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辅助器具,如轮椅、拐杖、假肢等,提高他们的行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二、教育康复服务教育是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1、特殊教育为残疾儿童提供专门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根据不同的残疾类型和程度,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培养他们的知识和技能。
2、融合教育推动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促进他们与正常儿童的交流和融合,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3、职业教育针对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为就业创造条件。
4、远程教育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无法到校接受教育的残疾人提供远程教育服务,拓宽教育渠道。
三、职业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是社会康复的重要目标之一。
1、职业评估对残疾人的职业能力、兴趣爱好进行评估,了解其适合从事的职业类型。
2、职业培训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如计算机操作、手工制作、烹饪等。
3、就业指导包括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培训等,帮助残疾人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一个关注和支持残疾儿童成长和发展的社会救助项目。
为了确保该项目能够有效地实现其目标,监控绩效运行是至关重要的。
本报告将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支出绩效运行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
一、背景和项目目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是由政府与相关社会组织共同推动的一项救助项目。
该项目旨在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教育支持和社会融合机会,帮助他们实现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和自主生活。
项目目标包括:1. 提高残疾儿童的日常生活能力和自理能力;2. 提升残疾儿童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3. 促进残疾儿童的社交交往和社会融入;4. 改善残疾儿童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
二、支出绩效指标1. 残疾儿童受益人数:该指标衡量了项目对残疾儿童的受益程度。
项目每年的受益人数应得到记录和统计,并与预期目标进行比较。
2. 康复服务效果:康复服务效果是评价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指标。
包括身体功能评估、康复进展评价等,需定期对受益儿童进行检查和评估。
3. 教育成绩提升: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对残疾儿童学习能力的影响。
通过定期考核和监测残疾儿童的学习成绩,评价项目对教育成绩的提升效果。
4. 社交融入情况:衡量项目对残疾儿童社交融入程度的指标。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观察和家长反馈等方式收集数据,评估项目对残疾儿童社会交往能力的促进作用。
5. 生活环境改善:该指标衡量了项目对残疾儿童生活环境的改善程度。
相关支出绩效可通过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三、监控与评估方法1. 定期统计:项目管理者应定期记录和统计各项支出绩效指标。
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统计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调查问卷:定期向受益儿童及其家长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项目的满意度和评价。
问卷内容包括项目服务质量、支出效果以及改进建议等。
3. 建立绩效评估团队: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估团队负责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估。
通过使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客观、全面、有针对性的评估分析。
XX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1.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确保救助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2.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体系,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3.加强残疾儿童家庭支持,提高家庭康复能力。
二、救助对象与标准1.救助对象:具有我县户籍,年龄在0-14岁的残疾儿童。
2.救助标准: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程度,制定相应的救助标准。
三、救助措施1.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的康复训练,包括听力、视力、智力、肢体等方面的训练。
2.辅助器具:为残疾儿童提供适配的辅助器具,如助听器、轮椅等。
3.教育支持: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教育资源,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等。
4.家庭支持: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康复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
5.社会融入:组织残疾儿童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开展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库。
2.制定救助计划:根据残疾儿童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救助计划。
3.实施救助:按照救助计划,为残疾儿童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4.跟踪评估:对救助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救助措施。
五、组织保障1.成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救助工作。
2.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5.完善政策法规,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六、预期效果1.残疾儿童生存质量得到提高,家庭负担得到减轻。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3.残疾儿童家庭支持能力得到加强,家庭康复环境得到改善。
注意事项:1.注意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避免误判和漏判。
解决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通过社区调查、家庭访问、医疗评估等手段,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
2.注意康复资源的合理分配,防止资源浪费和不足。
解决办法:定期对康复资源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动态分配康复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残疾儿童是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生活在身体或智力上面临各种挑战。
为了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各地纷纷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本文将介绍这些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重要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对残疾儿童进行医疗、教育和康复等综合服务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可以改善生活能力,提高与社会的融合度,实现自身潜能的最大化。
因此,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1. 康复救助评估与介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第一步是对残疾儿童进行评估,确定他们的康复需求和介入措施。
这一评估涉及不同专业的医生、教育工作者和康复师的合作,旨在全面了解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智力水平和学习能力,以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
2. 医疗康复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核心内容之一。
这一服务包括疾病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语言治疗等,旨在改善残疾儿童的身体功能和运动能力,并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各地政府应加大对医疗康复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保障残疾儿童的医疗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3. 教育培训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还包括教育培训服务。
残疾儿童在接受康复救助的同时,也需要接受与年龄相适应的教育。
各地应提供包括特殊学校、普通学校内的特殊教育班等形式的教育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专业的教学支持,确保他们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
4. 康复辅助器具和技术服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还应包括提供康复辅助器具和技术服务的规定。
这些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助听器、助视器等,可以帮助残疾儿童克服一些日常生活中的障碍,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辅助器具供应网络,确保残疾儿童能够获得适宜的辅助器具和技术支持。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目前,我国各地已经陆续出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并加大了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投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指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和救助保障的一项制度。
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需求和困境,该制度的目的是推动残疾儿童的康复发展,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实现残疾儿童的像同龄人一样平等发展的权利。
以下是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康复服务康复服务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制度应建立完善的康复机构和设施,提供包括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言语治疗、心理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康复服务应根据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并由专业人员指导和执行。
康复服务的目标是帮助残疾儿童恢复或改善其身体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提高其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以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经济救助经济救助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往往面临经济困难和负担重的问题,无法承担高额的康复费用和生活开支。
因此,康复救助制度应设立相应的经济救助机制,包括残疾儿童康复金、生活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
经济救助的目的是减轻残疾儿童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康复服务的需求。
三、教育支持残疾儿童的教育是其康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支持也应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范畴。
针对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应提供适应其特殊需求的教育方式和教学环境,包括特殊学校、特殊班级、个别辅导等。
此外,提供免费或减免的学费、教材和教具等也是教育支持的一部分。
教育支持的目标是帮助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教育,实现其学习能力和学业发展的充分发展。
四、社会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还应关注残疾儿童的社会参与问题。
残疾儿童通常会面临社会歧视、自卑和孤立等问题,他们的社交能力和社会融入度较低。
因此,康复救助制度应提供社交培训、社会活动组织和交流平台等支持,帮助残疾儿童建立自信、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促进他们与社会的互动和交流。
总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为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和救助需求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对象与内容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对象与内容残疾儿童是指因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身体、智力、感官、语言、心理等方面功能发育不全或不正常,需要在康复过程中得到专业的帮助。
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对象包括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多重残疾等。
智力残疾是指智商低于正常人群的一类残疾,其表现为智力发展迟缓、语言能力受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差等。
针对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智力开发、语言训练、社交技能培养、自理能力训练等。
视力残疾是指眼部疾病或视神经病变导致视力不足的残疾,视力残疾儿童需要接受视觉康复服务。
视觉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眼部病理治疗、视觉功能训练、视觉信息处理训练、辅助视觉器具使用指导等。
听力残疾是指耳部疾病或听神经病变导致听力不足的残疾,听力残疾儿童需要接受听觉康复服务。
听觉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听力评估、听觉功能训练、听力语言训练、辅助听觉器具使用指导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口腔、喉咙、声带等原因导致语言表达能力不足或语言听觉障碍的残疾,言语残疾儿童需要接受言语康复服务。
言语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言语发音训练、语言理解训练、语言表达训练、交际能力培养等。
肢体残疾是指由于肌肉、骨骼、神经等原因导致肢体功能障碍的残疾,肢体残疾儿童需要接受肢体康复服务。
肢体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肌肉功能训练、肢体协调能力训练、肢体感觉训练、辅助器具使用指导等。
多重残疾是指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儿童,多重残疾儿童需要接受综合性康复服务。
综合性康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康复评估、康复计划制定、康复训练实施、康复效果评价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内容应该因人而异,针对性强,服务质量高。
同时,康复服务应该是一个全方位、综合性的过程,涉及到医疗、教育、心理、社会等多个方面,需要家庭、社会、医疗机构等多方配合,共同为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
残疾儿康康复救助内容
残疾儿康康复救助内容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涉及多方面,包括医疗、教育、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方面。
首先,医疗方面,残疾儿童需要接受专业的
医疗服务,包括对其残疾状况的诊断、治疗和康复计划的制定。
这
可能涉及到手术、药物治疗、康复设备的配备等。
其次,教育方面,残疾儿童有权接受适合其特殊需求的教育。
这可能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的就读、个性化的教育方案、辅助技术的
使用等,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和发展。
康复训练也是重要的一部分,残疾儿童需要接受针对其具体残
疾类型的康复训练,包括物理治疗、职业治疗、言语治疗等,以提
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
此外,心理支持也至关重要。
残疾儿童可能面临着心理压力和
挑战,他们需要得到心理医生或心理健康专家的支持和指导,以帮
助他们应对情绪问题和建立积极的心态。
除了个体层面的救助内容外,社会层面也需要提供支持。
政府
和非政府组织应当制定政策和项目,提供经济援助、康复设施建设、
社会融合计划等,以帮助残疾儿童融入社会并获得平等的机会。
总的来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内容应当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涵盖医疗、教育、康复训练、心理支持和社会支持等各个方面,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全面的帮助和支持,实现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康复救助服务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及时获得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救助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康复救助服务,是指对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年龄在0-15岁之间,经确诊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础康复服务。
第三条康复救助服务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确保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实现康复救助服务的全覆盖。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条件第四条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年龄在0-15岁之间,经确诊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第五条救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持有残疾证或经定点筛查诊断机构确诊;(二)有康复需求,符合康复救助服务的适应症;(三)在规定的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内。
第三章救助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康复救助内容包括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础康复服务。
第七条康复救助标准如下:(一)机构康复训练类项目:1. 0-6岁受助儿童,每人每年救助不少于16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2. 7-10岁受助儿童,每人每年救助不少于10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3. 11-15岁受助儿童,每人每年救助不少于10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辅助器具适配类项目:按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最多适配1至3件辅助器具。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每月给予500元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
第四章救助流程和管理第八条康复救助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实施和监督等环节。
第九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残疾人联合会提出。
第十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申请人选择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或辅助器具适配。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指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良好的康复,政府提供的一项特殊的援助政策。
它旨在协助残疾儿童恢复和改善其身体、智力和精神状态,使他们能够尽可能融入社会,享受正常人的生活。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内容包括:提供社会福利补助金,用于购买残疾儿童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和诊断费用等;提供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心理治疗、聋儿康复等;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自我尊重和社会融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系统,形成从康复开始到融入社会的连续性服务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运行机制。
其次,要提高政府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重视,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残疾儿童终身受益。
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社会各界也要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发挥积极作用。
首先,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宣传,让残疾儿童和其母亲了解这项救助政策,积极申请政府补助;其次,要发挥民间团体和社会力量的优势,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投入;最后,
要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管理,确保残疾儿童真正受益。
总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政府为帮助残疾儿童获得良好的康复而提供的一项特殊援助政策,旨在帮助残疾儿童尽可能地融入社会,享受正常人的生活。
它的实施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管理等。
儿童康复救助总结范文
一、前言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残疾儿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本年度,我中心在市、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县残联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总结如下:二、康复救助工作概况1. 康复救助对象本年度,我中心共为120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服务,其中0-6岁儿童80名,7-14岁儿童40名。
救助对象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2. 康复救助内容(1)机构康复训练:为救助对象提供听力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医疗手术补助: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康复救助工作成效1. 提高了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通过康复训练,大部分残疾儿童在听力、言语、肢体、认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 增强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社会支持我们积极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帮助残疾儿童家庭了解康复知识,提高家庭康复意识,为残疾儿童家庭提供心理支持。
3. 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残疾儿童的关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康复资源不足:康复机构数量有限,康复设备不足,康复人才短缺。
(2)康复经费不足:康复经费来源渠道单一,难以满足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3)康复服务覆盖面有限:部分偏远地区康复服务不到位。
2. 改进措施(1)加大康复资源投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扩大康复机构规模,提高康复设备水平。
(2)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康复专业培训,提高康复人员素质。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一、项目名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二、主管部门X残疾人联合会三、组织实施单位M康复中心四、监督管理单位M康复中心五、项目实施单位M康复中心六、项目资金总金额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经费共计1031万元。
七、申请财政资金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财政资金共计1031万元;八、项目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九、项目基本情况(一)0-6岁视力残疾儿童153例,每例0.5万元,共计76.5万元,实施周期1年,康复训练周期4个月。
主要用于双眼单视功能功能训练、后像治疗和弱视训练。
(二)7-17岁视力残疾儿童53例,每例0.5万元,共计26.5万元,实施周期1年,康复训练周期4个月。
主要用于双眼单视功能功能训练、后像治疗和弱视训练。
(三)0-6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350名,每名2万元,共计700万元,实施周期1年,康复训练周期10个月。
主要用于下肢综合运动训练、腰部综合运动训练、转移动作训练、站立+步行能力综合训练、肢体平衡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身体功能障碍作业疗法、大关节松动训练、上肢综合运动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行为观察和治疗、冲动行为干预治疗、特殊工娱治疗、暗示治疗、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其他推拿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 4部位/次、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治疗、引导式教育。
(四)7-17岁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70名,每名1.2万元,共计84万元,实施周期1年,康复训练周期6个月。
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及孤独症儿童主要用于下肢综合运动训练、腰部综合运动训练、转移动作训练、站立+步行能力综合训练、肢体平衡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身体功能障碍作业疗法、大关节松动训练、上肢综合运动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行为观察和治疗、冲动行为干预治疗、特殊工娱治疗、暗示治疗、听力整合及语言训练、其他推拿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 4部位/次、感觉统合训练、音乐治疗、引导式教育。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力争到2025年,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健全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制度保障,全面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救助实施(一)救助对象。
具有沙洋县户籍,年龄在0-14周岁,且须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儿童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
(二)救助内容。
将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基本服务作为救助内容。
每名残疾儿童可重复享受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救助服务。
(三)救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统筹使用中央、省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负担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从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中统筹使用。
1.手术类项目。
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四类受助儿童,手术后经医保报销或其他渠道救助后的自付合规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自付合规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给予一次性据实补助,超过3000元的部分个人自行承担。
手术类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2.康复训练类项目。
(1)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6万元,经费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和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经费,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
(2)7-10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经费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和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经费,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3)11-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年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
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3.辅具适配类项目。
为有辅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配发轮椅、矫形器等基本辅具,矫形器可按其生长发育需要每年更换,适配器具每人每年申请不超过2-3件。
辅具适配经费由中央、省专项经费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解决。
2020年残疾人康复扶助政策及办事指南
2020年残疾人康复扶助政策及办事指南一、儿童类救助项目(一)资助条件:主要是针对0-17岁有康复需求且年龄不超过17周岁的残疾儿童,具体包括0-6岁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和康复训练、聋儿(助听器)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智障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0-6岁,指申请救助年度1月1日前未满7岁;0-12岁,指申请救助年度1月1日前未满13岁;13-17岁,指申请救助年度1月1日前满13岁,未满18岁。
)(二)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家庭,由家长自愿到康复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再由康复机构统一汇总报送县残联审核,审核通过的残疾儿童可获得资助。
(三)救助标准:0--6岁,一年每人不低于2万元;7-17岁一年每人不低于0.9万元,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提高资助标准。
(四)申请要求:1.凭居住证申请的,残疾儿童需办理居住证,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应附说明材料及监护人居住证、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等)。
2.申请人应持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定点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诊断证明应达到国家残疾等级四级以上评定标准或以下规定条件。
(五)申请条件:1.凭残疾人证申请应选择对应残疾类别的救助内容。
2.凭诊断证明申请(1)视力残疾诊断证明内容应包含:双眼视力或视野。
对不能进行残疾等级评定的0-3岁视力残疾儿童,可根据病种提供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救助,救助病种为:先天性白内障、儿童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Rb)、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永存原始玻璃体增生症(PHPV)、家族性渗出性玻璃体视网膜病变(FEVR)、外层渗出性视网膜病变(Coats病)。
(2)听力残疾诊断证明内容应包含:不可逆的听力障碍(包括感音神经性聋、混合性聋)。
(3)言语残疾诊断证明内容应包含:脑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损伤以及损伤程度。
(4)肢体残疾诊断证明内容应包含: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
儿童康复救助情况汇报材料
儿童康复救助情况汇报材料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以无标题的形式向您汇报儿童康复救助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1.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为身体或精神上遭受伤害、残疾或疾病的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我们的目标是帮助这些儿童恢复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并尽可能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2. 救助范围:我们的救助对象主要为家庭贫困或生活困难的儿童,年龄范围为0至18岁。
我们通过筛选和评估,确定真正需要帮助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康复方案。
3. 康复救助项目:我们的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服务:提供必要的医学检查、治疗和手术,以使儿童恢复健康。
- 康复训练: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帮助他们重新获得生活自理能力。
- 教育支持:为儿童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包括特殊教育、心理辅导等。
4. 救助效果: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救助了100名儿童,其中绝大多数在接受康复救助后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通过医学治疗和康复训练,他们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改善。
同时,我们也通过教育支持帮助他们重新享受学习的乐趣。
5. 社会反响:通过我们的努力和救助活动的宣传,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和支持。
很多爱心人士纷纷捐款和捐物,帮助我们继续救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儿童。
6. 改进计划:鉴于救助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儿童康复需求的多样化,我们计划进一步完善项目,增加康复资源的供给,并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以上是当前儿童康复救助情况的简要汇报。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联系我。
谢谢!祝好!。
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自评报告
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自评报告一、项目背景我国一直致力于残疾人群体的康复工作,特别是对于儿童残疾患者的救助。
为进一步提高三类残疾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我国启动了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本项目旨在为听力、言语、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
二、项目目标1. 为听力、言语、智力三类残疾儿童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恢复或提高生活、学习、社交能力。
2. 提高残疾儿童家庭的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
3.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和覆盖面。
三、项目实施情况1. 项目启动以来,已为众多三类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服务,包括听力康复、言语康复、智力康复等方面的治疗和训练。
2. 项目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了多所康复救助机构,提供了多样化的康复服务。
3. 针对残疾儿童家庭的需求,项目提供了家庭支持和教育指导,提高了家庭康复能力。
4. 项目注重康复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康复方案,确保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成效1. 众多残疾儿童在项目中取得了显著的康复成果,生活、学习、社交能力得到提高。
2. 家庭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家长对项目的满意度高。
3.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康复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五、自评结论三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紧密围绕项目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康复服务资源分配不均、部分康复机构设施条件待改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未来的工作中进行改进,以期更好地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实现项目目标。
六、改进措施1. 优化康复服务资源分配,确保各地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2. 加强康复机构建设,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提高康复效果。
3. 增加家庭支持和教育指导,提高家庭康复能力,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4. 持续关注残疾儿童的需求,及时调整康复方案,确保康复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9 年深圳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办法
深圳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保障机制,规范残疾少年儿童救助项目、标准、流程和管理,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3—16周岁的残疾少年儿童和深圳户籍0—3周岁持市级以上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范围第三条【服务内容】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项目主要有:(一)听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认知能力训练、言语矫治、听觉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他特殊教育等。
(二)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粗大运动训练、精细动作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他特殊教育等。
(三)言语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发音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吞咽训练、构音障碍训练及其他特殊教育等。
(四)肢体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运动治疗(PT)、作业治疗(OT)、言语治疗(ST)、引导式教育训练等。
(五)精神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与沟通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感觉统合训练及其他特殊教育等。
(六)视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重点为视觉功能训练、定向与行走能力训练等。
(七)听力残疾少年儿童人工耳蜗植入及耳蜗配件的升级、调试及电池更换等。
(八)残疾儿童入读普通幼儿园的保教支持。
第四条【救助项目】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主要范围:(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需在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接受门诊式或日托制康复服务。
(二)残疾少年儿童人工耳蜗植入使用产品应由政府招标采购的产品和型号;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须在定点医院进行(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和市儿童医院),植入手术医院可随定点医院的变更而调整。
(三)残疾少年儿童耳蜗的升级、调试及电池更换等配套服务。
儿童康复项目介绍
儿童康复项目介绍
儿童康复项目是一个旨在帮助患有各种身体或心理障碍的儿童恢复和发展其潜能的综合性服务。
这些项目通常由专业的医疗团队、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共同合作,为儿童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和支持。
儿童康复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
1. 促进儿童的身体发展:通过物理治疗、职业治疗等方法,帮助儿童改善运动能力、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增强身体素质。
2. 促进儿童的心理发展:通过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方法,帮助儿童建立自信、提高情绪管理能力,以及改善社交技能。
3. 促进儿童的教育发展:通过特殊教育、康复教育等方法,帮助儿童克服学习障碍,提高学习成绩,以及适应学校生活。
4. 促进儿童的社会适应:通过社会技能训练、家庭支持等方法,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融入社会。
儿童康复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
1. 评估和诊断:医疗团队会对儿童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诊断,了解其身体和心理状况,以及康复需求。
2. 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医疗团队会
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明确康复目标和方法。
3. 康复治疗:医疗团队会根据康复计划,为儿童提供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心理治疗等专业服务。
4. 特殊教育和康复教育:教育工作者会根据儿童的特殊需求,提供特殊教育和康复教育服务,帮助儿童克服学习障碍。
5. 家庭支持和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工作者会为家长提供家庭支持和指导,同时协助整合社会资源,为儿童提供更多的康复机会和发展空间。
总之,儿童康复项目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系统,旨在帮助患有各种身体或心理障碍的儿童恢复和发展其潜能,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案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案一、康复救助范围。
具有县户籍(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14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二、康复救助内容。
(一)机构康复训练。
由定点康复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医疗手术补助。
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等,对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三)辅助器具适配。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三、康复救助标准(一)机构康复训练1、听力、言语、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0元。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康复:康复训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
(二)医疗手术救助1、人工耳蜗手术补助。
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
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予以一次性补助1万元(1万元以内实报实销)。
每人仅限1次。
2、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补助。
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实施手术的,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相关费用报销后,自费结算部分,每年予以一次性补助10000元(10000元以内实报实销)。
每人每年仅限1次,每人手术累计救助不超过3次。
(三)辅助器具适配1、听力残疾儿童:为适合佩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儿童配发助听器。
助听器救助标准每人不超过7000元。
每人仅限1次。
2、脑瘫(肢体)残疾儿童:根据适配机构评估,为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适配辅助器具。
四、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其他康复资金中列支。
肢体残疾儿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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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儿童项目主要包括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0-6岁视力、听力、肢体、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项目。
以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为例,肢体残疾儿童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 手术项目:
- 0-6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重度聋儿免费植入电子人工耳蜗,并提供术后机构康复训练。
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项目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网上申请。
- 0-14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抢救性康复服务项目:为0-14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矫形器适配和术后康复训练,其中肢体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12000元/例,矫形器适配平均补贴1200元/例(救助对象在医保结算后的自付部分在项目补贴标准内给予补贴)。
- 康复训练项目:为0-6岁听力、肢体(脑瘫)、智力残疾及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10个月,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15000元/人,非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补贴标准为9000元/人,支持性服务平均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肢体残疾儿童矫形器适配平均补贴1200元/例。
- 基本辅助器具适配项目:为0-6岁视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儿童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包括儿童盲杖、远<近>光学助视器、电子助视器、盲人写字板及笔;认知沟通板;儿童轮椅、助行器、坐姿椅、各类手杖、防褥疮床垫、防压疮坐垫等)。
不同地区的肢体残疾儿童项目可能存在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残联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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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
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
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
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
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
如若该项目不开展对残疾儿童家庭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及社会压力,那么社会和谐得不到保障,残疾儿童的托底基础得不到保障,弃婴等社会问题都会逐年增加,增加政府压力;同时对本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四)项目的可行性
本项目针对本区户籍,0-16周岁残疾儿童进行相应的康复救助,分一年两次既上半年5月10日之前及下半年10月20日之前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补助金额分别为脑瘫残疾儿童及自闭症残疾儿童补助24000元/年,视力残疾儿童、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补助12000元/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本区残疾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带动和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二)项目的具体目标及阶段性工作目标
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康复机构训练的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分类给予训练费用补助,预期康复训练人数400人左右:
1.预计补贴肢体残疾儿童100人
2.预计补贴脑瘫残疾儿童100人
3.预计补贴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
4.预计补贴视力残疾儿童95人
5.预计补贴孤独症儿童60人
绩效目标如下:
三、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2017年总预算投入6,600,000.00元,用于为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具体如下:
1.肢体残疾儿童:100人*12000元/人/年=120万/年
2.脑瘫残疾儿童:100人*24000元/人/年=240万/年
3.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12000元/人/年=30万/年
4.视力残疾儿童:95人*12000元/人/年=114万/年
5.智力残疾儿童:10人*12000元/人/年=12万/年
5.孤独症儿童:60人*24000元/人/年=144万/年
人数统计以2016年实际报销人数作为参考值
(二)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年份预算金额决算金额执行率时效2014 2,500,000.00 2,464,545.00 98.58% 全年2015 2,500,000.00 2,319.998.89 92.80% 全年2016 2,700,000.00 1,342,677.92 49.73% 上半年执行数差异变化说明: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凭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的康复训练发票进行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列给予一列补助,因此人员数为动态数,无法精确估计。
2017年预算按照市残联要求补贴金额增加,但是具体文件尚未下发。
(三)资金来源情况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所需的补贴经费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调剂金予以解决,涉及到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均有本区财政统一拨款。
用于组织协调、需求调查、宣传发动、印刷资料等。
项目资金申请及拨付流程如下图:
(四)成本管理情况
补贴标准统一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执行。
四、项目计划活动
(一)项目活动内容
针对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提供康复服务的精神,为全区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三)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薄到户籍所在街镇(工业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阳光宝宝卡申领表》街镇(工业区)残联对申请任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申请对象到市卫生局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申请对象可根据残疾类别自主选择相应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进行残疾类别鉴定并对其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出具评估结论。
(3)残疾儿童监护人持《申领表》和评估结论到户籍所在区残康办申领“阳光宝宝卡”,区残康办根据评估结论及街镇(工业区)残联的审核意见,向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阳光宝宝卡”,同时将残疾儿童的相关信息录入0-18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信息管理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
(4)残疾儿童持卡在市残康办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机构要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成的康复服务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
同时,每半年或在残疾儿童离训
时在“阳光宝宝卡”中填写康复评估小结。
2.结算方式
补贴经费每半年报销一次,时间为每年5月上旬和10月上旬,根据残疾儿童上报康复训练发票符合一列补助一列。
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制度的建设
1、项目管理制度: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及市文件要求如《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印
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严格按照执行。
2、资金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下拨街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行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
3、日常考核制度:
根据文件要求,经费报销半年一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年末对各镇、街道经费发放进行督查。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时间的具体界定、活动计划等
全区范围内进行政策宣传及申请流程的解释工作,针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费用半年报销一次,由各镇街道残联审核上报,区残联审批划拨经费。
六、项目整改情况
1、项目2015年未开展绩效评价。
2、2014年跟踪评价的问题:下一年度的救助人员数量存在偏差。
但是该问题无法修改,原因是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员数是有残疾人家庭本人申请后经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才进行资金补助,其人员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精确估计。
七、风险因素分析
0-16周岁残疾儿童补助根据在与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训练发票进行有一列补助一列,由被补贴人自行申报,因此补助人数处于动态人数,每年的补助金额都会有出入。
填报单位: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