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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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院安全与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2名。其他成员由临床、药学、行政、院感、护理等专家组成,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4、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审核制定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 并监督实施; 审核新药和新制剂的报批材料。遇特殊情况可由药剂科提议, 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5、新药引入严格按照医院新药遊选制度执行。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 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美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度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 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西事-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医院临床用药合理性, 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特制定本制度。

1、药剂科每月初将上月医院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品种进行汇总排序, 内容包括药品规構、单价、使用数量、总金额、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2、药剂科将材料及时上报医务科、院纪检等部门, 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排序前十位品种进行综合评定。

3、医务科将综合评定结果定期在院周会上全院通报并挂院内网公示。

4、原则上辅助用药、营养药、中药针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品种除外)不得进入单品种总量前十位。

5、每季度院纪检负责对季度单品种用药总量排名前十位异常品种抽调病历, 药剂科对病历进行分析、评估。

6、对用药异常且病历用药点评不合理的品种,纪检、药剂科、医务科将分别对使用科室及医生执行谈话警告, 并对经销商执行谈话警示, 必要时减量或停药。

临床科室用药监控公示制度

1、为了加强临床用药监控, 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协同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对全院科室用药情况进行监控。

2、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按科室专业特点进行综合评价,合理确定各科室临床用药比例。

3、医务科每月将科室药品收人占科室收入的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的比例在院周会上进行通报。

4、对用药比例及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不符合规定的科室,医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

1、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指导下,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根据«江西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办法(暂行) »、«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要求的规定, 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用药情况进行监控评估。

2、药剂科会同医务科、纪检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门急诊处方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 ,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3、药剂科负责对抽样的门急诊处方、病房(区医嘱单)就处方规范性、用药适宜性、是否超常处方、预防、联合用药正确率,抗菌药物分线管理正确执行百分率、标本送检及根据药敏结果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等进行评价分析,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评价结果由医务科定期在院周会上向全院通报。

4、出问题的,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5、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屡教不改者, 将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罚。

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

1、为使医师用药更加合理,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下, 医务科、院感科、药剂科负责对全院医师用药情况进行监控。

2、医务科根据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情况, 经综合评估后为不合理用药的,将对使用前十名医师的姓名、用药数量金额、不合理用药比例等进行全院通报,并给予公示。

3、对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的医务人员, 要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必要时进行警示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对屡次達规者给予取消处方权、待岗学习。

4、医师合理用药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医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制度

1、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减低医药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做好因病施治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合理用药小组每季度统计使用前十位药品,特别注意统计前十位药品的抗菌药物用量,统计结果在医院考核中通报。

3、每季度合理用药评价小组随机抽查病历、处方进行点评,病历、处方是否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点评结果在全院公示。属于异常增长者,给予警告、限量、暂停或停止使用。

4、制定抗菌药物占药物的比例, 每月统计出各科药品收入占业务的比例,超过药品比例的科室, 按医院奖惩条例的规定处罚。

5、药剂科每季度统计抗菌药物金额占全院用药金额的百分比。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促进医院药品的合理使用,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减少不良反应, 防止医疗差错的发生,根据卫生部有关对高危药品管理的要求及美国医疗安全协会(1SMP) 2008年高危药品目录, 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危药品定文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 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二、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一)我院高危药品根据使用频率及一旦出错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高危药品划分为A 级、B级, C级。

(二) A级高危药品应集中存放,存放位置有警示标志(全院统一高危药品标识), 其他级存放位置有警示标志。

(三) A级高危药品调配、发放应严格执行双复核,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 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应双人核对后给药。

(四)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确保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五)各临床科室使用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加强临床观察。

(六)高危药品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药剂科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对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和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七)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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