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规定及差旅费支付办法.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差管理规定及差旅费支付办法1
出差管理规定及差旅费支付办法
为加强总部下属各公司的管理,规范总部系统的出差行为,健全差旅费支付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
1、各公司的经理出差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其他人员出差必须经本部门主管及本公司经理批准。
2、出差者要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留存。
3、出差需借款者要填写“借款单”,依据财务规定的借款程序审批后到出纳处借款。
4、出差返回后三天内进行差旅费报销,超期报销给予罚款,迟报一天罚款五元,最高不超五十元。(因审批领导不在而拖延报销时间,应注明清楚并由审批领导确认签字)
二、出差应遵守的事项
1、必须按计划到达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2、乘坐火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行。出差途中因私事绕行者,需事先由领导批准,其绕行部分的车船费由本人承担。
3、乘坐飞机人员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特
许后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期间,严禁公费游山玩水、请客送礼,严禁收受礼品,否则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5、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出差应选择最优惠的交通工具。
6、出差行程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报加班,节假日出差可调休。
三、差旅费及其支付原则
1、差旅费包括以下内容:
火车、长途汽车、船舶、飞机票等;
住宿补助;
交通补助;
伙食补助;
通讯补助。
2、住宿补助按实际天数支付,在途中过夜不支付住宿补助(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
3、出差地有公司公寓或宿舍,可以安排住宿的,不支付住宿补助;不能安排住宿的,可按标准按天数支付。
4、火车、长途汽车、船舶、飞机票等依标准实报实销。乘坐飞机事先需董事长批准;乘坐火车白天连续乘车12小时,晚上18点以后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可以乘座硬卧。
5、交通补助是指短距离乘坐公交车、地铁等的费用,此项费用不含出租车费。
6、出差过程中,利用出租车仅限于有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因公携带物品过重、下雨天访客等情况。此情况可酌情按实额支付出租车费(必须附出租车票,并在出租车票背面说明原因,并由公司经理批准)。
7、驾驶或搭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支付交通费。
8、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人员,差旅费可按高职人员标准支付。
9、伙食补助按以下时间段支付:6:00、12:00、18:00三个时间段,时间超过该
时间段的,则给予补助;其他各项补助按天数全额支付。
10、出差人员因公交际、应酬,需事先向董事长请示标准并获得批准,否则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
1、总部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及各公司经理实报实销。
2、外出学习或参加会议,按通知标准报销。
3、其他员工出差按如下标准报销:
火车、长途汽车、船舶、飞机票等依标准实报实销;
直辖市、省会城市(不含本省省会)及沿海开放城市:住宿补助每天70元,交通补助每天6元,伙食补助每天18元,通讯补助每天4元;
中小城市及本省省会城市:住宿补助每天50元,交通补助每天4元,伙食补助每天15元,通讯补助每天4元;
外省、市的县城:住宿补助每天30元,交通补助每天4元,伙食补助每天12元,通讯补助每天4元;
本市各区、各县级市、各县城:住宿补助每天20元,交通补助每天3元,伙食补助每天9元。
五、出差人员报销时,住宿、交通、伙食、通讯四项补助不必凭发票,可按标准直接支付,但火车、长途汽车、船舶、飞机等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凭车、船、机票报销。因交际、应酬所产生的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但不包含在差旅费报销之内。
六、公出地为正源超市异地分店的有关规定
对公出地有宿舍的,由各分店负责安排人宿舍,公司不予报销宿费。
对公出地无宿舍或宿舍住不下时,需住宿时,凭当地店长出具的证明,可按出差标准执行。
七、公司要求正源超市异地各分店人员到公司公出时的规定
各分店报销往返车费。
由公司统一安排住宿,费用由分店承担。
八、正源超市因业务需要,长期驻分店工作员工,每天享受10元的补助。回家庭所在地时,不享受10元的补助费,也不报销住宿费。
九、正源超市送货车到异地分店送货,每次补助3元。
十、本规定自2007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