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
[美] 小约瑟夫·奈、[加] 戴维·韦尔奇著,张小明译,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第一章世界政治中存在着永久的冲突与合作逻辑吗?
如果独立国家消亡的话,那么国际政治的性质将发生变化。但是,世界政府并不会很快产生。P3
实际上,民族主义和建立独立国家的愿望,不仅没有消失,而且还变得日益强烈起来。在新的世纪里,国家的数量不会减少,而且很可能还会增加。P3
在世界上并非一直都存在着由独立国家组成的体系。从古至今,国际政治有三种形式:p3-5 1.世界帝国体系(world imperial system),有一个政府主导着与它交往的绝大多数国家的行为(罗马帝国);
2.封建体系(feudal system),个人的效忠对象和政治义务主要不是由领土边界所决定的;
3.无政府的国家体系(anarchic system of states),由相对具有内聚力的国家组成,没有一个更高的政府凌驾于这些国家之上(古希腊城邦,意大利城市国家)。
我们今天所说的国际体系,通常是指领土主权国家体系(简单地说,就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且我们把国际政治(international politics)定义为缺少一个共同主权者的政治,即在各行为体之上没有统治者的政治。国际政治是一个自助体系。P5
国际政治思想传统:p6-13
1.现实主义:权力、均势、军事力量(哲学渊源:霍布斯);
2.自由主义:国际制度、合作、贸易(哲学渊源:洛克、孟德斯鸠、边沁、密尔等);
3.马克思主义:阶级、剥削,忽视民族主义、国家权力,依附理论(劳尔·普雷维什、卡多索);
4.新现实主义:华尔兹;
5.新自由主义:基欧汉;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创建了国家的结构模型,把国家视为理性的行为体,其行为受到国际体系的制约)
6.建构主义:建构主义者强调观念(iders)和文化(culture)在塑造国际政治现实和国际政治话语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强调利益的主观性以及利益与不断变化的认同之间的联系。建构主义者一直关注诸如认同(identities)、规范(norms)、文化(culture)、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s)、国际治理(international governance)等等这类重大问题(温特);
7.女性主义建构主义者:有关战争的语言与意象(imageries),是世界政治的重要工具,深受性别的影响;
行为体(actor)、目标(goal)和手段(instrument)是国际政治理论的三个基本概念,但是
每个概念都在变化之中。P13
我们需要同时关注不变的因素和可变的因素。国际政治的某些结构性因素,预先限定了事态发展的方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安全困境和囚徒困境。另一方面,这样的情势并不决定着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人有选择的余地,人的抉择有时能够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虽然无政府状态这个大的结构不利于国家间的合作,但是国际事务中的合作还是可以出现的。P27
道义主张促成和限制人们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道义(morality)的力量是强大的。然而,道义主张也可能被当作宣传预言,用以掩盖见不得人的动机,而且较强大的国家往往无视道义问题。P29
无偏见(impartiality)是很多道义主张的试金石,也就是说,要用相同的标准来判断所有的利害关系。你的利害关系与我的厉害关系要得到同等的关注。P30
判断道义主张正确与否,在西方政治文化中有两个不同的传统。一个传统可以追溯到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另外一个传统的源头是19世纪初英国的实用主义者,比如边沁。P30
伦理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不如在国内政治中那么大。其原因由四个。第一,有关价值观念的国际共识是很少的。在对某些行为是否具有正义性的判断上,存在着文化和宗教上的分歧。第二,国家与个人不同。国家是个抽象的东西,尽管国家领导人是个人,人们用不同的标准分别判断政治家作为国家领导人的行为和作为个人的行为。第三,由于因果原因的复杂性,伦理在国际政治中就很难知道行动的后果,而在国际关系中还要考虑一个复杂的层面,即国家间的相互作用,这使得准确预测结果的难度更大。第四,国际社会的制度特别软弱无力,秩序和正义在国际政治中相互脱节的情况比国内政治中要严重得多。P31-32
三种道义作用的观点:p32-39
1.怀疑论者:道义在国际关系中毫无意义,因为在国际关系中缺少可以维护秩序的制度(institutions)。不仅如此,在国际关系中也不存在共同体的观念,因而没有道义权力与义务;
2.国家道义主义者:国际政治的基础是国家社会(society of states),它有一些行为规则,但是国家不一定总是严格地遵守这些规则。在这些规则中,最重要的就是主权原则,它禁止国家跨越边界、干涉其他国家的管辖权;
3.世界主义者:查尔斯·贝茨(Charles Beitz),国际政治不仅仅是一个由国家组成的社会,它还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世界主义者声称,我们所说的正义应当是指个人的正义。世界主义者认为,现实主义者过于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而他们如果把焦点放在有关分配性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即谁得到什么的问题上,那么就会注意到世界经济相互依存的状况。持续不断的、跨越国界的经济介入有时会缠身极其重要的影响。
怀疑论者的观点,即秩序是正义的前提,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怀疑论者忽视了秩序与正义的权衡(trade-off)问题。国家道义主义者看到了在国家组成的社会中存在着反对干涉的行为规则,从而揭示了维护秩序的制度途径,但是他们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某些干涉行动是正当的这个问题,没有给予充分的解答。最后,世界主义者把注意力放在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人类共同体的颇有深度的看法,但是这种思路有可能导致极大的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