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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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摘要: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为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而建立起多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有机系统,包括机构运行的主体、内容及保障,因此本文从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建开放式互惠互利的校企合作机制以及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制度等方面来构成这

样一个有机的系统。

关键词:高职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不仅是企业发展和参与竞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为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而建立起多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有机系统,本文以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金融保险专业为例, 探讨如何建立校

企合作长效的运行机制。

一、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在学院理事会的领导下,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系领导、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9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两名,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由于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主要是培养为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培养从事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和保险、个人理财、风险资产管理及金融创新工具操作等具体业务工作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因此专业委员会的行业企业专家

全部来源于以上金融企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本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教学计划、质量考核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研讨和交流;在师资、招生、就业、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有效合作,实现学校和企业资源相互共享,为学校教师到企业参加项目实践和企业技术骨干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提供方便;指导产学研合作、订单式培养,进行科研开发、技术服务,探索专业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运作的新模式,满足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生就业需求和企业用人需求。

二、共建开放式互利互惠的校企合作机制

(一)深化以银行、保险企业为依托的人才共育机制

首先,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方共同分析企业及市场需求的现状与变化,共同分析就业岗位能力、知识和素质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在分析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开发课程、确定教学内容、制定课程标准;其次根据企业需求开设订单班。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和保险公司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和学生就业协议,组建“订单班”,为其量身制作人才培养方案;再次,设立“厂中校”、“校中厂”。与当地银行合作,建立了“财院分理处”,由学院出场地,银行出设备,双方共同出资建设“校中行”,供学院师生及周围居民办理一般银行业务,同时为本专业学生提供见习银行专业人员操作、办理银行一般业务、指导居民使用各种自动设备和从事理财咨询活动等机会;与保险公司合作

设立“校中保”,引入保险公司业务入驻金融理财工作室,由金融保险专业学生代理销售车险、寿险等保险产品等。

(二)完善教师互聘互兼机制

聘请企业专家或能工巧匠为兼职教师,将其纳入定期化、规范化的人事管理体制,制定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激励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来兼职参与实训教学或担任校外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将行业企业的实践标准融入教学环节。与此同时,选派专职教师到企业去实践锻炼,参与社会培训认证,主动参与企业需求的科研项目,发挥专业教师理论知识功底深厚的特长,帮助企业建立职业培训班,为企业员工进行理论培训和考前辅导,实现互利共赢。

(三)健全校企合作过程共管机制

行业、企业、院校、政府共同培育人才,共同参与过程管理,形成“利益共同体”,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共同制定实训基地的共建共管、学生顶岗实习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手册及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参与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和考试考核;共同制定以学习能力、职业能力、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行业、企业、学院多方参与人才培养质量体系。

(四)强化项目合作开发、成果共享机制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寻求校企合作双赢的利益结合点,建立利益驱动、成果共享机制,第一,开放资源,服务企业。

学校主动面向企业开放教学资源,包括仪器、设备、场地、师资等,为企业员工培训、文体活动、研究开发等提供方便和帮助。学校根据行业企业需求,组织师生为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为企业员工开展知识技能培训。第二,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享成果。充分发挥合作发展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实现校企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寻求双方利益结合点,让合作的每一项内容,企业都能从中受益,得到真正的实惠,调动企业参与校企深度合作的积极性。

(五)完善校企合作责任共担机制

针对合作过程中应共同承担的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社会责任,通过法律制度和道德两个层面对合作各方进行约束,为校企合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第一,校企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人才共育共管的责、权、利,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责任和义务。第二,校企合作双方立足构建“利益共同体”,遵照长期合作、荣辱与共的原则,通过舆论引导、强化自律等方式,担当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就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社会责任。第三,建立专业预警机制,保障校企合作在非常态下的应对能力。当就业整体环境恶化,企业用人需求下降,学生就业率下降,应当适时根据市场环境变换提前缩减订单班的招生规模。同时建立相关专业的失业率和失业量进行监测和预警,以招生指标控制为主要杠杆,主动

干预、调整金融保险专业的就业主导方向。

三、制定、完善校企合作制度

为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拟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协议书、实践教学环节组织制度、实践教学规程及监控机制、实验(实训)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财税金融系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财税金融系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财税金融系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程、校企合作成果鉴定与奖励制度、订单培养协议、“校中厂”和“厂中校”运作制度、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

总之,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改革的方向,也是学校和企业实现互惠互利的手段,同时也是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良好途径,应该多方面的、通过各种途径建立良性的长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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