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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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治安保卫教育,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活动,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生产、工作、教学、科研服务。
单位应当参加治安联防活动,配合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工作人员。
保卫机构的设立、撤销,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保卫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卫机构的职责是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二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三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或者考察本单位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六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六条保卫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
保卫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或者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优待。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者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九条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一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二组织制定治安保卫教育计划;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四检查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解决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问题;五负责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一、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1、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2、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3、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二、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9、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三、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2、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3、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时出警,依法处置。
(完整)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己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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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治安保卫教育,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活动,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生产、工作、教学、科研服务。
单位应当参加治安联防活动,配合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工作人员。
保卫机构的设立、撤销,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保卫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卫机构的职责是:(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二)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三)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或者考察本单位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六)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六条保卫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
保卫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或者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优待。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者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九条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一)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二)组织制定治安保卫教育计划;(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四)检查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解决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问题;(五)负责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条例》是⼀部专门规范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的重要法规,对于在当前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维护单位内部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要切实提⾼对《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作。
⼆、切实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新机制《条例》的核⼼内容是确⽴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单位负责制”的新机制,更加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要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作负责。
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应按照《条例》的要求,进⼀步制定、完善、落实安全保卫⼯作领导⽬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对单位安全保卫⼯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真抓实管。
对因不落实《条例》规定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防范措施及有关要求⽽导致相应后果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和其他直接负责⼈员的责任。
三、强化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当前,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和部门对安全保卫⼯作的重要性认识不⾜,⼯作开展的⼒度不够,有些防范措施还未落到实处,在安全防范上存在着诸多隐患。
因此,各单位要进⼀步制定、完善、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整改,对重点要害部位要落实防盗、防⽕、防爆、防窃密等技术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单位内部因不稳定因素引发的安全问题要⽴即采取措施,防⽌引发其他事端。
四、加强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当前,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作任务⼗分繁重,⽽许多单位在保卫机构、⼈员、经费、装备等⽅⾯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着不符合和不适应的情况,影响安全保卫⼯作的开展。
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充实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量,配齐、配强专职安全保卫⼈员,把具有较⾼政治、业务、⽂化素质的⼲部安排到这个重要岗位上来,建⽴并逐步完善这⽀队伍的保障机制,不断提⾼保卫⼲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一、总则为了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保障员工和资产的安全,制定本条例。
二、治安巡逻和监控2.1 治安巡逻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固定的治安巡逻制度,安排专门的治安巡逻人员定时巡逻。
2.2 监控设施1.企业事业单位应安装并维护良好的监控设施,覆盖重点区域和重要部门。
2.监控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存储的监控录像应保存至少30天。
2.3 报警器材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备可靠的报警器材,并建立配套的报警系统。
三、出入管理3.1 人员出入登记1.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单位的人员进行登记。
2.人员出入登记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入或离开时间等基本信息。
3.2 证件核验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员工和访客的证件进行核验,确保身份真实。
四、安全设施4.1 门禁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应安装有效的门禁系统,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
4.2 紧急疏散通道1.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立紧急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2.紧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存放杂物。
五、保密管理5.1 保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制定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2 信息安全1.企业事业单位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重要数据和信息的保密性。
2.禁止非授权人员获取、篡改和泄露公司内部数据和信息。
六、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6.1 员工培训企业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2 安全意识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违反条例处罚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员工,企业事业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调离岗位等。
八、附则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企业事业单位应全面落实,确保内部治安工作的有效实施。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例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全文采用,适用公司安环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已经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新华网北京11月6日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14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治安保卫重点第三章治安保卫措施第四章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内容,支持、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对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治安保卫重点第七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一)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重点时政类报社、重点新闻网站等重要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发射传输台;(二)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渡口、跨江大桥、越江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运营单位,地铁、轻轨、公交、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企业;(三)国防科技工业重要产品的研制、生产、储存单位;(四)通信运营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单位,大型数据中心运营单位;(五)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运营单位,水、电、油、气、热力等生产、输送、供应企业;(六)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七)教育、科研、医疗单位和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八)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美术馆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研制、生产、实验、销售、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单位,实验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十一)大型生产性工业企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药品等生产、加工企业;(十二)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国家或者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单位。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当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之欧阳科创编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时间:2021.02.05 创作:欧阳科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当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篇: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治安保卫教育,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活动,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生产、工作、教学、科研服务。
单位应当参加治安联防活动,配合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工作人员。
保卫机构的设立、撤销,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保卫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卫机构的职责是:(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范文网【】(二)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三)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或者考察本单位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六)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六条保卫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
保卫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或者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优待。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者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九条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当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者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相关资料:地方法规4篇)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内保条例条文!

内保条例条文!《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单位内人员的人身安全~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其他任何借口忽视人身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由监管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对行业、系统由监管职责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本系统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协调解决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一,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八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二,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三,现金、票据、印签、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六,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报告制度,,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以及奖惩制度,,八,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word文档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一条为维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治安保卫教育,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犯罪活动,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领导负责、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为生产、工作、教学、科研服务。
单位应当参加治安联防活动,配合社会治安保卫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保卫工作人员。
保卫机构的设立、撤销,应当书面告知公安机关。
保卫机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五条保卫机构的职责是:(一)对单位人员进行治安保卫教育;(二)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三)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正常秩序;(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本单位发生的案件,处理一般治安事故;(五)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监督或者考察本单位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所外执行的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六)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第六条保卫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依法办事;保卫工作应当由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担任。
保卫工作人员因公致残或者因公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者优待。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在保卫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第八条单位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的治安秩序。
发现治安隐患,应当及时反映;发生案件或者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第九条单位必须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责任人,对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一)领导、部署治安保卫工作;(二)组织制定治安保卫教育计划;(三)组织制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四)检查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解决治安保卫工作中的问题;(五)负责保卫机构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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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先进个人工作总结集锦5篇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
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先进个人工作总结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先进个人工作总结篇1时光飞逝,不觉间20xx年已悄然向我们挥手作别。
首先我很荣幸能成为本年度的先进员工之一,我在此感谢所有领导的关心和指导,再次感谢同事的鼓励和帮助。
回首这一年的工作,紧张而又平淡,但就在这一个个紧张平淡的日子里,我一步一个脚印,踏实稳健地走来。
我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负责完成好班组布置的各项任务。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下面我就这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思想方面工作以来,我知道做为一名化验员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热爱工作,更应踏实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积极参加厂里面的各项活动。
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收获。
思想上,以减轻不必要的工作为目的和为化验室的美好明天为思想,转变原有固定的思想以团结互助为原则结交各岗位工作人员,为化验室的美好明天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也为本岗位班组之间和个人方面的团结互助做有利铺垫。
二、工作方面在工作中我一直兢兢业业,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在领导的热心指导下提高对化验、质检的重要性的理解。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不管出现了什么问题,我都需要虚心诚恳的请教随时总结随时反省。
工作在不同的时间段要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
我不但要了解而且要积极的配合。
要抛弃个人的利益,把心思运用到学习技术上,把我的能力以团队的形式发挥出来,不搞个人的表现主义,这样既损害公司,也伤害了自己。
只要有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不但要发挥自己的特长,还要知道别人的特长。
在取样存放及样品检验工作方面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做到不漏取,不少取。
检验工作是一项精细的检验过程。
“细节决定成败”,在试验的过程中我本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做每一项试验。
在记录数据时我本着“务实求真”的原则对每一个实验数据进行记录、总结以及上报。
做到无误报、谎报。
在平时的工作中,让我知道了要想干好化验员的工作,就必须要强化学习,不断提高素质。
这对于化验室所有员工来说,学习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边干边学,勤思考,多积累。
学习了化验方面的专业知识,书籍;学习了相关的操作流程,如氯离子含量测定等;学习了公司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了解了各项工作的处理规则和办理程序先进个人工作总结篇2同志现任公司税务会计,主要从事税务方面及本单位的费用审核、报销,个人往来账工作。
本年度同志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处室和本部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的财务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其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圆满完成各项税务工作税务会计最多的是和税务局打交道,这是令人比较头疼的,也是比较困难的事。
既要以国家税法为准绳,促使企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追求企业纳税方面的最大经济效益。
一年来,至11月份实现税费万元,比去年同期元减少万元,下降;上交各项税费万元,比去年同期万元减少万元,下降。
出口退税方面,截止11月底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万美元,合人民币万元,比去年同期万美元下降。
免抵退税额万元,比去年同期万下降。
该同志在经历了各种复杂多变出口业务的的磨炼,并通过业务培训学习,熟练掌握了整套出口退税流程及核算方法,对于税务局例行稽查及各种要求,勤问多跑,契而不舍,在领导的支持兄弟部门的配合下,出口业务无一例转内销业务。
会继续努力,不断学习,使之精益求精。
二、依法纳税,履行纳税人义务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协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税务会计要以国家现行税法为准绳,又要按会计法规作会计处理,该同志工作中正确进行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有关的会计处理和调整计算,及时、准确地填报纳税报表,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款,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审查意见。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该同志主要负责财务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
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三、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在财务战线上,该同志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
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获得了一致好评。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做到履行节约、清正廉洁。
行建立了优良的银企关系、与税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税企关系,全面处理了保险公司遗留资产的往来手续,并圆满完成了对先进个人工作总结篇3今年以来,我公司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和支持下,坚持以“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方针,以“为生产经营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为宗旨,狠抓了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了公司稳定,保证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员、财产的安全。
现将我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治安保卫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公司资产,推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搞好保卫工作,企业一切工作才能有序的进行。
我公司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搞好治安保卫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落实措施,主动控制在安全保卫工作上,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主动控制、措施有效、工作扎实”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着重落实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确立了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对各要害部位确立了要害部位负责人、要害部位责任人、要害部位保卫责任人。
从而使各自职责更加明确、责任分明。
二是建立超前防范体系。
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外来人员和车辆做好管理,防止各类被盗案件发生。
三是实行要害部位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专门的值班室,每晚有专人值班,配备值班电话。
四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中本着重心下移,措施前移的原则有效的化解了各类不安全因素,保证了公司的安全稳定。
五是加强日常车辆管理。
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强化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公车私用和非驾驶员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三、抓好结合,确保效果为确保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实效,我们着重抓了“四个结合”:1、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企业结合起来。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是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综治工作中我们既抓综治与平安创建,又抓安全保卫,以安全保卫促进综治与平安创建不断向前发展。
同时,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与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在综治检查中,把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检查,及时将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单位的自防能力。
2、与普法依法治企结合起来。
一是通过普法宣传、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治安防范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治安防范能力。
二是按照“普治并举,重在治理”的方针,以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为着力点,突出建章立制,使公司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走上了正轨化、制度化的道路。
3、与落实“三防”措施结合起来。
“三防”措施使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之一,我们在健全人防、物防的同时,也加强了技防。
公司在围墙、门卫处安装了电子报警系统。
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总之,我公司在治安保卫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很多方面还是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措施,不断开拓保卫工作的新思路,提高保卫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先进个人工作总结篇4一、自觉加强学习,努力适应工作我是初次接触物业管理工作,对综合管理员的职责任务不甚了解,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现已基本胜任本职。
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
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进入了工作情况。
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
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从不会到会,从不熟悉到熟悉,我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点,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一)耐心细致地做好财务工作。
自接手××××管理处财务工作的半年来,我认真核对上半年的财务账簿,理清财务关系,严格财务制度,做好每一笔账,确保了年度收支平衡和盈利目标的实现。
一是做好每一笔进出账。
对于每一笔进出账,我都根据财务的分类规则,分门别类记录在案,登记造册。
同时认真核对发票、账单,搞好票据管理。
二是搞好每月例行对账。
按照财务制度,我细化当月收支情况,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按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对账,没有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三是及时收缴服务费。
结合××××的实际,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服务费协议收缴办法的基础上,我认真搞好区分,按照鸿亚公司、业主和我方协定的服务费,定期予以收缴、催收,xx年全年的服务费已全额到账。
四是合理控制开支。
合理控制开支是实现盈利的重要环节,我坚持从公司的利益出发,积极协助管理处主任当家理财。
特别在经常性开支方面,严格把好采购关、消耗关和监督关,防止铺张浪费,同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