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出港配载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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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货运配载工作提供程序准则,以确保工作质量符合标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新疆航空公司及代理的其他航空公司的国内、国际出港货物配载工作的评价和控制。

3.0 工作职责

出港配载员负责出港货物配载、进出港航班信息的记录和通知工作。

4.0 工作程序

4.1 配载工作流程图

5.0 工作细则

5.1 货物配载细则

5.1.1 掌握航班的动态及库存货物情况。

5.1.2 根据现有货单和订舱反映的货物情况,把仓库内待运货物重量汇总登记,向地

服公司配载室申请舱位。

5.1.3 根据地服公司配载室所给的航班、载量、及机型特点,按照货物运价的高低顺

序进行配载,并考虑货单所显示的入库时间。

a) 运价相同时补货优先配运。

b) 未经安全检查的货物(无法通过X光机的超大货物)须存放24小时后才能配

出。

c) 一票货物在同一航班不能运清时,要开具“货物分批发运单”。

---分批发运的货物,每批都应过称、清点件数和填写“货物分批发运单”。

---货物分批发运单必须逐栏填写清楚,不得省略。

---货物分批发运单一式二联,一联留出发站做下批发运的依据,一联随货物至到达站。货单应随同第一次分批发运单运至到达站。

---联程货物分批发运时,如能照单全部转运时,可不必再填开分批单。如须再分批时,则应根据分批发运单待运栏情况,填写该票货物中已运达本站的

待运件数和重量。原分批发运单与换开的分批单一起留存本站。

5.1.4 根据航班动态,于航班起飞60分钟前打印“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

5.1.5 当日晚上配载次日出港航班。

5.1.6 配载库存货物时应根据货单显示的货物重量、尺寸及所配航班的机型按轻、重

搭配,合理利用舱位。如遇不适合该次机型运输的货物,要及时拉下单货。

5.2 制作装机顺序舱单、出库装机单

5.2.1 根据每天晚上运控中心发出的次日航班动态,从地服公司配载室取回次日航班

的“出港航班配载表”。

5.2.2 按航班的先后顺序及货物种类、收货的先后顺序配上航班并及时打印出“新疆航

空公司货邮舱单”,交出港保管员。

5.2.3 打印“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时,按照装机顺序配载每批货物并注明。

5.2.4 打印一式四联的“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并认真核对所配的货单数是否与舱

单相符。

5.2.5 用货单与舱单进行航班号、飞机号、单数、始发站、到达站、货单号、件数、

重量等项内容逐单核对,无误后在舱单上签全名。

5.2.5.1 如发现漏打货单,则于舱单的空白处补抄上去,在总计处加上相应的单数、件

数、重量。

5.2.5.2 如发现多打货单,则于舱单上划销相关票号,在总计栏处减去相应的单数、件

数、重量。

5.2.5.3 如发现填错:

a) 单号、出发站、到达站、航班号、或飞机号错填时,在错误栏处改正。

b)件数、重量填错时,于错误栏处改正,在总计栏处加上或减去相应的件数、

重量。

5.2.6 根据“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和航班动态填制“出库装机单”。

5.2.7 在联程货单的到达站、承运人代码、日期和航班号等各栏中填入内容,并撕下

第一(或第二)承运人联与货邮舱单的一联订在一起。如是直达航班,只须

撕下第一承运人联与货邮舱单的一联订在一起。

5.2.8 撕下舱单的一联与“出库装机单”订在一起,并在其空白处将货单上注明的货物

所装的容器数、容器号或货位名称及特别注明的事项抄下。

5.2.9 用剩下的两联舱单和货单一起装入业务袋中,业务袋上登记好航班号、目的站,

交出港保管员送地服公司配载室。

5.2.10 如遇到使用集装器飞机时,要根据集控室登记的板、箱重量,把每个集装板、

箱的重量准确无误地报地服公司配载室,并记录好时间和接听人。

5.2.11 把与“承运人联”订在一起的舱单按航班归类。

5.2.12 将“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按航班归类整理好存档。

5.3 航班动态

5.3.1 航班信息登记及处理。

5.3.2 接听运控中心传达的航班信息时,要在“航班信息记录”上记录好接听的内

容,并复述一次,核实无误后登记对方姓名、接听时间和所通知航班信息。

5.3.3 接到航班起飞时间推迟,要及时更改预报,并通知司机、进港保管员、出港

收货员、出港保管员。

5.3.4 接到航班更改飞机的信息后,要及时更改预报、整个航班的舱单、装机单。

如更改的飞机机型发生变化时:

---如是大机型改小机型,则要依据货物性质和有关部门的指令进行拉货处理,

并与地服搬运核实是否按装机顺序拉货。

---如是小机型改大机型,则要依据库存货物性质、货物入库时间、飞机的空

载情况和地服配载的指令来加配货物。

5.3.5 接到航班取消的信息后

a) 要及时将货单取回,在预报上注明,并通知出港保管员把已配货物拉下或改

走其它航班。

b) 如有鲜活货物要及时通知托运人来处理。

5.3.6 接到飞机到达时间,记录好后及时告司机、进港保管员、出港收货员、出港保

管员。

6.0 相关文件与记录

6.1 《新疆航空公司国内运输总条件》

6.2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定》

6.3 《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定》

6.4 《中国民用航空法》

6.5 “出库装机单”

6.6 “货物分批发运单”

6.7 “新疆航空公司货邮舱单”。

6.8 “出港航班配载表”

6.9 “航班动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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