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工作制度与职责教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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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科教科制度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科研管理制度
进修实习生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科研成果转化激励制度
激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
重点专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科教管理委员会职责
科教科工作职责
科教组长职责
继续教育管理及督察委员会职责
科研管理及督察委员会职责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习进修生管理及督察委员会职责学术管理及督察委员会职责
重点学科管理及督察委员会职责
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大同市一医院科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全院的科研工作及有关教学工作,制定科研与教学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制定全院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院外出学习活动、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和有关奖励制度的实施。
四、组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的鉴定及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及专利的申请,技术交流、协作、转化等事宜,负责新药临床验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全院科研、培训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有关学会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七、协助院领导,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做好重点学科申报、规划和人才培养工作。
八、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上述管理工作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并移交院档案室归档保管。
十、组织管理全院各级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根据科研、教学、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对上述业务活动的检查、评估、总结,向院领导反馈有关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大同市一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科教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申报和组织学习工作。
二、继续教育领导组根据医院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科室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科教科备案。
四、本院医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要与晋升挂钩(医务人员每年必须按山西省卫生厅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分,每年至少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达3次,并将学分及业务学习考核作为晋升的一个必备条件)。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一)国家、省、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院内的业务学习、查房等项目
(三)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四)远程医学继续教育等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一)基础理论知识
(二)本专业技术知识
(三)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一)以科室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二)每年10月份科教科收集论文。每三年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科教科组织学术委员会评选优秀论文,连续两次获优秀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1、Ⅰ类学分国家、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Ⅰ类学分8—10分、Ⅱ类学分15—17分,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不得少于3分。
十三、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按科教科通知,一周内交科教科干事备案。
十四、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科教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
十五、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六、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向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大同市一医院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技等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第一周为科内业务学习、第二周为科内三基学习、第三周为科系列病例讨论或科之间业务协调会、第四周周四为院业务学习。具体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进行安排,科教科定期检查落实。
二、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科教科,科教科将定期通过行政查房等形式进行检查。
三、全院规模的业务学习每月进行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周四下午,如有变动具体时间由科教科提前通知。
四、业务学习由分管院领导带头主讲,具有高级职称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必须参加主讲,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要主动参加主讲。
五、业务学习主讲人事先充分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科教科。
六、讲座程序通常先由主讲人授课,然后由听讲人员提问,最后由主讲人围绕讲课内容布置思考题若干供讨论。听讲者积极参与提问。每次讲座所布置的思考题内容作为考核内容,业务学习考核原则上以口头形式为主。
七、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主讲人Ⅱ类学分2分。
八、业务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对于签到满6次者,为年内业务学习合格,获院内学分3分,如院内学分低于3分,即使Ⅰ、Ⅱ类学分已达25分,也为继教不合格。
九、科教科加强对业务学习的考核,对业务学习组织不力、参加业务人员比例过低(每次10人以上的科室必须有5人参加学习,5—10人的科室必须有2人参加学习,5人以下的科室必须有1人参加学习)的科室,将扣月管理分2分(20分为满分)。对院内业务学习不满3次/年者,给予处罚50元/人/次。
十、外出参加院外业务学习或培训者,必须将新技术新理论在全院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