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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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公司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育法》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培训是指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知识水平、管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第三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着眼于员工的知识更新和结构调整,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创新能力,开发员工的自身潜能,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所属部门及员工。
第二章教育培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入职教育培训
新进公司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必须进行入职培训。培训由公司财务劳资处牵头,各部门配合,对公司的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知识
等进行初步的培训,以增强新员工对企业的了解和认可,使之尽快适应工作。
第六条岗位资格培训
一、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主要参加国家规定的工商管理培训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WTO基本规则、现代经营管理新知识及现代企业规范等,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和方式等,由财务劳资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大渡河公司的安排提出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二、业务员、业务经理等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的培训。培训可采取送出去或集中办班的形式,以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新招聘的毕业生和调入的转岗人员正式上岗前,应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培训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要求见公司《师徒培训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业技能培训
在国家规定实行资格准入的专业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应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八条在职继续教育培训
一、以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的教育培训。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一般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30学时。培训的方式可采用外出送培,内部集中学习和辅导与自学相结合。
二、以国民教育国家认可的学历培训。学历教育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鼓励员工不脱产参加国家认可学历的函授、夜大、自考等各种方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素质,以培养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
第三章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员工教育培训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条为了加强教育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公司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教育委员会。
第十一条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和协调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研究解决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推进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的实施等。
第十二条财务劳资处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公司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安排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
(四)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布置、检查、督促和评估,并做好培训检查的资料收集、整理并存档。
(五)负责员工转正定级考试,试卷和成绩由财务劳资处备案归档。(六)负责建立员工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健全员工的教育培训、专业培训和短期培训档案。
(七)统筹平衡教育经费的使用。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月度及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配合财务劳资处的各项培训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本单位师徒培训目标的制订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师徒合同内容的具体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五)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其他培训任务。
(六)负责本部门培训资料的整理并存档。
第四章教育培训程序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培训程序
凡以公司名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其年度计划由公司各部门提出,财务劳资处汇总审核并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因特殊原因未能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追加申报,经财务劳资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外出短期培训送培程序
(一)上级或有关单位发来的各类短期培训、研讨班文件及通知,由财务劳资处提出培训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批准参加学习的文件或通知复印件统一到财务劳资处部办理外培手续。
(二)外培学习人员结束回单位后,财务劳资处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讲课,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经财务劳资处、所在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能报销。
(三)专业不对口的培训原则上不派人参加。
第十六条学历教育和执业资格证书的送培程序
(一)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后送人财务劳资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
手续。
(二)专业不对口的学历教育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原则上不派人参加。
第十七条职业资格证培训的送培程序
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培训评审鉴定,也可由员工本人申请参加。员工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财务劳资处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五章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要在积极利用内部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部培训资源,尤其是要利用好大渡河公司的培训资源,不断强化教育培训效果,提升教育培训层次。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设施、培训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培训的各项措施。根据员工培训计划和岗位技能培训的重点,以兼职为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从培训工作的需要出发,适当聘请高水平的教授、专家承担培训课程。
第二十条保证教育经费足额提取和从紧使用。根据国家和国电大渡河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年度可使用的教育培训经费为工资总额的2.5%。
第二十一条员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
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必须经财务劳资处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员工每次参加公司举办的教育培训班或外出培训应填写教育培训登记表,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其上岗、转岗、晋级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建立员工教育培训评估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及评估。对在教育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室和个人在公司内进行表彰。
第六章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