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合集下载

山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山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总重(40T以下)罚款600元 超限20%以上至30%(含30%)责令卸 载 总重(40T以上)罚款800元
总重(40T以下)罚款900元 超限30%以上至40%(含40%)责令卸 载 总重(40T以上)罚款1200元
总重(40T以下)罚款1200元 超限40%以上至50%(含50%)责令卸 载 总重(40T以上)罚款1500元
宽度超限15CM以上(含15CM) 高度超限15CM以上30CM以下(含 30CM) 高度超限30CM以上45CM以下(含 45CM) 高度超限45CM以上 长度超限15CM以下(含15CM) 长度超限15CM以上30CM以下(含 30CM) 长度超限30CM以上45CM以下(含 45CM) 长度超限45CM以上 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的超 限车辆,责令卸载或补办超限手续
超限80%以上至90%(含90%)责令卸 载
1
超限90%以上至100%(含100%)责令 卸载
超限100%以上至150%(含150%)责 令卸载
超限150%以上的责令卸载 总重(40T以上)罚款1万元元 对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的超限的超 限车辆,责令卸载 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 2 页
山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超限超载管理)
处1000元罚款
处5000元罚款
第 4 页
山东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超限超载管理)
执法部门: 执法部门:超限超载管理机构
序号
违法行为
法规依据
违法程度
情节与危害后果
初次违法或在承运人强迫要求下提 供超标准装载、配载的
处罚标准
责令改正,不予处罚
备注
6
道路运输装载 场所的经营者 为车辆超标准 装载、配载货 物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山东政报》【年(卷),期】2014(000)007【摘要】<正>鲁交政法[2014]1号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要求,省厅在原《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鲁交体法[2010]21号)的基础上,结合近年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自2013年施行的《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规,对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涉及公路路政39项、道路运政154项、水路运政36项、港口行政64项、航【总页数】1页(P23-)【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J], ;2.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济南铁路局山东省林业局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J],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2号) [J],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 [J],5.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的通知(粤交〔2021〕5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自由裁量权像啥?就好比咱做菜的时候放盐,得根据菜的多少、口味轻重来决定放多少盐,多了咸,少了淡。

这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也是一样,得拿捏好那个度。

比如说,在路上开车超速了,交警同志来了,他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怎么处罚。

要是就超了一点点,可能就是口头警告一下,“嘿,下次注意点啊!”;但要是超得厉害,那罚款扣分可就免不了啦。

这就跟咱平时犯错一样,小错可能被说两句就过去了,大错那肯定得受重罚呀!再想想,要是没有这个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会咋样?那可就乱套啦!交警处罚全凭心情,那还得了?司机们心里也没底呀,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会受到啥样的处罚。

咱国家制定这个标准,就是为了让一切都有个规矩,有个准头。

让执法的人知道该怎么做,让咱老百姓也明白自己啥能做,啥不能做。

就像走夜路有了盏明灯,心里踏实!你看啊,要是有个司机不小心闯了个红灯,交警来了,他得按照标准来判断这个司机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呀。

要是故意的,那肯定得重罚;要是不小心的,是不是可以稍微轻点呢?这就是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得灵活,得合理。

而且,这标准还得不断完善和改进呢。

就像咱的手机系统还得不断升级一样,时代在变,情况也在变呀。

比如说,现在新能源车越来越多了,那对于新能源车的一些违规行为,是不是就得有专门的标准来处理呀?咱老百姓也得了解这个标准,这样在路上开车、骑车才更安心呀。

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就不会稀里糊涂地犯错误啦。

这就好比考试前知道了考试范围,心里有底,是不是?总之呢,交通运输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可不是个小事儿,它关系到咱每个人的出行安全和权益。

咱得重视它,让它为咱的交通出行保驾护航!让咱们的道路更畅通,更安全!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以及交通部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章,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以下简称"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核)定、车辆维护、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档案管理、车辆技术审验等。

第三条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全省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评定公布我省辖区内客车生产厂家出厂的中级客车车型;监督指导全省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制定辖区内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属于省、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权限的车辆实施技术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法规和标准;按照本级许可权限对辖区内车辆实施技术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明确专门部门、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第八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九条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到具备条件的A级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车辆进行检测。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以下简称"国标GB18565")、《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以下简称"国标GB1589")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
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9.12.19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
正文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9号)的规定,省厅依照近年来新颁布、修订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实际,对原《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鲁交政法〔2014〕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基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

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报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2月19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3.11.10•【文号】•【施行日期】2023.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许可和备案第三章货运经营管理第四章货运站经营管理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2024年修正)

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2024年修正)

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2013年11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公布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裁量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行政处罚权限、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行政处罚尺度和标准。

第四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指导监督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接受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处1万元的罚款
严重
未经许可三次及以上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
处2万元的罚款
特别严重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3万元的罚款
4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未经许可初次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
处000元的罚款
符合条件的,责令补办经营许可有关手续
较重
未经许可两次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
一般
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3000元的罚款
较重
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5000元的罚款
严重
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1万元的罚款
1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五)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实施许可的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1万元的罚款
20
一、二级道路客运站未按规定配备并使用视频监控设备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八)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

山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1996.04.08•【字号】鲁交运字[1996]14号•【施行日期】1996.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山东省交通厅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交运字[1996]14号)各市、地交通局(委):现将交通部《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希一并贯彻执行。

一、《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是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重要规章。

它的出台必将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工作,特别是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业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宣贯,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好。

二、结合九六年道路运输审验,对大件运输业户重新登记、核查。

经审核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类别划分条件》的,由批准单位发给注明道路大型物件(级别)和限定吨位的《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各市地必须于96年6月底完成本区大件运输业户的审核、定级和换发证件等工作,并将审查情况报省厅运管局。

省厅运管局将抽调人员对全省大件运输业户进行抽查。

三、非营业运输单位从事一次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须向省厅运管局提出书面申请。

由省厅运管局或其委托的运输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设备情况人工智能员技术力量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附:关于颁发《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略)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版)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年9月21日修正版)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第四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五节货运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三节机动车维修经营第四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节其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第三条道路运输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行政,高效便民,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保障道路运输管理经费投入,统筹各类道路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提供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讲解(1)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讲解(1)
1.该案中的处罚对象是驾驶员还是车主?
法条链接:
《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 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 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公路管理机构,作为事发路段的管理者, 对公路负有法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对乙在公共通 行的道路上遗撒的砂堆并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巡 查、清理等义务,与本案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因 果关管理机构承担什么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制度特点
查处分离: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 罚缴分离:决定、收缴、归属三分离。
交警为什么可以现场开罚单,现场罚款?
制度特点: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①罚个人50元以下; ②罚单位1000元以下; ③处以警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简易程序
制度特点:
①罚款20元以下;
简易程序时
专题(四) 文化建设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讲解(1)
案例1:2015年1月7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 的客管中心执法人员在西客站送客平台例行检查 时,发现一辆东风标致508轿车驶入平台。经查, 车内有驾驶员和乘客共3人,无营运手续。
执法人员询问乘客,得知是通过滴滴打车软件 召的专车,从八一银座到西客站,谈好运费30 元,但还没有支付。
记住:排障是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立即 代履行),而排障企业是按双方协议履行合同义 务,只对内承担违约责任,不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更不承担行政责任。
案例6:2012年10月20日上午,甲驾驶摩托车从 石门县城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为躲避路上的 一堆砂石,撞倒了正在赶路的丙,该路段的砂石 是乙开车在半小时前遗撒的。经鉴定,丙的损伤 为一级伤残,所产生的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 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72万元。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图文.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图文.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12345678910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包车客运、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的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在城区内的车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一般《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 (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较重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 2.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 2。

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 2。

在城区内的车站以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初次未按规定建立配件登记档案处 1000 元的罚款处 2000 元的罚款 32 严重处 3000 元的罚款 33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般较重严重处1000 元的罚款处 2000 元的罚款处 3000 元的罚款一般《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较重处1000 元的罚款处 2000 元的罚款 34 严重处 3000 元的罚款 35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 (四)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一般处 1000 元的罚款 11未按规定建立配件登记档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重要配件入库制度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教练车标识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培训计时管理系统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未在规定的教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较重严重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初次未按规定建立重要配件入库制度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初次违法的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 1。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8第二次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9.21•【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施行日期】2018.09.2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第三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第四节出租汽车客运第五节货运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第三节机动车维修经营第四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五节其他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客运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

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几乎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约束和控制,确保行政自由裁量权得以正确运用。

本文就交通运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做一浅要分析。

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对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大家经常会在一些法学教材或法学著作中见到,但是,对于其定义,理论界是众说纷纭,观点不一。

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自由选择处理方式的权力。

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

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所谓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实施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和方式内,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时灵活选择、自由处罚的权限。

目前,正确认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概念意义重大。

一方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符合我国的立法实际,有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

由于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地区之间经济文化差异比较大,立法层面很难对各种社会现象做具体规定,只能综合考虑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做一些原则性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下简称《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立法在对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方式,仅做了原则性规定,运政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之间自由选择。

现阶段如果片面要求立法对国家管理事项概括穷尽、尽善尽美,既不符合我国的立法实际,也不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

另一方面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调动了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行政效率。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

本规定所称执法人员是指依法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海事行政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并持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海事行政执法证》等合法有效执法证件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四条经依法批准履行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权,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范畴,具有相应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并对其作出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六条实施行政执法应当做到:(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二)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三)严格执行法定执法程序;(四)规范填制执法文书;(五)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管辖第七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管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或发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管辖。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交通运输局:为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信息归集第三章信用等级评定第四章信用修复第五章信用结果应用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所属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相关的信用信息归集、失信行为认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修复、信用结果应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工作。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组织维护全省统一的山东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维护从业人员信用基础数据库,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山东省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应当逐步实现与各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信息归集、监测、分析、预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运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其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运输应当遵循安全、便捷、高效、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行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第五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发放和监督管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责任第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运输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车辆进行登记,不得使用未经登记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第四章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第十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五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虚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摘要,仅供参考。

202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具体修改内容

202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及具体修改内容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9年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21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包括公路、水路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第三条执法部门应当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四)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五)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六)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七)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第五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

上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

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执法部门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执法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管辖第六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部门管辖。

行政检查由执法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执法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执法部门管辖。

第八条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部门指定管辖。

第九条执法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其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法信汇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3.29•【文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客运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序号违法行为法规依据违法程度情节与危害后果处罚标准备注未经许可初次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连续90一般处1万元的罚款运经营的天以上或累计符合条件的~责令180天以未经许可两次以上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补办经营许可有较重车客运经营的关手续~处2万元上为长未经许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期,下同擅自从事一款: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的罚款城市公共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符合条件的~责令1 汽,电,车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未经许可三次及以上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补办经营许可有严重客运经营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电,车客运经营的关手续~处3万元的得的罚款1.长期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符合条件的~责令的形成一定规模,2.具有暴力抗法、引发群体补办经营许可有特别严重性事件等恶劣情节或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关手续~处5万元严重后果的的罚款未经许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未经许可初次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2 一般处5000元的罚款擅自从事二款: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经营的符合条1机动车综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未经许可两次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件的~责较重处1万元的罚款合性能检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经营的令补办测经营的得经营许未经许可三次及以上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严重处2万元的罚款可有关能检测经营的手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特别严重处3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一般未经许可初次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5000元的罚款符合条《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件的~责未经许可较重未经许可两次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处1万元的罚款二款: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补办擅自从事未经许可三次及以上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3 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严重处2万元的罚款经营许汽车租赁的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可有关经营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造成严重危得特别严重处3万元的罚款手续害后果的符合条一般未经许可初次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处5000元的罚款件的~责令补办经营许较重未经许可两次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1万元的罚款可有关手续。

县未经许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级以上擅自从事二款: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交通运未经许可三次及以上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4 出租汽车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严重处2万元的罚款输主管的部门可客运经营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委托交的得通运输监察机具有暴力抗法、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恶劣情节或构实施特别严重处3万元的罚款此项检者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查和处罚城市公共《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初次使用无车5 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汽,电,车,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2客运经营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经营的者使用无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车辆营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两次使用无车证的车辆较重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处5000元的罚款从事城市经营的公共汽,电,车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者三次及以上使运经营的用无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城市公共汽,电,严重车客运经营的,使用伪造、被注销的或使用不处1万元的罚款正当手段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骗取的车辆营运证的,使用无效、变造的车辆营运证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初次使用无车辆营运证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两次使用无车辆营运证者使用无《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车辆营运,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6 证的车辆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从事出租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三次及以上使用无车辆经营的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使用伪严重造、被注销的或使用不正当手段向道路运输管处1万元的罚款理机构骗取的车辆营运证的,使用无效、变造的车辆营运证的7 机动车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初次使用无车辆营运处3000元的罚款3驶员培训,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的单位使用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两次使用无车辆营运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无车辆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的运证的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三次及以上使用无车练车从事辆营运证的教练车从事培训活动的,使用伪培训活动严重造、被注销的或使用不正当手段向道路运输管处1万元的罚款的理机构骗取的车辆营运证的,使用无效、变造的车辆营运证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般客运经营企业初次实行挂靠经营的处3000元的罚款客运经营,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的罚款企业实行8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长期实行挂靠经营并形成规模的,2.具有暴挂靠经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力抗法、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恶劣情节或者造成处1万元的罚款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未核定客一般逾期未申请办理核定手续不满1个月的处3000元的罚款运班线经逾期未申请办理核定手续1个月以上不满3《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营期限的个月的 ,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班车客运9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经营者逾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期未申请严重逾期未申请办理核定手续3个月以上的处1万元的罚款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办理核定手续的一般初次违法的处3000元的罚款聘用无相《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应从业资较重两次违法的处5000元的罚款 ,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格证件的1.长期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10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2.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道路运输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从事道路运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经营或者输经营或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造成安全责任4道路运输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相关业务的道路危险一般初次违法的处3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货物运输,四,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车辆未悬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 11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挂危险货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物运输标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悬挂危险货物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志的运输标志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初次违法的处3000元的罚款道路危险《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货物运输,四,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 12 车辆未安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装安全防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安装安全防护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护设备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设备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道路危险《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的罚款货物运输,四,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的罚款 13 车辆未随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未随车配备押运人员车配备押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运人员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机动车驾 ,五,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的罚款驶员培训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严重三次及以上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的罚款单位采取14 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不正当手的~由实施许可的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造成重大服务吊销经营许可证段开展培特别严重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违法所得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核减相应的训活动的的~没收违法所得经营范围5机动车驾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的罚款驶员培训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单位允许,五,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非本单位严重三次及以上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的罚款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的教练车15 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辆以其名的~由实施许可的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处1万元的罚款~义进行机或者核减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违法所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造成重大服务吊销经营许可证动车驾驶特别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核减相应的员培训活经营范围动的包车客运经营者初次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发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车前安全检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包车客运《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经营者未包车客运经营者两次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发,六,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按规定对车前安全检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6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车辆进行1.包车客运经营者三次及以上未按规定对车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发车前安辆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的,2.未按规定对车辆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全检查的进行发车前安全检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道路客运站经营者初次在禁止发车的时间安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排发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道路客运《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站经营者道路客运站经营者两次在禁止发车的时间安,七,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在禁止发排发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7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车的时间1.道路客运站经营者三次及以上在禁止发车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安排发车的时间安排发车且未造成严重后果违法的,2.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的在禁止发车的时间安排发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18 一、二级道《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般一、二级道路客运站初次不实行封闭发车且未处3000元的罚款6路客运站,八,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实行封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二级道路客运站两次不实行封闭发车且未较重处5000元的罚款闭发车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造成严重后果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一、二级道路客运站三次及以上不实行封闭严重发车的,2.不实行封闭发车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处1万元的罚款等严重后果的一、二级道一、二级道路客运站初次未按规定配备并使用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路客运站《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未按规定,八,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5000元的罚款 19 配备并使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按规定配备并用行包安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处1万元的罚款全检查设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后果的备的一、二级道路客运站初次未按规定配备并使用一、二级道一般处3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视频监控设备路客运站,八,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未按规定较重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5000元的罚款 20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配备并使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按规定配备并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用视频监严重使用视频监控设备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处1万元的罚款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控设备的后果的初次违法或者在承运人强迫要求下提供超标轻微不予处罚道路运输《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准装载、配载的装载场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每辆次处1000元的经营者经常,每月2次以上,或者长期主动为货运经21 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按照每辆次一般的罚款~最高不超超标准装营者实施超标准装载、配载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但每次罚款不得超过过3万元载、配载货三万元拒不改正、不接受处罚或为超限车辆充当保护物的严重每次处罚3万元伞的7机动车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初次在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一般处2000元的罚款修经营者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在人员密,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集区域内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 22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从事危险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在人员密集区域货物运输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处5000元的罚款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造成严重后果车辆维修的的机动车综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初次未建立机动车一般处2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合性能检检测档案的 ,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测机构未23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较重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建立机动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车检测档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的罚款案的机动车综一般处2000元的罚款未如实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合性能检测机构未《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如实出具,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不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 24 或者不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具全省统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如实出具或者一式样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处5000元的罚款不出具全省统一式样的车辆检测报告造成重车辆检测大服务质量事故等严重后果的报告的汽车租赁《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初次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25 一般处2000元的罚款经营者将,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且未造成事故的8车辆租赁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两次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相适应给不具备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的驾驶资格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与租赁车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事故辆相适应三次及以上将车辆租赁给不具备与租赁车辆的驾驶资严重处5000元的罚款相适应的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或造成安全责格的人员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驾驶的汽车租赁《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的罚款经营者向,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000元的罚款 26 承租人提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供驾驶劳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处5000元的罚款务造成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等严重后果的务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轻微逾期未备案不满1个月~并及时纠正的不予处罚搬运装卸、货运代理、《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货运配载、一般逾期未备案不满1个月~未及时纠正的处2000元的罚款 ,四,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运输信息27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逾期未备案1个月且不满2个月~未及时纠正服务、仓储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的理货经营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事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运配载、运输信者不按规严重息服务、仓储理货经营不按规定备案且造成安处5000元的罚款定备案的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客运班车、《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般初次违法的处2000元的罚款包车、旅游,五,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28 客车、出租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汽车、危险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货物运输得的~没收违法所得9车辆未按规定安装、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严重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处5000元的罚款定位车载严重后果的终端的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其它公路400公里以一般处2000元的罚款道路客运上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车辆未按,六,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高速公路800公里以上、其它公路600公里以规定随车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 29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上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配备两名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高速公路1000公里以上、其它公路800公里以上驾驶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严重以上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或处5000元的罚款员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城市公共一般初次违法的处2000元的罚款汽,电,车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客运经营《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较重处3000元的罚款构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者未按规,七,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30 定设置安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应急装置造成安全责任事处5000元的罚款识和安全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故等严重后果的应急装置的包车客运、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非定线旅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的罚款 ,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游客运经31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不使用或者使用无效营者不使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包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造成严重处3000元的罚款用或者使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用无效包10车客运标志牌、包车票、包车合同的包车客运、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的罚款非定线旅《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游客运经,一,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的罚款32 营者招揽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包车合同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严重处3000元的罚款外的旅客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客乘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乘车的班车、包车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的罚款《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和旅游客,二,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的罚款运经营者33 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无正当理1.三次及以上违法的,2.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严重处3000元的罚款由拒载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客的班车、包车一般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元的罚款和旅游客《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第运经营者较重两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的罚款 ,三,项: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在城区内34 构或者交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