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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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行政审批是指政府对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减少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行政审批实施方案是为了把握审批改革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下面将就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进行具体描述。

一、制定明确的审批领域和标准行政审批的范畴涉及广泛,而且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过多,增加了企业的经营负担和不确定性。

因此,制定明确的审批领域和标准是行政审批改革的首要任务。

具体做法如下:1.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无必要的审批事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纳入备案管理或自行报告制度。

2.明确审批标准,对于需要审批的事项,要加强标准的指导,确保审批标准明确、统一、公开和公正。

3.建立承诺制和分类管理,在审批的领域内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审批流程,比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采取承诺制审批,对涉及重大利益的项目可以采取协同审批。

二、简化审批流程和优化服务环境行政审批流程繁琐、环节繁多,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因此,简化审批流程和优化服务环境是行政审批改革的核心内容。

具体做法如下:1.优化审批流程,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削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

2.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建立电子审批平台,提供在线办理审批业务的便利和高效。

3.加强政务公开,提供审批流程和审批结果的公开透明,使申请人能够依法了解审批进程并行使申诉权。

三、健全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行政审批改革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

具体做法如下: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审批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审批决策的公正和科学。

2.加强风险防控,对审批事项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完善违法违规处罚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行政审批改革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行政审批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行为实施前,要求行为主体提出申请并经过行政机关的批准或者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审批标准不明确等问题,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便和不确定性。

为了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和经营环境,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必须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本方案旨在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改革目标1. 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和合并冗余的审批环节,减少审批事项数量。

2. 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间和次数,提高办理效率。

3. 明确审批标准:制定明确、具体的审批标准,减少主观性,增加透明度。

4. 优化服务体验:建立便民、高效、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提供优质服务。

三、改革措施1. 精简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将冗余的、重复的和无必要的审批事项及时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数量。

2. 优化审批流程:对每个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明确的流程和环节,减少环节的重复和冗余,提高办理效率。

3. 网络化审批:推动行政审批向电子化、网络化方向发展,建立并完善在线申报、在线支付、在线查询等便民服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4. 公示透明:行政审批过程要公开透明,建立相关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审批信息。

5. 优化人员配备: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审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6. 强化监督机制: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实施步骤1. 设立工作小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组织和协调工作,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2. 完善改革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措施、实施时程和责任部门等。

3. 开展试点工作:选择若干个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先行开展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改革做好准备。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照《北京市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本市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在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自主决定权。

其中,对于需要给予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据本办法确定罚款数额。

对于需要给予罚款以外行政处罚种类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需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以及相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市民委(市宗教局)”)应当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规定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规范,明确行使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

第四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的原则。

本市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决定是否作出行政处罚行为应当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裁量。

事实要件与法律要件相一致的,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事实要件与法律要件不一致的,不得违法裁量。

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优先适用法律效力层级高的法律规范;对于相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应当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范予以处罚。

第五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应当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听证告知书》时,一并告知拟作出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六条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

自由裁量实施方案

自由裁量实施方案

自由裁量实施方案自由裁量是指在规定的范围内,由行政机关或者公共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决策和执行的权力。

自由裁量实施方案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行政机关或公共机构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力时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以保证自由裁量权力的合理行使和公正执行。

本方案旨在明确自由裁量的范围、程序和责任,确保自由裁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一、自由裁量范围自由裁量权力的范围是指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行政机关或公共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决策和执行的权力。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力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超越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力。

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效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果性。

二、自由裁量程序1.信息收集: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力前,应当充分收集相关信息和数据,了解事实情况和相关利益关系,为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和科学依据。

2.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可能的利弊和后果,为决策提供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措施。

3.程序公开:自由裁量决策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保障决策的公开和公正。

4.权利保障: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力时,应当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意愿和选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责任追究:对于滥用自由裁量权力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自由裁量责任1.权责明确:行政机关或公共机构应当明确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范围和程序要求,建立健全自由裁量责任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监督检查:建立自由裁量决策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保障决策的公开和公正。

3.责任追究:对于滥用自由裁量权力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自由裁量效果1.社会效果:自由裁量决策应当注重社会效果和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欢迎阅读!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第一条为规范民政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具体规范》。

第五条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市、区(县级市)民政局及其下属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自由裁量权涵义的基本内核之一是:自由选择的权力。

有位英国法官曾言:“什么是自由裁量决定?……至少,这个概念包括个人对结论作出选择时的广泛自由——在法庭上依据一般原则,考虑相关因素、不随个人观念而作出决定的权力。

”以色列希伯莱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法院法官A·巴拉克指出:“自由裁量权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可选择项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力,其中每一个可选择项皆是合法的。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5•【字号】洪府厅发[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9〕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8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洪府发〔2008〕10号),并组织市执法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为扩大试点成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8〕54号)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洪效能发[2009]1号)的要求和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通过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认真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已陆续印发。

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认真学习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贯彻执行。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陕建发[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1]49号)各设区市城建局、规划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为扎实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省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陕政办发〔2010〕118号)、省法制办《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1)4号)要求,省厅制定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全国稽查执法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2011年3月)按照陕西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1)4号)要求,结合厅机关执法体制实际,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一切行政处罚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原则,以细化、量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主要内容,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二、组织领导及处室分工省厅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子青厅长担任,XXX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处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高晓琳兼任。

处室分工:法规处负责起草厅机关《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试行);安全处、建管处、标准定额处、规划处、节能处、房地产处、城建处、公积金处等业务处室起草所管行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市地震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建立和完善地震行政处罚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和乱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目标要求行政处罚活动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工作原则及制度1、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不得超出法定的自由裁量幅度和范围。

2、必要、适当性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目的,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3、同案同罚原则。

对违法情节、性质、事实、社会危害后果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4、“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原则。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从“服务—教育—整改—处罚”依此实施的工作步骤,实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

对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的轻微行为,注重现场教育,试行“零罚款”,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则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1、梳理行政处罚依据,编制目录(2009年1月底前完成)。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是否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幅度的权限。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及程序正当和综合裁量原则。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并处或应当先没收违法所得再作其他处罚的,不得选择适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除外;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以行政处罚”表述的,应当书面送达当事人相关法律文书,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在规定期限内已改正的,不得直接实施行政处罚。

限期改正的期限应当根据违法行为正常情况下改正所需的时间确定,对拆除等较为复杂的改正情节,一般情况下为3天。

法律、法规、规章对责令改正的限期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违法性质、情节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处罚种类时,应当适用同一部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人的主体未做明确规定的,可以按照民事法律中的连带关系确定一个主体作为处罚主体。

第七条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的,在适用时一般遵循下列原则:(一)位阶高的法律规范优先适用;(二)法律规范效力相同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三)法律规范效力相同的,新法优于旧法适用。

涉及地方管理事务需要从严、从重处罚的,应当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幅度,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结果的轻重,分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

选择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后,依照法定程序作出。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0•【字号】津政发[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08〕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投资环境,现就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已成为改革我市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能否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直接影响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既是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构建行政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

因此,必须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制度和机制上预防权力滥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高效运行,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种类、幅度内划分不同阶次,不得超过法定种类、幅度。

(二)过罚相当原则。

划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着审批程序繁琐、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政府服务转变,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重点任务。

1. 简化审批程序。

对于无特殊风险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2. 划分审批时限。

对不同类型的审批事项,划分不同的审批时限,明确审批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按时办理,确保审批效率。

3.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审批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审批工作合规、高效。

4. 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5. 推动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审批平台,实现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在线化,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地。

2. 完善法律法规。

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供法律依据。

3. 加大宣传力度。

开展行政审批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4. 建立激励机制。

对于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改革。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有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结语。

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欢迎阅读!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第一条为规范民政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具体规范》。

第五条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市、区(县级市)民政局及其下属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自由裁量权涵义的基本内核之一是:自由选择的权力。

有位英国法官曾言:“什么是自由裁量决定?……至少,这个概念包括个人对结论作出选择时的广泛自由——在法庭上依据一般原则,考虑相关因素、不随个人观念而作出决定的权力。

”以色列希伯莱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法院法官A·巴拉克指出:“自由裁量权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可选择项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力,其中每一个可选择项皆是合法的。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9月2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管理,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推动审批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上一网、只跑一次”的全链条、全流程集成服务。

(二)坚持高效便民。

以社会普遍关注的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审批、民生服务等业务办理为重点,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实行一窗综合受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坚持标准统一。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逐步推动同一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规范,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打造“阳光政务”。

(四)坚持改革协同。

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耦合共振效应,实现流程深度再造,强化市场准入准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策叠加,将内部关联性强、办事频度高的多个事项集成整合,建立上下联动、业务联通的改革协同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集中进驻和事项划转1.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进驻。

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3篇实施方案篇1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营造规范、简单、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通过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权力运行和办事流程,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等内容,形成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推进项目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内容(一)分类梳理裁量权限。

各部门应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3个类别分别梳理自由裁量权。

1.对鼓励允许类事项,部门应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股办理。

对涉及复杂及投资体量较大的需上报局领导审批的,应细化具体标准幅度,且不得超过办件总数的10%。

2.对限制类事项,特别是涉及用地、用林、用海、规划等重要资源配置或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事项,各部门应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领导签批的时限及流程。

3.对禁止类事项,如碰触禁止性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目或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的,坚决令行禁止。

(二)细化技术审查标准。

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应明确技术审查环节并细化规范。

1.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相关部门应分类梳理技术评审规范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2.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应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

3.对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公示、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应明确上述环节的负责机构和时限,特别是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应明确技术合格标准,制订审查规范。

(三)规范现场踏勘环节。

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各部门应对现场踏勘审核的条件、要求细化为具体标准,分档细化形成清单,不允许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等兜底性条款,实行“清单打勾式”踏勘,对需整改的出具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立由窗口审批股牵头、相关股室参与的现场踏勘运行机制,防止踏勘权力体外循环。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doc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doc

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细则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下文是我收集的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欢迎阅读!自由裁量权细则内容全文第一条为规范民政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合理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规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的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具体情形自行判断并做出处理的权力。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为。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内容见附件《广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具体规范》。

第五条行政执法主体是指市、区(县级市)民政局及其下属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六条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应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自由裁量权是什么自由裁量权涵义的基本内核之一是:自由选择的权力。

有位英国法官曾言:"什么是自由裁量决定?......至少,这个概念包括个人对结论作出选择时的广泛自由——在法庭上依据一般原则,考虑相关因素、不随个人观念而作出决定的权力。

"以色列希伯莱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法院法官A·巴拉克指出:"自由裁量权是在两个或更多的可选择项之间作出选择的权力,其中每一个可选择项皆是合法的。

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

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

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莆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二O一O年十二月前言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8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办高度重视,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具体抓,并指定人秘科牵头负责具体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我办还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秘科,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据统计,这次清理,涉及我办行政职权类别有行政确认4项。

这些项目我办全部按照要求,制定了权力编码、确定了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分管领导,明确了承诺办结时限,梳理了法律依据,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

为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我办制定下发了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及其相关制度,确保依法、文明、高效行政。

2010年12月目录(1)莆田市外侨办开展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2)莆田市外侨办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度(3)莆田市外侨办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4)莆田市外侨办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5)莆田市外侨办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流程图莆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文件莆市外侨〔2010〕36号莆田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办各科室: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规范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09]11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法[2010]8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开展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莆田市外侨办开展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办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市法制办、市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开展规范行政确认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方案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方案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行政裁量是指政府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特定事项进行自由裁定的权力。

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对于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行政管理、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行政裁量行为,确保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方案,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1. 规范行政裁量行为。

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范围广泛,如果缺乏规范,容易导致裁量不当、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有必要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明确行政裁量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结果等,规范行政裁量行为。

2. 保障行政裁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裁量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行政裁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提高政府效能。

规范行政裁量行为,可以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政府效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制度建立的原则。

1. 法治原则。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2. 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应当公开透明,当事人应当有权了解行政裁量的依据和程序。

3. 公正平等原则。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裁量决定的公正和平等。

4. 程序正义原则。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应当遵循程序正义原则,确保行政裁量决定的程序合法、公正。

四、实施方案。

1. 确定行政裁量的范围。

明确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范围,确保行政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2. 确定行政裁量的条件。

明确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条件,确保行政裁量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确定行政裁量的程序。

明确行政裁量决定的程序,确保行政裁量决定的程序合法、公正。

4. 确定行政裁量的结果。

明确行政裁量决定的结果,确保行政裁量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提高政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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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of regulating the discretion of admini 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
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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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进审批服务
提速增效,营造规范、简单、便捷、高效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全面梳理我县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权力运行和办
事流程,对审批授权、现场踏勘、技术评审等环节存在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分类规范、健全机制等内容,形成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推进项目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分类梳理裁量权限。

各部门应对行政审批和服务
事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3个类别分别梳理自由裁量权。

1.对鼓励允许类事项,部门应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股办理。

对涉及复杂及投资体量较大的需上报局领导审批的,应细化具体标准幅度,且不得超过办件总数的10%。

2.对限制类事项,特别是涉及用地、用林、用海、规划
等重要资源配置或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敏感事项,各部门应细化审查条件及标准,规范领导签批的时限及流程。

3.对禁止类事项,如碰触禁止性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项
目或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的,坚决令行禁止。

(二)细化技术审查标准。

各部门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
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技术审查的,应明确技术审查环节并细化规范。

1.对需由政府部门下属技术审查机构负责的技术评审,
相关部门应分类梳理技术评审规范标准,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2.对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应明确专家评审的刚性修改意
见条款和柔性修改意见条款,规范专家自由裁量幅度。

3.对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招标、公示、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应明确上述环节的负责机构和时限,
特别是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应明确技术合格标准,制订审查规范。

(三)规范现场踏勘环节。

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收件后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各部门应对现场踏勘审核的条件、要求细化为具体标准,分档细化形成清单,不允许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等兜底性条款,实行“清单打勾式”踏勘,对需整改的出具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建立由窗口审批股牵头、相关股室参与的'现场踏勘运行机制,防止踏勘权力体外循环。

(四)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各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审批服务涉及的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对可研、环评、审图、图纸设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材料质量、收费标准、服务时限进行整顿和规范,建立服务质量定期通报和黑名单制度。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分批实施”办法,政府各部门分两批推进:
(一)首批实施部门。

县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等8个部门先行推进,共分3个阶段进行。

1.自查梳理阶段(**年*月*日前)。

首批实施部门对照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梳理的要求全面自查,提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措施,认真填写《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限分类梳理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现场踏勘梳理情况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技术审查梳理情况表》(详见附件),于*月*日前将相关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纸质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效能办进行审核。

2.汇总审核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效能办组织对各部门上报的规范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审核。

3.实施公布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首批实施部门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意见上报县政府审定后,予以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第二批实施部门。

首批8个部门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列入第二批推进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部署。

四、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

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是本轮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重点之一,具体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县效能办联合牵头推进。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
问,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组织实施,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抓住关键。

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促进审批提速增效为出发点,认真全面梳理审批服务环节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抓住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使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要强化监督问责。

县效能办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畅通投诉渠道,监督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予以察访核验扣分;对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中不配合、落实不力,甚至相互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进度的人和事要及时查处并予以效能问责,确保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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