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输管理制度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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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部门运输部支持部门质管部版本号01
起草人起草日期印数
审核人审核日期颁发部门综合办
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分发至企业负责人、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修订情况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药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定本制度。
【依据】《药品管理法》、2012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范围】药品委托运输、配送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
【责任】运输部、质管部、销售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组织管理
1.1运输部负责与承运方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索取承运单位相关资质、运输设备资料、运输人员资料等,并配合质管部对其进行运输配送能力的审计。
1.2质管部负责对承运方进行运输配送能力的审计。
1.3销售业务员、配送员负责对委托药品配送的管理。
2.公司规定冷藏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禁止委托运输。
3.质管部负责对承运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委托前和年度审计,审计合格方可委托,写出审计报告、并存档备查,审计报告保存5年。
4.审计的内容:
4.1承运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车辆资源;
4.4从业人员资质;
4.5质量保证、安全运输和风险控制能力。
5.运输部与承运方签订《委托运输协议》,内容包括运输工具、运输时限、质量保证、质量责任、明确赔偿责任和金额等。
6.委托配送药品时,由配送员和承运方责任人填写《药品委托运输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内容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随货同行单(票),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送达时间、承运单位等内容,采用车辆运输的,还应当载明车牌号,并留存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复印件。
7.《药品委托运输记录》一式三联,一联公司留存,二联承运方留存,三联回执。回执联应由收货单位收货员签字、盖章后,由承运方交给公司配送员,由运输部存档,记录保存5年备查。
8.运输部部长负责对承运方严格履行委托运输协议的监督管理,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