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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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

食堂环境,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

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

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

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

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

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

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

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

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

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

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溪县高级中学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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