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
食堂环境,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
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
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
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
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
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
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
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
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
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
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校。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溪县高级中学
20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