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35条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规字[2016]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日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企业认定总部企业的认定,适用《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2号)规定。
二、鼓励政策(一)总部企业落户补助。
2012年以后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注册资本(指实收资本,下同)5亿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3%补助;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2%补助;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按注册资本给予1%补助。
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补助20%。
单户本项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经认定的本地现有总部企业,注册资本首次增资超过3000万元的,就增量部分分类参照享受补助政策。
(二)总部企业办公用房补助。
2012年以后在我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下同),按年度租金30%标准,连续补助3年,最高补助面积综合性总部不超过1000平方米,职能型总部不超过500平方米;其本部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产,按租房补助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06•【字号】苏府[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4]15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6日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结合苏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既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关键环节。
生产性服务业的提升发展可以让我市广大制造业企业更加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产品附加值,降低经营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对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由“两头在外”向两端延伸,实现稳增长与促转型的有机结合尤为重要。
当前,我市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转型升级关键期,过去依靠要素高消耗来维持高增长、凭借低成本劳动力实现低层次扩张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切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既是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经济格局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的迫切需要;既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高我市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在高平台上保持区域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战略举措。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目标任务现阶段,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软件、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历程及经验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历程及经验苏州工业园区的建设历程始于1992年,当时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苏州市建设一座面向国际的、现代化的工业园区,以推动苏南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建设初期,苏州工业园区以引进外资为主要任务,吸引国内外大量企业入驻。
随着时间的推移,园区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现代化工业区,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多个领域。
苏州工业园区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起来,主要因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与举措:1. 政府的积极支持:从一开始,苏州工业园区就得到了国家和江苏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政府通过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投入以及配套服务等方式,为园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 引进外资的开放政策:园区在建设初期实施了一系列开放政策,吸引了大量外资企业入驻园区。
政府提供了优惠的税收和财政支持,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便利条件,使得园区成为全球跨国公司的热门投资目的地。
3. 重视科技创新:苏州工业园区注重引进高科技企业和高级人才,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园区政府设立了多个研究机构和科研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服务。
这样的举措为园区吸引了更多的高科技企业,进一步推动了园区的发展。
4. 建设生态环境:苏州工业园区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
园区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如严格控制工业排放、加强污水处理等,努力打造一个绿色环保的生态园区。
这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并吸引了更多的企业和人才。
5. 建立卓越服务体系:园区注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
园区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多种服务,从企业注册到人才引进,从融资支持到市场推广等,全面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不仅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其他地区的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了借鉴。
园区在吸引外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这些经验将继续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苏府[2009]109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的通知(苏府〔2009〕10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六月十七日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装备制造业是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是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支柱产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落实市委、市政府“坚定发展信心,积极抢抓机遇,合力攻坚克难”的发展战略思想,与国家和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发展规划相衔接,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11号)、省政府《江苏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苏政发〔2009〕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苏州市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计划》。
计划期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一)产业概况1.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我市现有装备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2121家,从业人员56.33万人,2008年实现工业产值3314.03亿元,增长17.22%,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259.23亿元,同比增长13.7%,实现利润220.58亿元,同比增长3.64%,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在苏州市装备制造业中,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优势明显,两个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装备制造业的近60%。
从发展趋势看,装备制造业将是苏州市今后相当长时期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方向和支撑产业。
2.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14•【字号】苏府[2005]106号•【施行日期】2005.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2005]10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九月十四日关于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意见为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构筑苏州更高经济发展平台,根据国家和省相继出台的有关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农、林、牧、渔业1.动、植物优良种子、种苗的繁育、推广、营销和产业化生产2.名优农产品的种植和养殖3.农产品精深加工4.现代农业设施栽培5.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观光农业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二、制造业(一)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1.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测试、辅助制造、辅助工程系统及其他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2.集成电路的设计、封装、测试,线宽0.35微米及以下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制造3.大中型电子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高档服务器制造,大容量光、磁盘驱动器及其部件开发与制造4.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交换设备、数字集群系统设备制造,移动通信专用芯片的产业化,手机设计和应用软件开发,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5.光通信连接、交换与传输设备6.新型平板显示技术及上下游产品研发和制造,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放声设备制造,数字音视频编解码设备、数字广播电视演播室设备,数字有线电视系统设备,数字音频广播接收发射设备制造7.半导体发光材料、特种光纤及光电子器件研发与制造,光纤预制棒制造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二)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制造业1.生物技术与产品的制造2.新型化学合成药、半合成药的制造3.新型制剂技术和产品的制造4.新型药用佐剂的开发和产业化5.医用生物材料及制品生产(三)装备制造业1.三轴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制造2.精密加工设备制造3.数字化、智能化测量与自动控制设备制造4.现代交通运输配套设备制造5.现代物流装备制造6.新型环保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7.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8.数字化医用器械与制药设备制造9.专用设备及生产加工成套设备制造10.精密模具的开发、设计、制造(四)新材料1.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生产2.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3.其他非金属材料生产4.新型复合材料生产(五)汽车制造业1.燃料电池、燃气和太阳能等新能源汽车研制2.汽车发动机研制3.汽车电子装置制造4.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5.汽车轻量化关键材料技术对新引进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除享受开发区优惠的税收政策外,在供地上优先考虑,并在赢利后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9•【字号】苏府[2009]76号•【施行日期】200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府〔2009〕7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的引领、示范和支撑作用,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极端重要性(一)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当前苏州正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
面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既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又存在着资源约束加剧、环境负荷加重、人口压力加大等瓶颈制约。
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其根本目的是要以苏州工业园区为引领,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努力将经济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促进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是苏州从整体上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苏府〔2007〕10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和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结合苏州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为契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新苏州”为战略目标,以与清华大学合作循环经济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为突破口,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循环型经济体系;坚持清洁发展,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优化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目标(一)主要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7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率达到100%。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到201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3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20.1%和24.9%。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超过9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应当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部通过审核验收,超过20%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
“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500个循环经济试点与示范企业, 推进循环经济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推进机制和基本框架。
四、主要措施(一)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其特征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达到资源充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意见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苏府[2005]1号发布日期:2005-1-12执行日期:2005-1-1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十二日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决定》(苏发[2004]38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的外部环境,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市场准入政策(一)放宽市场准入。
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服务业项目,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积极引导。
鼓励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我市设立服务业企业和分支机构,或与境内企业联合创办服务业企业。
凡是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服务业项目都是苏州市利用外资的鼓励类项目;凡是鼓励外资进入的领域,向境内各类所有制经济同等开放;凡是国有经济退出的竞争性领域,均鼓励民营经济进入。
(二)放宽注册资本限制。
具有合法身份的人员从事产业政策鼓励类的服务业行业,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数额,其余部分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在全部资本金到位前,企业按注册资本额由每位股东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对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事研发、咨询、中介服务的企业和专为物流企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其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
(三)放宽登记冠名条件。
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的贸易型企业,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的专业科技研发、专业广告、专业咨询企业,均可帮助向上申请冠省名。
(四)减少审批环节。
凡是新设立服务业企业,其投资内容又符合当年度产业导向目录,且不涉及基本建设申报程序的服务业企业,由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对明确前置审批条件的,实施"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方式,各相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消防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等另有规定的行政许可除外)。
苏州工业园实施方案
苏州工业园实施方案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也是中国最早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
工业园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地处长三角经济区,依托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优势,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业园区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了苏州工业园实施方案。
一、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园区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同时,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二、园区规划建设。
工业园区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交通、水利、供电等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整体的发展环境。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建设的全过程。
三、人才引进和培养。
工业园区将加大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和培养体系,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园区创新创业。
同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培养适应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工业园区将建立健全的产业政策支持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贴息支持,降低企业发展的成本。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保障,提供更加便捷的审批流程和优质的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五、开放合作。
工业园区将积极融入国际经济合作,加强与海外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吸引更多的国际资本和技术引进,推动工业园区的国际化发展。
同时,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形成良好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经济的发展。
六、风险防控。
工业园区将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市场变化和政策风险的监测和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保障园区稳定健康的发展。
七、社会责任。
工业园区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社会各界的合作交流,推动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园区和谐稳定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优秀经验做法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优秀经验做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
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越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
园区利用自身优势资源,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企业入驻,建立起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通过引进高精尖技术和人才,不断提升园区的产业技术水平,推动了园区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加强科技创新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了一批研发机构和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园区通过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优秀创新团队。
园区还建立了一系列政策和资金扶持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三、打造产业生态链苏州工业园区在发展过程中,注重构建产业生态链,推动产业融合和协同发展。
园区通过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机制,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共赢,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
园区还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拓展园区产业发展空间,增强产业生态系统的韧性和竞争力。
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苏州工业园区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园区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人才和技术团队。
园区还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人才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政府服务和政策扶持苏州工业园区高度重视政府服务和政策扶持,建立了一套健全的产业政策体系。
园区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优惠税收、土地和财政支持等政策扶持。
园区还积极推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和对接,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苏州工业园区在产业发展方面的优秀经验和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也为园区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17个服务业领域对港招商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17个服务业领域对港招商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0•【字号】苏府办[2003]123号•【施行日期】200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17个服务业领域对港招商引资工作措施的通知(苏府办[2003]12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局制订的《苏州市17个服务业领域对港招商引资工作措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三年九月十日苏州市17个服务业领域对港招商引资工作措施《内地与香港关于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下简称CEPA)涉及管理咨询、会议展览、广告、会计、法律、医疗及牙医、物流、货代、仓储、分销、运输、建筑、视听、旅游、银行、保险、证券等17个服务领域。
这些领域自2004年1月1日起对香港提前开放,比对其它世贸组织成员的开放时间提前1-2年。
某些行业对港资企业取消股权限制,允许独自经营;某些行业降低对港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某些行业放宽地域和经营范围的限制。
通过分析CEPA对香港开放的17个服务业领域的主要承诺,现提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一、管理咨询业(一)CEPA的承诺目前所有WTO成员的企业都可以在苏州设立管理咨询服务类合资企业,外方还可以拥有多数股权,但必须到2007年12月11日前外方才可以独资。
CEPA对除法律、会计、审计和认证等外的其他管理咨询服务业,容许香港企业在内地设立独资企业,这比中国的入世承诺提早4年。
(二)分析欧洲最大的咨询公司罗兰·贝格公司日前在北京发布《中国领先企业海外经营战略与成功因素研究报告》称在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国企业逐步走向全球的形势下,预计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咨询市场之一。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苏府办〔2019〕72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19〕7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3日关于优化提升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苏州市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更好地优化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做优做强骨干企业,完善产业发展功能配套,构建产业生态圈,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以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产业生态链为方向,坚持高起点谋划,促进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互动发展,重点在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供应链管理、商务服务等九大领域提升优化,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功能、集聚效应和能级水平。
力争3年时间,全市每个市(区)推进2+1个(2个优势产业,1个重点培育产业)优势重点产业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提升发展,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每年保持在8%左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集聚发展。
优化提升全市具有领先优势的重点生产性服务业细分产业,加快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有序引导金融、科技、信息、商务等优质服务要素集聚,构建资源集约、区域相对集聚、服务优化集成的现代生产服务体系,加快促成各地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度、做大产业规模、做强头部企业、完善产业生态圈。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25•【字号】苏办发[2009]39号•【施行日期】200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39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双保双扩双转”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功能,营造区域经济发展的板块特色根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控制性详规,有序实现城区空间配置功能;按照《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城区经济结构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
1.把握城区总体发展思路。
市区按照“东进、北拓、南优、西育”的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东部为首要发展方向,提升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开发品质,完善苏州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城市服务功能,推进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建设,做靓苏州中心城市,使之不仅成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成为集聚先进生产要素、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载体。
2.提高开发区集约化建设水平。
苏州工业园区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和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生态型、创新型新城区为目标,把引进外资的重点放在投资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技术和管理水平高、产业链延伸广、可持续增长的“旗舰”项目上,不断增强高新技术吸收、消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科学的高端制造基地;同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舒适优美的国际人居生活环境。
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24.11.07•【文号】商资发〔2024〕282号•【施行日期】2024.1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商资发〔2024〕282号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中央台办、中央编办、中央港澳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医保局、国家数据局、国家移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外汇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国铁集团:《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务部2024年11月7日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现就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在开放创新、综合改革方面的试验示范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苏州工业园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取得明显突破,建立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现代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基本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为了促进苏州高新区企业的发展,高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发展支持政策。
以下是其中的几项:
1. 财政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新区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
补贴金额根据企业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和创新成果来确定。
2. 人才支持:高新区将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包括人才引进、培训和评选等。
此外,对于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还将给予一定的人才支持。
3. 市场拓展支持:高新区将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市场调研、行业展会、商务洽谈等服务,以支持企业的市场拓展。
4. 融资支持:高新区将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贷款、担保等方式。
同时,还将协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提供融资咨询和服务。
5. 税收优惠: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新区将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以上是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几项内容。
高新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打造一个更加繁荣、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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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
(六) 园区独特的公积金政策
园区作为中新合作的项目,享受在全国独特的社会保障金体系, 即公积金制度。
该制度的特点是:社会统筹少,企业负担小(税前列支),员工 享受多(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利息,免缴利息税),多种模式, 灵活选择。企业可选择22%或18%两种比率(比园区外的负担少 20%左右),员工个人留成占账户的95%(园区外只能使用 42%),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青年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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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跟进投资
配套资金提供的跟进投资为创业投资企业本轮投资额的30%左右, 出资方式原则上为现金出资,投资价格与申请的创业投资企业的 投资价格相同。对于同一个高科技企业,配套资金只能参与投资 一次,单笔跟进投资额度最高为400万元。
如果项目投资成功,在此次投资之后5年内,创业投资企业有权按 配套资金投资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价格依出资比例购买配 套资金所占股权。如果项目投资不成功,项目公司将清算,清算 所得资金在依法清偿债务后的分配顺序依次为:创业投资企业, 配套资金,项目创业团队。
为了进一步鼓励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 07年推出科技领军奖励计划,每年将分上、下半年评审出一批产 业化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项目执行力的创业型团队,给 予以下特殊扶持: 1、地方政府给予100万元无偿启动资金 2、园区中新创投公司给予500万元股权投资 3、园区中新创投同时进行150万元跟进投资 4、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提供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5、园区统贷平台直接给予项目100万元贷款 6、给予100平方米研发场地三年免租 7、提供一套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三年免租 8、领军人才在园区自购住房享受100万元补贴 9、园区科技部门协助企业争取部、省、市各条线项目资 助,并给予获得各级资助的领军人才项目相应资金配套
市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分 离发展设计策划服务。 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设计、 咨询 、 策划、 告 、工业创意等环节分离,打造 一批高附加值、高层次 的设计策划企业。重 点对象是设计策划等功育完各、具有较强对 外服务能力的大企 业集 团。 制造企业将 生产环 节中其他 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 业服务进行分离,培育 一批生产性服 务业专业企业。 三 、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主要 目标 以科 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行 业大 中型企业和龙头企业为重点 对象 ,以主辅分离、整合提升为主要 内容 ,以生产性服务 业集聚 区为载体 ,通过几年努力 ,分离融合发展 一批现代服务 业企业和 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 区,提高服务 业发展水平 ,促进传统块状经 济 向现代产 业集群提升发展 ,促进资源进 一步优化配置 ,实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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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 、会展等业务的服 务丿 中介机构取得 的代理业务收入 , 差额征收 业税 。
10.制 造 业企业分离后新设 立 的物业管理企 业 ,以与物业管 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 去代 业主支付 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代 承租者支付 的水 费、 电费 、燃气费 、房屋租金后作为营业额计征 对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营业税。 11.制 企业分离后新设 立 的服务业企业 ,在 统计上按 二 、 业 三产分开后的独立法人单位核算,集 企业统计按有关制度执行。 团
成员。 2.加 大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 的 目的、 义 、内 容 、对象及相关扶持政策 的宣传 ,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 引导,合
3.加 强对制造业企 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 业 的统计工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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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统计工作机制 ,为 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本意见由制造 业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 业工作领导小组 (办 5月1日 公室 )负 起施行。 责解释。本意见 自2010年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 优秀经验做法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优秀经验做法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积累了许多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将从战略规划、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创新能力四个方面阐述苏州工业园区的优秀经验做法。
首先,苏州工业园区在战略规划方面做出了精准定位和长远规划。
苏州工业园区明确了产业发展方向,强调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
同时,苏州工业园区积极引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
这种精准的产业定位和长远规划,为苏州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其次,苏州工业园区在政策支持方面采取了积极的举措。
苏州工业园区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财税优惠、土地供应、创业扶持等,给予企业多方面的支持和激励。
同时,苏州工业园区依托中国优秀科研院所和高校资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科研成果转化的支持。
这些政策支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动力。
第三,苏州工业园区注重资源整合和合作创新。
苏州工业园区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打破了传统的行业壁垒,促进了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还与国际知名企业进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通过资源整合和合作创新,苏州工业园区实现了优势互补,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苏州工业园区注重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了一批创新平台和实验基地,为企业提供了创新的土壤和孵化的环境。
同时,苏州工业园区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了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培育了一批企业家和创新团队。
这种注重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展,为苏州工业园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和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苏州工业园区在产业发展方面积累了许多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精准的战略规划、积极的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合作创新,以及创新能力的培育和发展,苏州工业园区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些优秀的经验和做法在其他地方的产业发展中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相信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不断努力下,产业发展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论苏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策略
苏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策略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苏州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策略。
本文将探讨苏州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背景,并分析其发展策略。
背景苏州位于中国东部河南省,距上海约100公里,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作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苏州一直以来都注重发展各种服务业,包括金融、文化创意、教育、旅游等。
尤其是近年来,苏州不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投资和政策支持,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服务业中心和创新创业的高地。
发展策略1. 优化营商环境苏州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为现代服务业创造有利条件。
这包括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等措施。
苏州还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问题。
此外,苏州还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服务业的创新提供了保障。
2. 加强人才培养苏州明确了培养现代服务业人才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推动人才培养。
首先,苏州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创业支持和人才引进政策。
其次,苏州设立了一批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此外,苏州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交流,促进人才流动和创新创业。
3.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苏州重点支持金融、文化创意、教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发展。
针对金融业,苏州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的改善。
在文化创意领域,苏州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和展览,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影响力。
在教育领域,苏州加强了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在旅游领域,苏州加大了旅游业的投资和宣传力度,提高旅游设施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
4. 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苏州积极推进不同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产业链的衔接和协同创新。
产业集群 政策支持 典型案例
产业集群政策支持典型案例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地理区域内,由一群相关产业企业和相关机构组成的密集型产业群体。
政策支持是指政府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产业集群政策支持案例。
案例:中国苏州工业园区中国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最早、最大的产业集群之一,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成功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支持措施。
苏州工业园区成立于1994年,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占地面积288平方公里。
1. 优惠税收政策:苏州工业园区享受了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进口关税减免、增值税退税等。
这些政策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企业在该区域投资设厂,促进了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2. 人才引进和培养:为了满足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
例如,设立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优秀人才来苏州工作和创业。
同时,园区还与高校合作,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基地,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3. 基础设施建设:苏州工业园区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
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为企业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4. 金融支持:为了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机制。
例如,设立了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投资。
通过以上政策支持措施的实施,苏州工业园区成功地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
该区域内聚集了众多知名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并成为中国乃至全球的重要经济增长极。
总结起来,政策支持是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
通过优惠税收政策、人才引进和培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金融支持等措施,政府可以为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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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35条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自去年以来,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围绕园区工委、管委会着力打造区域现代服务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园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支持力度,取得明显实效。
为进一步支持园区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园区新一轮开发建设,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联合管委会服务业领导办公室召开促进现代服务业倍增发展税收座谈会,园区金融业、物流业、房地产企业、软件科技企业、餐饮业、大型商贸企业、文化体育企业、展览业等行业的3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园区国税局推出了三十五条支持园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并进行了宣传和讲解。
35条的主要精神:一是用好、用足、用实政策,实事求是地贯彻执行;二是主动超前研究,及时向上反映争取,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倾斜;三是按照“能优则优、能快则快”原则,妥善做好职权范围内政策的运用与解释;四是充分发挥税务机关接触面广、信息掌握快的优势,为服务型企业当好参谋。
35条主要体现了对金融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开发、产业信息咨询等重点内容的支持,如第一条,鼓励内外资金融机构进驻园区。
对于在园区设立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减按15%征收所得税或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所得税一免二减半优惠;第三条,支持以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企业发展。
凡在园区设立的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并享受“二免三减半”优惠;第九条,鼓励加大科研开发投入,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服务。
对科研、生产、教学一体化的学校和设计研究院开展设计研究所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所得税。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十一条,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业,信息业,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以及技术服务的内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办之日起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等等。
会上,服务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并就其关心的问题如软件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研发机构及特殊行业生产性认定、新办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地区总部税收问题、补贴收入税收处理、预提所得税税收政策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与咨询,园区国税局领导和法规、税政方面的专家耐心细致地回答了企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