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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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名称: 住
劳动合同书
所: 负责人:
乙方姓名:__ 性
别:—出生年月:
—住址:_ 户
籍地址:—居民
身份号码: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
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
1.1 本合同为下列第 项: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具体时间根据具体的事项进展进行确定) 。
第二条工作内容、录用条件和地点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甲方可以重新分配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变
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可灵活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3.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应按照国家
法律的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调休。
第四条工资报酬及待遇
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的,以及按照甲方薪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 对乙方绩效考核的结果相应地调整乙方的工资,但调低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和工作地政府规
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4 乙方因工作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中扣除,如不足以支 付要求乙方另行
赔偿。
4.5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与其工作岗位和内容相适应的劳动保护和条
件。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日止。 B.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约定和法定终止的条件出现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1.2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日止。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 ,从事 工作。
22
工作地点: 2.3 3.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
4.1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不享有学校其他任何福利。 4.2 试用期满后的基本工资
元/月。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3条的规定重新分配
4.3发薪日为次月 日发放前一月的工资。
5.2甲方将按其工作需要向乙方相适应的安全培训,乙方应遵守甲方学校所有安全规
定。
5.3 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设备,按规定保障乙方的健康,以及维护
女性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学校的
规章制度。
6.3 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管理,保证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6.4 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可以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
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条保密、竞业限制和培训
7.1 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除因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
或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商业保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行为:
不向任何非本学校人员或机构泄漏商业秘密;
不向本学校中不需要了解该信息的人员泄露自己在工作中获知的商业秘密;
不协助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
四)不利用其获知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亲属、朋友牟取任何利益;
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乙方因其他原因离开甲方单位后,严守商业秘密,不向任
何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泄露;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乙方因其他原因离开甲方单位后,不利用其获知的商业秘
密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生产或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侵犯甲方合法
利益。
本合同所指商业秘密是指甲方自身拥有的任何商业、客户和技术信息、资料、智力成果及各类文档、凭证,或甲方客户在学习期间的作品及其他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或甲方获知的且甲方根据有关合同、协议、承诺或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其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商业或技术信息、资料及智力成果。
7.2乙方为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职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二年内不能利用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取学生资源来自行办理学校或是为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学校提供生源信息。如果乙方未遵照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二年内,如乙方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的规定,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于竞业关系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4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双方权利与义务。
7.5乙方属于甲方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乙方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中止合同的,应向甲方赔付引进和培训费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手续办理
8.1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8.2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离职人员专用表》。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方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
8.3离职工资:按甲方正常工资发放日进行结算并在离职后二个月内予以发放。
8.4除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离职以后,乙方不再享受甲方以任何形式支付的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金、福利、分红等奖励。
8.5除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如员工没有按规定提前(试用期提前7 天,正式聘用期提前30 天)书面通知而擅自离岗或未按照甲方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的,甲方有权扣发乙方一个月工资(指离职前月满勤下的全部工资),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 甲方制定的学校管理制度及临时性、突发性文件属于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学校董事会、校务会、行政部通过的决议和发布的通知等),乙方承诺遵守。
9.2 乙方同意,所有工作成果都应构成为聘用关系而进行的工作,归属于甲方的独立所有财产。此处的“工作成果”是指,由员工独立或与他人合作构思、研发,或通过其他方法在其受聘于学校期间在学校所承担责任和接触信息存在关联而取得的发现、发明、构想、概念、创作、商标、服务标识、口号、标志语和信息、程序、产品、技术、方法、教材等,且不论是否是在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内取得,也不论是否是在甲方的场所取得。
9.3本合同履行期满30 天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书,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与甲方续签劳动合同。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的情形,甲方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团结互助,恶意中伤、诽谤他人,破坏画室团队建设。
2)严重违反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安排,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主动进行业务学习,试用期工作考核或专业
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
4)被多位学生或家长投诉或不认可,体罚学生,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的。
5)实习期内迟到2次,早退2次,旷课1次,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在外兼职影
响工作的。
6)泄露甲方客户、财务及编辑管理制度、教材等信息的。
9.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