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活垃圾管理规定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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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使公司生产、生活垃圾合理分类、有序堆放和妥善处理,保持办公、生产环境整洁,结合物品特性存放要求,特制此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及生活垃圾的管制
3权责:
3.1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监督,保安队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3.2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均有责任监督、有义务履行本规定的所有管理规定。
4定义:
4.1可回收垃圾:是指可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4.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无法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再循环利用的垃圾。
4.3有毒有害垃圾:如污水处理污泥等需由专业厂家回收处理。
4.4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后勤部门在日常生活中为员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以及办公所产生的固体废物。
4.5生产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需准备不同标识的垃圾桶/袋(如碎/
废布桶、不可回收桶等)并分类收集存放和分类清理堆放。
5垃圾管理要求:
5.1垃圾分类:公司垃圾按利用价值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及不可回收垃圾,按产生来源亦可分为工业垃圾
及生活垃圾,详见《垃圾分类表》
5.2不可回收垃圾须放于户外垃圾池,不得高空抛掷,溢出池外(以垃圾池铁门为限),必须提放入池;
垃圾池锁匙由大门岗保安室负责管理。
5.3可回收垃圾须存放于厂内指定废品区,采取“分区摆放,不串不混,并有明显标识分区摆放”的
原则。按“纸箱纸管”、“塑料薄膜”、“编织袋包皮”、“废布条”、“零头布”、“废料桶”、“泡沫包装”等进行分类堆放。
5.4有毒有害垃圾:指定垃圾桶分区摆放并有“有毒有害垃圾”字样的明显标识;
5.5垃圾池开放时间:中午11:00——12:00;下午16:30——17:30
5.6垃圾的处理流程:
5.6.1可回收垃圾(废品)
1)管理权由采购部负责,由采购部确定收购方的资格和签订收购合同。出售价格由采购部按“随
行就市,为公司创收”的原则确定和调整《废品处理价目表》,报采购部分管副总核准执行;
2)行政人事部安排人员对各车间送到工业垃圾存放处的废弃物,按“纸箱纸管”、“塑料薄膜”、
“编织袋包皮”、“废布条”、“零头布”、“废料桶”、“泡沫包装”等进行分类分拣(废布:指三米以下脏污、破损严重的废布条或布头;零头布指三米以上比较干净、少量破损且有一定实用价值的零头布);
3)资材课根据存货情况,及时知会采购部通知收购方装车清运;
4)装运过程中资材课要派员监管,不可混装或夹带其他物品,发现违犯者以盗窃论处,并取消
其收购资格,中止收购合同;
5)收购方必需按事先约定的收购价格,按分类要求打包称重。装车后由资材课分类过磅称重,
将签字《过磅单》交与财务部核算交费。
6)财务部按照《废品处理价目表》和《过磅单》核算交费金额,开具《交费收据》,并由采购部
废品处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7)收购方到财务部交费,门禁保安凭其《交费收据》或《发票》放行出门。
5.6.2不可回收垃圾:
1)食品类垃圾(泔水):由食堂供给养猪农户,我司不涉及价格的谈判,只负责环境卫生的监管。
2)其他生活垃圾:由管理部联系环卫所签订定期清运协议处理。
3)有毒有害垃圾:采购部负责与由专业资质机构签订回收合同,定期清运回收处理。
5.6.3激励:
1)对于执行不到位的个人或单位,将酌情追究垃圾产生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a.垃圾产生单位主管人员发现:内部员工不整齐堆放或不按分类存放或清运垃圾,当事者个
人负激励20元/次,主管不连带:
b.垃圾产生单位以外人员发现:外单位(含行政监督单位)人员发现乱堆混放现象时,员工
负激励20元/次,其主管领导(课长)将按等额负激励。
2)对于完全不执行本规定的课室、部门,部门负激300元(部门成员平均分摊)。
废品处理价目表
调整时间:执行时间:
采购部:财务部:分管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