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生产、采购、仓储、物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三、自查内容1. 企业资质: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否齐全,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与证书一致,是否存在到期未续证或变更未办理等情况。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否存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3. 原料采购与管理: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索取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是否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是否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
5. 产品包装与标签:检查产品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使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真实、完整的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等。
6. 储存与运输: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变质、污染,是否对食品进行分区、分类储存,是否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 销售与售后服务:检查食品销售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食品进行陈列、展示,是否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容器,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对消费者投诉、退货等进行记录和处理。
8.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检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自查频率1. 定期自查: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重点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图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表检查表
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表检查表
说明: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分学生食堂、校园小卖部、校外配餐、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类;
2.将检查项责任分类依次分为A、B、C三类;
3.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要根据检查发现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A类问题不合格条数,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根据检查发现的政策措施要求落实不到位的B类问题不合格条数,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检查发现的日常管理不到位的C类问题不合格条数,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应发现未发现的问题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4.问责处理建议参考依据:。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二、自查范围和内容1. 自查范围: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2. 自查内容:(1)原料采购:检查原料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等。
(2)储存:检查原料和成品是否按照规定条件储存,是否有过期、变质等情况。
(3)加工:检查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有交叉污染等情况。
(4)销售:检查产品标签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有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等。
三、自查频率和方式1. 自查频率: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可适当增加自查频率。
2. 自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抽样检测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自查组织和管理1. 自查组织: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自查管理:自查小组负责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报告。
五、自查发现问题处理1.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2. 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六、自查结果的利用1.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食品安全。
2. 对自查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要加以总结和推广,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自查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 公司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公司要加强对自查制度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自查或自查走过场的,要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1. 公司要定期对食品安全自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自查管理水平。
2. 公司要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自查管理制度。
本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和监督检查表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自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本检查评价表一式三份, 由学校加盖公章后, 一份报餐饮监管单位, 一份报教育部门, 一份学校留存)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2.★项为关键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
3.对不同餐饮服务场所, 允许有合理缺项, 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
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
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最后得分: 应得分: 标化分:
检查人员人(签字): 年月日
被监督人(签字): 年月日
(本检查评价表一式三份, 由被监督单位盖章后, 一份监管单位留存, 一份教育部门留存, 一份学校留存)。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以及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验。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存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饰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食品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食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内容、自查周期、自查人员和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和整改。
第二章自查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自查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食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和考核情况;(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情况;(六)其他应当自查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食品种类、食品原料来源、食品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定自查的重点环节和频率。
第三章自查程序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明确自查负责人和自查人员,自查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方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自查记录。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自查记录和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档案,记录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保存自查记录档案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自查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的,由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四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的来源、质量、存储、处理和加工过程;(二)食品包装、标识、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三)食品加工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和维护;(四)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五)食品员工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六)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程序第六条公司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频率、内容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自查时间、频率和范围;(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和实施情况;(四)整改效果评价和后续监控措施;(五)自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报告公司管理层,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参与食品安全自查,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在食品安全自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监督检查表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是□否
食品留样应配备专用冷藏设施设备。
□是□否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保洁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是□否
“明厨亮灶”相关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是□否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是□否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是□否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是□否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是□否
设置专门的备餐间或者专用操作区,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操作规范。
□是□否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是□否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是□否
五、环境卫生
流程布局符合要求,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制作—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避免交叉污染。
□是□否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
□是□否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是□否
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否
更衣场所、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供餐单位供餐的学校检查此项,其他方式供餐的学校不检查此项。
检查人(签字):检查时间:
附件2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许可管理
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检查表
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检查表概述本自查检查表旨在帮助食品经营者自行评估和改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措施。
通过使用这个检查表,您可以确保您的食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请您仔细阅读每个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回答。
自查内容1. 食品原材料与供应商- [ ] 我们对从供应商购买的食品原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 [ ] 所有食品原材料均来自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 [ ] 我们建立了食品原材料的追溯制度,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的原材料。
2. 食品储存和保管- [ ] 我们合理安排食品储存的温度和湿度。
- [ ] 我们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了分类储存,并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
- [ ] 我们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不使用过期食品。
3. 食品加工和制作- [ ] 我们的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清洁。
- [ ] 所有从事食品加工的工作人员都经过了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培训。
- [ ] 我们建立了食品加工的记录制度,能够追溯每个环节的操作和处理情况。
4. 食品销售和服务- [ ] 我们的食品销售场所经过定期清洁和消毒。
- [ ] 我们所有从事食品销售和服务的员工都接受了食品安全的培训。
- [ ] 我们定期检查食品销售现场的卫生状况,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5. 废弃物处理- [ ] 我们建立了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制度。
- [ ] 废弃物储存区域和处理设施都经过了合理的布置和保养。
- [ ] 我们定期清理和处理废弃物,确保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
6.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 ] 我们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制度。
- [ ]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都被及时记录和报告。
- [ ] 我们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实际演练。
自查结果与改进计划请根据自我评估的结果,在下方空白处填写相应的分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总结通过使用本自查检查表,您可以全面了解和评估您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第三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是食品企业建立的自检自查和报告管理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食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第六条食品企业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自查自查与报告管理。
第七条食品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
第八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和报告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靠。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第九条食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要求,制定相应的自检自查方案。
第十条食品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自检自查岗位,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自检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自检自查台账,定期对自检自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报告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台账,对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八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和消费者投诉。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控制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公司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二、自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第六条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自查报告。
三、自查内容与要求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二)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三)生产过程控制,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四)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包括产品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一)自查小组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规程和要求进行自查,确保查深查实;(二)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三)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详细记录,并跟踪整改效果;(四)自查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四、整改与落实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商场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商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场内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经营单位),包括超市、食品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自查内容自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进货凭证、食品存储条件、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自查频率食品经营单位应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全面自查。
在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应增加自查频率。
第五条自查组织商场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自查小组由商场负责人、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质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自查程序1. 自查前,自查小组应制定详细的自查计划,明确自查时间、自查内容、自查人员和责任分工。
2. 自查过程中,各食品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自查小组的检查。
3. 自查结束后,自查小组应汇总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通报各食品经营单位。
4. 食品经营单位应根据自查报告,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自查小组。
5. 自查小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七条自查要求1.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品经营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做好食品储存、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 食品经营单位应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6. 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处理食品废弃物,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他人的污染。
第八条考核与奖惩1. 商场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最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最新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部门。
第三条自查目的食品安全自查旨在:(一)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三)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自查内容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的设定和执行情况;(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四)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储存、检验、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合规性;(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用具的清洁、消毒、维护情况;(六)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操作规范执行情况;(七)食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环境卫生等控制情况;(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九)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公示情况;(十)消费者投诉、举报及处理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自查频率(一)公司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频次不少于每年一次;(二)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调整自查频次;(三)重大活动、节假日前后及季节变换时,应加大自查力度。
第六条组织架构(一)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二)自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织实施自查、分析自查发现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三)各部门应设立自查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四)自查小组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自查结果。
第七条自查流程(一)自查领导小组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二)自查小组根据自查方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自查过程和发现问题;(三)自查小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自查领导小组;(四)自查领导小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五)各部门应根据自查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六)自查领导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餐厅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安全管理的自查、整改和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自查的组织、内容、频次、责任人和要求等。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餐厅应当成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由餐厅负责人担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服务员等人员为成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自查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内容、频次和要求;(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定期向餐厅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协助处理。
第七条餐厅负责人应当保证食品安全自查组织的正常运行,为食品安全自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第三章自查内容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二)食品容器、工具、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和考核;(四)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执行情况;(五)食品卫生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六)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应当针对不同季节、节日、食品种类及特点,重点关注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
第四章自查频次与方法第十条食品安全自查频次至少每月一次,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应当增加自查频次。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自查方法主要包括:(一)现场检查:对食品加工操作现场、食品储存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现场查看;(二)查阅资料:查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记录、票证等;(三)访谈调查:与从业人员进行交谈,了解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四)抽样检验:对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抽样检验;(五)其他方法。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背景为加强本企业对食品安全保障的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自查、检查与纠正,以保证食品安全的合理、规范有效运行。
二、范围本企业内一切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的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三、目的1.确保产品不含非法、有害物质,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通过自查和检查切实提高企业成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并确保每位顾客的安全健康。
四、自查内容1.资质审核检查所有供应商的供货资质及到货质量均需审核。
2.环境设施检查厨房、操作室及各生产加工设施、机器等的操作情况及卫生状况需检查。
3.食品原材料检查对原材料的有关证明或检验要求进行检查,逐批逐箱进行检查,并根据检验结果的合格率确定检验频次。
4.工艺过程控制检查加工过程及制造流程的各环节(如原料接受、调配、挑剔、制造加工、固化、包装、运输)的操作人员、工具、设备、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抽查。
5.质量监控及记录检查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出库记录等各类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对记录用纸、书写方式、存放方式等进行规范化验收。
6.质量抽样检查抽样检验设备及方法、抽取程序、检验标准、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报告等需进行抽查。
五、自查纠正措施1.在发现问题后,首先要由生产班组长或管理员停止生产。
2.对于问题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如发现原料、餐具、操作工具等有问题,需及时采取相应纠正和清理措施。
3.对于已经生产出的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追溯沿用原料的标准和用量等情况,对未上市的产品及时销毁,对已上市的产品进行召回。
4.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教育,对于严重违纪的人员,可视情况进行开除。
5.采取改进措施,提出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的措施,形成可以长期实施的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六、自查检查表检查项目自查情况检查日期资质审核检查供货资质审核到货质量审核环境设施检查厨房卫生状况操作室卫生状况各设施和机器状况食品原材料检查证明和检验要求逐批逐箱检查合格率及检验频次工艺过程控制检查制造流程各环节情况设备、工具、环境状况等经营记录检查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出库记录质量监控及记录检查记录用纸、书写方式、存放方式等质量抽样检查抽样检验设备及方法抽取程序检验标准检验报告自查纠正措施问题追溯及原因查清问题及时紧急处理召回销毁制度的执行员工纠正及教育改进措施与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七、总结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以保证企业及产品的品质及安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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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一)现场检查规程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